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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課▪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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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講識緣取對境的方式。

  

諸現量前境盡現,一法不現不同相,

  

異體不容顯現一,以顯現取無輪番。

  從緣取的角度來講,現量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這裏的現量不是相似現量,而是指真實現量。

  “諸現量前境盡現”,在取境的過程當中,所有外境的特征已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全部呈現在識前了。也就是說,所有現量的識,不管是眼識、耳識、鼻識等五根識,還是意識,凡是呈現在它們面前的對境,不可能有一部分現前、一部分不現前的情況。

  “一法不現不同相”,一個本體的法,不可能顯現不同的相。比如說外境是藍色的物體,識必定顯現藍色,不可能顯現白色;或者瓶口、瓶腹等都是屬于一個瓶子,它們也不可能顯現成很多的異體法。

  而如果是異體法,也不可能顯現爲一個本體。從更細微的角度而言,瓶子可以包括瓶口、瓶腹、瓶底等很多法,而瓶腹又是由東南西北的許多微塵組成的,其中一個東方的微塵,也是由無數更細小的微塵組成,這些微塵從顯現的角度來講,都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在你的眼識面前呈現了,所以在根識面前,原來東方的微塵現在顯現爲西方的,原來是白色的微塵現在顯現爲黃色的,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以此理觀察可知,在《中觀莊嚴論釋》中,全知麥彭仁波切承許,應該按照真相唯識宗叁種宗派中的能所等量派的觀點安立名言,這是非常合理的。爲什麼呢?因爲以因明的觀點進行觀察時就會發現,外境具有何種特點,有境也會如是現前。比如說我眼識面前顯現的花色布匹上面有白色、紅色、藍色等多種顔色,外境有什麼樣的特征,我的有境也會如是現前。也就是說外境中“多”的東西不可能在有境面前顯現爲“一”;外境中的“一”的東西也不可能顯現爲“多”,這方面根本不可能産生錯亂。實際上正如剛才所講,心識取境之時,外境的特點已全部呈現在我們的根識面前了。當然,這裏主要講的是根識。

  在漢傳佛教窺基大師所著的《因明大疏》中,“現量見到”是從定位和散心兩方面來解釋的。所謂的定位,是指它的外境爲照了而現前,這與我們所講的現量沒有什麼差別;所謂的散心,是指外境首先看得不是很清楚,到了跟前的時候才清楚起來,這種解釋方法在《釋量論》中也有,以這種方式來理解現量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不管怎樣,外境中的法有什麼樣的特征,就會如理如實、不折不扣地全部呈現在根識面前,這是“異體不容顯現一”;當然從取境的角度來講,一體法也不容顯現成他體。所以在觀察的過程當中,大家一定要了解這些道理。

  倘若沒有了解這些道理,即使是世間上非常出名的哲學家,也未必能通達這方面的知識。比如說德國的黑格爾,他在分析以識取境時,用了很多的文字進行敘述,有時候說取境是以特殊性來取的,有時候說是以綜合性來取的,有時候說是以普通性來取的,安立了很多的名稱。當然他自己可能明白,也許還有一些特殊的竅訣,但我看了以後,總有一種模模糊糊的感覺。因爲他沒有分清楚分別和無分別、自相和總相、顯現和遣余等概念,就安立以感官來接受外境,或安立分別意識對外境進行思維等,這樣隨便安立肯定會導致雜亂無章,讓人看了之後不知所宗。所以有時候看到一些古代的哲學,以及一些現代的明辯哲理時,的確會對自宗,尤其是兩大理自在——陳那和法稱論師所傳下來的因明道理生起無比的信心!有時候爲了感受自宗的殊勝性,我們也應該對照一下世間上人們特別提倡的一些哲學,比如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還有美國一些著名學府裏面的教授,他們所講的一些哲學理論;當然,他們的知識是非常豐富的,可面對名言中“認識外境”的問題時,雖然他們肯定能說出很多的觀點,但是對于了解外境的方式,恐怕難以真正地理解。這一點,希望諸位在有時間、有條件、有能力的時候,將佛教的真理跟世間著名的理論互相比較一下,這樣肯定會對自宗産生不退的信心。

  “以顯現取無輪番”即以顯現取境的時候,不會是輪番的方式。比如說我看見某顆藍寶石的時候,它的顔色、形狀、無常、所作和有爲法等全部會呈現在我的眼識前;如果它會發出某種聲音,那這種聲音也會在耳識面前呈現;如果與它接觸,那産生的觸覺也會在我的身識前全部如理如實地呈現,也就是說,上述特征會同時顯現。而根本不可能有首先顯現它的顔色,然後顯現它的形狀,再顯現它的無常的情況,因爲無分別取境的方式是同時頓現,就像某個物體在鏡子中顯現影像時,不可能首先顯現它的顔色,然後再顯現形狀一樣。但在分別念面前,這是可以的,比如說我看見有人穿著紅色的衣服,但當時並沒有對紅色衣服生起定解,後來才想起他穿的衣服是紅色的,剛才已經有一個紅色的信息傳過來了,雖然現在了知了衣服是紅色的,但是衣服的款式、質量等情況,現在根本想不起來,所以在分別念面前,會有生不起全部定解的情況。又比如知道“無常”時,卻不知道是“所作”;知道“所作”時,又不知道是“無常”;知道顔色時,不知道形狀等等。所以,雖然是一個本體,但在分別念前産生定解的時候,也有某些方面知道,某些方面不知道的情況;而在無分別念面前顯現外境本體的時候,所有的這些差別會全部頓現在根識面前,這些都是因明的竅訣。

  剛開始的時候,我曾産生過這種感覺:“一個本體怎麼不能有現和不現的部分呢?否則的話,是不是事物後面未見的部分也已經呈現了呢?”其實,並不是說未見的部分已經呈現了,比如看見這個瓶子的時候,按照因明或俱舍的觀點,瓶子是十二處中的色法,既然是色法就有産生眼識行相的作用,而且當時這個色法肯定還具有無常、所作、顔色、形狀等本性,所以世間當中所講的法,與論典中所講的法有一定的差別。

  下面講識境一致分二:一、外境和心如何一致;二、建立現量非決定。

  首先講外境和心如何一致。

  此處講外境有何種特點,同樣識也具有這些特點。

  

依如何存對境力,根識由此而生起,

  

無則決定不生故,識境互相無錯亂。

  在學習因明的時候,這個頌詞對我們來講也是非常重要的。

  所謂的緣取對境,實際上是憑著外境的各種特點或者說是它如何存在的這種力量,才産生了具有與外境相同行相的根識,也就是說,根識是隨著外境的行相而産生的。如果外境不存在,那麼眼識、耳識、鼻識等根識無法産生,所以現量的識與其對境的自相,這兩者是無則不生的關系,因爲具有了這種關系,它們根本不會出現錯亂的現象。比如我們瞭望藍色的大海,當時海上波濤的形相、顔色等,全部如理如實地在根識前顯現,即我們的根識會産生外境波濤的影像,就像外境瓶子的任何形相皆可以顯現在鏡子當中一樣。

  這一點,不僅是大乘論典(在名言裏)如是承認,甚至經部及經部以上所有的佛教宗派都是這樣承認的。經部宗認爲,我們見到的柱子並不是真正的自相,其實只是見到了它的行相而已;而唯識宗及以上的宗派也都認爲,是外境的行相顯現在心識面前,對境有什麼特點,識也會如實現前這些特點。當然這是從真實現量的角度來講的,如果是錯亂現量或相似現量,外境中本來就沒有兩個月亮,而在根識前顯現兩個月亮;外境的山河大地沒有動搖,但是我們坐車的時候,看見這些外境往後跑……這些都是境相錯亂,是由出現錯亂因而導致的。如果沒有這些錯亂的因,那麼海螺本身的白色,左旋或右旋的形狀等,這些形相會無謬地顯現在眼識前,此時境和識就是處于不錯亂的狀態。因此在名言中,我們也應該承認,真正能抉擇事物的名言量是正確的。比如說我們怎麼知道火是熱的、水是冷的呢?就是用身體接觸火和水時,由身識感觸而得知的;玫瑰花是紅色的,這是我們用眼識來了知的;某某聲音是粗的、細的,這是我們用耳識來分辨的。這些在名言當中誰也破不了,也沒有必要破。因此,爲什麼一切萬法雖然是假的,但在名言當中也存在正量,其原因就在這裏。

  並且,如果我們按照全知麥彭仁波切的觀點,承許取境時是能所等量,那麼與外境中所有差別會如實呈現在心識前的實際情況,就會完全相符。比如說外境有一匹花布,花布上面有白、紅等各種顔色,按顔色它可分爲一百個部分,那麼我們的眼識當中也會有對應一百個部分的能取,所以能取所取是根本不會錯亂的(當然,這是從正量的角度講的,如果是相似量則與正量有所不同)。反之,如果沒有按能所等量承許,認爲外境有多種顔色,而有境只有一種眼識,那這是不合理的,因爲二者不相合之故;或者認爲外境只有一種顔色,而有境具有多種眼識,這也是互相錯亂,故而也不合理。實際上就像我們剛才前面所講的那樣,識和外境應該互不錯亂才對,這個道理主要是從論典的角度來宣說的。

  從世間的角度來講,人們都是說我看見一個瓶子,而不說瓶子是由無數的微塵組成,在我的眼識中有無數個眼識,他們是不會這樣承認的;而在論典中則不同,只有稍加觀察時才會了知,我們雖然說是一個瓶子,但是這個瓶子上面的微塵與我的眼識是能所等量,所以在名言當中,我們按真相唯識宗能所等量的觀點承許,這是合情合理的。

  下面講建立現量非決定性分叁:一、非決定性成立之真實理由;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說;叁、分別念不取顯現境之理,即分別念應該是以遣余而取。

  一、非決定性成立之真實理由:

  此科判是講現量爲何不需要決定性。我剛才前面也講了,現量識現前外境以後,就已經完成了它的事,並沒有什麼破立、執著等。對此,有些人可能會這樣認爲:“既然現量識沒有什麼分別,那怎麼成立它是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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