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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二章 第二节 胜义空与大空▪P2

  ..续本文上一页pati anyāṃś ca skandhān pratisaṃdadhāty anyatra dharmasaṃketāt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ed. P. Pradhan, p.129)(世尊说:有业,有异熟,除了法之名言施设以外,能舍此蕴及能续余蕴之作者不可得。)作者不可得,有的只是法之名言施设而已。

  

  ^5《俱舍论》(卷9,大正29,47c4〜5;卷20,大正29,105b;卷30,大正29,155b)中亦引用到此经。

  ^6

  印顺法师此处将「法假」(法施设、俗数法)之梵文解作dharma-prajñapti,但依梵本《俱舍论》所引契经,此「法假」梵文作dharma-saṃketa。(参见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ed. P. Pradhan, p.129, p.299, p.468;山口益.舟桥一哉译,《俱舍论原典解明─世间品─》,京都,法蔵馆,昭和30年11月1日第1刷;昭和62年5月10日第2刷,p.145。)

  

  此中,saṃketa是世俗之约定俗成的意思,汉译有「假名」、「假说」、「俗数」、「名字」、「安立」、「建立」、「施设」、「世流布语」、「随俗假言说」等译语。(参见荻原云来《汉译对照梵和大辞典》p.1381)《成实论》卷12译作「诸法但假名字」(大正32,333a),似与「诸法只是随俗假言说」意义相近。

  

  ^7 prajñapti汉译为「施设」或「假名」,《大品般若经》及《大智度论》中提到三种假:法假(dharma-prajñapti)、受假(upādāya-prajñapti)、名假(nāma-prajñapti),详见《空之探究》第四章第五节〈假名——受假〉,p.233~p.242。

  ^8《成实论》卷12云:

  问曰:「经中不说:『有业有果报,但作者不可得』耶?」

  

  答曰:「此因诸法说作者不可得,是说假名空。如经中说:『诸法但假名字;假名字者,所谓无明因缘诸行,…乃至老死诸苦集灭。』以此语故知:『五阴亦第一义故无。』」(大正32,333a16〜21)。

  

  ^9《瑜伽师地论》卷92云:

  以无我故,果性诸行空无受者,因性业行空无作者,如是名为受者、作者二种皆空。作者、受者无所有故,唯有诸行于前生灭,唯有诸行于后生生,于中都无舍前生者取后生者,是故说言唯有诸法从众缘生,能生诸法。又一切法都无作用,无有少法能生少法,是故说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但唯于彼因果法中,依世俗谛假立作用,宣说此法能生彼法。(大正30,826b26〜c6)。

  ^10《佛说胜义空经》云:

  诸苾刍!此中云何名胜义空?谓眼生时而无少法有所从来,又眼灭时亦无少法离散可去。诸苾刍!其眼无实,离于实法。以要而言,有业有报,作者不可得:此蕴既终,复他蕴摄,别法合集,因缘所生。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别法合集,此合集法无实可得,因缘所生。此缘生者,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如是即一大苦蕴生。此所生法无实可得,生已即灭。由是,无明灭即行灭,行灭即识灭,识灭即名色灭,名色灭即六处灭,六处灭即触灭,触灭即受灭,受灭即爱灭,爱灭即取灭,取灭即有灭,有灭即生灭,生灭即老死忧悲苦恼灭,如是即一大苦蕴灭。如是等所说,是为胜义空。」(大正15,807a1〜18)

  ^11《瑜伽师地论》卷92(大正30,826c)。

  ^12《空之探究》p.123:

  在『杂阿含经』中,是缘起生死相续中,有业报而没有作者(我的异名)。缘起因果是俗数法──法假,无我是胜义。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性),是说一切有部系所说。

  

  ^13《杂阿含经》卷12〈301经〉(大正2,85c)。

  ^14《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2c、33b)。

  ^15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三节 〈无来无去之生灭如幻〉,p.86。

  ^16《相应部》(12)「因缘相应」,《日译南传》13,p.88-95;《汉译南传》14,p.71〜p.77。

  ^17《瑜伽师地论》卷93(大正30,833b15-20)。

  ^18《空之探究》p.92 ~ p.93:

  汉译《杂阿含经》说:「若有问言:彼谁老死?老死属谁?彼则答言:我即老死;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并与「命即是身」,「命异身异」相配合(《杂阿含经》卷12(大正2,84c)。依「空门」的见解,这是说法空的,如《大智度论》说:

  

  「大空者,声闻法中,法空为大空。如《杂阿含》〈大空经〉说:生因缘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见。是人老死,(人不可得),则众生空。是老死,(老死不可得),是法空」。(卷31,大正25,288a11〜15)

  

  「若说谁老死,当知是虚妄,是名生空。若说是老死,当知是虚妄,是名法空。」(卷18,大正25,193a4-5)

  

  生空──众生空,法空,「空门」是成立二空的。经说「今老死属我,老死是我所」,是邪见虚妄的,因而说「是老死,是法空」。这是以无我为我空,无我所是法空的。与《成实论》(卷12,大正32,333a)所说:「若遮某老死,则破假名;遮此老死,则破五阴」 (破五阴即法空)的意见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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