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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五蕴论讲记▪P62

  ..续本文上一页放逸?

  (30)比较精进与不放逸之同异。

  (31)何谓舍?解释“烦恼、五取蕴、有、有具、取”等。

  (32)何谓不害?解释“苦、苦具”。

  (33)比较无瞋与不害之同异,并说明为何无瞋外另立不害?

  (34)何谓贪?

  (35)何谓瞋?

  (36)何谓慢?慢有几种?一一详释之。

  (37)何谓无明?此有几种?

  (38)何谓见?有几种?

  (39)何谓萨迦耶见?

  (40)何谓边执见?何谓“断、常”?

  (41)何谓邪见?略有几种?

  (42)何谓见取?

  (43)于非三见,执为最上等属何类摄?

  (44)何谓戒禁取?释戒、禁二词涵义。

  (45)何谓疑?有何危害性?

  (46)十根本烦恼中,何者俱生、何者分别起?

  (47)试释忿恨及其差别相。

  (48)试释覆、谄及其差别相。

  (49)何谓嫉?

  (50)何谓悭?

  (51)何谓诳?

  (52)何谓憍?与慢之同异相如何?

  (53)何谓害?

  (54)何谓无惭无愧?比较其同异。

  (55)何谓惛沉?

  (56)何谓掉举?

  (57)何谓不信?

  (58)何谓懈怠?

  (59)何谓放逸?

  (60)何谓失念?

  (61)何谓散乱?比较其与掉举之同异。

  (62)何谓不正知?其体是何?

  (63)何谓恶作?恶作有几?善恶如何分配?

  (64)何谓睡眠?释“不自在转,昧略为性”。

  (65)何谓寻伺?此二差别云何?云何“以安住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

  (66)何谓心不相应行?其体云何?共有哪些?

  (67)何谓得?又分几种?

  (68)何谓无想定、无想天?二者异同分别之。

  (69)何谓灭尽定?何谓恒行心心法、不恒行心心法?

  (70)何谓命根?

  (71)何谓众同分?

  (72)何谓生、老、住、无常?

  (73)云何名、句、文、身?

  (74)何谓异生性?

  (75)何谓识蕴?共有多少?

  (76)何以名心、名意、名了别?何谓最胜心、最胜意?

  (77)何谓转识?具体有几?

  (78)何谓阿赖耶识?

  (79)蕴为何义?

  (80)处为何义?

  (81)何谓无为法?共有几个?一一说明之。

  (82)界为何义?

  (83)述蕴、处、界如何相摄?

  (84)以何义故,说蕴处界?

  (85)以① 有色、无色,② 有见、无见,③ 有对、无对,④ 有漏、无漏,⑤ 欲、色、 无色界系、不系,⑥ 蕴、取蕴所摄,⑦ 善、不善、无记,⑧ 内、外,⑨ 有缘、无缘,⑩ 有、无分别,⑾ 有执受、无执受,⑿ 同分彼同分等十二门分别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1《俱舍论颂疏》卷一(第30页):“何故无为说在处界,非蕴摄耶?颂曰:蕴不摄无为,义不相应故。 释曰:初句正标,次句释成。义不相应,论有三解。第一解云,三无为法,与色等义不相应故。谓体非色,乃至非识。无为体非色,与色义不相应;乃至体非识,与识义不相应。故非蕴摄。 问:无为既非五蕴,何不立为第六蕴耶? 答:亦不可说为第六蕴,彼与蕴义不相应故。聚义是蕴,无为非聚义。义不相应,不可立蕴。  第二解云,又言取蕴,为显染依。染净二依,蕴言所显,无为于此二义都无,义不相应,故不立蕴。取蕴有漏,故显染依;无漏五蕴,便是净依。故但言蕴,便通染净。(下略)”

  2《俱舍论颂疏》卷一(第22页):“造者因义。因有五因:一生因、二依因、三立、四持、五养。”

  3 《杂集论》卷一(第118页):“生因者即是起因,谓离大种,色不起故。 依因者即是转因,谓舍大种,诸所造色,无有功能,据别处故。 立因者即随转因,由大变异,能依造色,随变异故。 持因者即是住因,谓由大种,诸所造色,相似相续生,持令不绝故。 养因者即是长因,谓由大种,养彼造色,令增长故。”

  4《广五蕴论》:“根者,最胜自在义、主义、增上义,是为根义。”

  5《俱舍颂论疏》卷三(第56页):“即于此中根是何义?(问根义也) 最胜、自在、光显是故名根。由此总成根增上义(答根义也。根体胜故,名为最胜;根用胜故,名为自在也;根体用双胜,名为光显。由有最胜、自在、光显,名为增上,将增上义以释根也)。”

  6《广五蕴论》:“所言主义,与谁为主。谓即眼根与眼识为主,生眼识故。如是乃至身根与身识为主,生身识故。”

  7《俱舍论颂疏》卷二(第52页):“随根变识异,故眼等名依。 释曰:随根变者,识随根变。根若转变,识亦异故。谓根若益,其识即明;根若有损,识便昧故。非境有变令识有异。以识随根,不随境故。依名唯在眼等非余。 彼及不共因,故随根说识。 释曰:彼者彼前所说,眼等名依也。及不共因者,眼等五根,与眼等识,为不共因。谓眼唯与自身眼识,为所依性,名不共因。若色便通自他眼识,及通自他意识所取,是共因也。如眼既尔,乃至身触应知亦然。眼等五根,由上二义:一者所依胜、二者不共因,故识得名,随根非境。然依论文,唯依五根,明不共因,五境明共因。”

  8《广五蕴论》:“云何眼根?谓以色为境,净色为性。谓于眼中一分净色,如净醍醐, 。此性有故,眼识得生,无即不生。”

  9《俱舍论颂疏》卷一(第20页):“眼等五根,体清净故,如珠宝光,故名净色。”

  10《阿毗达磨集论》卷一(第3页):“何等法处所摄色?有五种应知,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徧计所起色、定自在所生色。”

  11《阿毗达磨集论》卷一(第3页):“何等所触一分?谓四大种所造,身根所取义,谓滑性、涩性、轻性、重性、软性、缓、急、冷、饥、渴、饱、力、劣、闷、痒、粘、病、老、死、疲、息、勇。”

  12《俱舍论颂疏》卷十八(第269页):“将得忍、不还、 无学业为障。 释曰:若从顶位将得忍位,感恶趣业皆极为障,以忍超彼异熟地故(地狱果是)。如人将离本所居国,一切债主、皆极为障。若有将得不还果时,欲界系业、皆极为障,唯除随顺现法受业(以不还果,受欲现业,故除也)。若有将得无学果时,色无色业、皆极为障。亦除顺现,二喻如前。”

  13《大乘百法明门论解》:“无痴者,于诸事理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

  14《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言精进者,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谓善品修恶品断,勇表胜进,简诸染法,捍表精纯,简净无记。又云,勇而无怯,捍而无惧。言满善者,圆了善事名为满善。故三根为作善,此名满善,能满彼故。”

  15《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言贪者,于有有具染着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

  16能海上师《三学讲录》(第91~98页):“十二缘起颂。”

  17《大乘百法明门论解》:“瞋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瞋不安恶行所依为业。”

  18《俱舍论》第十九卷(第207页):“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说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余非世间因,妄起因执。投水火等种种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执。唯受持戒禁数相对智等非解脱道,妄起道执。”

  19《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八:“戒禁取者,谓所受持随顺见取、见取眷属、见取随法、若戒若禁,于所受持诸戒禁中,妄计为最为上为胜为妙,威势执取随起言说,唯此谛实余皆虚妄,由此戒禁能得清净解脱出离,是名戒禁取。”

  20《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覆者,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能障不覆,悔恼为业。言悔恼者,覆罪则后必悔恼,不安隐故。贪痴二分:若不惧当苦覆罪者,痴一分摄。若恐失利誉覆罪者,贪一分摄。”

  21《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言嫉者,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能障不嫉,忧戚为业。言忧戚义者,嫉者闻见他荣,深怀忧戚,不安隐故。亦瞋分为体。”

  22《大乘百法明门论解》:“憍者,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能障不憍,染依为业。言染依义者,憍醉则生长一切杂染法故,此贪分也。”

  23《俱舍论颂疏》卷四(第80页):“慢对他心举,憍由染自法。”  

  24《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言惛沉者,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

  25《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谄曲者,为罔冒他,曲顺时宜,矫设方便,以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师友正教诲故,亦贪痴分也。”

  26《大乘百法明门论解》:“或曰:散乱掉举何别?曰:散乱令心易缘,掉举令心易解,是所别相。”

  27《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五:“云何掉举?净相随转,贪分所摄,心不静照,障止为业。”

  28《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五:“问:由余烦恼,从所缘境令心流散,及于所余善缘流散是否掉举? 答:掉

  是贪分,由余烦恼流散非掉,是二十随烦恼中散乱心所。于善缘流散随其所应,是善心心所,非一切散皆是掉举。”

  29《大乘百法明门论解》:“言寻伺者,寻谓寻求,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粗转为性;伺谓伺察,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二法业用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为业。谓意言境者,意所取境,多依名言,名意言境。或曰:寻伺二法为假为实?曰:并用思之与慧各一分为体。若令心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盖思者徐而细故,慧则急而粗故。是知令安则用思无慧,不安则用慧无思。若通照大师释有兼正:若正用思则急慧随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则徐思随慧,亦令不安;是其并用也。”

  30《俱舍论颂疏》卷四(第82页):“未得今获者,如未得戒,今受得戒,创至生相,将成就故,名为今获。 已失今获者,如先坐定遇缘便舍定,名为已失。后重修得,创至生相,将成就故,名为今获。言成就者,先未得法,今时已得,先已得者,今复不失,此所得法,流至现在,名为成就。故论云:得已不失,名为成就, 故知获时,不名成就,成就时,不名获也。”

  31《俱舍论颂疏》卷五(第91页):“同分有情等。释曰:同分者标章,有情等者正释。同谓身形等同,谓诸有情,身形业用乐欲展转互相似故。分者因义,谓由此分能令有情身形等同。同之分故,名为同分。”

  32《俱舍论颂疏》卷一(第23页):“大种谓四界,即地水火风,能成持等业,坚湿暖动性。”

  33《俱舍论颂疏》卷一(第23页):“地谓显形色,随世想立名,水火亦复然,风即界亦尔。”

  34《瑜伽师地论》卷一百:“云何建立相续差别?当知相续略有四种。自他根境有差别故,立四相续,一自身相续,二他身相续,三诸根相续,四境界相续。”

  35见本书第一讲(第13页) :“无为非蕴摄。”

  36《俱舍论颂疏》卷一(第31页):“随粗染器等,界别次第立。”

  

《大乘五蕴论讲记》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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