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九讲▪P3

  ..续本文上一页效果并不好,那么还是放慢一些。那个讲义还得写一下,写好之后,我们还是把它讲一道。

  

   在十六页的一段文:“中边等说二取非有,依他二取,其体非无……。”这个二取,有的时候说它没有,有的时候又说它有,到底它是有、还是没有?就是这个问题了。二取,就是能取、所取,那是徧计执,是没有的。但是徧计执是依哪里来的呢?徧计执是从依他起里边来的。依他起里边一个是能取,一个是所取,当它没有起执着的时候,它本身的体是依他起;当它起了执着以后,再去观察这个能缘的境,反过来所缘的根心、根色,那就成了徧计执。就是说,徧计执里边,有的时候从它的体上说,见相二分就是依他起,当见相二分起了执着之后,所观察、认识到的就是徧计执了。所以这里他说,《辨中边论》等等一些论里边说:“二取非有,依他二取,其体非无。”执着的能所两个取是没有的,但是产生二取的依他能所是有的。“摄论等说,唯二等故”,《摄大乘论》里边说“唯二”,“二”就是指见相二分,见相二分是有的;“若无依他见相二分”,假使没有依他起见相二分,“即违厚严及诸圣说唯量唯二、能所取缠见种种等”,就要违背《厚严经》跟一些圣者说法(圣说,即圣教量),它是怎么说的呢?“唯量唯二、能所取缠见种种等”。这句话我们得把它解释一下,它的依据是《厚严经》跟那些圣教量:“唯量唯二、能所取缠见种种等”,以此作为依据证明见分、相分是有的,是依他起。

  

   如何证明呢?我们还是举《成唯识论》的文来解释。《成唯识论》第八卷说:“诸圣教说唯量、唯二、种种,皆名依他起”,都是依他起。这是原文,下边解释。

  

   “《摄大乘论》云:唯识、二、种种。彼云唯识,此言唯量”,《摄大乘论》里边说的唯识就是我们说的唯量;“彼言二者,此言唯二”,它的那个二就是我们的唯二。“彼自解言”,它都自己解释了,什么叫唯量?“唯量者,无境故”,只有认识,没有客观的实境——虚妄的认识,量就是认识,我们的量(识)是有的,但是实在的境是没有的。这就是唯识的意思。什么叫唯二?“唯二者,有见相故”,二就是见相二分,这个见相二分是有的。“种种者,种种行相而生起故”,“种种”就是种种行相。有见相二分,各式各样的行相就起来了。这个种种有好几个解释。先说第一个解释:“由有见相,得成二种”,一种是见分,一种相分,这是一个“种种”;“故见相分是依他起”,这里就证明了唯识也好、唯二也好,都是依他起。另一个解释,什么叫“种种”?“《佛地经》云:现身土等”,佛的功德上,他可以显他的受用身、他的净土,等等,这些就是“种种”。“及前第二卷所引四圣教,皆有二、三、四分,故言种种”,前面说的识有二分三分四分,这也是种种。这种种的解释很多,“是见分相分,各有种种行相”,也叫种种。“皆名依他起故”,说唯识也好,唯量也好,唯二也好,种种也好,都是依他起。根据这些圣言量,证明依他起的见相二分不是没有的;而依他起里边起了妄执之后,执着有实在的外境、有实在的能取的心,那是徧计执,这个是没有的。

  

   这里主要是证明见相二分是依他起,护法菩萨这一派跟安慧那一派,他们之间的差别、辩论的焦点就在这个地方。安慧一系说,见相二分是徧计执;而护法一系说,见相二分是依他起。既然你说是依他起,那就请拿出依据来!他就引了那么多的圣言量来作依据,证明见相二分是依他起。(这些笔记,大家要把它抄写下来。昨天没有人提问,现在我们还是把昨天讲的内容里边比较不太好理解那些重复一下。)

  

   [回顾]论曰:唯遮外境,不遣相应。问:何名相应?答:成唯识论第三卷说,谓心心所行相虽异,而时、依同,所缘、事等,故名相应。即具四义,除同行相,乃名相应。

   昨天讲的课文重点:“唯遮外境,不遣相应”,我们说唯识唯识的这个“唯”,只是遮掉有实在的外境,而心的相应法(心所法)并不排斥。这个“相应”有几个意思:心王、心所,它们是同一个时间;它们的依,同依一个根;所缘的境是同样的一个境;它们的事(数量),心王是一个,心所也是一个——不是说只有一个心所法,每一个心王,跟它相应的心所法只能是一个,不能有两个心所同时起来。比如说受,假使是乐受,那么就是乐受,不能说乐受、苦受同时起来;又苦又乐,那是没有的。具备这四个义就叫相应。

  

   [回顾]此中二取,都无少实,唯有自证,似彼而生,唯取自体,故无少法能取少法。愚者不知,谓离识体有实二分,故说唯识,令其了知。

  [名相注释]故无少法能取少法 《成唯识论》卷七云:“谓识生时,无实作用,非如手等亲执外物,日等舒光亲照外境。但如镜等,似外境现,名了他心,非亲能了。亲所了者,谓自所变。故契经言:“无有少法,能取余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物。”如缘他心,色等亦尔。”

  

   又一个重要的是,我们说的识,它有这么一个东西:没有少法能取少法。就是“故无少法能取少法”这一句。根据佛的经里边说,我们的根、境、识相交接的时候,并没有能够取一点点的法。这个很费解。假使我们眼识缘一个境,你都看到了,怎么还说没有取呢?看到了就看到了嘛。而他却说并没有取到外边的东西。对这个问题,经上就有这么一句话,安慧用这句话来解释他的理论,护法也用这句话解释他的理论。我们先把“故无少法能取少法”这句话消化一下,在我们的书上是十六页,倒数第四行:“……唯取自体,故无少法能取少法”,一个能取的法,对所取来说,并没有取到它。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我们有一个注解:“谓识生时,无实作用”,当识生的时候,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假使我们眼识去缘一个色,实际上并没有缘到(不能亲取)那个色(外境)。既然没有缘到,那怎么能起作用呢?所以识生的时候,对外境并没有起作用,“非如手等亲执外物,日等舒光亲照外境”,它并不能像手那样可以拿到外边的东西,或者像太阳光照到外边的东西,并没有起这个“取少法”的作用。

  

   那么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但如镜等,似外境现”,仅仅是像镜子那样,把外境照一个同样的东西,所取到的就是那个影像,并没有直接取到外物。比如说,你打了人家一下,你是否真的打到对方了?没有打到对方!你仅仅是打了你自己的阿赖耶识里边变的一个相分,这个相分跟那个有情是一模一样的,你打的是自己的相分;以这个相分为增上缘,那个有情也能产生一种疼痛的感觉,但是你并没有亲自打到他,打到的是你自己识里的相分。所以说,都是自己内部的作用,对外并没有起作用。

  

   假使从他心智来说,他心智能够了他心,“名了他心,非亲能了”,实际上这个“了他心”并不是真正地能够了解他人的心,“亲所了者,谓自所变”,我们知道的还是自己心里边变的相,这个相跟他的心的行相是一样的。就是说,我们并没有知道有情对方的心,所了知的只是自己心里变的那个相分,这个变的相分跟有情对方的心的那个行相是一样的;我们所知道的跟他心里想的东西是一样的,而实际上知道的并不是对方心里的东西,是我们自心的一个变相。

  

   “故契经言:无有少法,能取余法,但识生时,似彼相现,名取彼物。如缘他心,色等亦尔。”我们经常用这个比喻:从生理学的解剖来说,我们的眼睛看到桌子,是不是真的看到桌子?没有看到桌子,看到的是桌子的影子。我们的眼珠里边,有光线反射进去,就在眼珠上产生一个倒影,眼睛看到的就是这个倒影,并不是看到外境。整个的唯识就是这一套理论,我们所看到的都是自己识里边变的相,并不是看到外边的东西;外边的东西永远是跟我们不相干的,只能取内,外境是无,没有干涉的。假使两个人互相教授教诫,或者互相吵架,怎么不起作用呢?不起作用怎么自己跟自己吵得起来?那是你的识起这个相,在他的识上也变起一个相,他也听到你的骂的声音,但是他听到的还是他自己耳识的那个相分,实际上并没有听到你的声音,这个相分跟你的声音是很相像,他就听到是你正在骂他。对方再回过来骂的时候,你也没有听到对方的声音,但是以他的声音作增上缘,在你的耳识里边又起了个相分,你听到的还是自己耳识里边的声音。所以从这个道理来说,没有一个少法能取少法,对外边的法,半点也没取到,都是在自己识里边打交道。这个道理,只有唯识宗才有,其它的宗派是没有的,这是唯识宗的一个特征。

   经里边有这个话:“实无少法,能取少法”,唯识的观点就是这样子讲,没有少法能取少法,只是在我们自己的识里边缘,没有缘到外边去,并不能取到外边的一点点东西,看也看不到,碰也碰不到,打也打不到。而所起的作用,是以你为增上缘,在他的识上变一个相,作他的亲因缘,他碰到是他自己识上的事情,并没有碰到你。总的来说,是隔了一层的。这是我们把“无有少法能取少法”的意思又补充了一下。

  

   我还是希望大家提问题。这是我来提问题了,你们昨天讨论过了,有问题的还可以提一下。今天我们不准备讲很多,稍微讲一点,大部分时间让大家抄笔记。昨天有一些不太清楚的,我们再把它挖掘一下。

  

   [回顾]量云:……此成心外境,非内心所缘,次成心内境,定不离于识。量云:……又亲所缘,决定不离心及心所,所缘法故。

   这几个量,也是讲这个道理。“心外境非内心所缘”,心外的境并不是内心所缘的,内心所缘的境决定是自己识里边变的,“心内境定不离于识”,就是这个道理。“又亲所缘,决定不离心及心…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九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