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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P5

  ..续本文上一页累劫,无法偿还。根本不可能持戒修定,解脱生死,何况行菩萨道,自利兼他?因此,佛要发菩提心的菩萨,不但要离相度众生,还要以无住心,行于布施,以对治悭贪。

  菩萨于法的“法”字,是指十法界圣凡依正因果诸法。在诸法现象言:其相貌、个性、及作用,千差万别。但诸法本体:则原无差别,同一空性。菩萨修行,一定要运用般若真智,照见此诸法空性,不应执著,而以无所住心,修行布施波罗密,所以佛说:“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经文虽然只说:行于布施,其实已经包含持戒、忍辱、精进、禅定等波罗密。因为菩萨以财物解除他人物质上的困苦,或用体力、或用心力帮助别人,就是布施;菩萨行无畏施时,能令众生于冤家不起恼害心,就是持戒;于敌人不思报复,就是忍辱;行法布施时,诲人不倦是精进,不为境牵是禅定,三轮体空,即是般若。

  又布施不外舍心,持戒舍贪,忍辱舍嗔,精进舍懈怠,禅定舍散乱,智慧舍愚痴。所以经言:“应无所住”,是般若度,是修慧;“行于布施。”是前五度,是修福。本经一开始,佛就教导菩萨发心,修福修慧,自利利他,谁说本经只是谈空?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是不著六尘行布施。一般众生,因为追求物质享受,于色等六尘贪著不舍,往往为境所转;菩萨既知六尘现象,皆因缘生法,空无自性,幻妄不真,故于六尘境界,不起分别取舍之心,而能于诸法空性中,以无住无著的心行布施,以平等慈悲的心行布施,以恭敬尊重的心行布施;施时欢喜,施后无悔,是名无住相行于布施。

  应无所住,是空;行于布施,是有。菩萨实行布施,应如是不住著于有,也不住著于空;而能于空有圆融的平等法性中,实行布施。

  (2)福不可量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此说明菩萨不住相布施的福德。何以“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呢?因为住相布施,是有漏因,只得人天果报,福尽还堕;而“不住于相”布施,是无漏因,将报得佛果菩提,“其”所得“福德”,实在“不可思量”。

  佛问:“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否可以思量?乃至十方虚空,是否可以思其数而度其量?须菩提早已契证诸法空性,体会佛意,两次皆答:“不也,世尊!”

  佛举虚空的不可思量,譬喻“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其意有二:一是虚空无体质,不可尽其边、度其量;以喻诸法空性,体包太虚,量周沙界,不可限量。如果有人能够不住相而称性布施,其功德则如诸法空性一样,岂可限量?其次是诸法空性,其体空寂,但不碍万有繁兴。如楞严经言:“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诸相发挥。”虽然万有繁兴,而法性仍然空寂。以譬喻诸法空性,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如虚空之广大,亦如虚空的空无所有,不变不坏,但却有随缘之用,故能:“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见楞严经)。

  诸法空性,虽然生佛体同,平等无二,但因随众生不同的心,所作不同的业,幻现十法界不同的依报与正报;相去天渊,苦乐悬殊。我们欲想离苦得乐,自当止恶行善,修因证果,谓之“无修而修”;诸法空性,虽随缘但其体不变,故十法界依正因果诸法,徒有假名假相,而无实体可得,何来修证?谓之“修而无修”。

  能够修而无修,即是:“不住于相,而行布施”不执著有;能够无修而修,即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不堕于空。不堕空,是即空即有,不因理废事;不执有,是即有即空,不执事迷理。如是空有同时,性修不二,事理圆融,就是如来密因、般若正行,其功德又岂可以世俗知见而思,以治世语言而议?所以佛说:“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3)如所教住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因为须菩提问:“应云何住?”故佛结答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佛认为一个发菩提心的菩萨,应该如佛所说,如佛所教:“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自然可以降伏心中烦恼,而得安住于菩提心中,得不退转。

  据此,我们应当知道,般若言空,只是空众生人我知见的执著而已,非空无因果,无修证;反之,若能运用般若空智,以离相无住之心,广修六度万行,直至因圆果满,就可以证得佛果菩提;是以凡是发心学佛,欲想成佛的菩萨,皆应如佛所教而住。

  5. 法身无相

  (1)身相非性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佛说:菩萨但应如佛所教而住,离相发菩提心,无住修六度万行,必见实相理,得证佛果菩提;其得福之大,等如十方虚空,不可思量。但若有人因此怀疑,菩萨以离相无住之修因,结果证得佛果庄严的身相,岂非因果不类?又或有人因见佛应身庄严的身相,心生执著,必然障碍修学般若之道。因此,佛特别征问须菩提,是否“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身相”,是指佛三十二相的应身;“如来”,是指诸法如义的法身。菩萨以离相无住的修因,所证得的,不是身相庄严的应身,而是无形无相的法身如来,怎可以说是因果不类呢?再说:佛应身的身相,只是为度众生因缘,从如来法身理体所起的妙用,属于因缘生法,有机则应,机尽还灭,生灭去来,幻妄不真;佛的法身,则法尔天然,原无生灭去来,真实不虚。若然执著佛应身的身相,以为实有,就是执相迷性,未能通达诸法实相理,当然不可能得见法身如来。

  必须运用般若空慧,知道佛应身的身相,缘生性空,即此空相,就是诸法的空性,亦即是如来的法身理体;就可以因相见性,从佛应身的身相,见到如来所证的法身。能如是知,如是见,才是般若正智,始可与般若真空妙理相应。不知须菩提,是否明白此理?故佛特别提出询问须菩提。

  须菩提答:“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接著又解释,为甚么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呢?原因是:“如来所说”应身的“身相”,“即非”是如来所证法身的“身相”。因为:如来所说三十二相的身相,是缘生无性的应身,即非是如来所证不生不灭的法身;不应该心生执著,而取于相。否则,是不可能从佛应身的身相,见到佛所证诸法空性的法身。

  但在另一方面说:“身相”,是因缘生法的现象;“非身相”是诸法空性的本体。诸法现象,不离本体;本体亦不离诸法现象。所以如来说应身的“身相”,“即”是“非身相”的法身理体;“非身相”的法身理体,亦即是应身的“身相”。身相,是就事相说,非身相,是据理性言。以其事不碍理,相不离性,所以身相,即是非身相;以其性不违相,理不碍事,则非身相,亦即是身相。

  (2)因相见性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佛见须菩提果然明白,诸法相妄性真,而且知道性相不二,事理无碍,见解正确。故进一步说:不但佛的应身,是缘生无性,当体即空,即相即性,非在相外另有体性;就是世间上凡所有相,如山河大地的器界相;圣人凡夫的众生相;有成有坏的生灭相;形象大小的色相;以及分别取舍的心相;无一不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无常败坏,虚妄不真。故:“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但亦无须去妄求真,离相觅性;只要不执著现象幻有的事物,而能从现象界洞悉诸法空性的本体,就可以见到如来的法身理体。

  故佛告须菩提:“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诸相,是现象;非相,是本体。诸相,是相妄;非相,是性真。诸相,是假有;非相,是真空。非离诸相现象的假有,另有本体的真空;亦非离本体的真空,另有现象诸相的假有。真空假有,一而二,二而一;然则,诸相便是非相,非相亦即是诸相。能明此理,解此义,知道诸法性相不二,自然可以因相见性,得见法身如来。

  菩萨由初发心,用般若智,扶助大悲心,离相度众生,是重于愿,能证我空。其次以般若智,领导六度万行,无住布施,是重于行,能证法空。最后以般若智,照见诸法空性,得见如来法身,是重于证,能证空空。如是我空、法空、空亦复空;三智圆,三惑尽,三空显,从因至果,由行至证,无不皆得力于般若。可见修学般若之道,正是成佛的真因。

  6.诫疑劝信

  (1)善现疑问

  须菩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否?

  以下是诫疑劝信。佛法大海,唯信能入。然信有“闻信”和“证信”。闻法生解,启发信心,是闻信;从闻而思、而修、而证,与般若正智相应,小乘证初果,得四不坏信;大乘见道位,住于净心地,是证信,亦即是实信。佛在世时能得证信,已经不容易,何况末法众生?故须菩提问佛:在末法时代的众生,闻佛所说:离相发菩提心,无住修六度万行,甚至“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是等微妙的言说章句,是否可以由闻而思、而修、而证,得不坏信呢?

  (2)劝信勿疑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法身理体,原无生灭,亦无去来;但佛为度众生,所示现的应身,则有生灭去来。法华经说:“为度众生故,方便现涅槃。”佛灭度后,佛法住世,分为三个时期,以辨别正法的兴衰。大悲经言:“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一万年。”正法时代,教、理、行、果皆具足,佛弟子能依教奉行,可证解脱;像法时代,有教有行,但解脱者少;末法时代,教理虽存,但已难依教奉行,证果的人更少。

  三时可分五期:第一个五百年,正法盛行,修行证果者众,名解脱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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