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用以调味的酒精的食物也 未破戒。
第五戒不同于前四戒处在于,前四戒直接涉及一个人与其它生命的关系,而本戒从外表看完全只涉及个人与自己的关系——也就是与自己的身与心的关系。因此,虽然前四戒显然属于道德范畴,可能有人会问,本戒是否真正具有伦理特性,抑或仅仅关乎卫生。回答是,它具有伦理性,因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与心做什么,能够对他与其他人的关系产生决定性的作用。服用醉品能够影响一个人与他人的互动方式,导致所有五戒被破坏。在醉品的影响下,一个本来有自制的人,可能变得失控、无慎,从事杀生、偷盗、通奸、说谎等。戒醉品的理由是,它对个人的自我保护、对确立家庭与社会的福利,具有根本的重要性。本戒以此防范来自醉品的不幸果报: 失财、争端与犯罪、身病、名誉招损、操行失去羞耻感、疏忽大意、疯癫。
必须强调,戒律所禁止的不单是沉醉,而是服用醉品这件事本身。虽然偶尔几次耽享也许不会每次当即有害,醉品的诱惑性与成瘾性是众所周知的。对这种引诱的最大保障是完全戒离它们。
三、八戒
在五戒之上,佛教还为在家居士提供了一套更高层次的道德纪律,它由八戒构成(aṭṭhasīla)。这八戒内容上并非与五戒完全不同,而是包含着五戒,但其中有一项重要的更动。这个更动是在第三戒,把戒不当性事改为戒一切性事。 因此八戒中的第三戒是: Abrahmacariyā veramaṇī sikkhāpadam samādiyāmi. “我受持训练规则,戒一切性事。”在这五条基本戒律之外,另增三戒:
(6) Vikālabhojanā veramaṇī sikkhāpadam samādiyāmi.
“我受持训练规则,戒非时食。”非时指从中午至翌日天明。
(7) Nacca gīta vādita visūkhadassanā-mālā gandha vilepana dhāraṇamaṇḍana vibhūsanaṭṭhānā veramaṇī sikkhāpadam samādiyāmi.
“我受持训练规则,戒舞蹈、歌唱、器乐、演艺、戴花环、涂香料、以化装品美化身体。”
(8) Uccāsayana mahāsayanā veramaṇī sikkhāpadam samādiyāmi.
“我受持训练规则,戒高而奢侈的床与座。”
这些戒律的持守可以有两种形式——永久与暂时。永久持守者在两者中为数甚少,持戒者通常是家庭责任业已完成,欲把余生用于精进修行、深化心智培养的长者们。即使那种情形也不普遍。短期八戒通常为居士们在布萨日或者密集禅修期间持守。布萨日为阴历的新月和满月日,这些日子被专门用来进行特别的宗教行持,该定制在古印度历史上早于佛教之前已经存在,为佛教所吸收。这些日子里,佛教国家的居士们常常持守八戒,特别是当他们去寺院度过布萨日时。在这些场合,八戒的持守时间为一天一夜。第二种情形是 在密集禅修期间,居士们全程持守八戒,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
两套不同的伦理准则,来自于佛教戒律的两个基本目的。一个是基本的伦理目的,它遏止直接或间接地伤害他人的不道德行为。这个目的由五戒覆盖,约束的是对他人导致痛苦的行为[业]。在要求戒离这些非善巧行为的同时,五戒也保护自己不受其不良后果的回报——这些果报有的在此生即刻可见、有的只有在未来生命中该业结果时才得显现。
佛教戒律修练的另一个目的与其说关乎伦理,不如说关乎灵性。它提供的是一个自我调御的系统,它可以作为禅定修习的基础,实现更高的层次。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戒律起着某种禁欲的功能,要求操行具备提升到高等觉知所必须的克己与出离。这个上升的过程——其顶峰即为涅槃,从苦中的最终解脱——有赖于渴求的削弱与灭尽,正是渴求以欲望的多样分枝,构成了束缚我们的主要力量。为了减少与克服渴求,有必要不仅节制破坏型的道德违犯,也必须节制那些对他人无害但仍然给奴役我们的渴求提供出口的种种行为模式。
八戒中阐述的佛教行为准则,代表着戒律从初级层次朝第二个层次的过渡,那就是,从纯粹的道德持守式的sīla,转向以解脱道的进步为目标的克己自修式的sīla。五戒在一定程度上也起着这个功能,不过形式有限,不如八戒那么完整。在八戒当中,伦理准则有了一个明显的转折,转向对那些于社会并非有害、失德的欲望 的控制。修练的这一步延伸,主要是针对聚焦于身体和与之相关的种种欲求。第三戒被改成戒一切性事,要求遏制性欲,后者并非被视为败德之邪恶,而是被当作渴求的强烈表达,为了朝高等禅定层次进步,必须加以遏制。三条新戒律节制对食物、娱乐、自我美化、身体舒适的关注。它们的持守对深度精神生活所必须之素养的生长——知足、少欲、谦虚、简朴、出离——起着滋养的作用。随着这些素养的成熟,杂染被削弱,对止与观的成就是一个助缘。
四、戒德的利益
戒德对持戒者的利益可分为三类:(1)此生的利益; (2)来生的利益; (3)终极至善的利益。我们逐一讨论如下。
1. 此生的利益
在最基本的层次上,五戒的持守保护个人不与[世间]法律起冲突,至少可以免受戒律禁止之业的现世惩罚。杀人、偷盗、通奸、作假证、醉后的不负责行为,都是受法律惩处的罪业, 受持五戒者藉者避开这些业,即可免遭其带来的惩罚。
进一步的现世利益透过持戒自然增生。服从戒律有助于在智者与有德者当中确立起良好的名誉。在一个更内向的层次上,它使人问心无愧。反复违犯基本的伦理原则,即使不为人知,仍倾向于制造良知上的扰乱——自责、不安、悔恨之苦。然而持戒则引生无悔,这股良知上的安宁感,在我们回顾自己的行为,意识到它们善巧、善良时,可以转化为“无咎之乐”(anavajjasukha)。这种良知上的清明还会滋长另一种利益——临终时的平静、无畏惧、无混乱。临终时刻,我们一生中频繁造作之诸业将上升到心的表面层次,投射的形像如同屏幕上的图画。如果不善巧业占据多数,其权重将成为主导,引生临终的恐惧,导致死亡时的混淆与痛苦。但是,如果善巧业在一生中占据主导,情形则相反: 临终时,我们将能够平静安宁地死去。
2. 来生的利益
根据佛陀的教导,我们下一个存在[来世]的重生模式取决于我们的业,即当下存在[此生]中 我们所作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主宰重生过程的大体原则是,非善巧业导致不良的重生,善巧业导致良好的重生。具体地说,假若破坏五戒所积累的业力成为重生模式的决定性因缘,它将引向四种恶趣的重生——地狱、饿鬼、动物界、阿修罗界。假若作为某个善业的果报,一个经常破坏五戒者重生为人,那么当他的不善巧业异熟时,将导致他在人界的痛苦。该痛苦的形式与违犯的形式相对应。杀生导致短命、盗窃导致失财、不当性事招致敌意、谎言导致被人欺骗与诬蔑、用醉品导致智力丧失。
另一方面,五戒的持守带来善巧业的积累,它们导致重生乐趣,即人界或天界。这种业,同样地也在生命轨迹中异熟,所产生的良好果报与所戒的性质相一致。因此,戒杀生导致长寿、戒偷盗致富、戒不当性事得人爱戴、戒谎言得良好信誉、戒醉品引生念住与智慧。
3. 终极至善的利益
终极至善即是涅槃,从重生轮回之中的解脱,依照我们的灵性根器的成熟度,它可以在此生或某个未来的生命中成就。涅槃的证得方式是修习解脱之道,即以戒德、定力、智慧为三阶段的八圣道。这三阶段以戒德为根本,后者以五戒为开端。因此受持五戒可以理解为解脱道上的实际起步与高等定慧成就的必要基础。
戒律在解脱道上以两种方式起着基础的作用。首先,持戒引生无悔的良知,这对修定极其重要。如果行事时常违戒,我们的业倾向于生悔,坐下来禅定时悔意将涌上心的表层,造成躁动不安与内疚感。但是,如果行为与戒律和谐一致,我们的心将充满着喜乐,怀着清明的良知,让定力顺利地增长。持戒益于修定的第二种方式是: 它把我们从夹陷于种种不兼容动机之相互冲突的危险当中救离; 这种冲突会破坏禅定的心态。止观禅修必须在杂染静止的情形下进行,但是当我们在行动上有意破戒时,我们的诸业便从贪、嗔、痴的不善根性中涌现出来。造这种业时我们在激发着杂染,一边在坐禅时试图克服它们。后果是,内在的冲突与不和谐在我们的存在核心制造起分裂,妨碍禅定要求达到的心一境。
开始时,我们不能期望一举灭除所有细微形式的杂染。这些只能在以后更深的禅定阶段加以对付。初始阶段我们必须停止杂染以粗糙的形式升起,这是由制止它们透过身语渠道的表达来实现的。这种制止正是戒律的精髓。因此我们受持戒律,把它们作为一种精神修练的形式,一种封锁杂染防止它们向外爆发的手段。当它们被封闭起来、当它们的外流被制止之后,我们接下来透过定力与智慧的修习,可以致力拔除其根性。
五、受戒
佛教传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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