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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三章 第八节 空与一切法▪P2

  ..续本文上一页悟,如《大智度论》说:「般若波罗蜜能灭诸邪见、烦恼、戏论,将至毕竟空中」19。

  

  唯识宗虽解说不同20,而般若真见道21时,也是没有任何相可见可得的。

  

  菩萨依一切法而深观一切法空,到如实通达时,「一如无二无别」22,「譬如种种色身,到须弥山王边,皆同一色」23。《般若经》所说的「空中无色,……无等正觉等正觉菩提」,正是这一意义。

  

  附录、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730 ~ p.732

  【第十章、般若波罗蜜法门,第二节、般若法义略论,第二项、〈空性〉】

  一切法本性是空的,一切法与空的关系,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离色亦无空,离受、想、行、识亦无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识。……诸法实性,无生无灭,无垢无净故」。(《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1,大正8,221b29-c5)

  「色空中无有色,受、想、行、识空中无有(受、想、行)识。舍利弗!色空故无恼坏相,……识空故无觉相。何以故?舍利弗!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如是。舍利弗!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空法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佛亦无佛道」。(《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1,大正8,223a10-24)

  这二段经文,大同小异,《般若经》是从观五阴(蕴)──色、受、想、行、识起,次第广观一切法的。

  

  以「色」为例,「空」中是没有色的。如色是恼坏相(或作「变碍相」),色空所以没有恼患相。色与空的关系,被说为「不异」(不离)、「即是」。色不是离空的,空也不离色;进一层说,色就是空,空也就是色。一般解说为「即色即空」的圆融论,其实这是为了说明色与空的关系,从色空而悟入「空相」(「空性」、「实性」)。「空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所以「空相」中是没有色,甚至佛与佛道也不可得。

  

  「唐译二分本」作:「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02,大正7,11c)。

  

  「色自性空,不由空故」,是「本性空」,不是因为空的观察而成为空的。「色空非色」,是般若的要义所在。色是空的,色空就不是色,与「色无受则非色」;「色无生即非色」(《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1,大正8,537c;539b)的意义一样。所以经文的意义是:色是性空的,「空」不是离色以外别有空,而是色的当体是空;空是色的本性,所以「空」是不离色而即色的。从一般分别了知的色等法,悟入色等本性空,「空」是没有色等虚妄相的;一切法空相,无二无别,无着无碍。般若是引入绝对无戏论的自证,不是玄学式的圆融论。

  

  「色即是空,色空非色」,以这两句为例来说,「色」是一切法,「空」与「无相、无作、无生、远离、寂灭」等,都是表显涅槃的。然佛的自证内容,是不能以名字来说,以心心所来了知的。为了化度众生,不能不说,说了就落于世俗相对的「二」法,如对生死说涅槃,对有为说无为,对虚妄说真实,对有所得说无所得。佛是这样说的,佛弟子也这样的传诵结集下来,为后代法相分别所依据。然佛的自证内容,也就是要弟子证得的,不是言说那样的(「二」)。

  

  般若法门着眼于自证,指出佛所说的,一切但是名字的方便施设(假)。立二谛来说明,「世谛故说,非最第一义,最第一义过一切语言论议音声」(《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6,大正8,413c);二谛表示了佛说法的方便──古人称为「教二谛」。从文字言说来说,「色」与「空」都是名字,都是「二」。

  

  但佛说「空」,是从色(自)相不可得,而引向超越名相的,所以「空亦不可得」(《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6,大正8,407c)。「远离有为性相,令得无为性相,无为性相即是空。……菩萨远离一切法相,用是空故一切法空」(《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6,大正8,415c)。「空」是表示超脱名相的,所以没有空相,离一切法相(想)的。如取空相,就落于对待的「二」,不合佛说的意趣了。从色相不可得而说色空,空不是与色相对的(也不是与色相融的),而是「色空非色」而无二无别的。

  

  经中一再指明,从相对而引向不二的平等,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

  

  「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无色无形无对,一相,所谓无相。佛亦以世谛故说,非以第一义。……是诸有为法、无为法平等相,即是第一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6,大正8,415b)

  「诸有二者,是有所得;无有二者,是无所得。……不从有所得中无所得,不从无所得中无所得。须菩提!有所得无所得平等,是名无所得」。(《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1,大正8,373c-374a)

  从相对而引向超越绝对,离名相分别而自证,就是「无二」、「平等」、「一相」,这是不可施设而但可自证的(其实,自证──能证、所证、证者,也是不可施设的)。这就是佛说「涅槃」、「菩提」、「无为」、「空」的意义,所以说:「是名第一义,亦名性空,亦名诸佛道」;「毕竟空即是涅槃」(《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5,大正8,403a;401b)。以种种方便,勘破「但名无实」,「虚妄忆想」,而契入绝对超越的境地,是《般若经》义,也是「空」的意义所在。

  

  注解

  ^1

  (1)参见《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3(大正8,238c19-239a14)。

  (2)《大智度论》卷43(大正25,375a2-28):

  舍利弗问佛:菩萨能如是行毕竟真净道,为学何法?为得何法?

  佛答:能如是学,为无所学,无所得。

  问曰:菩萨用是毕竟空,学六波罗蜜,乃至十八不共法,云何言无法可学?

  答曰:此中佛自说:诸法不如凡人所着。凡夫人心有无明、邪见等结使,所闻、所见、所知,皆异法相;乃至闻佛说法,于圣道中、果报中皆着,污染于道。

  舍利弗白佛言:若凡夫人所见,皆是不实,今是诸法云何有?

  佛言:诸法无所有;凡夫人于无所有处,亦以为有。所以者何?是凡夫人离无明、邪见不能有所观,以是故说着无所有故,名为无明;譬如空拳以诳小儿,小儿着故,谓以为有。舍利弗问佛:何等法无所有,着故名无明?

  佛答:色乃至十八不共法,是中无明爱故,忆想分别,是明、是无明,堕有边、无边,失智慧明。失智慧明故,不见、不知色毕竟空无所有相,自生忆想分别而着,乃至识众、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或闻善法,所谓六波罗蜜,乃至十八不共法,亦如世间法,忆想分别着圣法亦如是。以是故,名堕凡夫数,如小儿,为人轻笑。如人以指示月,愚者但看指,不看月;智者轻笑言:汝何不得示者意!指为知月因缘,而更看指不知月。诸佛贤圣为凡夫人说法,而凡夫着音声语言,不取圣人意,不得实义;不得实义故,还于实中生着。

  ^2《中论》「青目释」卷4〈如来品第22〉(大正30,32c20~23)。

  ^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2(大正8,378c9-18):

  佛言:「菩萨摩诃萨,以世谛故,示众生若有、若无,非以第一义。」「世尊!世谛、第一义谛有异耶?」「须菩提!世谛、第一义谛无异也。何以故?世谛如,即是第一义谛如。以众生不知、不见是如故,菩萨摩诃萨以世谛示,若有、若无。复次,须菩提!众生于五受阴中,有着相故,不知无所有,为是众生故,示若有、若无;令知清净无所有。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应当作是行般若波罗蜜!」

  ^4《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4(大正8,552a20~21)。另参见《放光般若经》卷9(大正8,65b15-28)。

  ^5

  (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3(大正5,13b28~c1):

  若菩萨摩诃萨,欲通达一切法,1)真如、2)法界、3)法性、4)不虚妄性、5)不变异性、6)平等性、7)离生性、8)法定、9)法住、10)实际、10)虚空界、12)不思议界,应学般若波罗蜜多。

  (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4(大正5,19b4~6):

  我当安住1)真如、2)法界、3)法性、4)不虚妄性、5)不变异性、6)平等性、7)离生性、8)法定、9)法住、10)实际、10)虚空界、12)不思议界。

  ^6《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2(大正8,382a6~7)。

  ^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1(大正8,223a15~16)。

  ^8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1(大正8,221c~223a);又卷3(大正8,235a~237b);又卷4(大正8,240b);参阅卷24(色等与法性[界]对论)(大正8,400a);卷25(色等与「本」性空对论)(大正8,403b)。

  ^9玄奘译《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正8,848c4-23):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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