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下面,我们继续宣讲《量理宝藏论》。《量理宝藏论》当中,现在讲不观待因。前面讲得比较清楚:一切万法当它生起的刹那,必定是灭亡的,灭亡根本不需要其他的因,这是主要的原则。我们平时学习中观或学习其他论典的时候,经常用无观待因,在用它来进行抉择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想得起这个推理。
那么,这个推理成不成立呢?应该是成立的。这种定义成立的原因,前面已经讲了。如果我们这种推理是一个相似推理,那它会具足不成的过失、不定的过失、相违的过失。在相违过失方面,对方也说不出什么理由,所以他们没有说。不成的过失也是不存在的,这个问题已经讲完了。不定的过失也是没有的,原因正在阐述之中。
昨天已经说了,有些人认为:它的因缘在事物刚开始集聚的过程当中就存在,从集聚完到末尾产生,在这之间是一个本体。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如果合理,那刚开始集聚的时候,为什么不发芽?为什么不产生?最开始的时候应该可以产生,因为,它与最后能产生的因的本体无二无别之故。前面讲了这么一个推理,今天再继续抉择,对方这样认为的:
谓纵一体有障碍,是故生芽不决定。
对方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虽然前后两者是一个本体,但没有你们说的过失。为什么呢?比如我在三月份播下青稞的种子,到了六月份它才开始发芽,很明显,刚播下的种子和最后发芽的种子是一个种子,前后并没有什么改变。为什么在刚播下去的那一天不发芽呢?因为它当时发芽有一定的障碍。而三个月之后,它能发芽的原因是:那个时候没有障碍。有“有障碍”和“没有障碍”的差别。因此,刚开始的时候不会产生,不产生的原因是“有障碍”。所以,刚开始就能产生苗芽是不决定的。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世间人可能是这样认为的,尤其是没有学过宗派的,没有学过因明的。你到农田里去问一问农夫:“你种下来的种子是什么种子?”他说:“这是青稞的种子、麦子的种子……”“你下种以后,它们到夏天就开始发芽,这之间的种子是不是一个啊?”“是是是!是一个。”这些农夫肯定认为,发芽的种子就是原来播下去的种子,我们有时候也认为是一个东西。但实际上,不能成为一个东西。当然,从不严格的角度来讲,或者从相续以及世间人们的称呼来讲,也可以叫做一个东西。原来在家时候的我,现在出家时候的我,实际上是两个人,从严格的角度来讲不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那就要承受我们向对方发出的太过。如果前后我的本体是一体,那现在出家的我就变成没有出家那样,成了在家的身体;或者,原来在家的身体也成了未来出家的身体,等等,有这些过失。
相续的推理比较容易,凡是对因明和中观稍微学过一点的,大家都会比较明白。这个推法不是特别困难。
有障无障异体故,虽许一体已成二。
你们说,刚播下去的种子有障碍,最后发芽阶段的种子没有障碍。这样一来,你们已经承认了两种本体,有障碍的本体和没有障碍的本体。而且这两种本体应该是他体的,并不是一体的。如果你们说是一体,那就与前面发的太过一样,会有这个过失:三个月前种下的种子,也应该发芽。为什么呢?它与三个月之后的种子是一体之故。这样来进行推断,对方肯定会哑口无言,没办法回答。因为有障和无障两个本体,不是一体的缘故;所以,虽然你们对方承认,这两个阶段是一体,但实际上,按照我们因明来进行推断的时候,就变成了两体。因此,千万不能承认有障无障是一体。
这也间接说明了,对方所承认的,一个事物没有遇到灭因之前它一直存在,这种观念或说法完全是错误的,没有任何立足之地。通过这种不观待因来进行驳斥,就完全能推翻对方的观点。
这以上,意义上的不观待因已经说明了。下面,从名称上或者从名言上,与对方也有一些辩驳。
谓青稞因相聚合,待生稻芽无观待,
然由稻芽不出生,是故此因不一定。
这里,对方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对方的观点是什么呢?他们认为:如果你们认为,任何一个事物,它在毁灭的时候不需要观待;那么,当它产生的时候,也应该不观待,因为这两者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如果瓶子、树木等的毁灭不观待铁锤等任何因;那任何一个东西,它产生的时候,也应该不观待其他的因。但是,这一点也有成立的地方,也有不成立的地方。意思就是说,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不观待因不成立。为什么?灭的时候的不观待因不成立。为什么?生的时候的不观待因不成立。
下面,对方举出一个例子来进行说明。是怎么说的呢?他们说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谓青稞因相聚合,待生稻芽无观待,”比如青稞的种子、水份、肥料、田地等因缘聚合的时候,不用观待其他的稻芽或者稻的种子等,这些方面不需要观待其他的因。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可以给它用上不观待因。(这里,大家还是要思维一下,没有思维,恐怕不一定懂。)意思就是说,青稞依靠它的种子而产生它的苗芽,对其他的玉米、稻子等不观待,从这个角度来讲,不观待因成立。当它产生的时候,不观待因在它的身上可以体现,这一点是成立的。但是,另一种情况不成立。“然由稻芽不出生,”但是,从青稞不能产生稻芽这个角度来讲,因为青稞种子当中,根本不可能产生稻芽,它的出生还是要观待的,所以不观待因对它来讲不成立。“是故此因不一定。”所以,这种推理不一定成立。
大家搞清楚了吧。意思就是说:如果是青稞自己产生自己的果,那就像你们所说的,瓶子自己毁灭,自己灭亡,不用观待其他因那样,在它的身上,不观待稻芽,这一点也是成立的。但是,从青稞产生稻芽的角度来讲,因为青稞的种子当中不可能产生稻芽;所以,不观待的因、不观待的推理,在青稞和稻芽之间不能成立。因此,你们前面所讲的,一切万法在灭的时候不观待其他因,这种推理不一定成立。对方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
我们下面对他这样回答:
稻芽观待自种故,是无观待因不成。
你们说得不对,情况并非如此。为什么呢?稻芽观待它自己的种子。虽然稻芽产生不观待青稞,这一点是对的;但是,依靠青稞的种子为什么不产生稻芽呢?这个原因是,稻芽观待它自己的种子,观待自己的种子以后,它可以产生。因此,你们刚才给我们说的,无观待因不成立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对方想建立这种观点:如果灭的时候,不观待而灭;那产生的时候,也必须不观待而产生。但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本来,生和灭不一定要相同。灭不观待,非要生也不观待,这不能相提并论。你们不能这样承许,因为你们的比喻完全不合理。当然,对方并不是从意义上面想的,主要是从名称上想的。你看意义上面,其实,青稞它的产生也要观待自己的种子,不观待稻芽;稻芽要产生,稻芽要观待自己的种子,而不观待其他种子。在这个问题上,对方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与我们进行辩驳。我们在这里说:总而言之,稻芽肯定依靠或者观待自己的种子。
对方也正等这一句话!有时候,在互相辩论、互相探讨的过程当中,他自己心中有一个目的,然后先给对方提出一个问题,等对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马上就抓住这一点,然后进行辩驳。首先他们说,稻芽对青稞观待不观待?对这个问题进行辩论的时候,我们给他回答:稻芽观待自己的种子,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对方就高兴了:你既然已经承认稻芽观待自己的种子,它产生的时候,不是不观待而是观待;那这样,毁灭的时候也是同样,并不是不观待,还是要观待摧毁它的因。他们想说这句话。
谓作有非刹那灭,观待毁灭之因也。
这是对方说的。既然你们已经承认了,这些事物产生的时候,尤其是稻芽产生的时候,观待它自己的种子,这是很好的一个例子;那同样的道理,瓶子、柱子等所作或存在之法,它们的本体并不是刹那刹那灭的,而是要观待其他的毁灭它们的因。就像你们稻芽产生的时候,虽然不观待青稞,但是要观待自己的种子一样;我们柱子和瓶子等毁灭的时候,也是需要观待其他的摧毁它们的因。他们说出这样一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我们下面进行辩驳:
苗芽观待各自因,有实灭非待他因,
灭法无实无需因,是故不需他灭因。
对方说,既然生的时候要观待其他的法,那灭的时候也要观待其他的法,因此,你们的不观待因是不成立的。
我们对他们进行回答:苗芽的的确确观待、依靠自己的因。苗芽产生的时候,它必须依靠自己的近取因,不管是稻子也好,玉米也好,或者其他的种子,如果自己前面的近取因不存在,即使其他的俱有缘存在,也是不可能产生的。这一点是事实,我们因明派也是完全承认的。但是,灭法不一定要与此结合起来说。为什么呢?我们昨天不是刚给你们分析过嘛,你们这样的灭法,如果是有实的灭法,也不合理,无实的灭法也不合理。
首先“有实灭非待他因,”如果你们承认,灭法是有实的灭法;那与我们前面观察的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有实法当中,根本找不出任何一个法,它产生之后还要存在,不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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