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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叁十六課▪P2

  ..續本文上一頁要這樣。爲什麼呢?因爲,首先要了解所破法,實際上是多余的事情。比如說“我們前面石女的兒子不存在”,要建立石女的兒子不存在,或者說要建立這樣的論式,並不需要它的所破法首先在心識面前成立——石女的兒子成立,然後再進行遮破,這樣多余的事,誰也沒有必要。只要在自相續當中産生了“石女的兒子不存在”的正量,就已經足夠了。所以說,因明前派首先緣所破的說法不合理。因此,只要能産生遮破的正量就可以了。我們剛才說的,常法是無實有的,因爲遠離起功用之故,只要常法遠離起功用就已經可以了;而所破能起功用的有實法的本體是什麼樣?能破的違品是什麼樣?這兩個不一定先在自證面前成立以後再進行運用。

  

這個問題,希望大家再詳細看一下。因明前派所說的是什麼樣的?他們認爲:違品的這兩者,必須先在自證面前成立,成立以後再進行運用。而薩迦班智達覺得:沒有必要,這是多此一舉。自相續當中什麼時候産生了真實的“量”,對方的觀點就可以遮破。所以,應以這種方式來立宗,只有這樣,宗法才可以成立。

  

申二、破以唯一自證成立:

  

這是因明前派當中,章那巴等論師的觀點。

  

有謂唯一分別受。

  

他們的觀點是這樣的:恒常不變而不起功用的宗法,實際上是通過自己的分別來領受的。也就是說,我們這個自證可以了知。

  

我們有些人也可能這樣想,爲什麼宗法成立呢?宗法成立是很容易的,不用其他的比量、其他的推理,以我們的自證應該可以成立。怎麼以自證來成立呢?因爲常法絕對不可能起功用,起功用絕對不可能是常法。這一點在我們心識面前可以成立,因爲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證分嘛。那我想一想就馬上心裏知道,心裏知道的話,那自證現量肯定是成立的。所以他們認爲,所謂宗法成立,應該是唯一的分別自證來成立。但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邪分別皆不容有。

  

如果常法和不起功用兩個,完全是用自證來成立,那就很容易了。世間上所有的外道,他們也不會産生“這既是常有,也是萬法的作者”,這樣的邪分別念在他們的相續當中永遠也不會産生。爲什麼呢?因爲他們已經具足自證。每個外道的祖師、論師,他們肯定有心。心有的話,你們說不符合實際道理的問題,在人人的自證面前可以成立;那他們的相續當中永遠也不會生起邪見了。我們世間當中也是,業因果、輪回不存在的邪知邪念,也不應該生起來;因爲它們在正量面前完全是相違的,這一點在人們的自證面前可以浮現之故。所以,這種說法完全是不合理的。

  

因此,我們在這裏觀察的時候,大家應該知道:如果是因明前派所說那樣,宗法依靠自證來成立,那就有一定的困難。應該是我們自宗在下面所承認的那樣,通過比量來成立,那就沒有任何錯誤。可能有個別道友,以前對自比量沒有學懂,那今天這個推理就稍微有點困難。但去年我們《中觀莊嚴論釋》,這個論式已經學得差不多了,覺得大的問題可能沒有。

  

這是破他宗,兩位論師爲代表的他宗觀點已經遮破了。

  

未二、立自宗:

  

是故刹那而空無,破起功用之因成。

  我們自宗應該這樣承認。承認什麼呢?在認爲大自在天常有的宗派面前,我們可以這樣說:大自在天作爲有法,它不可能有功用,因爲非刹那性故。這裏“是故刹那而空無”,就是沒有刹那,也就是非刹那;非刹那的緣故,可以破起功用,“破起功用之因成。”也就是說,你們的大自在天不能起作用。爲什麼呢?它是非刹那,也就是說常有之故。如同虛空。我們這種推理完全是成立的,這是一種比量。其實這種比量,只要是刹那性,肯定不是常有;刹那性的話,應該是起作用的。但是,按照你們自己的觀點,因爲你們承認大自在天是常有的,所以不可能起作用。不能起作用的原因,它不是刹那性。如果你們承認它不起作用,那你們不是說,大自在天雖然是常有的,但它可以製造萬物,可以做器情世界一切的一切。很明顯,這樣的起功用是不可能的現象。因此,在你們的常法當中,不可能容有起功用,不應該有起功用的現象。

  對方這樣回答:

  

謂自性常諸分位,變化故可起作用。

  

這是對方說的。我們進行遮破的時候,他們有點不服。他們說:盡管我們大自在天的本體是常有的,但是,它的分位、它的階段是有變化的,所以說,起作用是不會相違的。他們認爲,本身大自在天是常有的東西,但在顯現上或從它的階段性來講,它能製造萬物,這種現象應該是有的。

  

但這種說法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下面進行遮破:

  

二者若一二法違,若爲異體違能作。

  

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你們不是剛才說,大自在天的自性是常有的,它的階段是無常的,階段和它的自性是兩種法。我們就問:這兩種法到底是一體還是他體?如果你們說是一體,大自在天的自性與它的階段無二無別;那無二無別的一體當中,不可能有常法的一面和無常的一面。起作用和不起作用的兩種現象,絕對不可能有。這完全是相違的,不能容有。

  

如果你們認爲:大自在天的自性和它的階段,這兩者不是無二無別的一體,應該是他體。如果是他體,那也不合理。爲什麼呢?如果是他體,大自在天它自己的本體是常有的,它永遠不起作用;那起作用的東西並不是大自在天,因爲它們兩個他體之故。比如說我製造瓶子,那與天空沒有任何關系;天空常有,人造瓶子,它們之間毫無關系。這樣以後,你們不能認爲大自在製造萬物,大自在製造萬物的觀點是不合理的。如果製造萬物的是大自在的本體,那必須承認大自在是無常的。如果是常有,那它永遠也不能造。而且,如果一個造了,另一個也不應該有關系。它們兩個既然是他體,那到底哪一個是大自在天?如果說無常的那個是大自在天,那麼常有的這個就不是大自在天;如果常有的這個是大自在天,那麼無常的這一面就不是大自在天。因此,你們這種說法完全是不合理的。

  

當然,我們以前也學過麥彭仁波切的有些教言,現在也如此承許:衆生的如來藏是常有的,而衆生每個階段的顯現是無常的。那這樣,會不會有上面的過失呢?絕對不會有。因爲外道,在他們的教典當中,根本不會有顯相和實相、勝義和世俗、空性和顯現這樣甚深的秘訣,絕對沒有;釋迦牟尼佛的二轉*輪和叁轉*輪的教義,也沒有。麥彭仁波切在衆多論典當中說:我們佛教也說“自性是常有的,但顯現是無常的”,那這與外道所許的常法有沒有什麼差別呢?當然有很大的差別。我們佛教所承認的自性常有,絕對不會是實有的東西,完全是一種實空。依勝義量進行觀察的時候,它的本體並不是外道所承認那樣——實有的東西。這是兩者“最關鍵”的差別。在《入中論自釋》當中,也依靠佛陀的《楞伽經》等有關教典來進行觀察,外道承認的常法和我們佛教所承認的,這兩者是有差別的。因爲,按照《中般若經》所講的教義,如來藏也好,如來的本性也好,詳細觀察的時候,它們的本體全部是如幻如夢的。而且,我們所謂的常有,它是超越分別念的一種常法。這一點,在覺囊派的《山法》當中也有廣說,在麥彭仁波切的《如來藏大綱獅吼論》等有關論典當中,也已經宣講過。

  

以前,這方面也學過很多,但是我害怕:我們這裏的有些道友,以前學過的關鍵問題,我也一而再、再而叁地說過好幾遍,但後來卻經常提出問題。真正具有法相的上師和因明、中觀的教言裏面,所宣講的最關鍵問題,自己隨便就滑過去了。按理來講,在學習的時候,比如今天遇到這個關鍵問題,自己應該進行再次地思維,把它抄下來、記下來,這很有必要。可是,你就全部擦肩而過,如果這樣,那永遠都成了一個問題,這樣是不合理的。因此,我們每一個問題,在探討的過程中如果得出一個結論,當然我們凡夫人畢竟是有忘性的,但是,還是應該把關鍵的問題記在心間。永遠都站在外道的觀點問問題,永遠都“弘揚”外道的邪說,這沒有必要。當然,有時候産生懷疑也是正常的;但是,我們以前已經遇到過的,已經說明過的,而且也再叁解釋過,那這些問題應該記在心裏,以後在任何一個場合當中盡量運用。我想,這一點有一定的必要。

  

謂雖無有刹那滅,然有粗大之改變。

  對方這樣說:雖然常法沒有刹那性的無常,但有粗大的改變。比如說:我們人從一歲到五十歲之間,沒有什麼大的改變,刹那性的改變是沒有的,很多年前見的就是這個人;但最後毀滅的時候有粗大的改變。因此他們認爲,細微的無常沒有,只不過存在一種粗大的改變和粗大的變遷。

  昨天,有些道友也說:瓶子刹那刹那的毀滅,心裏面一直現不出來,覺得就是依靠鐵錘把瓶子摧毀,最後才滅盡的,認爲這是非常合理的。當然,我們世間的很多人也有這樣的想法。他們認爲:任何一個相續的東西,它的相續沒有間斷之前,在眼睛和分別念面前沒有消失之前,這個法是存在的。在這之前,這不是刹那性的東西,應該是常有的;只有到了最後毀滅的時候才滅完。

  但這種說法,實際上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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