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今天我們開始宣講《量理寶藏論》第四品觀建立遣余,有些譯本中也譯爲“成立和遣余”或者“顯現和遣余”。所以這個“建立”有幾種不同的理解方式,但與藏文字面對照來看,都是正確的。原來的一些譯師們在遣余的違品(顯現或者建立)上,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專用名詞,所以在翻譯時會用不同的詞語來表達遣余的違品。
第四品也即人們經常所說的遣余品。關于本品,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在宣講因明的時候,一而再、再而叁地強調過:所有通達因明的根本就是看你懂不懂遣余,如果遣余學得非常好,那麼因明涉及的所有內容就會了如指掌,不會有很大的困難;如果遣余這一部分沒有搞懂,那麼學習哪方面的因明知識,都會有一定的困難。所以,法王如意寶當時也是一再要求大家認真地學習,務必要領會其中的道理。薩迦班智達在本品最後的偈文當中也講到了此點,方便的時候自己也應該看看。
所謂的遣余,就像世間的明目或者人活在世間當中的命根一樣重要,所以要想通達因明,必須要懂得遣余。如果誰懂得了遣余,那就像遍知佛陀通達了萬法一樣,對于因明的知識沒有一個不明了的,完全會清清楚楚。所以我們今年,要求各位不但要背誦遣余品的頌詞,而且在考試的時候,還要通過筆考、辯論等種種方式來檢驗諸位是否理解了遣余的含義,因此大家應該認認真真、反反複複地看。現在外面的有些道友反映因明不好懂,你如果隨隨便便、走馬觀花,或者沒有特別地專注,那麼僅僅看一、兩遍或聽一、兩遍,不一定能懂。其實,學習任何知識都需要花一定的精力,不要說是我們現在這種人,就是以前的高僧大德們,像法王如意寶或全知麥彭仁波切等,從其傳記來看,他們也是對因明、中觀等這些知識,花了一定的時間以後才通達的。故而希望大家在學習因明等具有一定深度的法門時,不要當成看小說一樣,因爲小說只要看一遍,基本上其中的情節就能浮現在心中,但是因明、中觀以及大圓滿等這些甚深法要,必須通過長期地串習、反複地學習以後,才能洞達它的真正含義,所以希望大家應該認認真真地看書、學習。
顯現及遣余之證知方式分二:一、總說緣取的方式;二、決定各自的自性。
總說緣取的方式。
無分別以顯現取,名分別以遣余執,
彼等各有二分類,顛倒無倒共有四。
首先大家應該清楚,前面第一品宣說了外境,第二品宣說了能執著外境的識,第叁品宣說了識以總相和自相的方式如何緣取對境,現在第四品宣說的是以顯現和遣余的方式證知對境。因此,從總科判上理解論典內容的綱要,是非常關鍵的學習方式。
現在並不是單獨講外境,也不是單獨講有境,而是主要講有境通過何種方式來取外境的道理。從本品而言,取外境的方式有兩種,即顯現與遣余。前面薩迦班智達按照法稱論師的觀點也做了明確的宣說,顯現和遣余是從取境方式的角度而安立的。
“無分別以顯現取”,不管是無分別的根識,還是無分別的意識都是以顯現而取境的,即只要外境在識前一呈現,識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事,根本不用破立,也不需要去執著對境如何。因爲所有現量的對境,即物體的自相在識前浮現出來以後,識就已經完成了顯現的工作。
“名分別以遣余執”,名分別與無分別完全不同,因爲無論是錯亂分別,還是真實分別,這些分別心都是以遣余的方式來取外境的。什麼是遣余的方式呢?大家應該清楚,就是遣除了與自己不同類別的法。比如說以語言來取“瓶子”時,是用名稱遣除了與“瓶子”不同類的法,由此而得到“瓶子”。用分別念來取境時,主要由遣余來取(遣余包括聲遣余和識遣余,但薩迦班智達的自宗並不承認外境的境遣余,這一點下面也會講的),比如說我執著瓶子的時候,瓶子以外其他非瓶的事物已全部遣除了,從而單獨建立瓶子,即在我心裏執著爲瓶子的時候,必定是以遣除非瓶的這種方式來取境的。
“彼等各有二分類,顛倒無倒共有四。”這樣的分別和無分別或者說顯現和遣余,如果進行分類,則各有錯亂和不錯亂兩種(或者顛倒和不顛倒),共計四種。
我們前面也講了無分別的兩種分類,比如說看見的白色海螺,這是根識前無分別的正確對境;在我們的根識前顯現的黃色海螺,或者第二個月亮等錯亂境相,這是無分別識的錯亂對境。當然,如果再分下去,就像前面第叁品所講的那樣,錯亂又可分爲根識錯亂和意識錯亂。
分別也分顛倒和不顛倒兩種,而顛倒又有由環境、時間和形相等錯亂因造成的顛倒。如執著聲音爲常有、業因果根本不存在、佛陀沒有功德、叁寶沒有加持等這些分別念,全部屬于錯亂分別;知道柱子是無常、業因果存在、花色繩子不是毒蛇等這些意識或分別念,全部屬于正確的分別念,或者說屬于無顛倒的分別念當中。
這樣一來,識取境的方式應該有分別和不分別兩種。那它們是怎樣取境的呢?大家一定要明白,是以顯現和遣余的方式來取境的。
這以上解釋了總說緣取的方式,下面宣講各自安立。
決定各自的自性分二:一、顯現;二、遣余。
顯現分叁:一、境之實相;二、識緣取的方式;叁、建立現量非決定。
首先宣說境之實相。
我們現量的對境,即一切事物的本體到底是怎麼樣存在的呢?或它的真相到底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安住呢?首先宣講這個問題,頌詞當中這樣說:
對境所有一切性,一體不容有衆多,
衆多住一不可有,一法無有明不明。
“對境所有一切性,一體不容有衆多。”此處是宣說一切萬法在作爲對境時的真相,即不管是什麼樣的事物,它的真相是,事物所擁有的一切性質都屬于一個本體。以藍寶石爲例,實際上在它的上面有叁角的形狀、藍色的顔色、刹那的無常性以及所作性等,這些法是否屬于多種的異體性呢?不可能的。
既然不是他體,那麼剛才這些分類又是怎麼樣分出來的呢?其實這些都是我們在分別念當中分的,比如說一個瓶子,它的顔色是紅色、形像是大腹小口、是所作性、是刹那無常(不相應行)、是有爲法等有許許多多的反體,但這些畢竟都是衆生的分別念假立的。實際上在它自己的本體上有沒有這些分類呢?絕對沒有!爲什麼呢?如藍寶石的顔色與形狀是無法分開的一體,同時它也是刹那無常、人們造作等,其實這些都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從本體上來講,對境上所有的一切性質都是一體,既然是一體就不可能變成多體。當然,在遣余識前,可以安立一個事物有許許多多的反體。
“衆多住一不可有”,衆多不同的法住在一個本體上,這也是不可能的。比如說我們都認爲藍寶石、青蓮花、藍天和大海等這些藍色是一種顔色,即不同事物的藍色在分別念面前被安立爲一種藍色,但是這種藍色絕對不存在真實的本體,就像在第叁品觀總別中所說的一樣,所謂的總只不過是心識的分別假立而已,其本體根本不存在;在外境中,虛空、大海及藍寶石等的藍色是不同的物體,在外境事物的真相上根本不可能是一體。所以從外境的角度觀察時,外境的一個行相不是衆多,衆多的行相也不是一體,這是事物的自然規律與性質,了知此點是非常關鍵的。如果通達了這一點,對我們觀察一切萬法的名言真相方面會有非常大的利益。
“一法無有明不明”,即一法不可能同時具備明顯和不明顯的部分。比如說藍寶石上具有無常、所作、藍色、形狀等許許多多不可分割的部分,當你看見它時,其實這些都見到了,不可能是一個見、一個不見,即在無分別識面前,一個物體不可能有現和不現的兩部分。去年在學習《中觀莊嚴論釋》的時候,也給大家引用過這個教證,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
當然,這裏明和不明的一個實體法是論典中所講的實體法。有部宗認爲藍色和無常是分開的,藍色屬于色蘊,無常是不相應行的緣故攝于行蘊,所以按照有部宗的觀點,五蘊的本體是分開的,我們學習《俱舍論》的時候也是這樣講的。但是按照經部以及上上宗派的觀點來講,不但五蘊在實質的本體上沒有分開,就是假立的不同反體在本質上也沒有分開,只不過是在我們的分別念上分開而已。這樣一來,如果見到了藍寶石,當時它的形狀、無常、所作以及顔色等全部都同時見到了,不可能有現和不現的情況,當然,這是從論典的角度宣說的。而對于世間人來講,這顆藍寶石朝向我的這一面已經見到了,但它的後面並沒有見到;看到瓶子時,瓶子的外面已經見到了,而裏面並沒有見到,這就是世間人們稱爲的事物。對于這些由很多微塵積聚在一起的事物,世間人們根據串習和名言而稱之爲一個法;而在論典中稱之的法是指在心識面前顯現的法,不管是它的顔色、形狀,還是無常、所作,全部都在眼識面前顯現了。
既然在眼識面前,無常、所作和顔色等都已經現前了,那爲什麼有些人了知所作,但卻不知道無常呢?我們後面還會講,這是有特殊的原因,即雖然知道它是藍色,也是所作性,但卻沒有生起無常的定解,這是由其他外緣的影響而造成的。
總的來說,一切外境中,多不可能變成一,一也不可能變成多。意思就是說,凡是在根識前顯現的事物,它全部的特性已經呈現了,並沒有一個不現的,即一個法上不可能同時出現明顯和不明顯的兩個部分,應該說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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