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依《三杖鬘》《经庄严》、毗婆沙见而修菩提心,从法铠论师所传。二、其余一切经藏趣入大乘。三、趣入大乘般若:分唯识派-宝作寂论师、师子贤派;中观派-月称及静天(寂天)论师派。慈尊所传无着派-依金洲法称(护法)论师及明了杜鹃论师所传。[39]
2.「发心」的传承:
阿底峡尊者具有三种学承:(1)教依《无垢称经》、理依《菩萨地》、见依《唯识》,从金洲大师受。传承诸师为慈尊、无着、世亲、坚慧、大小谷苏炉、金洲。(2)教依《虚空藏经》、理依《集菩萨学论》及《入菩萨行论》、见依《经部》,从慈瑜伽请受。(3)教依《三杖鬘经》、理依马鸣之《经庄严论》、见依《毗婆沙》,从法铠论师请受。
其中(3)未见于宗喀巴的论述中,因此无法知其影响。由于其《戒论》中曾明显引述、详论、结合(1)、(2)传承中的《菩萨地》、《虚空藏经》、《集菩萨学论》与《入菩萨行论》等之教理,可见宗喀巴之遥承阿底峡尊者。
除了阿底峡尊者的《道灯》及《难处释》外,尊者曾于《行集灯》中表示:
「显密二乘皆可依此一法要而修得菩提。若依显乘之法,应先发心,次受菩萨戒,于经论广为听闻与听闻,持守戒律。以此为基础,而于一昼夜之间饮食、行事等应当如何作为。并在最后教诲,在定境未达坚固明晰时,身语业应力求乎善,否则不是他所承认的佛法。」[40]
由此可见强调发心而受菩萨戒广阅经论、持守戒律,是阿底峡尊者关于显乘修持的主要教授。其中提到密乘行人亦可依此法要而修。由此可见,就尊者所说显密皆可修持的共道,可推知其具有「密乘当以显乘的菩萨道之修持作为共通基础」的意谓。
(二)噶当派道次第的师承:
关于阿底峡尊者之后的传承诸师之思想背景,即噶当派的历代祖师所传的思想。道次第的传承中,宗喀巴所亲炙的主要上师为:虚空幢及法依贤,以及互为师徒的(萨迦派)仁达瓦、精进师子(中观师)等。噶当派的传承思想主要有三派,分别以阐明见、行、见行双重等,依于教典与教授与修心的传承而广弘教法,[41]而宗喀巴所承袭乃总集其三派的法脉。
二、师承的影响:
总观上述的背景,本文认为可以归结出宗喀巴受阿底峡尊者影响,使其菩萨戒思想所呈现的基本进路,具有下列四方面的特色:
(一)大小乘戒法之间具有本质的关系。
(二)依于菩提心解释菩萨戒的特性。
(三)强调融合中观与唯识的戒学思想。
(四)主张显密圆融的共道在于菩萨戒。
在呈现此基本进路的同时,宗喀巴虽遵循尊者所示的方向大要,但亦更进一步广泛地参照尊者所未引述的各大经论注疏等,以佐证、阐释上述的思想特色,并进行更深入的诠释与思辩。
在理解其外在的背景因素之后,以下再就其内在所据以为理论根本基础─宗喀巴对于大乘佛法内涵的理解,以探究其菩萨戒思想的本质内涵,是否具有系统性的理论基础。
丙、菩萨戒思想的诠释背景─基于大乘佛法的理解
以下将讨论关于宗喀巴所认知的大乘义理(包括教、证之法),与其菩萨戒思想间的涵蕴关系。希望藉由阐明其所论说的大乘教法内容,了解其诠释菩萨戒思想的内涵。在方法上将透过大、小乘教证之法的对比,究明菩萨戒所具现的大乘实践之道的本质意义。以下即分从宗喀巴所理解的大乘教法的本质,及其《戒论》中所述的菩萨戒概念所含的实践本质义两方面进行探讨。[42]
宗喀巴主张:研判大乘菩萨戒的戒法内容之是否成为菩萨行,亦需依于发心的判准予以定义,并不能仅从戒律的形式做判分。[43]而发心与戒律的相应,小乘戒需以出离心为体,[44]大乘戒需以菩提心为体,此二心之发起并不相违。[45]因此,出家菩萨可同时具有大、小乘两种戒而行持大乘行。[46]
仅发小乘心受持小乘戒的行者,可依其戒法而成就小乘果位。大乘行者,无论是否直受菩萨戒、是否已先具在家戒,身份是天人、人或恶趣众生,都有其相应的律仪戒做为菩萨戒的根本。宗喀巴对于这一点的诠释,实较<戒品>的原文更深入,而具有合理依据。
以下即论述宗喀巴对于大乘教法及大乘实践所作的思考。
壹、宗喀巴所理解的大乘教法精义:
本文对菩萨戒的修证实践及其根本原则的掌握,拟透过理解其「大乘教法本质精义」,藉以明其菩萨戒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特色的根本基础,期能避免落入「保守主义与离经叛道」两端的理解模式。[47]
关于宗喀巴所理解的大乘教法,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上士道」的部分曾有详尽说明。[48]《密宗道次第广论》中则曾特别提到判立大、小乘的不共特色。由于上述二部著作皆含融教、证二法,笔者认为可据以探究宗喀巴大乘实践理论中的教法依据。
首先可从宗喀巴的佛学方法论,[49]明其论述的基本立场。他主张以回归佛典经论与汇归诸经论释的方式为主,依于「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与「一切圣言现为教授」的原则:
「表显佛所说毫无颠倒的圣教,是依不同根器者所说,为令补特伽罗成佛之道,在同一目的下而有佛说的三乘教法,彼此并不相违。而诸大经论皆是对于欲求解脱者的最胜教授,不应因己未能信解而毁谤、批判某些经论与己所解之道不相顺。」[50]
因此宗喀巴主张:应当依于经论所示而进行正确的理性思择,或依善知识指导之后,将法要融入修行中。[51]
对于经论所说,宗喀巴主张应当:
「先以正理成立,决定胜果主要义利是不诳已,次乃比知庸常所得现事无欺。」(《密》,页三)
「由我执故,结生相续生死苦蕴,由达无我证解脱果。能趣解脱诸次第等,须以正理而善成立。」(《密》,页三)
此即其以理性思择的方式成立佛教为解脱之道的基本立场。
宗喀巴诠释佛学理论基本上采取系统化的角度。他主张含融理性思择,透过正理观见而生坚固专一之觉慧,以肯定佛教之做为乐解脱的真皈依处。另一方面,其主张佛法含融理论与实践(教、证正法)的两个面向,[52]强调闻思修之三慧的实践。正因其主张「应以理成,不得自许教为能立。」(《密》,页四)的诠释进路,对于大乘实践理论所需的整体性考量,即包含教法的融通性诠解,及实践原则的本质性把握,而不落入纯粹理性思考与纯粹宗教信仰的两端。
一、大乘、小乘教法之比较:
宗喀巴主张佛教的教法主要是令众生得解脱,然因众生根基不同之故而有大乘及小乘的教法。但大乘的教法含括小乘教法所示的断、证之德。[53]因此,宗喀巴认为:大乘教法可与小乘的教法相顺;小乘教法则有其未及于大乘之处。[54]此外,二者关于实践的方法则稍有所别。
(一)二乘形式之差别:
宗喀巴认为大小乘主要在形式上的差别,是其各自所据的经典和乘有所不同之故:
「大小乘所有二藏,彼等俱可引为经典差别及乘差别。」(《密》,页四)
而主要又依于「所化」之别,因实践之行不同而分有三乘:
「《摄行炬论》依所化三种胜解,摄为三行而分三乘,于胜解下劣者说离欲行,于胜解广大者说地及波罗蜜多行,于诸增上胜解甚深法者说具贪行。」(《密》,页四)
(二)二乘差别的内容:
就所为、所得、所求的目的言,大小乘亦有别:
「有所为下劣,唯为自故,及所得下劣,唯欲解脱生死、众苦求寂灭果故。有所为殊胜,普为一切诸有情故。及所得殊胜,欲求佛果故。如斯胜劣二所化机,彼由何乘各趣自果。即说彼二乘,名小乘大乘。」(《密》,页五)
(三)二乘差别的本质:
宗喀巴主张大小乘之乘体不同,并不是以见有差别,主要因为「善巧方便之行」有所不同之故:
「小乘人中虽亦通达法无自性,然大小乘非无差别。以大乘教非为唯光显法无我性,彼亦宣说诸地波罗蜜多、大悲愿等;及说回向二种资粮,无余垢净不思议法性故。《宝鬘论》云:『诸声闻乘中,未说菩提愿,大行及回向,何能成菩萨。彼经未曾说,安住菩萨行,大乘中宣说,故智者受持。』故圣父子许大小乘不以见分,而以善巧方便行判。...判别彼等为大小乘之因,是发心等诸方便故。」(《密》,页七)
对于宗喀巴而言,大小乘由于在「因」上有所差别,主要是指其在于发心等方便(方法)有所不同之故。
至于教法本身所具有的不同特色应当如何了解?宗喀巴认为当先分判小乘之机为何后,由其所行之法来看。以是之故,所谓的「小乘」即是:
「于利他事厌背荷负,唯为自利解脱修行,能证解脱正因,是证无我义慧,良以系缚生死正因即我执故,以是彼等为达是义而求彼慧,以戒定等余道为伴而正修习,故能尽断一切烦恼。....小乘藏中亦非不说法无我义,然彼多说由无常等十六行见,乃至趣证阿罗汉果。于大乘中亦有二说,谓能通达法无自性,及以无常等道趣证。」(《密》,页五~六)
大、小乘藏中皆曾见有法无我及无常等道的趣证方法,因此可见教法内容上并未有本质的差别。对宗喀巴而言,大小乘道皆是成佛之支分:
「诸小乘人,虽非为得成佛而趣自道,然彼诸道,亦是导彼补特伽罗进趣佛地之方便。故不应执诸小乘道一向唯是成佛障碍。以小乘法于大乘人是成佛障,于小乘种姓是成佛方便。....当了知佛所说法,一切皆是正对时机引入佛地所有方便。然因所化胜劣增上,方便亦有圆不圆满,迟速等差别应理。是故引入佛地支分之道,与大乘道二者不同。由见此义,故《真实名经》云:三乘起出离,安住一乘果。」(《密》,页九~十)
就成佛的目的来说,佛所说的大、小乘法同样能够各别安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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