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宗喀巴對于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P6

  ..續本文上一頁是就大乘不共之道所開顯的戒法內涵。以下將說明以實踐主體的大乘發心內容,闡明菩薩戒實踐的本質義,以菩提心的內容做爲實踐之道的主要判准。

  二、實踐的主要判准依據:能開展出成佛與利他的意義。

  在論述防護戒律的實踐菩薩戒時,宗喀巴認爲應以菩提心爲根本,依次漸修,應明十不善等性、遮諸罪,對于所受律儀的根本罪亦當防護:

  「諸行所依謂菩提心,不應失壞漸令增長,是爲趣入戒等諸行所有根本,亦是第一遮止損害一切有情。大地以上所持屍羅爲所願境,于初發業諸進止處,當從現在至心修學。特當了知十不善等性遮諸罪,日日多起防護之心,有于自受律儀諸根本罪,尤應勵力,數起防護。」(《廣論》,頁二八五)

   在大乘實踐本質義的探討中,已呈顯出宗喀巴所理解的菩提心具有「利他」、「成佛」的內涵。其在菩薩戒的實踐中爲菩薩行之所依,菩提心除了具有能淨戒的作用,尚有複戒的作用。宗喀巴引用大乘經論,一再闡明若舍失菩提心,則舍失菩薩戒之根本。具菩薩戒而未舍、未犯根本罪致失菩薩戒的大乘行者,其之所以曆經生死流轉而未失菩薩戒;或有菩薩在失菩薩戒之後能重受,皆是因菩提心之故。此外,若出家菩薩不退菩提心,雖犯聲聞之別解脫戒,仍可藉菩提心力而回複清淨之戒體,這些在經典中皆曾提及。由此可見菩提心的重要性,即呈顯出依其成佛、利他的本質義而爲大乘菩薩戒實踐主要依據判准的特殊意義。

   此外,宗喀巴並主張修學菩薩學處是發心菩薩所當行以成佛的正行,若只有發心,並不能具足成佛方便:

  「如是發願心已,若不修學施等學處,雖如前引慈氏解脫經書有大勝利,然不修學菩薩學處,定不成佛,故于勝行應當修學。伽耶經雲:『菩提是以正行而爲堅實,諸大菩薩之所能得,非以邪行而爲堅實諸人所有。』叁摩地王經亦雲:『故以正行而爲堅實,何以故?童子若以正行而爲堅實,無上正等菩提非難得故。』言正行者謂成佛方便,即是學習菩薩學處故。修次初篇亦雲:『如是發心菩薩,自未調伏不能伏他,如是知已,自于施等極善修學,若無正行不得菩提。』釋量論雲:『具悲爲摧苦當修諸方便,彼方便生因,不現彼難宣。』謂于他所,若有大悲須除他苦。又除彼苦但有善心,願其離苦猶非滿足,故應轉趣除苦方便。又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故欲利他當先自調。又于自調,經說:『正行而爲堅實』其正行者,說『受律儀已,學其學處。』故以正行爲堅實者,于所行處無錯爲要。」(《廣論》,頁二四五)

  宗喀巴認爲若只有善心而想要利他、除苦,若不能先趣方便(能自調)則不能真實度他。所以必須透過正行達堅實(于行處無錯)地調伏自己(的煩惱),才能有利他的能力(資糧)。所以正行是利他成佛的方便。

  上述內容,在《戒論》中亦有概略地陳述。宗喀巴提到:

  「菩薩行者,應如聖教,最先發起勝菩提心。....次受菩薩淨戒,學菩薩學。菩薩行者若或不能學菩薩學,于任何時不能趣得無上菩提。是故持戒,乃爲叁世菩薩行處唯一要道。」(《戒論》,頁五)

  因此,發心、受菩薩戒、學菩薩學的持戒之實踐,是菩薩行之要道。

  由此可見,宗喀巴認爲受持菩薩戒的實踐意義是以成佛之菩提心而行菩薩行。此中肯定受戒之後,必當學菩薩學處(持菩薩戒)。但發菩提心後,若不于學處如實深信而修習,宗喀巴認爲:如此「決不能取得無上菩提」。(《戒論》,頁五)因此可見,其認爲發心並不即是代表成佛,尚需透過學行菩薩行的實踐而成滿無上菩提。

  依其上述的主張,可獲得如下的概念:行菩薩行必先發菩提心,以菩提心爲所依;受菩薩戒即是使菩薩行者(已發心之實踐主體)學菩薩學。因爲學菩薩學(持菩薩戒)是成佛的必要條件。

  由此,即透顯出菩薩戒在實踐成佛而行菩薩行之過程中的意義:即是菩薩行者的「學處」─于其中學應行的善行及應止的惡行。一般別解脫戒律通常是就應止(不得犯戒)的層面,提出戒除惡行的禁製、否定義;菩薩戒則明顯地列舉許多積極應行的規範。在前一節中可以見到許多例子。而在成佛之前的善行(菩薩行)是爲了積集福慧資糧,因此衍成「菩薩萬行」的說法是有可能的。[66]

  然而,菩薩戒是否因此而沒有提出最低限度的行止規範?在宗喀巴的《戒論》中,他主張探究菩薩戒的根本戒之意義,進行申論與定義,以明何種戒屬于根本戒,何種纏犯將失戒,何種纏犯可還淨;同時對于惡作亦進行闡述,判明犯惡作罪時,當如何進行還淨忏悔以回複清淨戒。對于菩薩行者在最低限度的不犯戒與廣學菩薩學處之間的實踐,宗喀巴亦提出考量的方法及判准。甚至在發心之後,尚未受戒之前,都有一套修學的方法。這些內容都含括在其菩薩戒思想的內涵中。

  綜觀以上持戒的實踐義,宗喀巴提出一種最基本的態度,即是:受了菩薩戒之後,決不可輕易地棄舍戒律學處,包括律儀戒所說的別解脫戒,或是別解脫戒之共戒─十善戒(或身口七支性戒)。此一定義正突顯宗喀巴诠釋菩薩戒思想的特色所在。

  本文以下將探究其《戒論》中呈現的研究背景,以明其菩薩戒實踐理論之诠釋特色。

  

  丁、菩薩戒思想的研究背景─基于大乘論典的體系

  

  本文以下擬從叁方面進行探究:一、根據宗喀巴《戒論》中所注疏的原典─<戒品>及其兩種注解本的內容;二、就《戒論》中參考依據的主要經論典籍與注疏─《學集論》、《入行論》、《菩薩戒二十頌》及其新、舊兩種《疏》本;叁、就《戒論》中所引述的各種經論注疏與譯本來看。以上可參照本文所附的<一覽表>以了解其類別與比重。

  其中經由阿底峽尊者傳承以融合無著菩薩和寂天菩薩思想,即是就宗喀巴援引其論著並肯定的觀點部分而言。《戒論》中有關重要論題的抉擇與思辯,大多引用上述的經論內容,以互相佐證、闡明。在注釋<戒品>時,則就薩穆劄(海雲)與最勝子、德光的注解加以思擇,再參照阿底峽的《道燈論》與《難語釋》。而月官論師的《戒二十頌》及其兩種《釋》(分別爲寂護大師與菩提賢論師所造)則爲宗喀巴诠釋<戒品>中之菩薩學處(戒條)的主要結構依據。至于其他經論釋則散遍在《戒論》全文,其中有些引述部分等同于《學集論》的內容。

  宗喀巴在《戒論》文末中提到:[67]

  「如是于初發業菩薩,最初切要《菩薩戒品》,若引全文解釋,誠恐太繁。故取少義,依《菩薩地》兩部注釋,及此《戒品》二種注釋,並依其余所注義,同《集學》、《入行》本釋等清淨之論,以及諸契經,廣爲抉擇受、護、還淨關要之處。」

  由此可見其注釋所引用的論典爲其研究的參考依據。

  此外由其結頌文的內容,可以看到其總結研究的探討目的如後所述:

  「隨入何大乘,成佛所必須,大乘道棟梁,謂願行二心。

  受已不如誓,學習菩薩行,非佛菩薩說,更有道種智。

  愚者見顯密,開遮少有殊,錯解增上慢,滅大乘淨道。

  故趣金剛道,依彌勒龍猛,無著釋經義,發心受律儀。

  學六度爲基,次加金剛道,愚夫棄圓美,大乘受余道。

  佛菩薩共道,淨菩薩戒法,除至教正理,未染臆造垢。

  能如佛密意,以顯言訓釋,由敬文殊力,故我常敬禮。

  我愚大乘深,定有失文義,當對聖智悔,悲者糾其非。

  佛教尤大乘,道命多隱沒,爲令聖教住,精勤所集福,

  唯願諸衆生,不著相似路,見真圓滿道,精進勤修行。

  願我一切生,文殊尊攝受,解大乘度生,弘揚諸佛教。」

  由以上可歸納出,宗喀巴大師的菩薩戒思想主要是在以至教正理,清淨菩薩戒法,切合佛法密意,以顯正道。就其上述總結《戒論》的內容來看,宗喀巴清楚地表明從幾個方面闡釋菩薩戒思想:(一)願行二心;(二)受已學行之道;(叁)顯密二乘皆應持戒;(四)融合大乘二車軌的傳承;(五)顯揚大乘淨道,(六)發心受律儀的戒相及戒法。在實踐、持守菩薩戒時的學行關鍵要義方面,宗喀巴大師皆依諸經論加以抉擇清淨無謬之道。這些內容即是透過上述傳承研究背景的影響而呈現其菩薩戒的思想特色。以下擬究明這些論典的淵源、出處、基本要義,以呈顯宗喀巴菩薩戒研究在「形式上」的基本進路。

  壹.基于《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的內容:

  依于《瑜伽師地論‧菩薩地‧戒品》的論述脈絡所涵的基本概念,即是宗喀巴所诠釋的菩薩戒之基本定位與進路。

  一、《戒論》與<戒品>:

  宗喀巴的《戒論》基本上依于<戒品>的文脈進行注解。但在形式、闡述方式、主題訴求叁方面,則融入其特殊的考量:

  1.宗喀巴爲方便造論,以闡明菩薩戒內涵思想的一貫性,除了依<戒品>的全部論述外,曾將部分的論序加以調整。此在湯譯本的佛教書局版之《菩提正道菩薩戒論》中皆由編者標示出來。[68]

  2.宗喀巴對于<戒品>的诠釋,除了依文注疏外,亦將一些重要的論題藉由引述其他經論、注疏內容,透過論辯、诘難(問答)的方式作進一步的闡述。

  3.在《戒論》的序分(前言)中,宗喀巴說明其闡釋的主題爲:(1)總論持戒-以持戒爲叁世菩薩行處唯一要道;(2)顯密二乘並應持戒;目的在爲令對于上乘道少修習、知解力弱、精進力微、不能觀達學處者,能夠易于知解。(《戒論》,頁四)

  而從本文前述章節的探討中,可以推知其所持的本懷:因悲愍無知有情無法深入了解諸大經論所說的行持要義,因而愚昧地造作自所不知的犯戒之因果業報。此一本懷在現在看來,甚至已經跨越時空的限製,關懷到現今的一些已發心欲行持…

《宗喀巴對于大、小乘戒相融之思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