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宗喀巴对于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P7

  ..续本文上一页菩萨戒者,因为无法明确地依于广大的诸经论释所说的义理产生定解,更遑论能够在行持上能真正的契入菩萨戒的如实修行。

  二、关于<戒品>:

  (一)<戒品>内容结构大要及注疏译本:

  1.本论的内容结构:

  布顿大师于其所着的《佛教史大宝藏论》(藏文原名:布顿佛教史)中,将此论视为「说解脱及一切种智之道」的论典,并且是属于第三时教(末转*轮)显扬「见」之论着。其论之《本地分》为摄十七地而开示,以「依、行、果」三者而宣说。其中「依」以体性、行法、时分三者而论;「行」则为闻、思、修三地;「果」之暂时果为声闻地、菩萨地、独觉地三者,究竟果则是蕴有余与无余。[69]

  在《印度佛教史概说》中,提到关于瑜伽行的思想:[70]

  「所谓瑜伽师就是以修习禅观为主要实践的比丘,他们与阿毗达摩论师并行,即是在说一切有部也有这一系统,这从《修行道地经》、《达摩多罗禅经》等可以推测出来(这两部经原名皆为《瑜伽师地论〔Yogacarabhumi〕》)。大概各类三昧经典的一部分是由这一系统的人编着的。恐怕在与说一切有物的瑜伽师有关的一群人之中,有特别信奉《华严经》,并把体验此经的唯识观作为修行实践目标的人,正是由他们制定了称作唯识观的独特观法并把这种禅观的内容加以理论化,提出了心的本质在阿赖耶识的唯识学说。《解深密经》是作为这种学说的理论根据而被编着出来的,而《瑜伽师地论》则是其实践体系的总结。」

  《瑜伽师地论》对《华严经》的十地说有所发展。全书以包括声闻、缘觉、菩萨三乘的阶位作为大纲,由十七地组成。地的区别是以种性(gotra)的差别,即五姓各别说为依据的,与前面所述的如来藏思想有显著不同。十七地中的「菩萨地」(Bodhisattvabhumi)最为重要,在这里可以看到此部论典作为大乘瑜伽师的依据和特色。这本来是独立的书,古代也曾被看作是经(有《菩萨地持经》、《菩萨善戒经》)。此论的现在形式,有关十七地的部分是本事分,后面摄抉择分以下有四分。书中引用《解深密经》,并对阿赖耶识及其它唯识学说的重要理论进行解释。一般认为此论确立了以唯识学说为基础的大乘实践体系。

  2.注疏译本:

  (1)藏译注本:

  依《西藏大藏经》之收录《瑜伽行地菩萨地》(德格版-Td No.4037[Phi.74-129];台北影印版-Tt VOL.39,p.295-425)系无著菩萨所造,其注解有:

  (i)德光论师(Gunaprabha)之《菩萨地注》(Td No.4044[141a1-182a2];Tt VOL.40)

  (ii)海云(Sagaramegha)之《瑜伽行地中菩萨地解说》(Td No.4047;Tt VOL.40)。其中<戒品>在[149b2-179a2]。[71]

  <菩萨戒品>的注解有二:

  (i)德光论师之《菩萨戒品疏》(Td No.4045 ;Tt VOL.40)

  (ii)最胜子(Jinaputra)之《菩萨戒品广疏》(Td No.4046;Tt VOL.40)

  (2)汉译注本:

   在汉译的《大正藏》(第三十册)中,以《瑜伽师地论》(其中<菩萨地‧戒品>属于本地分之初持瑜伽处,页五一○-五二三)名之,视为弥勒菩萨的作品。注疏有:

  (i)窥基之《瑜伽师地论略纂》(大正四十三)

  (ii)法成述之《瑜伽师地分门记》(大正八十五)

  (iii)释遁伦集撰之《瑜伽论记》(大正四十二;台北:新文丰,1976年)

  (vi)韩清净之《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汇编》(台北:新文丰,1983年)

  (二)<戒品>思想内容大要:以下略述<戒品>之原文。

  包括三个部分:一、九种相:即自性戒、一切戒、难行戒、一切门戒、善士戒、一切种戒、遂求戒、此世他世乐戒、清净戒。此即由九个面相论述菩萨戒的意义,并可由三聚净戒所摄。二、净戒之殊胜利益包括六种:一为究竟利益,五为现世所得利益。[72]三、净戒所作之事唯有三种:律仪戒安住其心、摄善法戒能成熟自佛法、饶益有情戒能成熟有情。以下详述菩萨戒九种相的内涵:[73]

  1.菩萨戒的本质特性与功德利益:

  自性戒为戒之总相,即言菩萨戒的四种功德:「从他正受、善净意乐、犯已还净、深净专念无有违犯。」(大正卅,页五一○下)依于此四者,能生惭愧而善防护尸罗,因而达到:

  (1)「远离恶作」。

  (2)不毁所受净戒。

  (3)即使违犯,亦有还净之法而能出罪(因发露忏悔而远离罪恶)。并言实践菩萨戒的殊胜利益有:利益自他、摄受无量菩萨所学、现世即能利安一切有情,能获无上正等菩提果。(页五一一上)

  2.广宣说戒事差别:

  (1)戒的自性:

  此为<戒品>论述之主体。说明菩萨戒有两种:一为在家分戒;一为出家分戒。又依此二分净戒而说三种,即: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说明此三净戒的定义、内容,以及安住此三种净戒的而修、护、行的方法。(页五一一上~五一四中)此三者为菩萨的三种戒藏,亦名无量大功德藏。

  (2)受戒法:  

  关于受戒的轨法,以及受者与授者的资格,亦有详述。授受戒时所应具备的条件:授者应为受者说明学处及犯处相;受者应当自行观察能受与否,以及自己的意乐。不可因他人所劝,或为了胜过他人而受戒。(页五一五中)菩萨受持律仪,依第一最上善心意乐所发起,则善能对治一切种恶行。(页五一五上)

  (3)他胜处法(重戒):  

  当菩萨受戒之后,于戒律仪中有四种他胜处法(即四重戒)。如果以上品缠(上品的烦恼,具足四个支分-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爱乐、见是功德)而犯任何一种他胜处法,则失菩萨戒。如果缺少以上四支分其中的某些支分而犯他胜处法,则为软中品缠犯,不算舍失菩萨戒。和声闻戒相较,菩萨若虽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不一定即是舍弃菩萨戒;不像苾刍犯他胜法(根本堕)即算弃舍别解脱戒。且菩萨若因毁犯而弃舍菩萨戒,于现世中仍可再受;不像声闻戒之犯他胜法,尽此一生不得再受。(页五一五下)当菩萨不具舍菩萨净戒律仪的二种缘:一弃舍无上菩提大愿,二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则即使流转生死遍于十方界中,在在生处不舍菩萨净戒律仪。即使忘失而再多次受戒,仍维持原来的净戒,不算新得。(页五一五下)

  (4)恶作(轻戒):

  关于违犯有四十三,[74]皆分别论述:有犯、无犯,染违犯(起于三毒烦恼)、非染违犯的身语意之作为。(页五一六-五二一)

  (5)犯已还净:

  菩萨受戒之后应于戒生起最极尊重恭敬,从初专精不应毁犯。若有违犯,应当疾疾悔除令得还净。并说明发露忏悔之法而于所犯还出还净而舍堕罪及戒罪。(页五二一上~中)

  (6)无师之法:

  说明若不会遇具足功德之师,应当于如来像前自誓受一切菩萨学处与净戒。(此系指犯戒后重受的情形)

  (7)贪、瞋所犯之分别与三品缠犯:

  说明菩萨之犯戒,多因与瞋相应所起,非由于贪。因爱怜有情之故,不作菩萨所应作则可得成犯。若菩萨因瞋而憎、嫉有情,则不能修自他利行,而作不应作则可得成犯。至于三品缠犯的分别,则如《瑜伽师地论》之《摄事分》所说。

  (8)勤学得成就三种圆满安乐:

  得成就加行圆满:身语意清净现行;意乐圆满:为法出家,求大菩提、求沙门、求涅槃,不杂众多恶不善法;宿因圆满:于余生修福善,今世无匮乏而能于他广行惠施。

  3.难行戒:(以下至清净戒,引述自页五二二上~下),

  指菩萨的三种难行而能行的受持戒行:能舍大财而受戒;乃至失命不缺戒;恒住正念于戒无所失。

  4.一切门戒:

  指菩萨进入戒中的四种方式:正受三种菩萨净戒律仪;本性住种姓位于相续中身语二业恒清净转;余生曾串修习三种净戒,由宿因力住持,于现世厌离恶法乐修善;依四摄事,于诸有情身语善业恒相续转。

  5.善士戒:

  依修行者所依差别而分五种:自具尸罗;劝他受戒;赞戒功德;见同法者深心欢喜;设有毁犯,如法悔除。

  6.一切种戒:

  就戒相的差别而言,有六种加上七种,总共十三种类别。六种:回向大菩提;广摄一切所学处;无罪欢喜,远离耽着欲乐;尽寿不舍所学处;坚固不为本随烦恼等所夺;具足一切戒庄严。尸罗庄严如声闻地所说,有七种:止息恶行;转作能摄善法、利有情;随护止息及转作戒;大士相异熟;增上心异熟;可爱趣异熟;利有情异熟。

  7.遂求戒:

  指菩萨八种不于他现行所求不遂、不悦意之事:断命、不与而取、秽欲邪行、虚妄、离间、粗恶、绮语、手块杖。应审思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8.此世他世乐戒:

  指能令自他现世后世皆得安乐之九种净戒。前四种:于应遮止处而正遮止、应开处而正开许、应摄受有情而正摄受、应调伏而正调伏。另五种为除尸罗之外的五种波罗蜜多俱行戒。

  9.清净戒:

  指菩萨清净受持戒律有十种:为究竟三菩提而受戒,非为活命之故;违犯时远离微薄之愧悔,应生大愧悔,远离非处生愧悔;不耽着睡眠乐等,昼夜勤修诸善;五支离诸放逸;远离利养恭净贪故,不为生天而自期梵行;身语如法现行诸威仪所作众事;矫诈等邪命过失法;远离受用欲乐、自苦二边;远离一切外道见;于先所受净戒无缺减及破坏。

  在<戒品>最后提到:菩萨之戒律的讨论,不外明示菩萨净戒、获得殊胜戒果、所作戒行之事等…

《宗喀巴对于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