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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课

  

第七十二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下面我们学习《量理宝藏论》,现在讲相似因。相似因分三种:不成因、不定因、相违因。我们已经讲了不定因的法相、分类,分类有不共不定因和共同不定因两种。

  

昨天已经讲了不共不定因,不共不定因大家都知道因在同品和异品上都不成立。比如说“声音是无常,它是所闻之故。”所闻是不是声音呢?是声音。因在宗法成立是有的,但是在同品和异品上面不成立。

  

大家一定要明白真正的推理必须在同品上遍而在异品上不存在(有些不见、有些没有,不管是没有也好不见也好,反正在异品上面不存在),这样的因才算是正确的因。这是我们前面也讲过的。比如说“声音是无常的,所作之故。”是所作就是无常,无常和所作之间有一种能遍所遍的遍的关系。因在立宗上有这样一种关系,只要是所作一定是无常(这里并不是说凡是无常全部是所作,没有这种关系),有这么一种遍的关系。所以声音肯定是无常的,因为它是所作,所作已经包括在无常中,在同品方面是这样的。然后异品方面根本不存在。如果异品方面也存在的话,那么这个因就已经成了相似因了,因为它不能论证这个事情。比如说“声音是无常的,它是所作之故。”我们用所作来证明声音是无常的,如果所作在异品——非无常上面存在,那就是同品方面也遍了、异品方面也遍了,这样一来因不成立。

  

我们昨天分析的不共不定因是在同品和异品上都不成立(不是在立宗上,立宗上可以成立),它分四种类别,大家要详细地看一看。今天讲的是共同不定因。

  

寅二(共同不定因)分二:一、正不定因;二、有余不定因。

  

异于宗法俱涉共,分类正余不定因。

  

这里的不定因跟前面的不定因有一定的差别。

  

“异于宗法”,除了宗法的欲知法以外,也就是说因在宗法上可以成立。首先我们看它的因在宗法欲知法上成不成立,如果不成立,我们说不成立就可以了。“俱涉共”,在第一个成立的情况下,因在同品和异品两方面都涉及——它有过遍的过失。它不但在异品上存在,而且在同品上也存在,这样的因怎么能证明一个事物呢?不可能的。这就叫做共同不定因,“共同”是指它在同品方面也存在,在异品方面也存在。所以这个因就已经过遍了、过于的普遍了,过遍的话,我们论证一个事情时就不能成立。

  

“分类正余不定因”,它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真实的不定因,还有具有怀疑的有余不定因。首先讲真正的不定因。

  

卯一、正不定因:

  

见于二品不断异。

  

它在二品上面都存在,也就是说因在同品方面也存在、异品上面也存在,在二品中都已经见到。那这样我们认定一品的时候,另一品就不能排除,因为另一品也存在。所以没办法用这个因来论证。正不定因分四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个同品异品俱遍。在同品方面也有在异品方面也有,例如“声音是无常,是所量故。”用所量来建立声音为无常。大家都知道无常的部分是同品,非无常的部分是异品。在这里,无常和所量是同品方面的,常有和非所量是异品方面的。它在同品方面也遍、异品方面也遍:所量在无常方面遍,因为其他很多无常的法是所量(我们都知道除了声音以外还有很多所量之法如柱子等)。所以“声音是无常,是所量之故。”我们说在同品方面是遍的。然后它的异品是常有,在常有方面也遍,我们可以认为它们(无为法、虚空等)也是所量。所以如果说“声音是无常,所量之故。”,那我们就可以回答:俱遍。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它是一个正确因,那所量只能遍于无常方面,而在它的异品方面不会遍。可是现在它已经遍到异品的虚空上。所量既在同品无常法的柱子、瓶子等方面涉及,在它的异品方面的非无常(也就是说常有的虚空等)方面也遍。所以它不是正确的因,叫做同品异品俱遍。

  

第二个同品遍异品遍不遍。意思是什么呢?在同品方面已经遍了,而在异品方面遍和不遍两种情况都存在。这叫做同品遍异品遍不遍。比如说“声音是勤作所发,是无常之故。”勤作所发是通过人们的发音部位——依靠它们的勤作而发出来的。我们用无常来建立所有的声音是勤作所发的。但是这能不能遍呢?不会遍的,所以这也是不定因。怎么不遍呢?它的同品方面是勤作,那无常可不可以遍呢?大家都知道声音以外还有很多勤作的法,瓶子、柱子这些法是无常的也是勤作的,所以同品方面是遍的。然而,异品有遍和不遍两种情况。异品遍的情况:非勤作是无常的,就像水的声音和电发出来的声音等等。这些是非勤作的,也是无常的。异品不遍情况:非勤作是常有的,如虚空等。在它的异品方面有遍和不遍两种情况:非勤作是无常就像水声等等,这种情况也有;非勤作是常有的就像虚空,这种情况也有。这样一来如果说“声音是勤作的,因为是无常之故。”,我们就回答:异品遍不遍。为什么呢?因为非勤作中无常的也有常有的也有。

  

我们现在所学的同品异品遍不遍,你们可能一下子不一定能理解,因为这在因明中算是稍微难一点的概念。那么学了这以后有什么样的好处呢?

  

现在的很多人只是用一个相似的因,就认为自己已经论证得非常好了。比如顺世外道认为:“前世后世肯定不存在,因为我没有见到之故。”虽然没有见到在同品方面存在,但在异品方面却并非不存在。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同品方面完全存在而异品方面一点都不存在才能称为正确的因,所以犯了这样的错误。比如说“声音是无常,所作之故。”它的同品方面有其他的真正比喻,而异品方面根本不遍,也就是说没有所作已经遍到异品方面的说法。

  

如果我们真正懂得这一点,就会知道《前世今生论》中所讲的顺世外道为主的现在世间上很多的文学家所推出来的推理全部是不定因。我们对于一个因要观察同品和异品方面,而他们只看同品,认为在一个方面存在这个推理就成立。

  

大前天这里修经堂的工人跟很多人说:堪布今天到炉霍去了。他们问:为什么?工人说:因为刚才堪布下来了。他只是以下来作为原因就认为我去炉霍了,其实这是不定因。当然我并不是批评这些打工的木工、石工,这些人也是很可怜的,对佛法一窍不通。当然不要说他们,我们这里整天研究的人现在都对因明的推理搞不懂。他们认为这种推理可能是一种正确的推理:堪布下来的话,除了炉霍以外还会到哪里去?但是我下来以后不一定去炉霍,到色达去也是可以的、到青海去也可以,不一定去炉霍。可能他们先听说我要去炉霍,然后见到我下来,于是凭自己的感觉:“堪布肯定去炉霍,因为下来之故。”同样,现在很多人推出来的因全部是不定因:“你这个人肯定是坏人,因为你作了一件事之故。”……很多的推理全部是不定因,而真正的正因我刚才已经再三说过了。

  

所以你们方便的时候也应该好好地看一下,看完了以后会知道:真因只能在同品上面遍,除此之外不会遍的。“声音是无常,所作之故。”只要所作成立就决定是无常的,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这就是真正的推理。

  

我们现在通过佛教因明的正确推理,不管是对前世后世成立还是世间的任何一个法立为无常的道理完全能抉择,这就是佛法的优越性所在。它的优越性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推理在我们的相续中完全生起真正的定解。可是现在世间上的很多人却把不定因看成真正的正因,这样他们判断事情所运用的都是不决定的相似因。而我们学过因明的人可以看出别人所推断出的结论实际上并不是很完整的。包括现在世间一些学习法律的人以及律师,他们所得出来的结论如果按照因明的严格要求来衡量的话也绝对不能成立。第二个同品遍异品遍不遍是这样的。

  

第三个异品遍同品遍不遍。也就是异品已经遍,同品有遍不遍两种情况。比如“声音是非勤作所发,是无常之故。”它的同品是非勤作,不是勤作所发又是无常的东西也是比较多的(像电以及其他一部分法);但是也有跟前面完全相反的情况——既是勤作也是无常,所以在同品方面有遍和不遍两种情况。然后它在异品方面遍:既是勤作的又是无常的。

  

其实三相中的同品遍是所立随着因而存在,而异品遍是立宗与因完全倒过来。如果是一个正确的因,二者可以倒过来。比如说“声音是非勤作所发,是无常之故。”如果它是一个正确的因,那么不是非勤作法就不是无常性的,这一点也要完全周遍。就像我们说“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不是所作,不是无常,犹如虚空。”异品也完全可以推出来。但是现在因在同品上有遍和不遍,在异品上也遍,这样一看就知道原来是个相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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