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第十六课

  

第十六节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下面继续宣讲《量理宝藏论》第三品观总别,即总相和别相。

  现在讲破他宗分二:一、破实体异体;二、破实体一体。

  破实体一体分三:一、破一总与多别一体;二、多总与多别一体;三、破同类之总。

  破一总与多别分三:一、宣说对方观点;二、破彼观点。

  破彼观点分三:一、可现不可得;二、加以观察;三、发太过。

  首先第一个可现不可得的道理已经讲完了,今天讲后两个科判:加以观察和发太过。大家应该清楚,在这个科判中的对方主要是数论外道为主的有些论师。他们认为世间中的总法是一个整体性的东西,它遍于所有的别法。比如“瓶子”是一个整体性的总法,实际上它遍于不同时间、地点以及具有不同行相的每一个瓶子,即总法的瓶子在每一个别法上存在。所以,数论外道承认在每一个别法上面都存在这样一个总法的实体,但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以上我们已经运用可现不可得的推理遮破过。

  下面再讲加以观察:

  

境时形相相违别,若于一总相关联,

  

生灭本体皆成一,非尔一体二分违。

  如果你们数论外道承认一个总遍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形相的所有别法当中,那有很大的过失。

  有什么样的过失呢?如颂云:“境时形相相违别,若于一总相关联,”颂词中“相违别”是不同之别法的意思。我们以瓶子为例,即处于十方四隅不同环境中的瓶子,未来、过去和现在三时的瓶子,白色、红色、蓝色等不同行相的瓶子,以及金银铜瓷等不同质地的瓶子,都与一个总法连在一起,那么“生灭本体皆成一,”即这些不同环境、不同时间、不同形相的所有别法瓶子,它们的生灭就应该同时,一个瓶子产生的时候,所有的瓶都子应该产生;一个瓶子毁灭的时候,所有的瓶子都应该毁灭。

  “非尔一体二分违。”否则在一个本体上存在一生一不生,一灭一不灭的相违两部分,这是完全矛盾的,因为你们数论外道承认一个总体以及总别一体的缘故。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定要搞懂总法和别法之间的关系,其中的推理关要尤其应该清楚。当然,总法、别法和遣余等都是由分别念安立的,把不同质地、时间、方向和行相所摄的瓶子全部摄于总法瓶子的概念当中,即总法的瓶子遍于所有别法的瓶子,这一点在分别念当中是合理的;反之,总法如果不是在心里安立,而真正在外境当中存在,即外境中有一个所谓的总法的瓶子,它在每一个别法的瓶子上存在,那么就有刚才所发的这种过失。

  为什么我们自宗无此过失,并且安立名言如此方便呢?外道和因明前派的论师们承认的这种观点,不合理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们不懂遣余而造成的。遣余在这里略讲,讲到第四品时我们还会详细宣说。事物实际的本体跟我们心里的想法,一定要了知二者何时分开叙述,何时结合起来宣讲,如果不懂此理,那么我们学习因明或者在世间安立名言时就会非常困难。当然,如果你用心详详细细地观察,则名言中任何一法皆不成立,不要说以中观的胜义理论进行观察,就是用名言中的因明理论来观察时,也能了达其不成立之理。名言中,凡夫在一定程度上是凭自己的习气、习惯和世间名言规律进行取舍、安立的,用现在世间人的讲法,这样就已经OK了。如果再详细地观察,则世间名言也根本没办法安立,所以世间名言也是到了一定程度就不能再观察了,再观察就了不可得,趣入空性了。

  相对来说,人类的智慧要高一些,所以能够利用名言沟通与交流。名言实际上是有人首先给某个事物取一个名字,然后大家依此进行串习,最后依靠取名和串习,在名言中我们就可以进行取舍了,这就是人类具有思维、能够用语言交流的原因。而旁生则没有这样的能力,它们只不过有一些最简单的思维能力。比如牦牛,见到河水时知道可以喝,有草的时候知道可以吃,它们互相之间仅仅有一些简单的语言沟通,有时候听见母牦牛“哞”的一声,小牛也“哞”的一声,然后就走过去,互相有这么一个非常简单的“对话”;除此以外,“给我把瓶子拿来”、“过来吧,我们这个地方有很好的草”等这些概念,一般在牦牛的思维当中根本不会有。不过有极个别的动物比某些人还要聪明,当然这是特殊情况。

  总之,我们要明白,外道承许的“一个实有总法连在所有别法上面”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样承许,就会有世间上所有事物同时生灭的过失。

  有些人可能会这样认为:“不一定要同时生灭吧?比如说东方的这个瓶子,在工厂里正在制造的时候,西方的瓶子它可以毁灭;并且在未来的瓶子还没有产生的时候,现在的这个瓶子也可以出现。为什么所有的瓶子要同时生灭呢?怎么会有这种过失呢?”

  其实只要详细推理,会很容易明白其中的道理。因为对方认为有一个总法的瓶子实有存在,并且跟所有别法的瓶子连在一起,如果这样,假如上海某一个瓶子毁灭的时候,天津的瓶子就应该全部毁灭,因为上海的瓶子与总法连在一起,总法的瓶子与天津制造的所有别法瓶子也连在一起,既然都和实有的总法连在一起,而且总法只有一个,那么上海的某个瓶子毁灭的缘故,天津的瓶子也应该随之毁灭;不仅如此,未来过去现在三时,以及东南西北四方四隅等所有的瓶子,如果其中之一毁灭,那么所有的瓶子全部都要毁灭,会出现这样的过失。

  又如外道承许人这个总法实有存在,它跟所有的人连在一起,如果这样,一个男人死了,则世间上所有的男人、女人、黄门全部都要死掉,为什么呢?因为总法与别法连在一起的缘故。某个别法与总法相连,而这个总法又跟其他的别法连在一起,这样形成一个三角关系:一方面,总法连着这个别法;另一方面也连着其他时间、地点所摄的一切别法。这个别法若毁灭,则总法也必定要同时毁灭;如果总法毁灭,那么与之连在一起的其他别法也要毁灭,如果不毁灭,则有一个本体变成两分的过失,就如刚才我们所讲的那样,上海这边总法的瓶子毁灭了,而天津那边瓶子的总法没有毁灭,如是则有一个实有存在的一体总法,其上存在毁灭和没有毁灭的两个部分,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全知果仁巴在其讲义中这样破斥:别法毁灭时,总法是否毁灭?如果说总法不毁灭,那与你们所承认的观点自相矛盾,因为你们承认别法与总法一体的缘故;如果说总法毁灭,那么与这个毁灭的总法无二无别的其他别法也应该毁灭,因为一切别法与总法一体之故。刚开始学因明时,有人会觉得:怎么会一个瓶子毁灭时,所有的瓶子都要毁灭呢?但如果真的如数论外道所承认那样,有一个总法遍于所有的别法,那肯定有这种过失。

  反过来说,法称论师的观点及其传承中不会有这种过失,为什么呢?因为自宗承许总法存在于心中,若详加观察,就会了知它是一种无实法而并非一种有实法。如此,则遍于和不遍于所有的别法并没有什么差别,人们只不过是为了方便安立名言,才把能遍于所有的瓶子的总称叫做“瓶子”,这样有很大的利益。如我们说“瓶子”存在,那不管是金瓶、银瓶等哪一种瓶子,肯定都是存在的;假如我们说“瓶子”不存在,那么别法的瓶子也全部被遮破了。因此,按照法称论师的观点,安立世间名言非常方便;而外道和其他有些论师,因为还没有懂得因明的秘诀,所以在建立名言的过程当中非常麻烦,而且还会出现很多过失。

  接下来讲发太过。

  

总别若是一实体,纵许有支如何遮?

  

根亦应成有分别,诸违法成一实体。

  此颂向对方发了三个太过。

  以数论外道为主的宗派认为,唯一的总法与所有的别法连在一起。当然,一些因明前派的论师,虽然并没有直接说总法跟所有的别法连在一起,但是认为总法是实有存在的,那么也会有同样的过失。

  在这个问题上,克主杰尊者与萨迦班智达的观点有些不同,但这里分析太多了会花很长的时间,所以暂时不讲;而全知麦彭仁波切的观点与本论第三品的内容基本相同(但与第二品的观点有些不同),所以在《释量论大疏》、《因类学》以及尊者其他的一些因明论典中,观察总法与别法时跟萨迦派的观点是一致的,而且遮破因明前派以及外道的理证也非常相似。于此讲总法、别法的有些道理,在《中观庄严论释》当中也曾提及过,但《释量论大疏》之中讲得更为详细。

  如果你们外道和因明前派承许总法和别法是一体,且唯一实有的总法在所有的别法上面都存在,即“总别若是一实体”,那么会招致三大过失。

  第一个过失:“纵许有支如何遮?”

  因明中遮破外道承许有支的观点,我们前一段曾经讲过,并且在其他的论典当中也经常提及。外道承认的有支是一种遍于分支的有实法,例如“身体”遍于所有的头目手足等肢体,即在每一个肢体上都有一个“身体”存在,这样的身体就叫有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认为头目手足都是“身体”,所以有支身体应该在每一个分支法上存在。但是,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在相关的中观论典中也剖析过,如果所谓的有支身体在每一个分支上面存在,那么其中一个肢体动摇的时候,所有的四肢都应该动摇;一个部位没有遮障,那么身体所有的部位都应该没有遮障,如我的脸部没有被遮障,那么身体的所有部位都不应该有衣服的遮障;一个部位如果被…

《第十六课》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继续阅读 ▪ 第十七课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