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論是小車、大車,還是各種不同款式、色彩、産地的車,因爲都可以把它作爲乘騎之用的緣故,所以大家都稱之爲車。總之,本來是不同的物體,但因爲作用相同的緣故,人們便將其執爲一體,這就是把他體執爲一體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法相相同。比如說無論是東南西北四方,還是現在、過去、未來叁時的樹木,它們都具備有枝有葉的法相,由于法相相同的緣故,人們從而將它們執爲一體。不管是哪一個人,看見了有枝有葉的東西以後都會說:“哦,這個是樹。”或者我們說“瓶子”時,不管是金瓶、銀瓶等什麼質地的瓶子,未來、過去、現在等什麼時間的瓶子,還是北京、上海等什麼環境的瓶子,因爲它們都具有大腹的特征,所以見到這些東西時都知道是“瓶子”。
總之,不同的事物因爲作用、法相其一或兩方面相同的原因,人們便將這些他體法執爲一體。
我有時候這樣想,不僅在我們人類中可以安立民族的概念,其實所有的衆生由于目標相同之故,也可以安立爲同一個民族,即世間中所有的人類、所有的動物應該是一個民族,也可以這樣說,牦牛等旁生跟我們人類是一個民族。有些人覺得特別驚訝:“這個說法肯定不對,我跟牦牛怎麼會是一個民族呢?”但實際上,從人類和旁生都具有生命,都喜歡離苦得樂的角度,可以安立爲一個民族,即我們的目標都是願意在世間上快樂的生存,不願意遭受身心上的任何痛苦,實際上所有的有情這一點都是相同的,這也是爲什麼大慈大悲的佛陀把所有的衆生都作爲度化對象的緣由;我們發菩提心的時候,並沒有說爲我自己民族的安樂而奮鬥,而是說爲一切衆生而發心成正等覺,實際上這就等于說所有衆生都是一個民族。現在世間人們常說的“地球村”的概念,也是以一種人與動物乃至自然之間要和協相處的理念來攝持的。因此,動物和人類應該可以說是一個民族。但是,我們與石頭等無情法是不同類的,如果說是一個民族,那我們就變成無情法了,這樣是不對的。此時,有些人可能會繼續這樣想:“動物和我們人類是一個民族肯定不對的,如果像藏族人的話,倒還可以安立一個民族的概念。”如果這樣說,那這也是不一定的,因爲藏族可以分多康、安多、衛藏(西藏)叁個地區的藏族,康區藏族可分爲色達等各個縣的藏族,色達縣又分上色達、下色達,每一個村子裏面又分你家、我家,有很多的分類,所謂的藏族細分以後,就無有真實的總相存在了。所以,凡是具有目標、作用、法相等相同特征的事物,衆生都會認爲它們是一體,就像我們不管是在哪一個地方看見一棵樹木時,都會說:“哦,這就是樹木。”
剛開始的時候,某個具有一定智慧的衆生,在分別念中對某種事物安立了一個名稱,然後進行串習,直致最後形成傳統的習慣。如《楞伽經》裏面說:“若不立名稱,世間皆迷蒙,故佛巧方便,諸法立異名。”如果沒有安立名稱,那整個世間就會變成迷亂蒙昧,所以具有大慈大悲心的怙主佛陀,就對事物安立了名稱,因此,佛陀在佛經當中,安立了四谛、叁寶以及五道十地等法相、果位的名稱。然後,在世間當中還有隨欲名稱,隨欲名稱是指隨著自己的意願而安立的名稱,即不是依靠事物自己的原因而安立的,如人們逐漸把某些事物取名爲地水火等,這叫做隨欲名稱;也有真實原因名稱,比如說火車就是由于具有某種原因而安立其名稱的。
不管是什麼樣的名稱,都是人們在串習習氣和沿習傳統當中逐漸發展起來的。比如所有的樹都有一種名稱叫“樹”,這就是人們在分別念當中,首先安立一種概念,然後逐漸串習直至變爲習慣而形成的。所以在世間當中,把不同的事物取爲一個名稱的原因就是如此,我們應該這樣理解。
下面宣說識執著方式。
由習氣力誤爲一。
把不同的事物執著爲一體的方式是什麼樣的呢?我們衆生無始以來都有一種習氣,由此而將不同的事物誤認爲是一體。
剛才也給大家講了,每個衆生相續中都有著不同的習氣。比如說做牦牛時,就把所有的綠草當作食物,凡是牦牛都會有這種熏習;同樣,如果變成其他食用水果或不淨食的旁生時,由其業力所牽,也都會有一種相應業力的感受。所以,由于業力習氣的緣故,衆生就會把不同的事物當作一個物體。比如說對于牦牛來講,不管是東方的草,還是西方的草,它把所有這些草,都當作一種食品而去食用;對于我們人類而言,不管什麼樣的火都執著爲一個“火”,不管什麼樣的水都執著爲一個“水”,乃至世間上的樹木、儀器等,都是如此。如我剛才所講的一樣,有的是自己取名,有的是別人取名,對于民族來講也是如此。比如說在漢語中,VCD、DVD等名稱就無法用漢文去表達,西方人怎麼稱呼就怎麼稱呼,雖然漢族人大多不懂英語,僅僅了知VCD,但以這種方式取名之後,在人們的腦海當中逐漸串習,最後就變成一種常規的名稱了。所以,有些名稱是由串習習氣形成的,有些是由法相、作用相同而取名的,有些是沒有什麼原因而隨欲取名的。
有些現代科學家和心理學家做過這樣的實驗,單獨安排一群孩童生活在一間與外界隔絕的屋子裏面,過了一段時間以後,通過他們自己的交流,就把屋子裏面的事物約定爲一種名稱,並一直串習“這是什麼東西,那是什麼東西”,然後用這些名稱互相溝通。所以,把不同的事物執著爲一體,歸根結底就是以自己的習氣或者衆生共同的串習來安立的。
下面繼續講這個問題。
若謂原本同異體,果識一異實相違。
對方說,事物都同樣是他體的,但是由它們産生的果識,即我們認識的時候卻不相同。意思就是說,東方人、西方人是他體的,我們可以把這些他體的人執著爲一體的“人”;人與牦牛也是他體的,但是我們始終不會執著人和牦牛是一體的。明明都是他體的事物,有些執著爲一體,而有些又沒有執著爲一體,這難道不相違嗎?
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下面進行回答。
猶如心識及藥物,雖是相異有差別。
這就是事物的自然規律,爲什麼呢?比如說在世間當中,有些事物雖然是他體的,但是它們所産生的果是一個;有些事物是他體的,它們所産生的果也是分開的,這就是事物的自然規律。不同的事物産生一個果的情況,比如說作意、眼根、對境叁種不同的事物作爲因而生的果只有一個眼識;或者說肥料、田地、種子等這幾種不同的事物産生的青稞果實也是一個東西。另外,不同的事物産生不同果的情況,比如說冰片、石榴等不同的藥物所産生的果是完全分開的,即它們治病的作用是不同的,有些祛風濕,有些清熱等。所以,盡管因同樣是各不相同而存在,但卻有著生不生一個果的差異,這就是一種自然規律,在蔣陽洛德旺波尊者的講義當中是這樣回答的。
我們也可以用前面的方式進行回答。比如說牦牛和白馬,我們並不會執著此二者是一體,因爲它們的法相不相同的緣故,即牦牛的法相在馬匹上不存在;而金瓶和銀瓶,我們卻執著爲一個東西,因爲它們的作用、法相相同的緣故,所以我們執著它們都是瓶子。但是瓶子和柱子,我們不執著是一個,這是因爲作用和法相不相同的緣故,而且我們衆生也沒有這樣的串習或者說習慣。以這種方式來回答對方的問題,應該是可以的。
總而言之,執著的方式就是這樣的。在執著的過程中,雖然是他體的事物,但由于法相、作用不相同的緣故,從而不會將它們執著爲一體。比如說柱子和瓶子,從法相方面來講,我們不會把它們看作是一個;但是從有爲法的角度來講,也可以把它們看作是一個有爲法,雖然它們各自的法相不相同,但兩者都具足有爲法無常的特性,所以從有爲法的角度來講,也有把不同類的事物執著爲一體的情況。一般在我們平時的觀念中,會認爲金瓶和銀瓶都是瓶子,雖然也會執著金瓶和金柱子都是金子的東西,但瓶子和柱子不是同類的關系,所以不會執著爲一個。在這些問題上,法相、作用以及我們習慣的差別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我是這樣想的,對于平時經常入于根本慧定,或者是超越世間境界,比如在虛空中飛來飛去、大海裏遊來遊去等自在顯示神變的大成就者、大瑜伽士而言,也可以不學習因明;或者是只想過一種特別“笨”的生活,除了吃飯以外,什麼都不想分析、什麼都不想了解的人,對他們來講,因明也沒有什麼用。除了這兩種人以外,對于想要通過語言、思維來了解事物真相的人來講,在名言中因明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你不懂因明,那無論說什麼話都舉不出一個真實、可靠的理由,講什麼道理由也沒有深入的勇氣,再深入進行判斷時,最後自己也會弄得搞不清方向了。因此,大家在學習的過程當中,知道這些道理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下面講其必要。
本來是他體的事物,但執著爲一體,這到底有沒有必要,有沒有用處呢?用處非常大,而且必須要通達。
那麼有什麼樣的用處呢?下面的頌詞中這樣說:
破立一切異體事,同時同地即了知。
如果我們懂得了不同時間、地點、形相所攝的事物,可以將其執著爲一體,實際上就應該了知遣余可以同時同地進行破立,即遣余同時具有遮破和建立的兩種作用。
首先,舉例說明遮破。如果我們了解衆生有把很多事物執著爲一體的習慣,比如將所有有枝有葉的事物叫做“樹”,即檀樹、柏樹、松樹等所有的樹木都具足有枝有葉這個法相的緣故,所以我們都執著爲“樹”。由此在遮破時我說“前面沒有樹”,別人根本不用問:“是沒有松樹,沒有柏樹,還是沒有芭蕉樹,到底是沒有什麼樹啊?”根本不用一個一個地去遮破,我只要說一句話“我前面沒有樹”,所有的樹就全部被遮破了,即不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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