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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课▪P3

  ..续本文上一页以及有先后的总法和先后的别法,这样总共有四种。“异体别”是他实体的不同说法,而“先后别”则是遮一体之他体。

  

首先宣讲“异体”。其中异体的别法,指同一时间当中所摄的一切不同行相的法。比如说树木当中所摄的沉香树、柏树、松树等,这些就是他体的别法,因为檀香树的本体不是沉香树,沉香树的本体不是松树,所以它们之间是异体的关系,并在相同的时间中可以同时存在;东边的树、西边的树亦复如是,从这个角度来讲叫做异体的别法。与所有的别法相连的应有一个总法,这个总法叫做异体的总法。同样,从人类的角度来讲,东方人和西方人都是人类,实际上东方人和西方人是他体的别法,东方人和西方人都是人,都有一个人的总相,这种人的总相叫做他体的总法。

  

然后宣讲“先后”。其中,先后的别法主要是从相续上安立的。比如说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都是在一个相续上安立的,他们之间本体不是他体,如果是他体,那昨天的我就不是今天的我了,如果昨天和今天的我不是一个人,那就变成两个人了,所以这叫做遮异体;然而从别法的角度来讲,昨天的我与今天的我又不是一体的,如果是一体,二者无有任何差别,则会出现常有的过失,即我的相续不是刹那无常的了,所以从先后的角度称之为他体。但是从一相续的角度而言,又不存在真实的他体,因此,这种先后的法称之为“遮一体”之他体。

  

在讲胜义谛和世俗谛的内容时,有些自续派的论师认为是遮异体。像檀香树和沉香树、东方人和西方人等可以说是他体,但是昨天和今天的我,两者都是从我一相续的角度来讲的,它们不可能是他体(异体),所以叫遮异体;然而从别法的角度来讲,二者又不同,所以这种情况在因明当中称之为遮一体之他体。实际上遮一体之他体与真实的他体有一定的差别。比如说有些论师认为,世俗谛和胜义谛就是遮一体的关系。首先二谛并不是无二无别的,若是无二无别就会出现看见世俗谛的时候,也会看见胜义谛的过失,所以不是一体的;但除了世俗谛以外有没有单独的胜义谛存在呢?也不存在,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遮一体之他体。其实在世间当中,还有很多属遮一体之他体的事物。

  

如上所述,总法和别法可以分别含摄于遮一体之他体和真实他体之中。也就是说,真实他体包括他体的总法和他体的别法,而遮一体之他体则包括先后的总法和先后的别法,除此之外,实际上再没有其他的法。刚开始学习的时候,对这样的讲法可能有些不习惯,但是若做真正的分析,最终只能如是承许,因为观察因明当中所有的总法和别法,要么同时要么不同时,在相续当中只能这样安立,所以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当然,对于这样的分类,以前有些论师这样说,《因明七论》当中没有出现这样的总和别的分类,只不过是以前非常出名的一个叫塔瓦炯勒(解脱源)的论师,在他的因明论典当中有这样的先后总别和他体总别的分析方法。但无论怎样,在安立总法和别法时,我们要按照经部宗的观点。经部宗承认现在实有,而未来和过去并不承许实有。如果这样,一切器情在昨天不实有,而在今天是实有的,那么实有和无实有一体是不合理的,然而又找不到一体以外的本体,那么昨天的柱子和今天的柱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总的柱子来讲,它们是遮异体的总法;从分别来讲,此二者是遮一体的别法。在因明当中,这些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听说这几天,有些道友学得有点困难,但第一品到八品之前,你们不要认为很难,这是非常简单的;到了八品以后,稍微有些难度,而到了十与十一品才是真正的比较难。现在我都担心,那时能否讲好;而你们那个时候,真的坐一段时间的“飞机”也不知道,有个别人可能会这样,但我想大多数人应该是没问题。这并不像我们以前学物理、几何等那样,相比较起来,你只要分析明白以后,除了这个以外就再没有什么更深入的东西了,因明就是这样,跟《俱舍论》没有什么差别,你什么时候把这个推理搞懂了,从此以后一辈子都懂了,因此并不是很困难的。

  

下面讲择义分三:一、破他宗;二、建立自宗;三、遣诤。

  

破他宗分二:一、破别和总承认为异体的观点;二、破别和总无二无别之一体的观点。

  

外道认为总法和别法都是他体,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所以在这里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的观点都一并予以破除。

  

破实体异体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破彼观点。

  

首先宣说对方观点。

  

有称总别是异体。

  

胜论外道认为六句法当中的总法和别法是他体,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他们认为个别的瓶子等事物是一种别法,而总法的“瓶子”在每一个别法的瓶子上存在,因此他们始终认为总法实有存在。如果总法实有存在,每一个别法也实在存在,那么,总法和别法就应该是他体的关系。

  

我们下面遮破这种观点时非常简单,运用可见不可得的因即可遮破。

  

然后破彼观点。

  

异体可见不得遮。

  

这种论调根本不合理,为什么呢?按照胜论外道的观点,如果总法除了别法以外实有存在,那么我们应该可以看见,但实际上根本看不见、听不见、得不到。

  

对方认为所谓“瓶子”的总相是实有的,但是除了金瓶、银瓶、东南西北的具体瓶子以外,遍于所有瓶子的一个总法在哪里呢?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我们可以在金瓶和银瓶上面观察,所谓的“瓶子”在金瓶和银瓶包括的所有微尘上面根本没有,一点一滴都找不到,既然所谓的“瓶子”在金瓶和银瓶上面根本没有,那你所说的“瓶子”到底在哪儿?其实,这只不过是在人们的概念当中,有一种遍于所有瓶子的总相存在。当然在概念当中,这样的总相可以存在,但这仅仅是一种虚假的构思或分别念而已。除此之外,在每一个瓶子上是否存在“瓶子”的实有部分呢?根本没有。

  

我们自宗的瓶子是指自相的法。除了自相的法之外,如果真的有一个遍于所有瓶子的东西存在,那它在哪儿?我们用可见不可得的推理来分析(可见不可得并不是瓶子上面有魔鬼,我们的眼识看不见,这不是可见不可得能了知的),如果金瓶上面真的有一个实有的总法存在,那么除了金瓶本身以外,应该有一个实有的瓶子总相,但是根本得不到。

  

在修习身念住的时候观察,除了手脚四肢等以外根本找不到所谓的“身体”,它也只不过是一种概念而已,根本不可能真实存在。所谓的我也是如此,除了每一个执著以外,有没有一个我存在?根本没有。我们通过《中观宝鬘论》和《澄清宝珠论》里面讲到的胜义理论进行观察,我到底在哪里?衣服非我,四肢非我,内脏非我,识也非我,这样一来,什么东西都不是我,那我到底在哪儿呢?我根本没有,跟石女的儿子没有任何差别。同样的道理,所谓的“瓶子”等也只不过是一种概念而已。此为金瓶,彼为银瓶,这是铜瓶,那是铁瓶,在我们的概念当中每一个瓶子上面应该有一个所谓“瓶子”的总相存在,在概念上可以存在,但实际上不存在,这一点通过可见不可得的推理完全可以了知。

  

下面破总相和别相是一体分三:一、破一总与多别一体;二、破多总与多别一体;三、破同类之总。

  

破一总与多别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破彼观点。

  

首先宣说对方观点。

  

有说总别乃一体。

  

对方主要是指数论外道,他们承许一切法可由二十五谛涵摄,一切现象(即除了神我与主物之外的二十三谛)全部是主物显现的,实际上现象与主物是一体,所以总法主物遍于一切现象之中,这种总与别的关系就像火与火的热性一样,总法在瓶子等一切别法当中存在,因为主物遍于一切万法的缘故。而且他们认为总法是一个,而别法是相当多的,每一个别法上面都有总法的本体。比如说“蓝色的东西”,它指蓝色的总法在蓝色的氆氇、镜子、眼睛等各种蓝色的法上面都有,对方是这样认为的,但这种说法并不合理。

  

下面破彼观点分三:一、可见不可得;二、加以观察;三、发太过。

  

首先是可见不可得。

  

数论外道所许的总法存在于每一个别法之的观点,我们可以通过可见不可得的推理来进行遮破。

  

纵一实体然非见。

  

假如一个实有的总法在别法上面真实存在,那么这个总法应该能够被见到,但实际上,除了别法以外,所谓的总法根本无法照见。

  

如上所举,我们依旧以瓶子为例进行观察。如果总法的瓶子与具体的瓶子以一体的方式存在,则应该可以照见,但根本无法照见,因为除了别法以外哪里有一个总法存在?根本没有,连微尘许的总法也没有。这与我们刚才观察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即这种观点用可见不可得的推理也可以遮破。所以胜论外道的总法和数论外道的总法,不管与别法是以一体还是他体的哪种方式来建立,始终都是不合理的。

  

好,今天讲到这里!

  回向偈: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第十五课》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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