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益于摩竭国王。第二、三于灵鹫顶山……第二十夏坐在罗阅城,第二十一还柘梨山中。于鬼神界,不经历余处连四夏坐。十九年不经历余处,于舍卫国夏坐。如来如是最后夏坐时,于[跋]祇境界毗将村中夏坐。」(大正四‧一四四中)按:即21+4+19+1=45年
[2]依印顺法师的看法:「释尊在世时,圣典的集成部类,至少有『法句』,『义品』,『波罗延』,『邬陀南』,『波罗提木叉』 ──五种。」《华雨集(三)》〈王舍城结集之研究〉第三九页。另,吕澄先生提到有《义足经》、《波罗延经》《法句经》等几种都是偈颂形式的(参考《印度佛学思想概论》一七页,天华一九八二初版)。
[3]关于佛教圣典的文字纪录,比较可靠的有西元前三世纪中的阿育王碑铭,西元前二世纪中迦腻色迦王的「第四次结集」:「参与这一次的结集,校订文字;毗奈耶也用书写记录。」(《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四一页,引自《印度佛教史》第九九页Ta^rana^tha着,寺本婉雅日译)斯里兰卡「西元前二九──一七年中,Vat!t!aga^man!i王时,开始以文字记录传诵中的三藏圣典。」(《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六二页,印顺法师著)。
[4]「尔时,薄伽梵从初证觉,于十二年中,诸声闻弟子无有过失。……至十三年,在佛栗氏国,时,羯阑铎迦村,羯阑铎迦子,名苏阵那……时,苏阵那作不净行已,……世尊以种种方便,说厌污事,呵责苏阵那已,告诸苾刍曰:由此因缘,我观十利为声闻弟子,于毗奈耶制其学处。」《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大正二三‧六二八上至六二九中)苏阵那,亦译为须提那。如《五分律》:「迦叶即问优波离:佛于何处制初戒?优波离言:在毗舍离。又问:因谁制?答言:因须提那迦兰陀子。又问,以何事制?答言:共本二行淫。」(大正二三‧一九0下至一九一上)
[5]「如来立禁戒,半月半月说。……今十五日众僧说戒,若僧时到,僧忍,听和合说戒,白如是:作白成不?(若成,答云成!若不成,答云不成!)诸大德!我今欲说波罗提木叉戒,汝等谛听,善思念之!若自知有犯者,即应自忏悔,不犯者默然。默然者知诸大德清净。」《四分律比丘戒本》(大正二二‧一0一五中)
[6]佛陀的年寿,各部经律也有几年的差异记载:《菩萨处胎经》作八十四,《大毗婆沙论》作八十余,《般泥洹经》作七十九,南传《大般涅槃经》、《金光明经》、《八大灵塔名号经》作八十。
[7]「尔时,世尊观察众会已,告诸比丘:我观大众,见已虚空,以舍利弗、大目揵连般涅槃故。」《杂阿含第六三九经》
[8]「时,彼众中有释种子,字拔难陀,止诸比丘言:汝等勿忧,世尊灭度我得自在!彼者常言:当应行是,不应行是。自今已后,随我所为。迦叶闻已,怅然不悦。」《长阿含第二经》
[9]「尔时,世尊泥洹未久,大迦叶在毗舍离猕猴水边重阁讲堂,与大比丘僧五百人俱:皆是阿罗汉,唯除阿难。告诸比丘……佛虽泥洹,比尼现在,应同勖勉共结集之,勿令跋难陀等别立眷属,以破正法。」《五分律》(大正二二‧一九0中)又,《四分律》(大正二二‧九六六下)也有相同的记载。
[10]佛制,僧团采取当时沙门的游行、乞食为主要的生活方式,但在印度夏天雨季的三个月内,为安全考量,必须寻找适当的地方,作定点的安居,称为结夏安居。
[11]引用自《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一五至一七页,印顺法师著。
[12]「修多罗」意译为「经」、「线」,引申为能贯串前后,使之不散失的意思,是西元前六世纪至西元二世纪年间,印度传统惯用的一种散文体,有些历史学家也称这段时期为「经书时期」。当然,以修多罗散文体编成经典,也不是佛教特有的。
[13]一九二三年,吕澄先生发表〈杂阿含经刊定记〉,证明了《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契经事择摄〉,就是《杂阿含经》主体--〈相应修多罗〉的解释。印顺导师更依此,将经文与解释的论文对照,于一九八二编出《杂阿含经论会编》。
[14]参考《华雨集(三)》〈阿难过在何处〉,印顺法师著。
[15]《五分律》(大正二二‧一九一下)。又,《四分律》(大正二二‧九六七中)也有相同的记载。
[16]「……论已,富兰那语迦叶言:我亲从佛闻:内宿、内熟、自熟、自持食、从人受、自取果食、就池水受、无净人净果除核食之……富兰那言:我忍余事,于此七条不能行之。」《五分律》(大正二二‧一九一下)。又,《四分律》(大正二二‧九六七中)也有相同的记载。
[17]「佛告诸比丘:当与汝等四大教法……若有比丘作如是言:诸贤!我于彼村、彼城、彼国躬从佛闻,躬受是教,从其闻者,不应不信,亦不应毁,当于诸经推其虚实,依律依法究其本末。若其所言非经、非律、非法者,当语彼言:佛不说此,汝谬受耶?……此为第一大教法也。……和合众僧、多闻耆旧……此为第二大教法也。……众多比丘持法、持律、持律仪者……是为第三大教法也。……一比丘持法、持律、持律仪者……是为第四大教法也。」《长阿含第二游行经》
[18]「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今有四大广演之义……我今说契经、律、阿毗昙都不与相应,以不相应,当问戒行。设不与戒行相应者,当语彼人:此非如来之藏也,即当发遣使去,此名初演大义之本。……尔时,当取彼义,勿受经本。所以然者?义者解经之源,是谓第二演大义之本。……正使说契经、律、阿毗昙时,解味不解义,虽闻彼比丘所说,亦不足誉善,亦不足言恶,复以戒行而问之……是谓第三演义也。……此真是如来所说,义不错乱,尽与契经、律、阿毗昙、戒共相应,当以法供养待彼比丘。」《增一阿含二八品第五经》
[19]「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毗尼,又复违逆诸法相义,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十住毗婆沙论》(大正二六‧五三下)
「佛语有三相:一者入修多罗,二者显示毗尼,三者不违法空。」《大乘庄严经论》(大正三一‧五九一下)
「若义入修多罗,不违法相,随顺比尼,是义应取。」《成实论》(大正三二‧二八一下)
「世尊昔说,于我灭后,当来世中,多有众生起诸诤论:此是佛说,此非佛说。是故,如来以法印印之,若义入修多罗,随顺毗尼,不违法相,是名佛说。」《入大乘论》(大正三二‧三八上)
「若汝言佛语有三相:入修多罗、显示毗尼、不违法空。汝大乘一切法无自性而为教授,违此三理故,非佛语。今不违三相,故是佛语。」《成唯识论》(大正四三‧三五三下)
[20]「佛泥洹后百岁,毗舍离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盐姜合共宿净二、两指抄食食净三、复坐食净四、越聚落食净五、酥油蜜石蜜和酪净六、饮阁楼伽酒净七、作坐具随意大小净八、习先所习净九、心听净十、受畜金银钱净。……」《五分律》(大正二二‧一九二上)
[21]引自《华雨集(三)》〈论毗舍离七百结集〉,印顺法师著。文长,此略。
[22]记录了这两次结集的律典有:《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五百集法〉、〈七百集法〉(大正二二‧一九0中至一九四中)《四分律》〈集法毘尼五百人〉、〈七百集法毘尼〉(大正二二‧九六六上至九七一下)。《摩诃僧祇律》(大正二二‧四八九下──四九三下)。《十诵律》〈五百比丘结集三藏法品〉、〈七百比丘结集灭恶法品〉(大正二三.四四五下至四五六中)。《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大正二三‧五九七中──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大正二四‧四0二下至四一四中)。《毗尼母经》(大正二四‧八一七中──八一九下)。《铜鍱律》〈小品〉〈五百犍度〉、〈七百犍度〉(南传四‧四二六──四六0)。引自《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一章第一节第三项佛教界公认的两大结集〉,印顺法师著。
[23]引自《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自序〉第二至第三页,印顺法师著。文长,此略。
[24]「若再根据《善见律毗婆沙》的记载,阿育王即位后第十八年(即佛法传入锡兰时),是佛灭后二三六年。一般认为这一年是西元前二五二年,因此,阿育王的在位,应是西元前二七一到二三三年之间。」《中华佛教百科全书》第三一三八页
[25]「……可惜关于他在位年代,至今尚无确论。……近年来,大家比较通用的两个年代,一说是假定他即位于西元一二八至一二九年,一说是即位于西元一四四年左右。从佛教有关资料看,即使一二八年说,也还迟了一些,但也缺乏有力的证据,我们就暂用其说,确定他的在位年代是西元一二八至一五0年。」《印度佛学思想概论》第三九页,吕澄着,天华出版。
[26]第三次以后之结集即其年代,参考《中华佛教百科全书》〈结集〉。
[27]「本书的研究,将分为三部分:一、从传统佛教,理解大乘佛教兴起的共同倾向。二、初期大乘佛法,多方面的传出与发展。三、论初期大乘经的传宏,也就解答了大乘经是否佛说。」《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一一页,印顺法师著。
[28]『大乘佛法的渊源,大乘初期的开展情形,大乘是否佛说,在佛教发展史、思想史上,是一个互相关联的,根本而又重要的大问题!……而这一问题,巴利三藏所能提贡的帮助,是微不足道的。梵文大乘经,保存下来的,虽说不少,然在数量众多的大乘经中,也显得残阙不全。藏文佛典,重于「秘密大乘佛教」;属于「大乘佛教」的圣典,在西元七世纪以后,才开始陆续翻译出来。这与现存的梵文大乘经一样,在长期流传中,受到后代思想的影响,都或多或少的有了些变化,不足以代表大乘初期的实态。对于这一问题,华文的大乘圣典,从后汉支娄迦谶,到西晋竺法护,在西元二、三世纪译出的,数量不少的大乘经,是相当早的。……所以,惟有重视华文圣典,研究华文圣典,对于印度佛教史上,根本而又重要的大问题,才能渐渐的明白出来!』《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自序〉第一至第二页,印顺法师著。
[29]引自《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一五章第三节第二项法门传出的实况〉,印顺法师著。文长,此略。
[30]「一身六足论」指的是上座系说一切有部的七部论典:《发智论》、《集异门足论》、《法蕴足论》、《施设足论》、《识身足论》、《品类足论》、《界身足论》。《俱舍论光记》︰「前之六论义门稍少,发智一论法门最广,故后代论师说六为足,发智为身。」(大正四一‧八下)摘引自《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六足论〉。
[31]「七论」为上座部系赤铜鍱部的七部论典:《法集论》、《分别论》、《界论》、《人施设论》、《论事》、《双论》、《发趣论》。
[32]『论书,有「释经论」,「宗经论」。释经论,是依经文次第解说的。……宗经论,是依一经或多经而论究法义……都是深思密察,审决法义,……《中论》是宗经论,以观行为旨趣,而不是注重思辨的。』《空之探究》第二0九页,印顺法师著。
[33]「复次,所显亦有差别:谓素怛缆次第所显,谓素怛缆中应求次第,何故世尊此品无间宣说彼品。若毗奈耶缘起所显,谓毗奈耶中,应求缘起,世尊依何缘起制,立彼彼学处。阿毗达磨性相所显,谓阿毗达磨中,应求诸法真实性相,不应求彼次第、缘起;或前、或后,或无缘起俱无过失。」《大毗婆沙论》(大正二七‧一下)
[34]「有四种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四悉檀中,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无相违背。」《大智度论》(大正二五‧五九中)
[35]『所以佛教圣典,不应该有真伪问题,而只是了义不了义,方便与真实的问题。说得更分明些,那就是随(世间)好乐,随时宜,随对治,随胜义的问题。所以最后说:「佛法在流传中,一直不断的集成圣典,一切都是适应众生的佛法」。』《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自序〉第三至第四页,印顺法师著。
[36]「云何名第一义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论议语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除第一义悉檀,诸余论议,诸余悉檀,皆可破故。」《大智度论》(大正二五‧六0下)
《学佛的基本认识 第三章 流传人间的佛法 第二节 佛教经律论的成立》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