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要这样。为什么呢?因为,首先要了解所破法,实际上是多余的事情。比如说“我们前面石女的儿子不存在”,要建立石女的儿子不存在,或者说要建立这样的论式,并不需要它的所破法首先在心识面前成立——石女的儿子成立,然后再进行遮破,这样多余的事,谁也没有必要。只要在自相续当中产生了“石女的儿子不存在”的正量,就已经足够了。所以说,因明前派首先缘所破的说法不合理。因此,只要能产生遮破的正量就可以了。我们刚才说的,常法是无实有的,因为远离起功用之故,只要常法远离起功用就已经可以了;而所破能起功用的有实法的本体是什么样?能破的违品是什么样?这两个不一定先在自证面前成立以后再进行运用。
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再详细看一下。因明前派所说的是什么样的?他们认为:违品的这两者,必须先在自证面前成立,成立以后再进行运用。而萨迦班智达觉得:没有必要,这是多此一举。自相续当中什么时候产生了真实的“量”,对方的观点就可以遮破。所以,应以这种方式来立宗,只有这样,宗法才可以成立。
申二、破以唯一自证成立:
这是因明前派当中,章那巴等论师的观点。
有谓唯一分别受。
他们的观点是这样的:恒常不变而不起功用的宗法,实际上是通过自己的分别来领受的。也就是说,我们这个自证可以了知。
我们有些人也可能这样想,为什么宗法成立呢?宗法成立是很容易的,不用其他的比量、其他的推理,以我们的自证应该可以成立。怎么以自证来成立呢?因为常法绝对不可能起功用,起功用绝对不可能是常法。这一点在我们心识面前可以成立,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证分嘛。那我想一想就马上心里知道,心里知道的话,那自证现量肯定是成立的。所以他们认为,所谓宗法成立,应该是唯一的分别自证来成立。但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邪分别皆不容有。
如果常法和不起功用两个,完全是用自证来成立,那就很容易了。世间上所有的外道,他们也不会产生“这既是常有,也是万法的作者”,这样的邪分别念在他们的相续当中永远也不会产生。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已经具足自证。每个外道的祖师、论师,他们肯定有心。心有的话,你们说不符合实际道理的问题,在人人的自证面前可以成立;那他们的相续当中永远也不会生起邪见了。我们世间当中也是,业因果、轮回不存在的邪知邪念,也不应该生起来;因为它们在正量面前完全是相违的,这一点在人们的自证面前可以浮现之故。所以,这种说法完全是不合理的。
因此,我们在这里观察的时候,大家应该知道:如果是因明前派所说那样,宗法依靠自证来成立,那就有一定的困难。应该是我们自宗在下面所承认的那样,通过比量来成立,那就没有任何错误。可能有个别道友,以前对自比量没有学懂,那今天这个推理就稍微有点困难。但去年我们《中观庄严论释》,这个论式已经学得差不多了,觉得大的问题可能没有。
这是破他宗,两位论师为代表的他宗观点已经遮破了。
未二、立自宗:
是故刹那而空无,破起功用之因成。
我们自宗应该这样承认。承认什么呢?在认为大自在天常有的宗派面前,我们可以这样说:大自在天作为有法,它不可能有功用,因为非刹那性故。这里“是故刹那而空无”,就是没有刹那,也就是非刹那;非刹那的缘故,可以破起功用,“破起功用之因成。”也就是说,你们的大自在天不能起作用。为什么呢?它是非刹那,也就是说常有之故。如同虚空。我们这种推理完全是成立的,这是一种比量。其实这种比量,只要是刹那性,肯定不是常有;刹那性的话,应该是起作用的。但是,按照你们自己的观点,因为你们承认大自在天是常有的,所以不可能起作用。不能起作用的原因,它不是刹那性。如果你们承认它不起作用,那你们不是说,大自在天虽然是常有的,但它可以制造万物,可以做器情世界一切的一切。很明显,这样的起功用是不可能的现象。因此,在你们的常法当中,不可能容有起功用,不应该有起功用的现象。
对方这样回答:
谓自性常诸分位,变化故可起作用。
这是对方说的。我们进行遮破的时候,他们有点不服。他们说:尽管我们大自在天的本体是常有的,但是,它的分位、它的阶段是有变化的,所以说,起作用是不会相违的。他们认为,本身大自在天是常有的东西,但在显现上或从它的阶段性来讲,它能制造万物,这种现象应该是有的。
但这种说法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下面进行遮破:
二者若一二法违,若为异体违能作。
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你们不是刚才说,大自在天的自性是常有的,它的阶段是无常的,阶段和它的自性是两种法。我们就问:这两种法到底是一体还是他体?如果你们说是一体,大自在天的自性与它的阶段无二无别;那无二无别的一体当中,不可能有常法的一面和无常的一面。起作用和不起作用的两种现象,绝对不可能有。这完全是相违的,不能容有。
如果你们认为:大自在天的自性和它的阶段,这两者不是无二无别的一体,应该是他体。如果是他体,那也不合理。为什么呢?如果是他体,大自在天它自己的本体是常有的,它永远不起作用;那起作用的东西并不是大自在天,因为它们两个他体之故。比如说我制造瓶子,那与天空没有任何关系;天空常有,人造瓶子,它们之间毫无关系。这样以后,你们不能认为大自在制造万物,大自在制造万物的观点是不合理的。如果制造万物的是大自在的本体,那必须承认大自在是无常的。如果是常有,那它永远也不能造。而且,如果一个造了,另一个也不应该有关系。它们两个既然是他体,那到底哪一个是大自在天?如果说无常的那个是大自在天,那么常有的这个就不是大自在天;如果常有的这个是大自在天,那么无常的这一面就不是大自在天。因此,你们这种说法完全是不合理的。
当然,我们以前也学过麦彭仁波切的有些教言,现在也如此承许:众生的如来藏是常有的,而众生每个阶段的显现是无常的。那这样,会不会有上面的过失呢?绝对不会有。因为外道,在他们的教典当中,根本不会有显相和实相、胜义和世俗、空性和显现这样甚深的秘诀,绝对没有;释迦牟尼佛的二转*轮和三转*轮的教义,也没有。麦彭仁波切在众多论典当中说:我们佛教也说“自性是常有的,但显现是无常的”,那这与外道所许的常法有没有什么差别呢?当然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佛教所承认的自性常有,绝对不会是实有的东西,完全是一种实空。依胜义量进行观察的时候,它的本体并不是外道所承认那样——实有的东西。这是两者“最关键”的差别。在《入中论自释》当中,也依靠佛陀的《楞伽经》等有关教典来进行观察,外道承认的常法和我们佛教所承认的,这两者是有差别的。因为,按照《中般若经》所讲的教义,如来藏也好,如来的本性也好,详细观察的时候,它们的本体全部是如幻如梦的。而且,我们所谓的常有,它是超越分别念的一种常法。这一点,在觉囊派的《山法》当中也有广说,在麦彭仁波切的《如来藏大纲狮吼论》等有关论典当中,也已经宣讲过。
以前,这方面也学过很多,但是我害怕:我们这里的有些道友,以前学过的关键问题,我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说过好几遍,但后来却经常提出问题。真正具有法相的上师和因明、中观的教言里面,所宣讲的最关键问题,自己随便就滑过去了。按理来讲,在学习的时候,比如今天遇到这个关键问题,自己应该进行再次地思维,把它抄下来、记下来,这很有必要。可是,你就全部擦肩而过,如果这样,那永远都成了一个问题,这样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每一个问题,在探讨的过程中如果得出一个结论,当然我们凡夫人毕竟是有忘性的,但是,还是应该把关键的问题记在心间。永远都站在外道的观点问问题,永远都“弘扬”外道的邪说,这没有必要。当然,有时候产生怀疑也是正常的;但是,我们以前已经遇到过的,已经说明过的,而且也再三解释过,那这些问题应该记在心里,以后在任何一个场合当中尽量运用。我想,这一点有一定的必要。
谓虽无有刹那灭,然有粗大之改变。
对方这样说:虽然常法没有刹那性的无常,但有粗大的改变。比如说:我们人从一岁到五十岁之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刹那性的改变是没有的,很多年前见的就是这个人;但最后毁灭的时候有粗大的改变。因此他们认为,细微的无常没有,只不过存在一种粗大的改变和粗大的变迁。
昨天,有些道友也说:瓶子刹那刹那的毁灭,心里面一直现不出来,觉得就是依靠铁锤把瓶子摧毁,最后才灭尽的,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当然,我们世间的很多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他们认为:任何一个相续的东西,它的相续没有间断之前,在眼睛和分别念面前没有消失之前,这个法是存在的。在这之前,这不是刹那性的东西,应该是常有的;只有到了最后毁灭的时候才灭完。
但这种说法,实际上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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