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把自相和总相分开,对遣余是总相分别一直无正确认识。他们认为,遣余在事物自相上存在,故认为“所知”等词没有其他可否定的了。但是因明自宗并没有在自相上进行破立,自然可遣除对方发出的太过。即从事物本体讲,除了“所知”之外并没有别的有实法,以“所知”可以包括所有法,但是在分别念面前“所知”可以建立,“所知”以外的法也可以全部排除。因此遣余唯是分别念的一种缘取方式,是分别心中以假立来否定非所知的。以此类推,“一切”、“所有”、“无余”等词语其实均可以在分别念当中遣除其他的法。
65、对于“有实反体为有实”的观点如何遮破?
答:这主要是藏地因明前派一些论师的承许,他们认为尽管无实的反体是无实法,但有实法的反体却是有实法,因为要承认有实法的反体与有实法本体无二无别之故。
驳斥:倘若如此承许,则与承许共相为有实法相同的过失也就难以消除。
下面说明理由:请问,遮遣非树的那一反体有实法到底是不是沉香树?如果是沉香树,就会因为沉香树的自性绝不随行其他事物,结果檀香树等其余树就不会是树了,因为沉香树的八微与檀香树等的八微毫不混杂,从来没有同体的关系,因为二者不可能一体之故,遣除非树的有实法若是沉香树,就不可能是檀香树等。同理,假设遮遣非树的有实法不是沉香树,那么檀香树是树的话,则沉香树成了不是树了。或者说如果遮遣非树的反体有实法周遍一切树,则有所有树木成为一体的过失,如此还会引出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的生灭本体皆成为一体的过失。
因此有实法的反体不能承认是有实法。世间两大理自在之一的法称论师在《释量论》当中也一再强调:总相、反体、遣余是一个意思,全部是无实法,不可能是实有法。并且通过七个理证已圆满抉择。所以,受持法称论师观点的学人,理应通达法称论师的真正意趣。
66、自宗对反体法是如何承许的?如果承许是否会有“无实则无必要力”的过失?为什么?
答:第一问:自宗追随无垢法称论师之观点,诸如遮遣非树的那一反体法不能成立为有实法,若分析其本体应是无实法。
第二问:不会有此过失。因为虽然反体不成立为有实法,然而,如果分析心识的缘取方式,则遍一个总概念,也就是应该将自相与共相误为一体来理解,由于在所有同类的有实法上具有之故,所以不同于石女儿,应具有安立的必要。而且依此安立可以从中达到目的,比如一说“树”的词语就已经具备了否定非树及肯定树的两种功效,即只要一说反体就要将假立心法与目睹境法总相与自相二者误为一体。由此足可证明,是将无实的反体法耽著为外境有实法,依此错乱习气熏染也能在实际运用中获得照了境,因此不同于石女儿,应具有功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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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按有部宗等论师的观点,如果一切异体的“别”上不存在一个共同的总,金瓶和黄色的同体是否成了子虚乌有?
答:胜论外道以及佛教中的个别论师认为,应该有共相存在并起作用,此共相,是由众多不同法集聚在一体,紧密联系、合而为一的实有总相。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总法,金瓶就不能包括它里里外外所有不同特征的法,它的黄色、玻璃、质地、长方形、冰凉的触觉、有为法、所作性等,如果金瓶这个总法不存在,所有这些不同的法就不可能有聚在一起的同体法。
萨迦班智达答辩说:金瓶和黄色在外境中并没有以异体的方式存在。把金瓶及黄色等特征分开,以异体的方式存在,又将它的聚合在一个总法(金瓶)之中作为同体法,完全是在我们的分别念上安立的。在这里,同体法是以遣余的缘取方式来执著,并不是以显现的方式来缘取的。如果以现量的方式见到,是分开见,还是同体见?如果同体见到,则有眼睛能见到金瓶的气味、冰凉的触觉、有为法等过失。所以,同体的法不是根的行境,也可证明同体在外境上并不是自相成立,有部宗等认为必须有一个实有的总可以成立,金瓶和黄色等的同体法的观点不能成立。
68、为什么说通达遣余的智者与佛陀无别?并说明学习第四品的重要性。
答:第一问:世间上任何一个人,如果已经通达前面建立的道理,又通达遣余的道理,那么世间当中名言的所有真相,他就能如理如实地照见,在名言取舍方面,也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这两个相当于人的敏锐智慧和能辨别一切的双目(慧眼),有了智慧和慧眼,判断事物就没有任何问题,这样的因明学者(智者)就像佛陀,世间的万事万物全部能无碍照见,在任何众生面前,可以无有畏惧地宣说自己的宗派。同样的道理,我们在学习因明的过程当中,如果通达遣余这一甚深要点,那么取舍、判断、破立方面等等,就没有任何困难。因此,萨迦班智达以与佛陀没有任何差别的方式,来赞叹通达遣余的论师或者智者。
第二问:如果真的将第四品的道理了解,就会知道,我们众生不管耽著什么样的法,全部是在迷乱当中操作,这一点会很容易了解。我们自己认为,外面的很多法在实际当中存在,它们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是,这全部是分别念在作怪。在名言当中,虽然每一个法都有互不混杂的自相存在,自相像牛角般存在,但是,破与立、形成和毁灭等,全部与我们的分别念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间接能通达一切万法虚幻的意义,也能通达世俗的真相。不管研究物质也好,研究心的领域也好,佛教不能解释的事物是没有的,佛教能够非常圆满地解释一切万法。《学量论》说:依靠因明并不能了达空性胜义,因为空性胜义在因明中并没有宣说,但是依靠这样的名言阶梯能登上解脱(涅槃)的高楼。回顾历史,我们就会知道,没有一个高僧大德通达万法而不懂因明,所以我们应该研究因明学问,作为一个修行人来讲,闻思因明的确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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