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三所缘。论云:法智品,既能治色无色,彼应为八地,各三所缘问也。非此皆能治色无色,苦集法智品,非彼对治故答也。解云:上界苦集细,欲界苦集粗。缘粗不可断细,故缘欲界苦集,不能治上也;缘细以可断粗,故灭道法智,能治上也。又论云:亦非全能治色无色,不能治彼见所断故解云:以上界见惑,唯类忍断,若异生断,唯俗智断,唯有顶地,非异生断故,故灭道法智,不能全治也。
第二个原因,“由别治者,谓类智品,不治欲界,名别治也”,类智品道,不对治欲界烦恼的,只对治色界无色界的,别治。“虽法类智,亦互相因,而类智品,不治欲界,故类智品,非欲三所缘”,虽然法智品、类智品,这个智,法智、类智都是无漏智,可以作同类因,但是类智品不对治欲界烦恼,所以说类智品,是欲界的三个烦恼不能缘它,因为它不对治欲界,就是别治,它的对治是有差别的,它不治欲界,那么欲界的烦恼不能缘类智品道,所以说非欲界三所缘。
“论云:法智品,既能治色无色”,法智品道,能对治色界、无色界,“彼应为八地,各三所缘”,这是另外提一个问题了。前面的要明确之后,才能讲这个问题,前面不明确,再来提这个问题,糊涂又糊涂,那就是莫明其妙。那么这个我们是假定你们前面明白了,那么里边有一个,含蓄着一个问题在里边,提出来说一下。《俱舍论》提这个问题,他说法智品,在法智品里边,我们说也有能对治色界、无色界的,就是法智品道里边,灭法智、道法智,这个它能够对治色无色界的修所断烦恼,既然能对治色界无色界的烦恼,应当色界无色界的烦恼,八个地了,色界无色界八个地的烦恼,能够缘它,就是提这个问题。前面呢,它因为欲界的烦恼,类智品不能断,所以说不能缘,那么既然法智品道能断色无色界的烦恼,应当色无色界的烦恼能缘它,这是反过来的反问。
“非此皆能治色无色,苦集法智品,非彼对治故”,这是一个原因。第二个,“又论云:亦非全能治色无色,不能治彼见所断故”,这两个原因,所以说色界无色界的烦恼不能缘这个法智品道。
第一个原因,“非此皆能治色无色”,它说这个法智品道并不是所有的法智品都能够断色界无色界烦恼的,“苦集法智品,非彼对治故”。只有灭法智、道法智能够对治色无色界的烦恼,苦法智、集法智不能对治的,所以说这是一个原因。“答也”。
“解云:上界苦集细,欲界苦集粗,缘粗不可断细,故缘欲界苦集,不能治上也”,这里解释为什么苦集的法智品不能断色、无色界的烦恼呢?因为上界的苦集是细,上界的果了,苦是上界的果了,集是上界的因了,那么这个比欲界要微细得多了,欲界最粗了。那么上界得苦集是微细的,而欲界的苦集是粗显的,你能缘粗的,不能断细的,当然了,你能够断粗的,不一定能断细的了,这个力量不一定那么大。粗的容易断,细的难断。那么欲界的苦集的法智,能断欲界的烦恼,但是色界的细了,它断不了。所以说只有灭道二智能断色界无色界,苦集二智不能断。这是一个原因。
那么灭道为什么能断呢?灭道智能治上地,“缘细以可断粗”,缘细的,可以断粗的。缘细的,是可以断粗的。那么你欲界的灭道智,它缘的欲界的灭道智细,上二界的修所断的烦恼是粗,可以断上面的。那么就是解释,为什么这个法智品道里的灭、道法智呢,能够断色、无色界的修所断,而这个苦集法智不能断上边。一个是粗细的关系,苦集是欲界粗、上界细,而灭道反过来,所以说灭道智能够断上边。这是一个原因。
“亦非全能治色无色,不能治彼见所断故”,第二个原因。“又论云”,《俱舍论》说,也就是说,法智道——就是六地的法智道品,并不是全部能够对治色无色界烦恼,只能对治它的修所断,见所断是断不了的。
“解云:以上界见惑,唯类忍断”,上界的见所断的烦恼,只有类忍断它,苦类忍、集类忍、灭类忍、道类忍,这个时候,断苦集灭道的上界的烦恼,只有类忍断。“若异生断,唯俗智断”,假使凡夫断的话,世俗智断,凡夫没有无漏智的,只有世俗智。“唯有顶地,非异生断故”,有顶地烦恼,这个是异生,凡夫是断不了的,“故灭道法智,不能全治也”,灭道法智,它只能断修所断的上二界烦恼,它对见所断是断不了的,那么这样子说,那是不能全部对治它。所以说,上二界的烦恼,不能缘这六道的法智道品。
这是前面他提的问题:为什么既然法智品能对治色无色界的烦恼,那么上地的,八个地的烦恼,为什么不能缘它?这个两个原因。我们再重复一下,两个原因。第一,只有灭法智品、道法智品能对治,苦集二法智不能对治,这是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只能对治修所断,不能对治上边的见所断,又是个原因。那么既然缺了这两个,一个是缺苦集,一个是缺见所断,那么它就不能缘法智道品了。
又论云:二初无故,非彼所缘解云:答前问也,一四谛中,阙初苦集,二见修断中,阙初见断,故言二初无也。由此二无,故法智品,非彼八地各三所缘。
“又论云:二初无故,非彼所缘”,这是总结。《俱舍论》就是总结了,“二初”,两个初没有的缘故,所以它不能缘它。“解云:答前问也”,前面那个问题就是总结一下。为什么它不能缘呢?因为没有两个初,这前面两个理由,就是第一个初,苦集灭道,四谛,苦集是初,第二个见所断修所断里边,见所断是初,这两个初没有,苦集法智不能断上面的,所断的又只能是修所断,没有断见所断的。所以说,两个初没有,那么所以说,它不能缘法智道品。
“一四谛中,阙初苦集”,苦集法智不能对治上界,所以缺一个初。“二见修断中,阙初见断”,见所断、修所断里边,见所断的去掉,只能断上界的修所断,不能断见所断。缺两个初。既然缺两个初,那是能力不够,那么所以说上二界的烦恼,就不能缘法智道品。
好了,这个问题解决了。下边我念一道,不一定讲得完。
又论云:即由此因,显遍行惑,有缘诸地苦集无遮,境互为缘因,非能对治故解云:即由此因者,由前缘灭自地,缘道六九地因也,故显遍行中,九上缘惑,能缘上八地苦集无遮也。境互为缘因者,简灭谛也,以九地苦集境,互为增上缘,互为能作因,由互为缘因故,缘诸地苦集无遮也。非能对治故者,简道谛也,为苦集境非能对治故,或缘一地,或二合缘,乃至总缘八地,不同缘道谛,若缘一地时,即缘六地,或缘九地,故言非能对治也。
“又论云:即由此因,显遍行惑,有缘诸地苦集无遮,境互为缘因,非能对治故”,那么就是这个原因。灭道有限制,灭谛只能缘当地的灭;道谛,法智道品就缘六地,类智道品的话缘九地。那么苦集这个下的遍行烦恼,那就是没有这个障碍,“即由此因”,因为灭谛道谛有限制,而苦集却没有限制,那就是苦集可以通行,苦集下边遍行惑,“有缘诸地苦集无遮”,它可以缘诸地,九个地的苦集,都可以缘,没有遮止,因为它没有这些限制。灭谛,它是九地的灭,没有因果关系,而苦集有因果关系;道谛有法智品类智品的对治不同的关系,而苦集却不是对治。“境互为缘因”,对灭谛来说,灭谛不是因,互相没有因果关系,它是缘因,可以做缘因的,不是亲因,是缘因,比较疏的因。道谛是对治道,而“非能对治故”,苦谛不是对治道。
“解云:即由此因者,由前缘灭自地,缘道六九地,因也,故显遍行中,九上缘惑,能缘上八地苦集无遮”,九个上缘惑里边,对上二界的苦集这两个境界呢,都可以缘,没有遮止,因为它没有这个限制,缘苦集没有限制的。“境互为缘因者,”这个是简别灭谛,灭谛的境,九地没有因果关系,而苦集的境呢,在九地的苦集,“互为增上缘,互为能作因”,这是叫缘因,不是亲因,是缘,缘因,这是疏的因。什么叫缘因?就是增上缘,和能作因。那么就是说,因为灭谛的限制它没有,它可以九地的苦集都能缘,没有遮止。“非能对治道”,这是对道谛来说的,“为苦集境非能对治故”,灭道的境是能对治,苦集境不是对治的境。“或缘一地,或二合缘,乃至总缘八地,不同缘道谛,若缘一地时,即缘六地,或缘九地,故言非能对治也”,道谛的话,它虽然也有九个地有相同的,因果关系。但是它有限制,法智品道,缘一个法智品道的话,就是缘六地,类智品道一缘的话,有九地,有限制的,要么六,要么九。而苦集,它却没有对治的关系,它缘的时候,九地里边缘一个,缘二个,缘三个,四个,乃至八个一起缘,都没有限制。这因为它是没有道谛的对治的彼此的那个关系。那就是说苦集的那个,缘苦集的上缘惑,就是上缘惑缘上界的苦集谛,那是自由的,都可以缘,合起缘、分开缘什么都可以,没有限制;而缘灭道有限制。
那么这个里边,懂了之后很简单,没有什么问题,还没有开始懂,很头痛!问题很多,这个就是要靠思惟了。我们说听经,单是闻是不够的,闻了之后,我说你们不但是听到了,那边录音机也录下来了,你说你没有懂,你录音再开好了,一遍,两遍,三遍,四遍,十遍,不会懂,一百遍也不会懂,没有经过思惟的话,一千遍也懂不了的。所以说这个脑筋的事情,要自己要劳动的,自己不劳动,想现成的——“你讲了,我什么都懂了”,没有那么容易。那么佛说法,也说了那么多,是不是大家都成佛了?不行的,还要自己修。最起码的修,就是闻思了,闻是有了,但是思要靠自己了,思不能说再靠人家。闻你靠人家了,录音机在那里,尽闻好了,闻了没有用。这个帮助你起思惟作用,思惟作用起来了,你才懂得了。你单是录音机听好了,一百遍,那个书你背下来好了,懂不了的。这个没有思惟加进去,不行的。那么今天时间差不多到了,希望你们这一次讨论,确实是要认真一点,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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