..續本文上一頁菩薩發菩提心,願令衆生離苦得樂,是爲成佛第一因行,令無慈心食衆生肉,是斷成佛因,故雲斷大慈悲佛性種子。
一切衆生,見而舍去。
食肉之人,身有肉食氣味,如食牛肉,身有臊味,食羊肉,身有膻味,食魚肉,身有腥味,一切衆生嗅到此肉食氣味,便舍離而去。
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衆生肉。
菩薩要世世度衆生,若食彼衆生肉,世世結怨,失彼受化因緣。
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楞伽經雲:“有無量因緣故,不應食肉——衆生從本以來,常爲六親;亦爲不淨氣分所生長,臭穢不淨;令修行者失慈悲心;無善名稱;令諸咒術不成就;諸天所棄;令口氣臭;夜發惡夢;乃至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楞嚴經雲:“羊死爲人,人死爲羊,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互相食啖不已。”是故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四食五辛戒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五辛者:大蒜、茖蔥(韭菜)、慈蔥(蔥)、蘭蔥(小蒜)、興渠(産于印度)。此五物皆有辛葷之氣,生食增恚,熟食發淫,楞嚴經雲:“食五辛者,口生臭味,諸天遠離,魔鬼舐其唇吻,吸其臭味,福德日消,罪惡日增。”有如是過失,是故佛製弟子不得食五辛。
一切食中,亦不能以五辛作配料用,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見一切衆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毀禁、七逆、八難,一切犯戒罪,應教忏悔。
衆生有過,可以改,犯戒可以忏悔,忏悔則罪滅,改過之後,戒體還得清淨,普賢菩薩雲:“罪從心起將心忏,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爲真忏悔。”
罪無自性,從緣而生,從心而起,是故要將心忏,心空,罪亦亡,罪亡心滅兩俱空,是爲真忏悔,所以衆生犯戒都可忏悔。
八戒者,八關齋戒;五戒,即清信仕女所受之五戒;十戒,指沙彌十戒,及此經中十重。
毀禁者,“禁”指出家具足戒,是佛爲出家二衆而製,不可毀,故名爲“禁”。
七逆:弑父、弑母、弑和尚、弑阿阇黎、弑聖人、破羯磨轉法錀僧、出佛身血,都是大重罪。
八難,是過去業的果報,即:地獄、畜牲,餓鬼,北俱盧洲、無想天、盲聾喑啞、世智辯聰、佛前佛後,是爲見佛聞法有障礙的八種難處。此中地獄、畜牲、餓鬼是叁惡道,因爲業障太重,難以見佛聞法;北俱盧洲人福分很大,但無佛法,不能了生死;無想天是外道所生的地方,也無佛法,不能了生死;盲聾喑啞,不能見佛聞法;世智辯聰,仗著小聰明,不信佛法,甚至還毀謗佛法;生在佛出世前、或涅槃後,也見不到佛,聽不到佛說法,故名之爲難。
是故一切犯戒罪,師長、善友,應教其在佛前、在大衆前忏悔,仗叁寶的力、大衆的力,來拔他的罪。所謂忏悔者,忏其前愆,悔不再作,罪滅,戒體還複清淨,就如衣裳髒了,洗滌後還複清潔。
又忏悔時,不但可忏眼前所犯之罪,更可忏過去的罪,因爲過去的罪,不是在過去,而是在心內,在現在的心內,故可以忏過去、乃至無始劫以來,心內之罪。
而菩薩不教忏悔。
菩薩自利利他,單自利,不能稱之爲菩薩,自己有罪,自己忏悔,別人有罪,教他忏悔,見別人有罪而不教他忏悔,便是與他同過,自己亦有罪。
同住。
同住是指出家人,大衆清淨,大衆同住,稱爲和合僧,是僧寶,若有一人犯戒,不清淨,不能同住。
同僧利養。
不教忏悔是一罪,同利複一罪,施主供養持戒僧人,絕不是供養破戒有罪者。
而共布薩,一衆說戒,而不舉其罪,不教悔過者,犯輕垢罪。
布薩即相向說罪,我有罪,向你說,我忏悔;你有罪,向我說,大家相向忏悔,忏悔清淨,可共住。
出家人半月、半月布薩,一衆和合說戒,知他有犯,應舉其罪,教他忏悔,忏悔清淨,可以共住,若一衆說戒而不舉其罪,令僧衆良莠不齊,犯輕垢罪。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釋子先求如來戒,次求如來之法,求法向得法人邊求,如慧可從達摩求,六祖向五祖求。
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
菩薩若見大乘得法之師,或同學大乘法、同見大乘法、同修大乘行者。
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裏千裏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
接待大德,禮應如是,不論遠來近至,皆應迎來送去,禮拜供養。
日日叁時供養。
早粥、午飯、下午小食。
日食叁兩金。
悟道之人,所修的是無爲法,叁心已了,五蘊已空,永嘉禅師雲:“四事供養敢辭勞,萬兩黃金亦消得。”何況日食叁兩金。
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
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是爲四事供養,又稱爲四聖種,長養聖胎之心謂也。若見大乘得法之師,盡應給與一切所須。
常請法師叁時說法,日日叁時禮拜,不生嗔心、患惱之心。
求法須有長遠心、恭敬心,日日叁時請法,叁時禮拜,法師若然不說法,莫生嗔心,久久供養,莫生患惱之心。大乘法師,均是明眼之人,知你善根未熟,所以久久不說法,待善根熟時,一說即令你悟道。
如法華經法師品說:“人中上供而供養之,應持天寶而以散之,天上寶聚應以奉獻,所以者何,是人歡喜說法,須臾聞之,即得究竟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爲法滅身。
雪山童子爲半偈而舍身,二祖斷臂而求法,雲門損足而悟道,皆是爲法亡軀,舍身求道的好例子。
請法不懈。
請法即求法,求法之心不懈,自然得法。
臨濟叁請黃檗,雪峰九上洞山,請法不懈者,自有水落石出之一日。
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菩薩若遇大乘法師,不迎來送去,不恭敬禮拜供養,不請法者,犯輕垢罪。
第七不往聽法戒
若佛子,一切處,有講法毗尼經律,大宅舍中有講法處。
爲佛子者,應廣學多聞爲勝方便,方堪住持叁寶,是故凡一切講法處,應往聽受。
梵語毗尼,此雲調伏,謂調整叁業,治伏六根,事事合軌,物物顯理,滅一切惡,生一切善。亦雲善壽,謂毗尼住世,即佛法住世,毗尼若滅,佛法即滅。
大乘經典,有止惡義,故稱大乘經律,如法華經四安樂行品。
是新學菩薩,應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聽受咨問。
凡一切講法處,新學菩薩,應手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至心聽受,如不解義,須一一咨詢請問。
若山林樹下,僧地房中,一切說法處,悉至聽受,若不至彼聽受咨問者,犯輕垢罪。
山林樹下,泛指僧伽藍,及僧坊之地,有法師在彼講法,初學者,悉應至聽受。
多聞能解義,咨詢能決疑,善財南參五十叁,趙州八十猶行腳,克志參學,亡身向道,何況自未有解,有師在彼說法而不往聽,是慢法輕教之罪。
若年老,或多病路遙,或所說是常所聞、或深修禅定、或飽參飽學者不犯。
第八背大向小戒
佛教有大小二乘,兩者比較,大乘難行,小乘易達,菩薩心欲舍大趣小,名爲背。
背大乘,言非佛說,罪亦重,爲何是輕垢?乃因心背而口未宣揚,若口出謗聲,屬第十重。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
受了菩薩戒,而不學大乘法,是背道而行,大乘法,“有佛無佛,性相常住。”大乘戒,“佛未出世,戒亦常住。”如來成佛,將大乘經律闡示于世,故大乘經律均是常住。
有些小乘國家,但看阿含九部經,忽略大乘十二部經,言大乘非佛說。
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聲聞者,聞佛音聲而悟道,只證阿羅漢果,未見佛性,在佛性以外,所以又稱爲外道。二乘人認爲有生死可離,有涅槃可證,屬偏見,大乘觀一切法如幻,無生死可離,無涅槃可證,直趣菩提,是爲正知正見。
小乘只有律儀禁戒,外道律儀,不離著我生天,故名惡見,心背大乘,擬向小乘,即犯此戒。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
佛以衆生身爲身,以衆生病爲病,故凡見諸病人,當視如佛,是故應供養病人,猶如供養佛無異。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
八福田者:1佛、2聖人、3和尚、4阿阇黎、5僧、6父、7母、8病人。八福田中,以看病福田最大,病是苦中苦,是故看病是福中福。
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
照顧病人,從近爲始,應以父母師僧弟子爲先。諸根不具,指有些病人,久病引致眼盲、耳聾、腳跛、口啞等疾,六根不具時,菩薩更應照顧病人。
百種病苦惱。
人的身體,四大和合,一大不和,百一病生,四大不和,四百四病生。
皆供養令差。
如是殘苦等病,皆應以慈悲心供養令至痊愈。如悟達國師,在相國寺時,供養患庵摩羅癞病僧,其人原來是迦諾迦尊者,後國師造叁昧水忏,流行于世。
而菩薩以嗔恨心不看。
菩薩無慈悲恻忍救苦之心,反以嗔恨憎惡之心而不看病。
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從近至遠,由僧坊至城邑,乃及曠野山林道路中,若見病苦,而不設法方便救濟者,犯輕垢罪。
第十畜殺衆生具戒
菩薩以慈悲爲本,凡傷慈心之事,皆不應有,故製此戒。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矛、斧鬥戰之具,及惡網羅□殺生之器,一切不得畜。
畜即藏有之意,畜刀杖有打殺心,畜弓箭有遠射念,畜矛斧有鬥爭意,鬥戰之具者即一切武器,有武器在,助長殺念,殺念一起,慈心即殒,所以不得畜。
又惡網羅,上網飛鳥,中網走獸,下網魚蝦,傷生最廣,□即機關陷阱,羁足掩取禽獸,是最痛苦具,皆不應畜。
而菩薩,乃至殺父母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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