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就大乘不共之道所开显的戒法内涵。以下将说明以实践主体的大乘发心内容,阐明菩萨戒实践的本质义,以菩提心的内容做为实践之道的主要判准。
二、实践的主要判准依据:能开展出成佛与利他的意义。
在论述防护戒律的实践菩萨戒时,宗喀巴认为应以菩提心为根本,依次渐修,应明十不善等性、遮诸罪,对于所受律仪的根本罪亦当防护:
「诸行所依谓菩提心,不应失坏渐令增长,是为趣入戒等诸行所有根本,亦是第一遮止损害一切有情。大地以上所持尸罗为所愿境,于初发业诸进止处,当从现在至心修学。特当了知十不善等性遮诸罪,日日多起防护之心,有于自受律仪诸根本罪,尤应励力,数起防护。」(《广论》,页二八五)
在大乘实践本质义的探讨中,已呈显出宗喀巴所理解的菩提心具有「利他」、「成佛」的内涵。其在菩萨戒的实践中为菩萨行之所依,菩提心除了具有能净戒的作用,尚有复戒的作用。宗喀巴引用大乘经论,一再阐明若舍失菩提心,则舍失菩萨戒之根本。具菩萨戒而未舍、未犯根本罪致失菩萨戒的大乘行者,其之所以历经生死流转而未失菩萨戒;或有菩萨在失菩萨戒之后能重受,皆是因菩提心之故。此外,若出家菩萨不退菩提心,虽犯声闻之别解脱戒,仍可藉菩提心力而回复清净之戒体,这些在经典中皆曾提及。由此可见菩提心的重要性,即呈显出依其成佛、利他的本质义而为大乘菩萨戒实践主要依据判准的特殊意义。
此外,宗喀巴并主张修学菩萨学处是发心菩萨所当行以成佛的正行,若只有发心,并不能具足成佛方便:
「如是发愿心已,若不修学施等学处,虽如前引慈氏解脱经书有大胜利,然不修学菩萨学处,定不成佛,故于胜行应当修学。伽耶经云:『菩提是以正行而为坚实,诸大菩萨之所能得,非以邪行而为坚实诸人所有。』三摩地王经亦云:『故以正行而为坚实,何以故?童子若以正行而为坚实,无上正等菩提非难得故。』言正行者谓成佛方便,即是学习菩萨学处故。修次初篇亦云:『如是发心菩萨,自未调伏不能伏他,如是知已,自于施等极善修学,若无正行不得菩提。』释量论云:『具悲为摧苦当修诸方便,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谓于他所,若有大悲须除他苦。又除彼苦但有善心,愿其离苦犹非满足,故应转趣除苦方便。又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故欲利他当先自调。又于自调,经说:『正行而为坚实』其正行者,说『受律仪已,学其学处。』故以正行为坚实者,于所行处无错为要。」(《广论》,页二四五)
宗喀巴认为若只有善心而想要利他、除苦,若不能先趣方便(能自调)则不能真实度他。所以必须透过正行达坚实(于行处无错)地调伏自己(的烦恼),才能有利他的能力(资粮)。所以正行是利他成佛的方便。
上述内容,在《戒论》中亦有概略地陈述。宗喀巴提到:
「菩萨行者,应如圣教,最先发起胜菩提心。....次受菩萨净戒,学菩萨学。菩萨行者若或不能学菩萨学,于任何时不能趣得无上菩提。是故持戒,乃为三世菩萨行处唯一要道。」(《戒论》,页五)
因此,发心、受菩萨戒、学菩萨学的持戒之实践,是菩萨行之要道。
由此可见,宗喀巴认为受持菩萨戒的实践意义是以成佛之菩提心而行菩萨行。此中肯定受戒之后,必当学菩萨学处(持菩萨戒)。但发菩提心后,若不于学处如实深信而修习,宗喀巴认为:如此「决不能取得无上菩提」。(《戒论》,页五)因此可见,其认为发心并不即是代表成佛,尚需透过学行菩萨行的实践而成满无上菩提。
依其上述的主张,可获得如下的概念:行菩萨行必先发菩提心,以菩提心为所依;受菩萨戒即是使菩萨行者(已发心之实践主体)学菩萨学。因为学菩萨学(持菩萨戒)是成佛的必要条件。
由此,即透显出菩萨戒在实践成佛而行菩萨行之过程中的意义:即是菩萨行者的「学处」─于其中学应行的善行及应止的恶行。一般别解脱戒律通常是就应止(不得犯戒)的层面,提出戒除恶行的禁制、否定义;菩萨戒则明显地列举许多积极应行的规范。在前一节中可以见到许多例子。而在成佛之前的善行(菩萨行)是为了积集福慧资粮,因此衍成「菩萨万行」的说法是有可能的。[66]
然而,菩萨戒是否因此而没有提出最低限度的行止规范?在宗喀巴的《戒论》中,他主张探究菩萨戒的根本戒之意义,进行申论与定义,以明何种戒属于根本戒,何种缠犯将失戒,何种缠犯可还净;同时对于恶作亦进行阐述,判明犯恶作罪时,当如何进行还净忏悔以回复清净戒。对于菩萨行者在最低限度的不犯戒与广学菩萨学处之间的实践,宗喀巴亦提出考量的方法及判准。甚至在发心之后,尚未受戒之前,都有一套修学的方法。这些内容都含括在其菩萨戒思想的内涵中。
综观以上持戒的实践义,宗喀巴提出一种最基本的态度,即是:受了菩萨戒之后,决不可轻易地弃舍戒律学处,包括律仪戒所说的别解脱戒,或是别解脱戒之共戒─十善戒(或身口七支性戒)。此一定义正突显宗喀巴诠释菩萨戒思想的特色所在。
本文以下将探究其《戒论》中呈现的研究背景,以明其菩萨戒实践理论之诠释特色。
丁、菩萨戒思想的研究背景─基于大乘论典的体系
本文以下拟从三方面进行探究:一、根据宗喀巴《戒论》中所注疏的原典─<戒品>及其两种注解本的内容;二、就《戒论》中参考依据的主要经论典籍与注疏─《学集论》、《入行论》、《菩萨戒二十颂》及其新、旧两种《疏》本;三、就《戒论》中所引述的各种经论注疏与译本来看。以上可参照本文所附的<一览表>以了解其类别与比重。
其中经由阿底峡尊者传承以融合无著菩萨和寂天菩萨思想,即是就宗喀巴援引其论着并肯定的观点部分而言。《戒论》中有关重要论题的抉择与思辩,大多引用上述的经论内容,以互相佐证、阐明。在注释<戒品>时,则就萨穆札(海云)与最胜子、德光的注解加以思择,再参照阿底峡的《道灯论》与《难语释》。而月官论师的《戒二十颂》及其两种《释》(分别为寂护大师与菩提贤论师所造)则为宗喀巴诠释<戒品>中之菩萨学处(戒条)的主要结构依据。至于其他经论释则散遍在《戒论》全文,其中有些引述部分等同于《学集论》的内容。
宗喀巴在《戒论》文末中提到:[67]
「如是于初发业菩萨,最初切要《菩萨戒品》,若引全文解释,诚恐太繁。故取少义,依《菩萨地》两部注释,及此《戒品》二种注释,并依其余所注义,同《集学》、《入行》本释等清净之论,以及诸契经,广为抉择受、护、还净关要之处。」
由此可见其注释所引用的论典为其研究的参考依据。
此外由其结颂文的内容,可以看到其总结研究的探讨目的如后所述:
「随入何大乘,成佛所必须,大乘道栋梁,谓愿行二心。
受已不如誓,学习菩萨行,非佛菩萨说,更有道种智。
愚者见显密,开遮少有殊,错解增上慢,灭大乘净道。
故趣金刚道,依弥勒龙猛,无着释经义,发心受律仪。
学六度为基,次加金刚道,愚夫弃圆美,大乘受余道。
佛菩萨共道,净菩萨戒法,除至教正理,未染臆造垢。
能如佛密意,以显言训释,由敬文殊力,故我常敬礼。
我愚大乘深,定有失文义,当对圣智悔,悲者纠其非。
佛教尤大乘,道命多隐没,为令圣教住,精勤所集福,
唯愿诸众生,不着相似路,见真圆满道,精进勤修行。
愿我一切生,文殊尊摄受,解大乘度生,弘扬诸佛教。」
由以上可归纳出,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戒思想主要是在以至教正理,清净菩萨戒法,切合佛法密意,以显正道。就其上述总结《戒论》的内容来看,宗喀巴清楚地表明从几个方面阐释菩萨戒思想:(一)愿行二心;(二)受已学行之道;(三)显密二乘皆应持戒;(四)融合大乘二车轨的传承;(五)显扬大乘净道,(六)发心受律仪的戒相及戒法。在实践、持守菩萨戒时的学行关键要义方面,宗喀巴大师皆依诸经论加以抉择清净无谬之道。这些内容即是透过上述传承研究背景的影响而呈现其菩萨戒的思想特色。以下拟究明这些论典的渊源、出处、基本要义,以呈显宗喀巴菩萨戒研究在「形式上」的基本进路。
壹.基于《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的内容:
依于《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的论述脉络所涵的基本概念,即是宗喀巴所诠释的菩萨戒之基本定位与进路。
一、《戒论》与<戒品>:
宗喀巴的《戒论》基本上依于<戒品>的文脉进行注解。但在形式、阐述方式、主题诉求三方面,则融入其特殊的考量:
1.宗喀巴为方便造论,以阐明菩萨戒内涵思想的一贯性,除了依<戒品>的全部论述外,曾将部分的论序加以调整。此在汤译本的佛教书局版之《菩提正道菩萨戒论》中皆由编者标示出来。[68]
2.宗喀巴对于<戒品>的诠释,除了依文注疏外,亦将一些重要的论题藉由引述其他经论、注疏内容,透过论辩、诘难(问答)的方式作进一步的阐述。
3.在《戒论》的序分(前言)中,宗喀巴说明其阐释的主题为:(1)总论持戒-以持戒为三世菩萨行处唯一要道;(2)显密二乘并应持戒;目的在为令对于上乘道少修习、知解力弱、精进力微、不能观达学处者,能够易于知解。(《戒论》,页四)
而从本文前述章节的探讨中,可以推知其所持的本怀:因悲愍无知有情无法深入了解诸大经论所说的行持要义,因而愚昧地造作自所不知的犯戒之因果业报。此一本怀在现在看来,甚至已经跨越时空的限制,关怀到现今的一些已发心欲行持…
《宗喀巴对于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