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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二章 第二节 胜义空与大空

  第二章 部派──空义之开展

  第二节 胜义空与大空(p.81~p.85)

  一、「说一切有部」内之二大系:持经譬喻者及阿毗达磨论师(p.81)

  说一切有部是特长于法义论究的部派。说一切有部内,有二大系:重经的是持经、譬喻者,重论的是阿毗达磨论师。后来,阿毗达磨论师系,成为说一切有部的正宗,于是乎持经譬喻者演化为说经部。

  

  有部与经部的法义,对大乘佛教,大乘论师的主流,中观与瑜伽二派,思想上有密切的关联。

  

  (图一 )大众部所传之部派分化图1

  

  (图二 )印顺法师考定之部派分化图2

  

  二、《杂阿含经》中以空为名之二经(《第一义空经》、《大空法经》)(p.81)

  汉译《杂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的诵本,与赤铜鍱部的《相应部》相当。《杂阿含经》中,有以空为名的二经,是《相应部》所没有的,可以说是属于部派的(但也不只是有部的)。

  

  (一)《第一义空经》(《杂阿含经》卷13〈335经〉,大正2,92c12-26)

  (二)《大空法经》(《杂阿含经》卷12〈297经〉,大正2,84c11~85a10)

  三、《第一义空经》之探讨(p.82~p.83)

  【(一)举契经】

  《第一义空经》,如《杂阿含经》卷13〈335经〉(大正2,92c12-26)说: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满净,梵行清白,所谓第一义空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

  

  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二)略释经义】

  1、第一义空,是胜义空的异译;赵宋施护的异译本,就名《佛说胜义空经》3。

  2、有业与报,而无作者

  经中,以眼等六处的生灭,说明生死相续流转中,有业与报(报,新译作「异熟」),而作者是没有的。这是明确的「法有我无」说。

  3、无作业者与受报者,而唯有俗数法

  没有作业者,也没有受报者(作者,受者,都是自我的别名),所以不能说有舍前五阴,而续生后五阴的我。不能说有作者──我,有的只是俗数法。4

  4、「俗数法」之意义

  (1)《顺正理论》

  俗数法是什么意义?《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引经5说:

  

  如世尊说:「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卷25,大正29,485a)

  

  《胜义空经》说:「此中法假,谓无明缘行,广说乃至生缘老死。」(卷28,大正29,498b〜c)

  

  依玄奘所译的《顺正理论》,可知「俗数法」是「法假」的异译。

  

  法假即法施设(dharma-prajñapti)6,施设(prajñapti)可译为安立或假名7。法施设──法假,就是无明缘行等十二支的起灭。

  

  (2)《成实论》

  鸠摩罗什所译《成实论》,译此经文为:「诸法但假名字;假名字者,所谓无明因缘诸行……。」8

  (3)《瑜伽论》

  《瑜伽论》解说「法假」为:「唯有诸法从众缘生,能生诸法。」9

  (4)《佛说胜义空经》

  《胜义空经》作:「别法合集,因缘所生。」10

  所以经义是:唯有法假施设,缘起的生死相续,有业有异熟,而没有作业受报的我。

  5、结说(俗数法有,第一义空:二谛义之启发)

  (1)缘起法假有,无我胜义空

  缘起法是假有,我不可得是胜义空。《胜义空经》的俗数法(法假)有,第一义空,虽不是明确的二谛说,而意义与二谛说相合,所以《瑜伽论》就明白的说:「但唯于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谛假立作用。」11

  

  (2)二谛与空假中义从《胜义空经》中得到启发

  法假施设是假(名),胜义空是空;假与空,都依缘起法说。12

  

  依缘起说法,《杂阿含经》是称之为:「离此二边,处于中道而说法」13的。龙树的《中论》说:「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14。

  

  二谛与空假中义,都隐约的从这《胜义空经》中启发出来。

  

  6、略标生灭义

  《第一义空经》的前分,有关生灭的经义,留在下一节15,与其他有关的经文一同解说。

  四、《大空[法]经》之探讨(p.83~p.85)

  【(一)举契经】

  《大空经》:如《杂阿含经》卷12〈297经〉(大正2,84c11~85a10)说: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当为汝等说法,初、中、后善,善义、善味,纯一清净,梵行清白,所谓大空法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为大空法经?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纯大苦聚集。缘生老死者,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言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此则一义,而说有种种。若见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无有;若复见言命异身异,梵行者所无有。于此二边,心所不随,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谓缘生老死。如是生、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识、行。缘无明故有行,若复问言;谁是行?行属谁?彼则答言:行则是我,行是我所,彼如是命即是身;或言命异身异。彼见命即是身者,梵行者(所)无有;或言命异身异者,梵行者亦无有。离此二边,正向中道,贤圣出世如实、不颠倒、正见,所谓缘无明行。

  

  诸比丘!若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老死,老死属谁者,老死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谁生,生属谁;乃至谁是行,行属谁者,行则断、则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彼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是名大空法经」。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二)释经义】

  1、「我即老死」(命即是身)与「老死属我」(命异身异)

  

  《大空[法]经》所说,是否定「老死(等)是我」,「老死属我」的邪见,与「命即是身」,「命异身异」的二边邪见相同,而说十二缘起的中道正见。

  

  (1)命即是身──我即老死(以身为我)

  (2)命异身异──老死属我(以身为我所)

  命(jIva):是一般信仰的生命自体,也就是我(Atman)的别名。

  身:是身体(肉体),这里引申为生死流转(十二支,也可约五阴,六处说)的身心综合体。

  假如说:我即老死(生、有等),那是以身为自我──「命即是身」了。

  假如说:老死属于我,那是以身为不是我──「命异身异」了。身是属于我的,我所有的,所以命是我而身是我所。

  这一则经文,《相应部》「因缘相应」中,也是有的,但没有《大空[法]经》的名称16。

  

  2、「大空」之意义

  

  (1)《瑜伽论》之解释

  有部所诵的《杂阿含经》,特地称之为《大空[法]经》,到底意义何在?

  《瑜伽论》解说为:

  

  「一切无我,无有差别,总名为空,谓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

  补特伽罗无我者,谓离一切缘生行外,别有实我不可得故。

  法无我者,谓即一切缘生诸行,性非实我,是无常故。

  如是二种略摄为一,彼处说此名为大空。」17

  依《瑜伽论》说:补特伽罗无我与法无我,总名为大空。

  ◎补特伽罗无我,是「命异身异」的,身外的实我不可得。

  ◎法无我是「命即是身」的,即身的实我不可得。

  这二种无我,也可说是二种空,所以空总名为大空。

  所说的法无我,与「一切法空」说不同,只是法不是实我,还是「法有我无」说。

  

  (2)有说「大空」为我法皆空

  不过,有的就解说「大空」为我法皆空了。18

  注解

  ^1参见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337〜p.338。

  ^2参见《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347。

  ^3赵宋施护译《佛说胜义空经》,参见:大正15,806c~807a。

  ^4

  「除俗数法」,《杂阿含经》卷13〈335经〉:「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大正2,92c12-26)。

  

  玄奘译《俱舍论》卷9:「世尊亦言:有业,有异熟,作者不可得,谓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唯除法假。」(大正29,47c4〜5)

  

  真谛译《阿毗达磨俱舍释论》:「佛世尊亦说:有业,有果报,作者不可得。由无故,故不可说:此我能舍此阴,受彼阴,若离法假名。」(大正29,204b15-17)

  

  《俱舍论》梵文本:「evaṃ tūktaṃ bhagavatā asti karmāsti vipākaH kārakas tu nopalabhyate ya imāṃś ca skandhānnikṣ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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