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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課

  

第二十節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今天,我們繼續學習《量理寶藏論》第四品觀建立遣余。前面宣講了建立(或顯現),現在開始講遣余。

  遣余分叁:一、真實遣余;二、決定自性;叁、遣除诤論。

  首先宣講真實遣余,即遣余的定義(法相)。

  

否直接違而緣取,許爲遣余之有境。

  什麼叫做遣余呢?在頌詞中講了它的定義,所謂的遣余,就是以否定(或者遮破)與自己直接相違之分別念的途徑,來緣取它自己的對境,這樣的有境就承許爲遣余。

  意思是什麼呢?我們前面已經講了,遣余是取境的一種方式。也就是說,它是一種分別念的心識,它能遣除與自己直接相違的所有違品,通過這樣的分別念可以對事物産生決定性,這就是所謂的遣余。比如我們說“瓶子”和想“瓶子”的時候,當時與“瓶子”直接相違的所有非瓶的事物已全部排除,通過排除與它直接相違的方式來了知對境。

  這種遣余的法相,實際上能遍于所有的遣余。遣余有名言遣余和心識遣余,此二者又可各自分爲有實遣余和無實遣余,共分了四種。這四種遣余全部都具有這種法相,所以沒有法相不遍的過失;其次,遣余是在分別識下安立的,不遍于無分別識,所以也沒有過遍的過失;再者,遣余的法相也沒有相違的過失。這種法相的安立沒有不遍、過遍、相違的過失,所以說是所有遣余的法相,凡是遣余的有境全部具足了這種特點(法相)。

  總之,以否定直接相違之分別念的途徑來了知它自己的對境,這就是所謂的遣余,從法相上也可以看出遣余是一種心識分別念。有些人可能會這樣想:“名言遣余畢竟是一種名相、聲音,那它是不是不包括在遣余裏面呢?”不會的,因爲名言遣余實際上也依賴于分別念,即依賴于心識遣余。所以,按照薩迦班智達的觀點,遣余的法相是安立得非常圓滿的。當然,遣余也分爲:心識上的遣余,外境的遣余,無遮的遣余等幾種;如果按照其他論師的觀點,對遣余的法相還有不同的分析方法,但我們暫時按照作者薩迦班知達的觀點進行分析,即所有的遣余識都是在心識分別念上安立的,而在外境上沒有真實的遣余,我們暫時持這種觀點。對于遣余的法相,諸位一定要明白。

  大家在聞思的過程當中,不但要了解法相的名詞,而且還要通達它的意義,這是很重要的。有些人在輔導或是講考的時候,雖然講得比較多,但總是抓不住真正的重點,如果從理解的角度而言,對自己的相續不會有多大的利益。所以大家在聞思時,有些詞彙一定要按照它的這個說法來講,講的時候如此,理解的時候也要如此來理解;否則,我們雖然說了許多言詞,但實際上沒有抓到重點,這是不太合理的。因明學不像《現觀莊嚴論》(1),或者中觀等法門,這些都是直接宣講般若空性的,因此超越了我們分別心的境界;而因明中的知識,只是在剛開始學的時候,它的一些推理方式或理念,稍微有一點難懂的感覺,但你真正懂到了以後,就會發現這僅僅是以一種分別心識來分析對境的,因此不是特別的困難。大家務必要搞清楚這種思維的形式、推理的方式,如果沒有搞清楚,那無論說什麼,實際上與其本身的意義還是有一定的距離。所以,我們在學習論典的時候,一定要懂得詞句和詞句所表達的真正意義。

  下面宣說決定自性分二:一、安立;二、細分。

  安立分二:一、總說;二、別說。

  首先總說:

  

假立故遣無實境,顛倒取境即自相。

  

于自相之一異體,遣余緣取共有四。

  所謂的遣余,實際上是以分別念來安立的,即以分別念假立的,它自己並沒有真正的實質,或者說沒有針對它的真實對境,就像鏡子裏面顯現影像一樣,鏡子中並沒有真正的外境色法,只不過是外境的影像顯現在裏面而已;並且,任何一個瓶子或柱子的總相顯現在我們腦海中的時候,肯定已經遣除了它的違品,比如說我心中顯現“瓶子”的時候,瓶子以外的事物全部都已經被遣除了,但是遣余自己有沒有一個固定性的自相對境呢?的確是沒有的,因爲它畢竟是假立的。

  有些人認爲:“哦,既然是假立的,那遣余是否就不符合實際道理了呢?”並不是這樣的,在分別思維中,人如果執著“有”,當時就有一種耽著有實法自相的義總相;人如果執著“無”,當時就有一種耽著無實法的義總相。因此,假立不一定就是虛僞的。

  在這裏,比如說我們認爲柱子是無常的,在分別念當中無常畢竟是一種假立的行相,除此以外,真正無常的自性在我們的分別念當中是無法存在的。所以我們說遣余是假立的,也是分別念安立的,它確實不具有實質性的對境。如此一來,有人就會有這方面的懷疑:“它是不是得不到真實的自相呢?”不會的,因爲它雖然是一種顛倒的分別念,但是可以將分別念的總相顛倒執著成外境的自相,即把總相誤解成自相,或者說以總相自相誤認爲一體的方式來取境,最後的確也能得到外境的自相。如柱子的總相顯現在你的面前,你把柱子的總相當作自相而對別人說“給我把柱子扛來”或者“把這個柱子扛過去”,實際上也能起到取舍自相對境的作用。

  在《釋量論》第一品中講,所謂的遣余具有叁種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耽著自相,雖然所有的遣余都沒有自己真實的對境,但它耽著的是其所追隨目標的自相,即把自相和總相誤認爲一體而取境。

  第二個特點是無真實對境,即遣余沒有真實的對境。如果它有真實的對境,它就只能執著這個對境,而無法取舍執著對境之外的其他事物,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遣余的分別念無論是柱子、瓶子、有的、無的什麼都可以接納,所以它並沒有真實的對境。

  第叁個特點是具有現量種子。意思是什麼呢?實際上所有的遣余是以前現量見到過、聽到過的自相法在相續中種下的種子。比如說我們腦海中顯現了柱子遣余的總相,實際上,我們肯定曾經在某一個地方看到過柱子的形象。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釋量論大疏》中舉了這樣的一個例子,不僅我們現量見到的事物會産生現量種子的有境,而且欲界的衆生聽到別人說叁十叁天的無量宮、天人的無死甘露時,在他的腦海當中也會出現相似的遣余概念,雖然此人並沒有到叁十叁天現量享受過甘露、看見過尊勝宮,但是看見過與尊勝宮相似的人間宮殿,享受過與甘露相似的液體,所以當別人說“天上的甘露如何,尊勝宮如何”時,在他心裏面也會出現一種與以前現量所見的自相對境相似的總相。比如說對從來沒有去過美國的人描述華盛頓的城市建設時,在他的腦海當中就會出現以前他所見城市建築的總相。

  遣余有這叁種特點,這一點大家不要忘。以前,法王如意寶講因明的時候說:“我們學習遣余的時候,全知麥彭仁波切所講的這叁種特點(實際上也是法稱論師的觀點)務必要了解,如果了解了就能知道所謂的遣余有境的主要特征,也即遣余需要具足這叁種特征。”所以說遣余是假立的,它並沒有真實的對境;之所以能取境,是因爲它以顛倒誤認的方式來取自相的對境,即把總相誤認爲自相,從而混合在一起而取境的。

  雖然在事物的本體當中沒有互相錯亂的現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個物體不可能變成兩個,兩個物體也不可能變成一個,但是在衆生的分別念面前,尤其在遣余的心識面前會出現四種情況:即把一體的事物執著爲一體,他體的事物執著爲他體,他體的事物執著爲一體,一體的事物執著爲他體。也就是說,雖然在自相上面不可能互相混雜、錯亂,一體就是一體,他體就是他體,但是在執著的過程當中會出現這四種分類,即我們執著自相上的一體爲一體,自相上的他體爲他體,自相上的一體爲他體,自相上的他體爲一體,以前講中觀的時候,我們也講過這個道理。了解了這些道理以後,判斷或者運用因明推理的時候就會非常的方便。

  以上遣余緣取對境方式總共有四種分類,其中前兩者比較容易懂。對境當中一體的事物執著爲一體,如本來柱子是一個東西,同樣我也執著這是一根柱子;本來是他體東西,我們也執著爲他體,如柱子和瓶子本來是他體的東西,我們把它們也執著爲他體的事物。這些都比較好懂,所以在下面沒有廣說。而詳細廣說比較難的兩個問題,即本來是他體的事物衆生卻執著爲一體;本來是一體的事物衆生卻執著爲他體,下面對此進行廣講。

  別說(詳細廣說)分二:一、他體執爲一體;二、一體執爲他體。

  他體執爲一體分叁:一、增益之緣由;二、識執著方式;叁、其必要。

  首先宣說增益之緣由。

  

作用法相同一性。

  這個世間上的衆生,具有把本來很多的東西執爲一個的習氣。比如說人們往往把東南西北不同的人執著爲“人”,即在同一個時間當中,把不同形相、不同環境中的事物執著爲一體。爲什麼會這樣呢?這有兩種原因:第一個原因,他體法各自的作用在某種情況下是一樣的,由于作用相同的原因,從而把不同事物執著爲一體;第二個原因,本來不同的他體法,因爲具有一個相同法相(特征)的緣故,從而把它們執著爲一體。

  舉例說明,比如在世間上的各種火,無論是未來、現在、過去叁時的火,還是東西南北四方的火,或者檀香木、沈香木及各種木柴的火等,它們全部都有燃燒的作用,由于作用相同的緣故,人們把這些不同時間、不同形相、不同環境所攝的火,都統統執著爲火。又比如說我們乘的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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