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把握。见相二分为能缘所缘关系。认识生起时见分中带有相分行相(影相),称见分行相。此见分行相便是识中所带之相,也就是量果(认识结果)。
此行相对认识过程言,是手段和工具,因此称能量,离它无从知道所缘境色是什么样;此行相也是结果,是根缘境的所得。由于在唯识学说中,行相的产生是见分取相分的反映,都是识内发生的,不像正量部等说的智之缘境像手去抓东西,所以《入论》这里强调“如有作用而显现故”。
总之,从经量部和唯识宗的立场看,“能量即果”或“即智名果”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窥基曾介绍陈那同时的人对他提出的质难:“汝此二量(谓现及比),火、无常等为所量,现比量智为能量,何者为量果?”说一切有部也质问:“即智为能量,复何为量果?诸外道质难说:“境为所量,诸识为能量,神我为量果。……汝佛法中,既不立我,何为量果?智即能量故。”我们引上面这些,是想显示,印度各派哲学都对认识对象如何转化为认识内容的问题有兴趣,而对于唯识因明家,这一问题的核心在带相说。
依据因明家的意见,对象最终转变化识中影相或见分行相。“即智名果”的“智”兼有能量和量果是言之成理的。何以呢?智为认识主体,认识必有结果,智也必能了解此结果。智的了解,本论中说为“是证相故”,无论现量比量,皆“以证为相”,此“证”,即在心上显现与境色相似相符之影相。“如有作用而显现故”强调了认识过程之完全发生在识内,在见分与相分之间。见分相分也不过依识所变,都是心的活动,缘起法本无动作。在此意义上,“如有作用”之“如”,指似有而实则不有之意。
窥基在《大疏》(卷八)中说:“今者大乘,依自证分,起此见分取境功能,及彼相分为境生识。是和缘假,如有作用。自证能起故,言而显现故。不同彼执直实取。此自证分亦名为量,亦彼见分。或此见分,亦名为量,不离能量故。如色言唯识,此顺陈那三分义解。”
这里说“如有作用”,意谓从根本上说,一切认识不过是识中的见分取相分。从假说因缘角度有能知所知区别。见分相分不能离开自证分,自证分保证见分变带相分的影相。即见分行相靠自证分来证实,于自证分上显示。所以说“如有作用而显现故”。这是依唯识三分说来解释“能量即果”。
至此,我们分别讲述了理量与比量在认识活动中的特征。
第四章似现量门
译文
具有概念分别的认识主体不如实缘取对象,称虚假的感觉知识。它生出了瓶罐或衣物一类的共相观念,这是由于主体在对象上没有始终以自相为其知识范围的缘故,所以称似现量。
原典
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
解说
“有分别智于义异转”指的是现量智竟然带有名种、功德等等概念范畴去认识了别对象。《大疏》上说“有分别智,谓有如前带名种等诸分别所起之智。不称实境,别妄解生,名于义异转,名似现量。”前面已经反覆强调,真正的现量是纯的感觉知识,其中不可能有名言概念的,也是不可以思想表述的。现量之离名言等分别的依据有二:
一、自相作为对象是绝对孤立的特殊的个别者,任何两个自相之间绝无相似性。这种各别独立性是与概念的共性不相容的。
二、感官认识(五根识)是不会起判断的。康德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说过:“盖真理与幻相不在对象中(以此对象的吾人所直观之限度内),而在吾人关于对象的判断中(在此对象为吾人所思惟之限度内)。故感官无谬误极正当——此非因感官常能判断正确,实因感官绝无判断故耳。……至若感官则其中绝无判断,既无真实之判断,亦无虚伪之判断。”(《纯粹理性批判》兰公武译本,商务印书馆八二年版第二四二页)康德想说明,人类知识途径中有一个纯然的感生直观,它给我们提供了最初的真实的感觉材料。仅就这一点言,与佛教因明家的纯现量是相似的。如果感性直观有任何毛病,那便是因为知性的范畴混进来的缘故。
就佛教方面说,“似现量”之“似”并不在自相本身,也不在根识上,即不在感官活动上,而在于“智”(即根识之后随起的意识)并未如实了知对象,由此“不称实境”而“别妄解生”。似现量是缘自相而偏又生出分别来。以“瓶衣”为例,皆成自四尘。现理智真的于上如实知了,不会有“瓶衣”的认识,因为它本应“以自相为境界”的。“瓶衣”的共相概念是虚妄意识在自相所得上假施设的东西。
如果停留在“现现别转”、“各取自境义”的层次上,即是说,眼识缘色,耳识缘声,鼻识缘香,舌识缘味,身识缘触,各不相羼杂,就不会有任何错乱的似现量出现。所以陈那在《集量论》中说:“根觉亦无迷乱之差别,迷乱唯在意识,以彼是迷乱之有境故……以不迷乱故,亦说明一切识唯取自境义故。”(参见法尊法师所译之《集量论略解》第十一页)
第五章似比量门
译文
以对谬误理由的认知为先导,引起关于对象的谬误了解,就叫似比量。谬误理由有许多种,如前面已经说过了的,以它们为理由,在虚假的对象上产生知识,不能正确了解,就叫似比量。
原典
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于似所比,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解说
“似因智”,指对似是而非的理由的了解或知识。“似义智”,指对境象所作的似是而非的了解或知识。“似因多种”,即前面讲解似能立中似因部份的不成、不定及相违的十四种过失之因。“似比量”之“似”并不表现在名言概念对先验真实而言的虚妄分别,假立增益。
本书开头已经说过,在随缘方便的层次上,因明家对于世俗假有的共相是允许的,因而,“似比量”之“似”完全指经验界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被违背,概念的同一性未被遵守,逻辑上诸规则被破坏等等。
“似比量”不像“似现量”,它并不涉及佛教的本体论大厦。因此,关于逻辑谬误的判定分析,佛教与正理派等有诸多相互兼容和平共处的地方。
第六章真能破门
译文
另外,如果正当地显示出能成立的诸名言过失,就叫能破斥之言。首先可指出的是能立三支中的缺减过失;成立论题的过失;理由不成的过失;不确定的过失;相违的过失;以及喻证的种种过失。所有这些有过失的言辞被揭示出来,使有疑问者经启发而明白,就叫能破。
原典
复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立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
解说
这一大段讲能破,实际可分三小段。第一小段讲“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明能破。”《入论》于此对“能破”作了基本规定。
“正显示”之“正”至关重要。别人立量,若能发现他的错误,并揭发出来,使之领悟,这就是正当的正确的显示。“正”的另一层含义是隐藏的。显示他人量过,称作能破,能破也有真似正邪的区别。如先所立量有能立过,过失无论在宗因喻任何一支,都有加以揭发的可能与必要;从后所立的能违量说,只要三支具足,因相圆成,宗义确当,自然成为真能破。
前已说过,“能立过失”之“能立”,在因明中有广义与狭义的分别。狭义能立指因,相对于宗法而言,宗法由自许他不许之“不顾论”,故是待所成立,因则为成立宗之主题的理由。如“声是无常,所作性故”中,“无常”为所立,“所作”为能立。广义能立则包括宗因喻三支。狭义之“能立”在证成宗法,广义之“能立”在于以论议形式成立某种主张,“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宗因喻多言”本来意欲成就道理,其中任一部份有过,也就无从站立。只有形式完整,义理充足的才是真能立,否则便是似能立。揭露别人立论的谬误,称为“能破”。“能破”本身也有真似正邪。
“似能破”有两种可能:一是自身形式不完整,表述不正确,理由不充分。自己已经犯过,当然不能摧伏敌者。二是原所立之量宗因喻皆圆满正当,无懈可击。而能破方面妄生弹诘,强显其过。这就注定了此能破是似是而非的,强词夺理的似能破。
“能破”又有两种类型,一是显过破,一是立量破。《大疏》中说“敌申过量,善斥其非;或妙征宗,故名能破”,便指这两种能破。显过破指直接出其量中过失,使不得成立;立量破谓自立宗说,与他宗正相反对,“发言申义,证敌俱明,败彼由言”,故亦名能破。立量破或针对别人邪宗立量,或仅申明自家主张,两者都不免令他人觉悟。任何能破,必有兼悟他人的功能。所以《入论》说能破应“显示此言,开晓问者”。
“问者”指立量人和证义人两者,立量人有过,一经指出,当然要问个究竟,证义人也顺便得到启发。所以窥基说:“因能破言,晓悟彼问,令知其失,舍妄起真,此即悟他,名为能破。”
立量破应该是共比量。任何正当的比量都有立正破邪的功能。立正者,藉所立论式阐明道理;破邪者,藉此道理开悟敌证一方,使放弃邪见。从这个意义上说,是真能立者总是真能破。
以“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这一共比量为例,佛家立此论式原本针对声论而发。后者主张声音常住,自是邪见谬见。佛家立量既申自宗正解,也符合世间常识,相应地也破斥了声论邪智。
“能破”的另一种称“显过破”。显过破者,顾名思义,意在摘发他论之过失。立量破是随自立量,并不一定针对别人的论式。显过破则有明显的针对性。泛泛地说,它指出敌方过失便成。如佛家针对数论所倡之“神我是思”一宗,反诘道:“汝知否,汝宗有能别所别俱不成过?”此不失为显其宗过;再如《入论》中举共不定因时,遇到有人以“所量性故”来成立“声常”宗的,文中质难道:“如声常,所量性故。常无常品,皆共此因……为…
《因明入正理论译注(宋立道)》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