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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课▪P2

  ..续本文上一页染色,那么其他的部位也应该被染色等,有许许多多的过失。如是因明前派为主的论师们,如果你们认为总法实有存在,那么我们佛教怎么能遮破外道有支的观点呢?因为外道认为所谓的有支是实有的,它遍于所有的支分,而你们也承认总法是实有的一个整体且遍于所有别法;外道说“有支”,你们说“总法”,此二者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实际上都是一样的。这样一来,我们用中观和因明的推理遮破外道的“有支”时,你们的总法也难逃其咎;如果你们不承许自己的观点有误,那外道的观点也同样没问题,如是我们以佛法的推理怎么能遮破外道的观点呢?根本无法遮破。

  当然,按照萨迦班智达的推理:刚开始破总法实有时,主要针对的是数论外道,但是应该不仅仅是数论外道,因为从“纵许有支如何遮”这一句话看来,应该是指佛教徒当中也有人承认总法存在;否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们说:“你们如果承认总法,那么怎么破有支呢?”这个立论对外道而言根本讲不通,如果他们说“我们并没有破过!因为我们自己就是承认有支实有且遍于所有的分支法啊。”对方这样说时,我们对此也没有办法回答。由此可以看出,此处的对方应指因明前派。

  以因明前派为主的一些佛教徒,承许总法实有存在,而且也遍于所有的别法。如果这样承认,我们用理证观察,则总法跟外道所承认有支是一样的,如此你们就不能破斥外道的有支了。但这种情况也不是你们所期望的,因为法称论师在因明论典中,运用大量的教证、理证来遮破外道的有支、分支的观点,尤其是在《释量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专门讲有支的问题。由此也可看出,对有支和分支的破斥,也是比较难的内容。总之,如果按因明前派的观点,我们佛教根本无法遮破有支遍于各分支的观点,这是第一个太过。

  在学《释量论》时,上师每天都讲考,有一天抽到一位活佛,(有时候就是这样,当时上师认为他很有培养前途,现在听说他基本上没有闻思,后来几乎没有来过学院了。)那时候他讲不出来,只是“有支啊,支啊……”翻来覆去的念叨,后来我们看见他的时候,经常说:“有支、支,又来了”因为当时的印象比较深。我们这里有些道友实在是讲不出来的时候,也是颠来倒去说:“支啊,有支啊……”

  下面讲第二个太过:“根亦应成有分别,”

  对方承认有一个总法遍于每一个别法上面,与前面不同的是,这里承许别法为自相,比如说在我眼前的这根柱子,以眼识可以看见它的颜色、形状等。

  如果总法在每一个别法上面存在,那么眼识就可以看见它的身体,耳识也可以听到它的声音,这样一来,总法就成为根识的对境,即现量的对境了,由于别法成为现量的对境之故,总法也应该成为现量的对境。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承许别法与总法无二无别的缘故。比如眼识能见别法的蓝色瓶子,而总法瓶子与别法蓝瓶无二无别,这样一来总法的瓶子就成了眼识的对境了。这是一个明显的过失,你们这样承认,是不合理的。因为前面讲了,总相是分别念的对境,而现在总法成了眼识的对境,那么有境眼识就成了分别念,但谁也不敢如此承认,所以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于此,萨迦派的果仁巴大师也说:“你们这些被恶知识的邪见毒药迷醉之人,千万不要胡言乱语。”总之,不管任何一种总相,不可能成为根识的对境,这是第二个太过。

  第三个太过:“诸违法成一实体。”

  如果承认总法在每一个别法上面存在,那么世间上所有相违的事物全部都变成一体了,即世间当中的光明和黑暗、白色和黑色、无瓶和有瓶、石女的儿子跟柱子等全部成了一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我们用白色和黑色来说明,首先黑白皆是颜色的一部分,颜色即是所谓的总法。如果总法颜色与别法白色是一体,同时,颜色又与黑色是一体,这样一来,白色和黑色就应该变成一体了。

  这个道理也能以人为例来说明。如果认为所谓人的总法实有存在,并且跟男人和女人连在一起,则男人和女人应该变成一体。本来男人不是女人,女人不是男人,这是世间上的一个基本概念,但为什么我们给对方发这样的太过呢?因为男人、女人都与总法一体,而且这个总法不可能有只遍于男人而不遍于女人的部分,否则即在一个总法上具有两种相违的法,如是推来,则男人与女人必定成为一体。以此类推,我们现量见到柱子的时候,应该看到一切柱子,因为总法的柱子跟所有的别法连在一起,在现量面前一个法既显现又不显现,这种情况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刚开始进行推理的时候,有些人可能会这样想:“黑色与白色、光明与黑暗等相违的法怎么会变成一体呢?”如果按照对方所许的“总别一体”,那么这些相违的法肯定成为一体。为什么呢?因为光明是一种微尘,黑暗也是一种微尘,当然,我们从表面上看,光明和黑暗的颜色不同,但实际上它们都是颜色(也可以说是所知),因为黑暗的颜色与总的颜色无二无别,而总法的颜色跟光明的颜色也一体,那么光明和黑暗也应该是一体,这样一来,世间一切颜色全部都变成了黑色。为什么呢?因为所有的颜色都与总的颜色无别,而总的颜色又与黑色是一体,那么世间上所有的颜色全部与黑色一体;进一步说,我们现在应该看不见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应该都是黑洞洞的,除此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有这个过失。如果能够掌握这些因明推理的秘诀,那么肯定能破斥那些破不合理的观点,指出对方的过失。

  我们应该了知,所谓的总法实际上并不存在,那是不是它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呢?并非如此,在名言中可以存在。如人类只不过是一个总称,实际上这种总称并不存在自相;可是外道根本不知此理,反而认为遍于所有人的一个总称存在。如果在外境上存在,我们详细观察时应该能找到,但是根本无迹可寻。

  通过以上观察可以了知,因明推理在安立名言上的正确与合理性。因此因明的两大宗师—陈那和法称论师被尊为世间两大明目的原因就是这样的。的确,就像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里面赞叹的一样,在安立世间名言时,必须要依靠陈那和法称论师的因明教理。有了这样的教理,我们对世间的认识就不会迷惑,因为因明并不是一种盲目性、教条性的的理论,它所依据的理由绝不仅仅是凭借“我们佛教是这样说的”而已;其一字一句都是有根有据的,即安立见闻觉知等每一个问题时,都有充分的教证和理证。所以,学习因明对精通世间学问有非常大的利益。

  刚才所讲的这种推理叫做“是等遍推理”,是等遍的意思是“此是彼也是”。比如说瓶子是无常也是所作,而白色和黑色并非是等遍,这个推理以后我们还会讲。如果认为总法存在于别法上,则有一切万法都变成是等遍的过失。希望大家在刚开始学因明时,应该多记一些因明不共的术语,如总法、别法、自相、总相等,平时我们沟通时,这些名词都有用的;但是从来没有学过因明的人面前,你向他说总相、别相等,不管是“大和尚”,还是“大学者”,他不一定懂。不懂是他的事情,但我们还是要精进地学习这些道理。

  一般学习因明的人,喜欢在路边坐着,看到一个人路过时,就故意给他出难题:“你过来,我问个问题……”以前很多学因明的人是比较“调皮”的,当看见一个人时,对方说什么话马上就要反驳他,就像以前格鲁派的有些小僧人一样,很多人都不敢接近,一接近他就马上跟你辩论;有些老出家人也不好意思生气,但也不能对付他的辩论,就像刚才这个颜色的问题,不得不承认一切都变成黑色,但这样有时候也有些“麻烦”。所以,学习因明可以增上自己的辩才。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很多世间人极其傲慢、自以为是,其实在法称论师的理证面前,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骄傲之处,如果用法称论师的理证与他们辩论,其傲慢的依靠处—一些世间的浅薄知见,马上就会被遮破无余;当然,学习因明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辩论,而是依靠理证通达对世间名言的取舍,如对总相、自相的认识等;不仅如此,对因明最究竟的目的,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中也讲过,依靠这些正理能获得证悟人无我的顺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通过正理详细地观察,就可以了知世间名言全部都是虚假不实的,如是我们在取舍、说话、做事的同时,就不会过于执着。了知这些全部是如幻如梦的,只不过是我们的共同业感成熟,暂时安立一个名言来进行取舍、互相沟通而已,实际上根本没有一个经得起正理观察的堪忍法存在,这一点是我们学习因明最究竟的目的所在。

  以上已经遮破了总法遍于别法的观点,下面宣说第二个问题。

  破多总与多别一体分二:一、宣说对方观点;二、破彼观点。

  首先宣说对方的观点:

  

倘若谓与一一别,相系之总有数多,

  有些人不承认一个总法遍于所有的别法,比如说不承认所谓的“树木”遍于所有分别的树。那么他们是如何承认的呢?他们认为每一个别法上面都有一个不同的总法,即承认每一个别法上都有一个与其关系密切,且不同于其它的总法存在。比如说金瓶上面有一个总法的瓶子,而银瓶、铜瓶等每一个瓶子上面,都拥有一个与自己相关的总法瓶子,因为金瓶、银瓶等实际上都是瓶子,所以总法“瓶子”在每一个瓶子上都应该存在;而且,根据别法的数量多少,相应的总法也会具有同等的数量。

  下面破彼观点。

  

如此法相不成立,且坏一切破立理。

  以上说法完全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呢?如果这样承认,第一个过失就是总法的法相不成立。在世间当中,总法和别法各自有它的法相。我们前面也学习了,所谓的总法是具有一种反体的假立法,也即它遣除了异类的事物,但没有遣除自己的同类。如果说一个瓶子上具有一个总法,则这个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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