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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大安般守意经▪P9

  ..续本文上一页此。然而,但有识也非身,为什么?因为识无形状,也没有轻微的停止。同所考察的眼一样,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达到这种认识,就是法观止,也可以说,不意念恶为「止」,意念恶为「不止」。为什么?因为「止」与「不止」是随「意」而行。

  原典

  意相观者,有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一者谓五乐、六衰,当制断之。观者自观身,身不知粗细,以得乃觉,是为意意相观。意意相观,息亦是意,数亦是意,数时观息为意,意相观也。

  意观(2)止者,欲淫,制不为;欲瞋恚,制不怒;欲痴,制不作;欲贪,制不求。诸恶事一切不向,是为观止,亦谓以知三十七品经,常念不离,为止也。

  出息入息尽、定便观者,尽谓罪尽,定谓息止意,定观者谓观止(3)还净也。尽止者,谓我能说是,更见是(4)晓是,遍更是,是为尽止也。

  所起息(5),若布施作福(6)一切善法,已起便灭(7),更意念耶?向习罪行亦无数,故世(8)今世意不如是相随,他人亦尔,已(9)知觉当断已(10)断,为内外意意观止也。

  内外法法者,内法谓身,外法谓他人。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是为内外法法(11)也。

  内法谓行黠不离三十七品经,一切余事意不堕中,行道得道,是为内法;外法谓堕生死,谓(12)生死行,便得生死不脱。一切当断已断,为内外法观止也。

  法观止者,一切人皆自身为身,谛校计非我身。何以故?有眼有色,眼亦非身,色亦非身,何以故?人已死(13)有眼无所见,亦有色无所应,身如是。但有识亦非身,何以故?识无有形,亦无所轻止。如是计眼、耳、鼻、舌(14)、身、意亦尔。得是计为法观止,亦谓不念恶为止,念恶为不止。何以故?意行故也。

  注释

  (1)「一者谓五乐、六哀」,疑为「一者谓五乐,二者六衰」。

  (2)「意观」,底本作「观」,诸本作「意观」,据诸本改。

  (3)「观止」,底本作「止」,诸本作「观止」,据诸本改。

  (4)「更见是」,《丽》无。

  (5)「所起息」,疑为「所起意」之误。

  (6)「作福」,底本为「作礼」,诸本作「作福」,据诸本改。

  (7)「已起便灭」,底本为「以起便灭」,《频伽》作「已起便灭」,据改。

  (8)「世」,《南》、《径》、《清》作「更」。

  (9)(10)「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1)「法法」,《碛》、《普》、《南》、《径》 、 《清》作「法」。

  (12)「谓」 ,《碛》、《普》、《南》、《径》、《清》作「随」。

  (13)「人已死」,底本为「人以死」,《频伽》作「人已死」,据改。

  (14)「舌」 ,底本为「口」 ,《丽》作「舌」 ,据改。

   2卷下

  译文

  所谓出息入息自觉,出息入息自知,当时为觉,以后为知。所谓「觉」,指觉察气息的长短:所谓「知」,指了知气息的生灭、粗细、快慢。

  所谓出息入息觉尽止,觉察出息、入息即将转换的时刻名尽,计较万物诸身生而复灭也是「尽」;所谓「止」,「意止」的意思。

  所谓见观空,意思是说,行道获得的观念,不再见到有身,便悟入空无所有,就是说,意无有执着。意有所著作因,也即是有。断灭眼耳等六入,便获得贤明。所谓贤,即指身;所谓明,即指道。

  所谓知出何所,灭何所,譬如专念于石,便出现石;念入于木,石便熄灭。五阴也是如此,出现色而入于受;出现受而入于想;出现想而入于行;出现行而入于识。对五阴作如此分别,乃进入三十七品经中。

  问:什么是思惟无为道?

  答:思指比较筹算,惟指听受,无指不念想万物,为指依佛说行道。为的是得道,所以说为思惟无为道。又,思指念想,惟指分别白黑;黑指生死,白指道。道无所有,已分别无所有,便无有所为,所以说为思惟无为道。如果算计有所为,有所著,是为非思惟。思也可以是物,惟指有理解能力的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缘所作诸事。也可以说,思指念想,惟指算计。

  原典

  佛说大安般守意经卷下(1)

  后汉安息三藏安世高译(2)

  出息入息自觉,出息入息自知。当时为觉,以后为知。觉者,谓觉息长短;知者,谓知息生灭、粗细、迟疾也。

  出息入息觉尽止(3)者,谓觉出入息欲报时为尽,亦计万物身生复灭;止(4)者,谓意止(5)也。

  见观空者,行道得观,不复见身,便堕空无所有者,谓意无所著。意有所著,因为有。断六入,使得贤明。贤谓身,明谓道也。

  知出何所,灭何所者,譬如念石出石,入木石便灭。五阴亦尔,出色入痛痒,出痛痒入思想,出思想入生死,出生死入识,已分别是,乃堕三十七品经(6)也。

  问(7):何等为思惟无为道?

  报:思为校计,惟为听,无为不念万物,为者如说行道;为得故,言思惟无为道也。思为念,惟为分别白黑;黑为生死,白为道,道无所有;已分别无所有,便无所为,故言思惟无为道。若计有所为、所著,为非思惟。思亦为物,惟为解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缘事,亦谓思为念,惟为计也。

  注释

  (1)「卷下」,底本为高丽藏本。

  (2)译者,《资》、《普》作「后汉沙门安世高译」;《碛》、《南》、《径》、《清》作「后汉安息国三藏法师安世高译」。

  (3)(4)(5)「止」,诸本作「心」,不从。

  (6)「经」,诸本作「结」,不从。

  (8)「问」,诸本作「问曰」。

  译文

  所谓断生死,得神足,意有所念想为生,无所念想为死:得神足的人能够飞行,所以说生死当断。

  获得神足有五种意:一是喜,二是信,三是精进,四是禅定,五是神通。总有四种「神足念」。其中「不尽力」的可以获得「五通」;「尽力」而自在的可以趋向「六通」。意思是说,修道的人行「四神足念」,一般获得「五通」,如果「尽意」,可以获得「六通」。所谓「尽意」愿,即「意」不对万物有所欲求。

  一信、二精进、三意念、四定、五黠慧,此五事为四神足念。加上努力,总共六事,皆归属于信而作为四神足念。从喜、从念、从精进、从禅定、从黠慧,是从属于五根。

  从「喜」得定乃是信「道」,从「力」得定乃是「精进」,从「意」得定乃是「意念定」,从「施」得定乃是「行道」。因为有种,「所以有根」。

  生灭变化等有为之事,都属于恶,据此便产生观想,令恶不能得胜。意思是说,获得禅定,是因为有「力」;也可以说令恶不能胜,因为善意既灭能令之复起,名之为「力」。所谓从「力」得「定」,就是恶意欲来而不能毁坏「善意」,所以说为「力定」。

  原典

  断生死得神足(1),谓意有所念为生,无所念为死。得神足者,能飞行故,言生死当断也。

  得神足有五意:一者喜,二者信,三者精进,四者定,五者通(2)也。四神足(3)念不尽力得五通(4),尽力自在向六通。为道人四神足,得五通,尽意可得六通(5)。尽意谓万物不欲也。

  一信,二精进,三意,四定,五黠,是五事(6)为四神足念。为力者(7),凡六事也,从信为属,四神足念。从喜、从念、精进,从定、从黠,是为属五根也。

  从喜定谓信道,从力定谓精进,从意定谓意念定,从施定谓行道也。为种故有根。

  有为之事,皆为恶,便生想不能得胜,谓得禅是因为力。亦谓恶不能胜。善意灭复起故为力,力定者,恶意欲来不能坏善意,故为力定也。

  注释

  (1)神足:神,指自在无碍,随意而行;足譬喻禅智,据说由禅智可获得随意自在的神力,名神足。或作为五通、六通之一,四神足之一,此处  特指三十七道品中的四神足。

  (2)通:神通之略称。

  (3)四神足:后出经典多指由欲、勤、心、观所成之禅定,本经另有解释。

  (4)五通:指五种神通,所谓如意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被认为是凡圣离欲而行四禅均可获得的神通。「通」字,《资》作「 道」。

  (5)六通:上述五通增加漏尽通。被认为是唯有离凡的圣者或佛才能获得的神通。「通」字,《资》作「道」。

  (6)五事:此五事后称五根,指令善法增长的心理条件。其中第三意,通译为念,指忆念淼忘。第五黠,即慧。然而本经对五根的解释有异。

  (7)为力者:力指令五根增长的努力,即努力促进信、精进、念、定、慧的坚定增长。本经将此力作为独立的心理要素运用。者字,诸本作至。

  译文

  行道的人行道尚未达到观,应当筹算达到观,凡于所观,意念不复转移。为了达到观,有止恶一法:为了坐禅,应观二法:有时观身,有时观意,有时观喘息,有时观有,有时观无。根据所在的因缘,应当分别观察。

  所谓止恶一法,观二法,恶已灭尽而行止观为的是观道。恶未灭尽,不能见道,所以恶已灭尽始得观道。此中止恶一法,指能知恶,且能制止一切恶;不令意有所执着,乃是止。也可以说,得息的念想,随着专注于息而止,此得息想随息而止,是止恶一法。由于恶已被制止,便得以观察,即是观二法。

  为了获得四谛,为了行净,应当再次作净。意思是说,认识世间人生的本质是苦,捐弃造成诸苦的习性,知道灭尽诸苦和习性的归宿,修行达到此一归宿的道德,则如日出时,洁净转而由眼耳、色声等十二门中出离,所以佛经说:从道得解脱。

  所谓去冥见明,如日出时,譬如日出,所见多广,此为弃诸冥。冥即是苦。何以知其为苦?因为冥暗多所罣碍,所以知其为苦。什么叫捐弃习性?指不造作事业。什么叫尽证(证得灭谛)?指无所有。所谓道,就是明了识苦、断习、尽证、念道(认识和实行四谛)。

  认识从苦而生,不识得苦,也没有对苦的认识,此乃是苦。所谓尽证(尽),就是了知凡人尽当老病死;所谓证,就是了知万物皆当灭亡,此乃是尽证。

  譬如日出,能作四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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