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今天我们开始宣讲《量理宝藏论》第四品观建立遣余,有些译本中也译为“成立和遣余”或者“显现和遣余”。所以这个“建立”有几种不同的理解方式,但与藏文字面对照来看,都是正确的。原来的一些译师们在遣余的违品(显现或者建立)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专用名词,所以在翻译时会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遣余的违品。
第四品也即人们经常所说的遣余品。关于本品,大恩上师法王如意宝在宣讲因明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过:所有通达因明的根本就是看你懂不懂遣余,如果遣余学得非常好,那么因明涉及的所有内容就会了如指掌,不会有很大的困难;如果遣余这一部分没有搞懂,那么学习哪方面的因明知识,都会有一定的困难。所以,法王如意宝当时也是一再要求大家认真地学习,务必要领会其中的道理。萨迦班智达在本品最后的偈文当中也讲到了此点,方便的时候自己也应该看看。
所谓的遣余,就像世间的明目或者人活在世间当中的命根一样重要,所以要想通达因明,必须要懂得遣余。如果谁懂得了遣余,那就像遍知佛陀通达了万法一样,对于因明的知识没有一个不明了的,完全会清清楚楚。所以我们今年,要求各位不但要背诵遣余品的颂词,而且在考试的时候,还要通过笔考、辩论等种种方式来检验诸位是否理解了遣余的含义,因此大家应该认认真真、反反复复地看。现在外面的有些道友反映因明不好懂,你如果随随便便、走马观花,或者没有特别地专注,那么仅仅看一、两遍或听一、两遍,不一定能懂。其实,学习任何知识都需要花一定的精力,不要说是我们现在这种人,就是以前的高僧大德们,像法王如意宝或全知麦彭仁波切等,从其传记来看,他们也是对因明、中观等这些知识,花了一定的时间以后才通达的。故而希望大家在学习因明等具有一定深度的法门时,不要当成看小说一样,因为小说只要看一遍,基本上其中的情节就能浮现在心中,但是因明、中观以及大圆满等这些甚深法要,必须通过长期地串习、反复地学习以后,才能洞达它的真正含义,所以希望大家应该认认真真地看书、学习。
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分二:一、总说缘取的方式;二、决定各自的自性。
总说缘取的方式。
无分别以显现取,名分别以遣余执,
彼等各有二分类,颠倒无倒共有四。
首先大家应该清楚,前面第一品宣说了外境,第二品宣说了能执著外境的识,第三品宣说了识以总相和自相的方式如何缘取对境,现在第四品宣说的是以显现和遣余的方式证知对境。因此,从总科判上理解论典内容的纲要,是非常关键的学习方式。
现在并不是单独讲外境,也不是单独讲有境,而是主要讲有境通过何种方式来取外境的道理。从本品而言,取外境的方式有两种,即显现与遣余。前面萨迦班智达按照法称论师的观点也做了明确的宣说,显现和遣余是从取境方式的角度而安立的。
“无分别以显现取”,不管是无分别的根识,还是无分别的意识都是以显现而取境的,即只要外境在识前一呈现,识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事,根本不用破立,也不需要去执著对境如何。因为所有现量的对境,即物体的自相在识前浮现出来以后,识就已经完成了显现的工作。
“名分别以遣余执”,名分别与无分别完全不同,因为无论是错乱分别,还是真实分别,这些分别心都是以遣余的方式来取外境的。什么是遣余的方式呢?大家应该清楚,就是遣除了与自己不同类别的法。比如说以语言来取“瓶子”时,是用名称遣除了与“瓶子”不同类的法,由此而得到“瓶子”。用分别念来取境时,主要由遣余来取(遣余包括声遣余和识遣余,但萨迦班智达的自宗并不承认外境的境遣余,这一点下面也会讲的),比如说我执著瓶子的时候,瓶子以外其他非瓶的事物已全部遣除了,从而单独建立瓶子,即在我心里执著为瓶子的时候,必定是以遣除非瓶的这种方式来取境的。
“彼等各有二分类,颠倒无倒共有四。”这样的分别和无分别或者说显现和遣余,如果进行分类,则各有错乱和不错乱两种(或者颠倒和不颠倒),共计四种。
我们前面也讲了无分别的两种分类,比如说看见的白色海螺,这是根识前无分别的正确对境;在我们的根识前显现的黄色海螺,或者第二个月亮等错乱境相,这是无分别识的错乱对境。当然,如果再分下去,就像前面第三品所讲的那样,错乱又可分为根识错乱和意识错乱。
分别也分颠倒和不颠倒两种,而颠倒又有由环境、时间和形相等错乱因造成的颠倒。如执著声音为常有、业因果根本不存在、佛陀没有功德、三宝没有加持等这些分别念,全部属于错乱分别;知道柱子是无常、业因果存在、花色绳子不是毒蛇等这些意识或分别念,全部属于正确的分别念,或者说属于无颠倒的分别念当中。
这样一来,识取境的方式应该有分别和不分别两种。那它们是怎样取境的呢?大家一定要明白,是以显现和遣余的方式来取境的。
这以上解释了总说缘取的方式,下面宣讲各自安立。
决定各自的自性分二:一、显现;二、遣余。
显现分三:一、境之实相;二、识缘取的方式;三、建立现量非决定。
首先宣说境之实相。
我们现量的对境,即一切事物的本体到底是怎么样存在的呢?或它的真相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安住呢?首先宣讲这个问题,颂词当中这样说:
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
众多住一不可有,一法无有明不明。
“对境所有一切性,一体不容有众多。”此处是宣说一切万法在作为对境时的真相,即不管是什么样的事物,它的真相是,事物所拥有的一切性质都属于一个本体。以蓝宝石为例,实际上在它的上面有三角的形状、蓝色的颜色、刹那的无常性以及所作性等,这些法是否属于多种的异体性呢?不可能的。
既然不是他体,那么刚才这些分类又是怎么样分出来的呢?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在分别念当中分的,比如说一个瓶子,它的颜色是红色、形像是大腹小口、是所作性、是刹那无常(不相应行)、是有为法等有许许多多的反体,但这些毕竟都是众生的分别念假立的。实际上在它自己的本体上有没有这些分类呢?绝对没有!为什么呢?如蓝宝石的颜色与形状是无法分开的一体,同时它也是刹那无常、人们造作等,其实这些都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从本体上来讲,对境上所有的一切性质都是一体,既然是一体就不可能变成多体。当然,在遣余识前,可以安立一个事物有许许多多的反体。
“众多住一不可有”,众多不同的法住在一个本体上,这也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我们都认为蓝宝石、青莲花、蓝天和大海等这些蓝色是一种颜色,即不同事物的蓝色在分别念面前被安立为一种蓝色,但是这种蓝色绝对不存在真实的本体,就像在第三品观总别中所说的一样,所谓的总只不过是心识的分别假立而已,其本体根本不存在;在外境中,虚空、大海及蓝宝石等的蓝色是不同的物体,在外境事物的真相上根本不可能是一体。所以从外境的角度观察时,外境的一个行相不是众多,众多的行相也不是一体,这是事物的自然规律与性质,了知此点是非常关键的。如果通达了这一点,对我们观察一切万法的名言真相方面会有非常大的利益。
“一法无有明不明”,即一法不可能同时具备明显和不明显的部分。比如说蓝宝石上具有无常、所作、蓝色、形状等许许多多不可分割的部分,当你看见它时,其实这些都见到了,不可能是一个见、一个不见,即在无分别识面前,一个物体不可能有现和不现的两部分。去年在学习《中观庄严论释》的时候,也给大家引用过这个教证,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
当然,这里明和不明的一个实体法是论典中所讲的实体法。有部宗认为蓝色和无常是分开的,蓝色属于色蕴,无常是不相应行的缘故摄于行蕴,所以按照有部宗的观点,五蕴的本体是分开的,我们学习《俱舍论》的时候也是这样讲的。但是按照经部以及上上宗派的观点来讲,不但五蕴在实质的本体上没有分开,就是假立的不同反体在本质上也没有分开,只不过是在我们的分别念上分开而已。这样一来,如果见到了蓝宝石,当时它的形状、无常、所作以及颜色等全部都同时见到了,不可能有现和不现的情况,当然,这是从论典的角度宣说的。而对于世间人来讲,这颗蓝宝石朝向我的这一面已经见到了,但它的后面并没有见到;看到瓶子时,瓶子的外面已经见到了,而里面并没有见到,这就是世间人们称为的事物。对于这些由很多微尘积聚在一起的事物,世间人们根据串习和名言而称之为一个法;而在论典中称之的法是指在心识面前显现的法,不管是它的颜色、形状,还是无常、所作,全部都在眼识面前显现了。
既然在眼识面前,无常、所作和颜色等都已经现前了,那为什么有些人了知所作,但却不知道无常呢?我们后面还会讲,这是有特殊的原因,即虽然知道它是蓝色,也是所作性,但却没有生起无常的定解,这是由其他外缘的影响而造成的。
总的来说,一切外境中,多不可能变成一,一也不可能变成多。意思就是说,凡是在根识前显现的事物,它全部的特性已经呈现了,并没有一个不现的,即一个法上不可能同时出现明显和不明显的两个部分,应该说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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