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乘宗要论 (绪论)
太虚大师讲述
──民国九年六月在广州讲经会──
第一章 佛法的系统观
第二章 佛法的自利利他观
第三章 佛法应化现代人心之需要
第四章 佛法可说不可说
绪论
佛乘宗要论者,随顺时机以略明佛法之宗本及其纲要之论也,故一名现代佛法概论。以佛法言,本来无有三世之隔别,则现代之名亦不立,说之不如其已:然以世人思潮每依时代而变迁,近世科学发达时哲动操之以推测佛法,或更加以片面之判断,是故今之为说,亦就世人之思潮而立其言耳。随顺真如说之,则所谓虽说无有能说可说也。绪论乃概序此论之大义,都为四章。
第一章 佛法的系统观
系统观者,吾人对于佛法应究其源委,明其旨趣,辨其体用,而得其全系统之观念,不使佛法二字模糊于心也。说分五节。
第一节 厌离世间的.超出世间的
佛法系“厌世的”与“出世的”二语,均为世人普通评判之辞。如西儒赫胥黎氏之天演论,大抵指佛法为厌世的;又若时人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大抵指佛法为出世的。使有人焉执此二语以问曰:“ 佛法系厌世的欤否欤”?“ 佛法系出世的欤否欤”?是问也殊难置答,以有未决之前提在。盖厌世的应言“厌离世间的”,出世的应言“超出世间的”,语意始能充分。然所谓“世间”者,应先有解释之必要。
一 世间之名义
请先言世间:世者,是迁流无常义,是虚伪无实义,可对付制伏义,可破除断灭义。堕在此世法之中者谓之世间。
何谓无常、无实、可伏、可断?曰:一切世间物事因时因处变迁流转,是无常义;一切物事剖析极微求其单纯实体而不可得,是无实义;无常故可制,无实故可灭。然则所谓世间一切法者,唯心所现之假相耳。假相有二,一者连续相:如人以一星之火周转成环,连续不息,见者不见此一星之火而见此环,则亦曰环耳环耳,此连续之义也。二者和合相:如人任以某一“个体物”而分析之,虽至与空为邻而卒不能得其组合此个体者之本质。往昔物质学者以分子为物质之单位(即本质),以为得之,乃未几而知所谓分子者实非不可分析,遂有原子之发见:则分子之分子也。又进而知此原子者亦非其小无内之实质,乃以想像而假定原子之上尚有实体,无以名之名之为电子。夫电子者、已为无臭无声之名物,然在物质学者犹未敢断之曰:“电子者、确为其小无内不可分析之实体,亦即宇宙万有所因以生起之本也”。唯物之学于是穷矣。凡所有名物皆和合而有之相,此和合之说也。世间物事皆不出此二义,知此、则无常无实可伏可断之义审矣。然而佛法中自有真常(非迁流无常)、真实(非虚伪无实)、自在(不可对付制伏)、自性(不可破除坏灭)者在。
二 世间之范围
世界无边故有情(众生)无边,有情无尽故世界无尽,无始终、无内外。由本空故平等平等,随心现故如幻如幻,实无范围可言。何谓本空?曰:世间一切物事,就物质方面求之终不得其究竟故。何谓随心现?曰:星火成环实无环体,而有环形者随心现故。问曰:星火成环应是火现,如云本空应无所现?答之曰:此虽借火为喻,不知火已非实,若人心无差别火亦妄有,何有于环!如谓本空应无所现,则更以梦境征之:人在梦中知有梦中之世而不知有觉时之世,然觉时之所谓宇宙万有者梦中亦应有尽有,即觉时所不能见不能有者梦中且无所不有,当其梦也,种种境界无一非实,其梦愈深其执愈甚而其实境亦愈显;夫此实境者、随心现于梦时者也,世间者(宇宙万有)、随心现于觉时之实境也。要而言之连续相耳和合相耳。将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众生不知执以为实,不亦惑乎。夫世间之义如此,而众生之心如彼,今之为说将持此如幻如幻之境历历而道之欤?是使闻者执著转深也,故曰实无范围可言。然既为之说矣,乌得无说?说之之道,亦惟就众生心应所知量以示之。别为二种如下:
甲、普遍的世界众生观
世界无边,众生无尽。今且就释迦牟尼佛化土之娑婆世界(娑婆译曰堪能忍苦。娑婆世界为释迦牟尼佛应化之世界,故称释迦牟尼佛化土。吾人所居之地球,即此中一极小部分),略示其一斑:
┌地狱趣
┌五趣杂居地┤鬼神
│离生喜乐地│畜生 ┌星宿、神仙、天王等天
│定生喜乐地│人 │三十三天、玉皇上帝
┌有情世间……┤离喜妙乐地└天──┤时分天
│ │舍念清净地 │知足天
│ │空无边处地 │化乐天
娑婆世界┤ │识无边处地 └他化自在天
│ │无所有处地
│ └非非想处地
│ ┌小千世界
└器世间………┤中千世界
└大千世界
所谓有情世间者,无始不觉惑业之所由生也,生灭因缘之根依也。兹仅就九地五趣示其名相,其详见经藏中。器世间者,有情之所依住以生活者也:一太阳系为一个小世界,积一千个小世界为一个小千世界,覆以定生喜乐地;积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个中千世界,覆以离喜妙乐地;积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个大千世界,覆以舍念清净地。小世界每一大劫经一次成住坏空,坏由火灾,火坏七次,继由水灾坏至于离生喜乐地;水坏七次继由风灾坏至离喜妙乐地;独舍念清净地乃不复坏。积此三千大千世界而为娑婆世界。返视吾人所居之地球其犹太仓之一粟乎?世界之成住坏空犹人之生长老死,世界自成以至于空谓之一劫,吾人自生以至于死谓之一生,以一生而较一劫,为时不太促乎!
乙、切近的人生宇宙观
以人生为本位以观察一切,故称切近的人生宇宙观。
┌───── ┌─人类
┌有情世间├───── ├─各人自身
│ ├───── ├─各他人身
│ └───── ├─各动物身
现前人生宇宙┤ ├─各植物身
│ ├─各矿物…水火风电
│ ┌资用身根观念依─┴─大地
└器世间┤身 用 观 念 依───太阳光热
└观 念 依───星系星海
本表人类以下四项属有情世间,各植物以下五项属器世间。器世间所属各物事,有为人生资用所依者,有为身根所依者,有为观念所依者,或一或三分别表列:兹就本表逆推而前以为解释,以便利故耳。
如星系星海,与人本无甚大之关系,仅为观察测验之所及,故属于观念依而不及资用身根二者。太阳光热为身根观念之所依。至大地及各矿物之水火风电以上,则为我用身根观念所俱依。此中有情世间各项亦通于资用依,骤观之似难索解,盖疑本表既以人生为本位,则资用所依者必在人生之外也;不知人类互助之义即为人生资用之所依,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小而家庭,大而社会国家种族,莫不皆然:人类特其总称耳。故人类亦为各人之器世间。
各人之自身为各人资用所依,理亦易明。即如科学家言人身一如机器,四支百体各有相当之作用:所谓呼吸器、消化器、排泄器,如是等等,无非机械之义,即资用依。则知各人自身者各人之器世间也,我之自身者我之器世间也。庄子曰:指马之百体不得谓之马;然则指身之百体亦不得谓之我,我果安在哉!
至各他人身为人资用所依者,如以人之才力智为用是。若动物身,则或资其力或竟食其肉而寝其皮也。故以上四类虽属有情世间,而皆可为人生资用所依。至其为身根观念所依尤吾人日常所习见,不事辞费。故此四类者亦通于器世间也。
三 出世与厌世
综上所言,世间之意义及其范围当可明了。兹请进而讨论“厌离世间”与“超出世间”。夫所谓厌离世间者,其厌而离之者将谓厌此有情世间欤?抑器世间欤?愤世嫉俗离群索处,深山大泽适其所适,此世人之所谓厌世主义,其所厌而离者当为上述之有情世间,佛法无是也。以佛法言:则有情世间中无量无边众生,依佛慈悲,誓愿救之度之利之乐之,虽在恶趣不辞应身而为化导,何得厌而离之!如谓所厌离者,系此梦幻扰浊障碍束缚之器世间耶?则学佛者初步之修证,可有是义,即谓佛法系“厌世的”亦无不可。
其次超出世间者,其所超而出者器世间欤?抑有情世间欤?吾闻之猿伸鹤屈炼丹升汞以求白日飞升者,即世所谓出世也,是其意将欲超出此与人共处之地球而上居天国,或求比于列星;则所出者当为器世间,佛法中亦无是也。盖器世间如幻不实已如上述,假使众生惑业断尽,则山河大地当下皆空,更何超出之可言!故佛法中所言出世者:谓断烦恼、离妄业、去障碍、了生死,以超出此迷妄之有情世间,而为化度众生之基础。故以有情世间而论,则亦未尝不可谓佛法系“出世的”者也。
第二节 随顺世间的 救护世间的
此二语亦系世人评判佛法之言,已不似第一节所云之肤浅简陋矣。随顺救护云者:表佛法与人相近,且慈悲愿护,未尝远离世间。盖已窥及大乘之道用。特其所见尚属一偏,而未见佛法之完全系统,故进而至于第三节所云。
第三节 由超出世间而救护世间的
此节所云见理较深,为说亦渐圆满,盖超出世间乃不自堕于世法之中而后可以言救护世间,理有固然:譬如有人与人同溺于海,是人虽有救人之心,则必先求足踏实地或置身舟中而后可,由超世而救世亦犹此义。虽然,超出世间者小乘自了之目的,救护世间者大乘究竟之方便也,不可不辨。
第四节 择灭恶世以创造美善的世间
恶劣的世间即器世间与有情世间,美(清净)善(安乐)的世间表解于下:
┌六道众生→1 1、凡圣同居净土
│阿 罗 汉→1 2
美善的正觉世间┤辟 支 佛→1 2 2、方便有余净土
│菩 萨→1 2 3
└佛 →1 2 3 3、实报庄严净土
凡圣同居净土者,在此即指娑婆世界,本为九地有情之所居,而圣亦应身化导于其间,故称同居。然凡之与圣,境界不同受用不同。九地有情,亦随心所现随业所受而各各不同。譬如人见水为水而有种种障碍,鱼则无之。鱼居水中一如人居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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