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此外,笔者亦著有《论陈那三支式的逻辑本质》和《陈那逻辑体系简说》。(注16)
3。关於法称因明
主要的论文有
(1)。吕 的《佛家逻辑──法称的因明说》(1954年)。该文实际上是对《正理滴论》的内容介绍,只有结论部分才是作者的分析。吕 把法称因明与陈那因明作比较,认为法称「合因喻为一体」,主张「语言应与思维一致原则」,「重视经验的事实」。
(2)。虞愚的《试论因明学中的喻支问题》,(注17)认为法称「主张譬喻在推论中不是重要部分」,因为它已经包含在中词之中,但「『为人推理』喻支终未能废」。虞愚还介绍了法称所增设的八种喻过。虞愚的另一篇文章是《法称在印度逻辑史上的贡献》,(注18)该文对法称的生平和著述作了概括的介绍,认为法称对因明的贡献主要是「对於陈那现量学说的肯定和补充」,「对陈那为自比量因三相说的补充」,「对陈那为他比量说的删削和补充」。
(3)。霍韬晦在《陈那以後佛家逻辑的发展》一文中认为法称改革了因的第二相,「使之变为『唯在同品有』」,「亦即要求每一个因的分子都在同品内」;法称主张同、异喻与因支可分别单独立式,使三支式与三段论更为接近;法称主张「因喻合一」,省略了喻依,在因明过失论上主张「『不共不定』可废」、「相违决定」、「不可能再有」。
(4)。徐东来的《论法称与陈那逻辑思想之差异》,(注19)分析了陈那、法称因明在认识论前提上的差异,法称对论式支分及论式秩序的改造,以及论辩中对除宗有法的态度等问题。徐东来与姚南强合写的《法称及其後的佛教逻辑学家》,(注20)则主要介绍了法称七论的基本内容以及法称後学三派的概况。
(5)。拙作《法称因明思想探析》、《记法称对陈那因明的改造和发展》(注21)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认为法称的主要贡献是在於佛家认识论,促使因明彻底佛学化。法称在逻辑上也有革新,但并未在支式上省略喻依和因喻合一,也没有删去不共不定过;而在同异品的界说上似不够明确,反而倒退到了古师因明的水平。
4。关於因明发展概说
在《因明论文集》中收有下列专文
虞愚 《因明学发展过程简述》;
周文英 《因明在印度的发生和发展》;
沈剑英 《因明学简论》;
吕《因明学说在中国的最初发展》,《西藏所传的因明》;
周文英 《隋唐时期因明的输入》。在《因明新探》中收有
虞愚 《因明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王森 《因明在西藏》;
刘培育 《因明三十四年》。
另外尚有拙文《因明研究四十年述要》,(注22)概括地介绍了中国因明研究近四十年来的状况。
5。关於玄奘的因明贡献及其「真唯识量」
主要的论文有
(1)。虞愚的《玄奘对因明的贡献》,(注23)该文介绍了玄奘如何在印度研习因明,并运用因明,所辩无敌的盛况;玄奘回国後翻译大、小二论,并亲自讲授、传习,开汉传因明之先河。
(2)。杨百顺的《玄奘与因明》,(注24)该文侧重分析了玄奘所立的「真唯识论」,认为从「玄奘立论之严密,可见玄奘在印研习因明之深」,但「玄奘立量大前提是错的」。
(3)。吕 的《真唯识量》(注25)认为玄奘比量「很好地运用了因明格式和规则」,「是成立唯识论的颠扑不破的比量」,「其最大的特徵就是运用了『简别』的方法」。
(4)。沈剑英的《『真唯识论』略论》(注26)对比量提出了质疑,认为它「决不是『万世定量之正轨,而只是疏谬不堪的『似能立』而已」,是自比量而非玄奘自称的共比量。
此外,最近新成立的玄奘研究中心所出版的《玄奘研究》1994年首刊上亦刊有温公颐、崔清田的《纪念玄奘,研究因明》、沈剑英的《玄奘是中国逻辑史上的一块里程碑》,特别是陈景富的《朝鲜入华学僧对玄奘唯识学的研习与传播》一文,首次披露了因明在朝鲜传播和研习的概况,弥补了这方面的一个空白。
6。关於因明的过失论
早在三十年代,由太虚大师主编的《海潮音》文库《佛家论理学》专集中已收有多篇文章,论诤因明的似能立过失。近年来,沈剑英《佛家逻辑》中的「误难论」「堕负论」则是集大成者。
(三)因明义理之论诤
1。关於三支式的逻辑本质
一种意见认为,三支推理式的特点是从特殊到特殊的类比推理,是最大限度的类比论证。
一种认为是归纳推理,属於「内籀之术」。
一种认为是属於表达过程的类比,实际上是归纳与演绎连用的省略式。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是演绎与归那相结合的论证形式。
2。关於三支式与三段论的比较
一种意见认为三支式与三段论有本质的区别,三段论中的三个命题的任何一个都无法包容因明喻支中的喻依,并认为亚里士多德逻辑的重点是推理,因明的重点是证明。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因明三支与逻辑三段论的结构主要在前提和结论的次序上不同,其实质并没有什麽不同;因支相当於小前提,说得确切一些,相当於中词,喻相当於大前提。
最近,亦有学者认为,在阿含经中的「知」、「处」、「喻」已经是一种三段论法。
3。关於因三相与言三支的关系
一种看法认为二者是一一对应的,甚至认为二者无区别。另一种观点认为三支是「言」,三相是「义」,义显於言,但二者又不完全等同,第二相与同喻体不等,同喻体是因後二相联合证明,而非第二相所独力证明的。
4。关於因後二相是否等值
一种观点认为,从逻辑上看,後二相是等值的,故可以二省其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第二相只是M∩P≠0,第三相是M∩~P=0,两者并不等值。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即使後二相在逻辑上等值,而在佛理上并不等同,前者是诠表,而後者唯止滥,二者不可互相替代。也有人认为陈那因三相中後二相不等值,到了法称才等值,故而在法称因明中同、异喻才可单独立式。
5。关於九句因的始创
有人提出九句因为尼夜耶後学所创,或认为直接由足目创立。吕 则以为 「唯陈那《因轮》、《理门》广辩其相,以理推证,应创自彼」。
6。关於有法与法相互差别
吕 考证了藏本《入论》,认为只能由能别去差别有法,而不是如《大疏》所言的「相互差别」。
熊十力却认为「此中所谓二互差别者,本就体义相对,而明其互相限制」。
7。「四似」何以列入「二悟」
一种意见认为,从论者的目的而言,「四似」也是为了开悟他人,故而列入「二悟」,这叫做「从本为论」。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四似」是指过失论而非指过失本身,故可达到启悟。
8。关於「全分」与「一分」
有人以为,因明中的全分、一分,同形式逻辑所讲的命题的全称、特称,实质上完全相同。
大多数学者已明确,全分、一分非量说,指的只是立论者和敌论者对宗因是全部还是一部分极成的问题。
9。关於法称的因明改革
有学者认为,法称使因後二相等值,简化了三支论式,取消了不共不定和相违决定的过失。
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在陈那因明中後二相即已等值,法称的改革只是使同、异喻单独立式,而在支式次序上并无改变,也没有「因喻合一」而删略喻支,并在实际上仍然保留了不共不定过失。
10。关於同、异品除宗有法
一种观点认为,同、异品除宗有法避免了循环论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同、异品之间外延互补,故宗有法不可能同时被删除在同、异品之外,三支式中隐含著归纳与演绎的逻辑悖论。
此外,关於因明是否为佛家逻辑,关於宗因双同双异,关於能立的含义、有体与无体、表诠与遮诠、因的四相违过失等亦有不少新见。
四、因明的比较逻辑研究
中国古代本来就有名辩逻辑,自唐代又传入印度因明,近代又译入西方逻辑,从而成为世界三大逻辑的汇合点,比较逻辑的研究亦成为近代中国因明的主要内容之一。
早在1902年,粱启超在其《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即把先秦名辩学说与印度因明、希腊逻辑加以比较。
1909年,章太炎在《原名》中对三大逻辑起源的论式作了具体的比较,认为 「大秦(古希腊、罗马)与墨子者,其量皆先喻体後宗。先喻体者,无所容喻依,斯其短於因明立量者常则也。」看来,章太炎对因明论式是很推崇的。
1916年,谢蒙在其《佛教论理学》第三章「因明学与论理学之比较」中提出,西洋论理学「仅就形式分肯定、否定,而不问其内容意义之如何」,而因明三支作法「则有形式与内容之区别,分有体无体」显然更为完善。
1922年,太虚在《因明概论》第四章第三节「因明与逻辑之比较」中,从形式与性质上进行了分析,指出「逻辑仅考理之法式,因明兼立言之规则」,「逻辑用假拟演绎断案,因明用实证解决问题」,「逻辑(指三段论)非如因明已含有归纳方法」,「逻辑非如因明之注重立论过失」等等。
1931年,陈望道在其《因明学概略》一书中,对三支式与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作了六点区分,认为最根本的区别在於「三段论法是思维的法式,三支作法是辩论的法式。」
1936年,虞愚在其《因明学》一书的附录>墨家论理学的新体系>一文中,从知识论、论辩术、逻辑论式等多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墨经》中的「小故」就是因明中的因支,「大故」则相当於因明的喻体。把弥尔五法与因三相以及《墨经》中的「同」、「异」范畴作比较。该文中尽管有些观点尚可商榷,但从总体上可以说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全面、系统的对三大逻辑起源的比较研究,其功不可没。
1938年出版的陈大齐《因明大疏蠡测》是更为系统地用西方逻辑(主要是形式逻辑)来分析因明义理的力作,成为近代中国因明研究中逻辑学派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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