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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課

  

第十九節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我們繼續宣講觀建立遣余,現在廣說顯現和遣余。

  

遣除彼不合理之說分二:一、現量行破立之方式;二、宣說若決定則違現量。

  

宣說若決定則違現量分叁:一、建立決定藍色反體是分別念;二、以定解斷除增益之理;叁、說明此爲阿黎法稱論師之意趣。

  

對這些科判,大家一定要掌握,否則就不知道下面所講內容的方向了。首先應該知道現在講的是哪一品,這一品主要講了什麼內容,然後抓住每一個科判中重點的問題進行剖析。因此大家在學習的過程當中,不要輕易放棄每一個科判,不然我們就難以了解其中的關鍵問題。

  

建立決定藍色反體是分別念。

  

決定青色之反體,乃分別故是遣余,

  

誤得照了境自相,內觀自證許爲量。

  

在宣講頌詞之前,我們應首先了知對方的提問,因爲頌詞實際上是對對方提問作出的回答。那對方提出了什麼樣的問題呢?我們前面已經講了,現量可以依靠自力或他力這兩種方式産生決定性,從而進行破立。在他力産生決定性的問題上,對方提出以下問題:如果說柱子上有藍色、所作、無常等特點,那對這些特點中的無常産生認知的時候,這種分別念就成了一種遣余,因爲遣除了非無常的緣故。雖然對無常反體的執著可以安立到遣余中,但對柱子是藍色的執著卻找不到落腳點。因爲這種執著是一種分別念,所以根本不是現量,現量是沒有任何分別與破立的;同時,執著柱子是藍色的念頭,也不是依靠推理而産生的,所以它不屬于比量;並且,執著柱子是藍色並沒有遣除它的違品,因此它也不是遣余的有境,這樣一來,它既不是現量和比量,也不是遣余,那這種意識到底屬于在什麼範疇當中呢?

  

前一段時間,有個別友也提過這樣的問題。比如說我執著紅色、藍色時,心裏産生“哦,這是藍色瓶子”的念頭,那麼這個“藍色瓶子”的執著不是現量,是分別念的緣故;不是比量,沒有依靠任何推理而産生的緣故;而且也不是遣余,未遣除任何違品故余;並且也不能屬于非量中,因爲所抉擇的外境是正確的,既然如此,那它到底屬于什麼呢?

  

有些人可能也有這些懷疑,我們下面對此進行回答。在回答之前,我們應該首先剖析對方觀點,然後才能作出回答。

  

首先我們要了知:對方認爲執著事物刹那無常這個反體的分別念是遣余(因爲既然知道事物是刹那性的,那它肯定是遣余的分別念),而認爲執著事物爲藍色的念頭不是遣余。對方爲什麼如此認爲呢?以瓶子爲例,如果要認識瓶子的無常,必須要遣除常有的執著,因爲凡夫人從無始以來就有一種執著瓶子常有的串習,並且往往是在自己進行思維分別後,還認爲瓶子是常有的,但後來通過推理了解到瓶子是刹那無常的,從此以後,以對瓶子無常的執著而遣除了它的違品­­­——常有的執著,所以說執著瓶子無常的反體是遣余;但執著瓶子是藍色的時候,並沒有誰認爲它不是藍色的,依靠現量就可以産生一種分別念:“哦,這是藍色的。”以前並沒有對瓶子産生過“這不是藍色”的增益,現在心相續當中生起這種執著藍色的念頭之時,沒有遣除它的

  違品,所以它不屬于遣余,對方是這樣認爲的。

  

下面回答對方,如頌雲:“決定青色之反體,乃分別故是遣余。”實際上你們沒有搞清楚,首先現量所見的是包含諸多不可分割的一體法的事物本身,它不會有“這是藍色,那個不是藍色,是藍色以外的法”的遣余,現量是不會分割事物的;而在現量照見對境的藍色之後,依之就可産生“噢,這是藍色柱子”的分別念,實際上這種分別念就是一種遣余。爲什麼呢?因爲當你執著這是藍色時,非藍色的黃色、白色、青色、紅色等各種其他顔色已經全部被遣除了,如是才建立了藍色它自己的本體。

  

于此分別念生起之時,你並未想到:“我現在想的是藍色不是白色。”人們不會這麼想,也不會這麼說,但任何一種思維或語言都具有破立的兩種能力,這一點在《釋量論》當中也講到了。比如在說“把這個藍色的東西給我拿過來”的時候,並不需要你在旁邊進行解釋:“我所說的藍色是除了黃色、白色、黑色之外的藍色。”無須如此,因爲只要建立一個法的時候,它的違品必定是已經同時遣除了。其實,我心裏想“這是藍色東西”的時候,間接就遣除了藍色之外的各種顔色,此時,其他顔色的增益肯定不會存在。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執著這是藍色的時候,間接已經遣除了非藍色的事物,如是安立這種執著既是分別念也是遣余。這樣一來,大家應該知道這種分別念決定是一種遣余,雖然它並沒有明顯地遣除違品增益,如說“柱子是刹那性,並不是常有的東西”,但是當我們執著一個事物或者說出一個名稱的時候,它的違品就已經被全部遣除了(在這裏只要不是事物本體的法全部都成爲違品),這樣一來,即可成立所謂藍色的執著既是分別念,也是遣余。

  

那麼,依靠這樣的遣余能不能得到真實的自相呢?實際上遣余並沒有真正的對境,只是對一種總相進行執著。如果遣余也有一個除了藍色以外的固定性對境,那麼,我們在說藍色或想藍色的時候,就不一定能得到藍色,因爲藍色的遣余對境如果是藍色以外的法,那就不應該得到藍色;但正因爲藍色除了我這次所想的藍色之外,其他的對境是不存在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把總相誤認爲自相,即將總相和自相誤認爲一體,從而得到照了境的對境藍色。他這裏關鍵的一點就是誤得,所謂誤得就是把總相誤認爲自相並以此獲得真實的對境,也就是說,人們所希求的照了境——藍色的自相,最終一定會得到。不管是對別人說“把藍色的東西給我拿來”,還是自己心裏想“我要取藍色的東西”,此時無論對境是布匹的藍色,還是大海的藍色、藍天的藍色等,只要是把總相誤認爲自相,就可以獲得真實的對境。

  

有些人可能會這樣想,藍天的藍色怎麼能得到呢?實際上這種藍色也可以相似地得到,比如說通過照相機拍攝藍天,藍天的行相已經拍下來了,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相似的藍天;而且,你也産生了相應的眼識,這也是一種得到,因爲眼識依靠色法而産生,所以在産生藍色眼識的時候,識已經變成了對境藍色行相的能取了,即與對境行相相同的能取,所以藍天的藍色也可以成爲照了境;有些觀修大圓滿的人,也是依靠藍天認識了自己心的本性,這些都是通過照了境的方式得到的一種對境。所以,應該可以這樣講,就是自己的分別念將總相誤認爲自相,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獲得它的對境

  

那麼像剛才對方所說的,這種執著藍色的分別念既不是現量,也不是比量,故而不是量的過失有沒有呢?不會有的。因爲執著藍色的這種分別念,從外觀的角度來講它畢竟是一種分別念,所以不屬于正量;但是從內觀的角度來講,實際上它就是自明自知的一種自證,這種自證全部都可以包括在自證現量當中,正如陳那論師在《集量論》中所講的那樣“分別亦許爲自證”,即分別念也可以承許爲自證。所以,從外觀的角度來講,這種分別念不是正量,而從內觀的角度來講,凡是符合實際道理的這些分別念全部是自證。不僅如此,即使是不符合外境實際道理的分別念,從內觀的角度來講,也可以說是屬于自證。正如第一品中所講的那樣,我們見到的毛發、二月等,從外境的角度來講它們是不存在的,但是從識的角度來講,這些與識的本體是無二無別的,因此我們從這個側面也可以理解爲自證。所以不僅正確的分別念從內觀的角度是自證現量,而且錯亂的意識從識本體的側面來理解的時候,也應該安立在自證當中。當然從外境不存在的側面,它是屬于非量的。

  

這樣一來,對于“這是藍色、這是白色、這是柱子、這是佛學院”等念頭,我們有些人害怕“這既不是現量,又不是比量,也不是遣余,在什麼裏面都不能包括”,不知道此分別念到底歸屬在哪裏,非常地著急;但不用這樣著急,我們依靠因明正理進行觀察,從內觀的角度來講,所有的分別念都可以包括在(自證)現量當中。因此,上述分別念不包括在量中的過失是沒有的。

  

這以上是第一個問題,下面是第二個問題。

  

以定解斷絕增益之理。

  

本科判的意思是依靠定解可以斷除違品的增益。

  

因明前派認爲無分別念是可以有決定性的,而我們自宗認爲無分別念是沒有決定性的。如果現量有決定性,那肯定能斷除增益,但是斷除增益並不是現量的工作或作用,陳那和法稱論師的因明論典中,並沒有說過現量能斷除增益。

  

當然,在這裏沒有直接對因明前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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