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明是为佛学服务的;四、因明的内容包括逻辑和佛学认识论。固然,“亚里人多德逻辑”这一句称会使人把这种逻辑与亚里士多德其人其书密切联系起来,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区分开。同样,我们称因明为“佛家逻辑”,也并不意味着因明中的逻辑内容是佛家的独家逻辑。
本来,对陈那和法称这些因明理论家来说,“正理”和“因明”是等同的。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的梵文原来是《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梵文原本是《入正理论》,“因明”二字,都是由玄奘翻译时为标明二论的性质特别加上的。法称的《正理滴论》,也把“正理”冠于书名。据吕澂先生的看法,到了公元400年左右,佛教大师弥勒《瑜伽师地论》问世,才第一次有因明这一名称。“因明”一词为佛家所专用,他宗不一定同意。由于玄奘的评介,在汉传因明中,“因明”一词颇为流行。说到“佛家逻辑”,人们明白这主要是指称新因明,说到“因明”,人们知道其指称为有别人正理的佛家逻辑。因此,“因明”亦非印度一般逻辑的通称,尽管佛家也用来指称正理,但并没有为别宗所接受。“因明即佛家逻辑”,我以为是说得通的。
还有一个理由可资佐证。窥基在《因明入正理论疏》中说:
“因明论者,源唯佛说,文广义散,备在众经。故地持云,菩萨求法,当于何求,当于一切五明处求。……劫初足目,创标真似,爰暨世亲,咸陈规式……”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如果从因明的名称来说,那么“因明”确个名称是从佛家才开始有的。如果从因明这门学问的产生来说,应归之于“创标真似”的正理派创始人足目。
四、因明研究的方法
关于因明研究的方法问题,我强调三条,一是处理好佛学与因明字的关系,二是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三是以逻辑为指南。
1、“非研诸论难晓因明”
因明作为佛家逻辑,是佛学的工具,其例证多取自佛学诸论。因明学是辩论的产物,也是辩论的武器。因明著作中的实例大多是佛家与各宗各派争论的内容。一个论证包括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形式逻辑可以不管内容的真假,只问形式的对错,但是因明的规则中还涉及到对内容的要求,这是因明的特殊性。一方面“不悉因明莫通诸论”,另一方面“非研诸论难晓因明”。因此,研究因明,学点佛学很有必要。
2、实事求是
研究古人,研究古人的著作,研究历史,都要实事求是,这是理论研究的通则,这一点不会有人反对。实事求是就是要按照古人的本来面目去陈述,去翻译,去批判。
但是,在当代的因明研究中却存在着不实事求是的倾向。例如,有的论著“发现”了陈那《因明正理门论》体系内部的“矛盾”因而采取修改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异品”的定义和办法,来满足自己预定陈那三支作法为演绎推理的主观想法。珠不知,这样一来,新的体系是建立起来了,但这只能算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新因明体系,而因明大师陈那及其著作却面目全非了,而且这新体系用因明规则一检验便出现许多矛盾。该论著由于采用了数理逻辑这一新式武器来“破译”,这就使得懂因明而不懂数理逻辑或只懂数理逻辑而不了解因明的人很难搞清这一论著是怎样误入岐途的。对于因明逻辑两方面的修养都较高的学者也难免百密一疏。因此,我们在后面要作详细的讨论。
又如,九句因理论是陈那新因明体系的基石,有的日本逻辑学家也用数理逻辑的方法加以研究,但是把本来应为联言命题的二、八正因却表示为选言命题,这一错误翻译,真可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了。试想,这样重要的命题都表达错了,尽管用了数理逻辑的手段来加以研究,那也只能南辕北辙。
3、逻辑是因明研究的指南
在世界三大逻辑体系中,只有西方逻辑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是因明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因明既然是一门包含着认识内容而以逻辑为主的学问,就不能不接受西方逻辑的鉴定。那种对因明与逻辑作比较研究的必要性持否定态度的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在本世纪30年代我国出现了逻辑与因明比较研究的专著。除了作为逻辑学家的陈大齐先生对因明与逻辑的比较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外,我国老一辈的因明家的逻辑水平普遍不高,他们对传统逻辑的许多基本理论都很生疏,因此,他们的比较研究工作就很欠缺。例如,有的评论亚里士多德只着重研究了同一律,而忽略了矛盾律和排中律,认为因明学中对矛盾律的运用高于亚里士多德逻辑,这显然是误解。又如,有的著作将因三相规则与形式逻辑规律作比较,认为“遍是宗法性与充足理由之原理似,同品定有性与同一律相似,异品遍无性与矛盾律、拒中律相似”,显然是牵强附会。
唐代窥基大师的《因明大疏》对同品概念的一些重要解释包含着明显的矛盾,用逻辑眼光一评判,便不难发现,但是这些错误却被后来的直到今天的一些颇有影响的著作所因袭。
本世纪以来的因明与逻辑比较研究的起点不高,直到今天都还存在一个如何用正确的逻辑理论去指导、评论因明的问题。倘若研究者本身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就包含着极大的误差,那测量结果就不难想像了。有的文章甚至说比推理的前提“也应是“一般”的全称命题”,“一般的类比推理没有举出这个“一般”也仅是省略罢了”。这种违反逻辑常识的错误观点如果出在五十年前倒是并不奇怪的。有的用数理逻辑来研究因明的专论也犯了违反普通逻辑常识的错误,例如说“用数理逻辑完成了陈那学说的数十个证明,探求了陈那学说的表达式数十个”。要知道传统逻辑的三段论有四个格共64个式,这是对标准三段论而言的,有4或5个名词的推理在化为标准三段论之前是谈不上属于第几格第几式的。
我们当然赞成用数理逻辑来指导因明研究,问题在于因明学中哪些内容对得上数理逻辑这一新式武器的口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是一个严密的演绎体系,西方逻辑史学用数理逻辑方法对之作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反观陈那的新因明,它的喻支是带例证的,它的喻体(通常认为相当于三段论大前提)的主项却是不包括这个例证,因此,喻体实际不是全称命题,正因为如此,因明三支不是演绎推理,而仍是类经推理。不明白这一点而一味用数理逻辑演绎下去,那就要南辕北辙了。
《佛家逻辑通论 第一章 概论》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