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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真唯识量》古疏释▪P3

  ..续本文上一页“决定相违”。窥基法师这儿确实是错了。因为这儿错了,所以导致下一句话也错了,“为简此三过”,实际上应该是“二过”而不是“三过”。

   窥基法师在解说玄奘法师真唯识量的时候,顺便还举出了一个公案,说新罗顺憬法师曾经对真唯识量立了这样一个决定相违论式:

  真故极成色,定离於眼识;自许初三摄,眼识不摄故;犹如眼根[24]。(页0744下栏)

  玄奘法师在戒日王所开的无遮大会上,十八日之内,到底与别人怎么辩论的,我们没有详细的资料,也就说不准了。顺憬法师现在来给出了这么一个相违论式,也算聊补我们的一个遗憾。窥基法师对于顺憬法师这个论式,一口气举出了六个过失:

  前云唯识,依共比量,今依自立……故依自比,不可对共而为比量。(页0744下栏)

  这是顺憬法师所立式子的第一个过失。就是说:因明比量,有自比量、他比量、共比量之分,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论式是共比量,而顺憬法师的相违论式却是自比量,自比量根本不能对共比量。为什么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论式是共比量呢?简单来说,它的宗依、喻都是双方共许的,至于宗支前边儿的“真故”简别语,那是因为大乘、小乘都有真俗二谛,所以说加上“真故”简别语不影响其共比量性质。而它的因支,“初三摄,眼所不摄”本为双方共许,加上“自许”简别语,扩大了因支的范围。也就是说,“初三摄,眼所不摄”与“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这两个概念,前者包含在后者的外延之中,那么,是不是这样会把其共比量的性质改变呢?不会,我们可以举这样一个例子来进行类比。“中国的边境线”和“中国与朝鲜两国共同的边境线”这样两个概念。真唯识量论式的宗,谈的就是共许的“中国与朝鲜两国共同的边境线”,因支说的是“中国的边境线”,因支把宗支的外延扩大了,虽然扩大了宗的外延,但因为其中还有共许的部分,所以我们说是变通了的共比量,而不能说它是自比量。玄奘法师的这种变通方法,其实不是玄奘法师自创的,而是玄奘法师站在护法论师的肩膀上得来的。在护法论师的《大乘广百论释论》中有这样一个式子:

  去来共所许法,非离现在别有实体;自宗所许世所摄故;犹如现在。[25]

  真唯识量论式与护法论师这个论式如出一辙。而顺憬法师的相违论式呢,虽然从形式上看,其因支也有“自许”,好象与真唯识量论式一样,但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顺憬法师的相违论式,如果没有“自许”,是会犯随一不成过失的。因为其因支“初三摄,眼识不摄”大乘唯识宗根本就不承认,在大乘唯识的理念中,色是属于眼识摄的。顺憬法师为了避免随一不成过而加了“自许”,这就成了自比量。所以窥基法师说自比量不能对共比量。

  又宗依共已言极成,因言自许,不相符顺。(页0744下栏)

  这是顺憬法师所立相违论式的第二个过失。其宗支用了“极成”,显然这是共比量才能用的,但因支用了“自许”,这是自比量用的,因支所用的“自许”与玄奘真唯识量论式的“自许”根本不可同日而语。真唯识量论式的宗、因是相通的,都是共比量,而顺憬法师相违论式是宗支的共比量,因是自比量,这就不相符顺了。

  又因便有随一不成。大乘不许,彼自许“眼识不摄故”,因於共色转故。(页0744下栏)

  这是顺憬法师所立相违论式的第三个过失。说,顺憬法师相违论式的因支中的“眼识不摄”,是大乘唯识根本就不承认的,这就是随一不成(因明论式的因支必须共许极成)。

  又同喻亦有所立不成。大乘眼根非定离眼识。根因识果,非定即、离故。况成事智[26]通缘眼根,疏所缘缘与能缘眼识有定相离义。(页0744下栏)

  这是顺憬法师所立相违论式的第四个过失。这里窥基法师完全是按照唯识理论在驳斥顺憬法师,故从略。

  又立言自许,依共比量,简他有法差别相违。敌言自许,显依自比眼识不摄,岂相符顺。(页0744下栏)

  这是顺憬法师所立相违论式的第五个过失。真唯识量的“自许”,不耽误所立式子是共比量,而顺憬法师的相违论式的“自许”,只是表示了自己认为“眼识不摄”,这是自比量。

  又彼比量,宗喻二种皆依共比,唯因依自,皆相乖角[27]。(页0744下栏)

  这是顺憬法师所立相违论式的第六个过失。但其实与前边儿的意思是一样的。

   窥基法师列出来的这六个过失,重复太多,比如第五、第六,与前边儿的第一、第二过几乎可以说是一样的。其实顺憬法师论式中还有一个过失,就是宗上的简别语“真故”实际上是多余的,一点儿用处也没有。

  三、慧沼法师的解读

  慧沼法师有《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一书,中间也有对真唯识量的解读。关于玄奘法师作真唯识量的目的,慧沼法师介绍说:

  有云三藏云为遮相违量。[28]

  这与文轨法师、窥基法师是一致的。相违量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相违量云:真故极成色,应非即识之色;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如眼识。(页0863下栏)

  慧沼法师所举的这个相违量与文轨法师一致,而于窥基法师所举不同。但我们现在一般都用窥基法师的说法,因支没有“自许”简别语。

   对于这个相违量,慧沼法师用的破法还是文轨法师、窥基法师的方法――说它有不定过:

  为如眼识自许初三摄非即识之色?为如我宗他方佛色自许初三摄是即识之色耶?

  正量部的相违论式是有毛病的。慧沼法师分析说:

  凡相违决定量,如常、无常相违。今言离识、不离识可是相违决定?言“应非即识之色”,即非反初量,何成相违?若取此量即名相违,即一切量皆有此过。如立“声无常应非无常,所作性故,如瓶等喻”。(页0863下栏)

  所谓相违决定,比如说常、无常,这是绝对的相违(可参看文轨法师的解读),现在说离识、不离识是不是相违决定呢?这不是相违决定!为什么呢?因为离识、不离识只是略称,全称的话,应该是非即识之色、即识之色,正量部说的相违量式子是“应非即识之色”,这与大乘唯识所说的式子根本就不是相违的,怎么能说是相违呢?要是把这也说成相违的话,那么任何的量式都有这过了,世上就没有正确可言了,显然这不符合事实真相。

   文轨法师所说的正量部相违论式与慧沼法师所说的正量部相违论式虽然一致,但文轨法师对于正量部所说相违论式因支的“自许”简别语没有分析,而慧沼法师则分析了:

  相违决定,因喻共许,既云自许,既[29]是自因,何得与他作相违量?若此成相违,一切无正量。(页0863下栏)

  相违决定的式子,必须是因、喻都共许极成,但正量部所说的相违量论式,既然因是“自许”,这就不符合因明论式的规则了。要是把这就当成相违的话,则世间根本就无正确的论式了。注意,慧沼法师这一句话里比较的是大乘唯识理论家所立的论式与正量部所说的相违论式,不是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论式(要是说玄奘法师的真唯识量论式的话,其实它是共比量的变通形式,必须另谈)。下边儿慧沼法师又设问:

  但言“初三摄,眼所不摄故”,亦得与他作不定过,何须“自许”言耶?(页0863下栏)

  这个问题,其实文轨法师就分析过,慧沼法师的解答与文轨法师的解答是一样的,此处略。不过,慧沼法师有进一步的说明:

  今谓不尔,若为简此,即谓诸比量多有此过,如大乘破小乘“极微应非实有,有质碍故,如瓶、盆等”,此亦不定。为如瓶盆极微假非实有?为如我宗青黄等色是有耶?(页0863下栏至0864上栏)

  这个“今谓不尔”,就是“现在有人有另外的说法”,这到底是什么人说的呢?我根据上下文,推测可能是顺憬法师的论式传到中国后,有些不善因明者认为顺憬法师的论式有道理,这些人有了这样的说法。什么说法呢?就是说:其实加“自许”简别语并不是为了防止出现不定过。要是为了防不定过的话,那么大多数比量论式都有这个情况。比如说“极微应非实有,有质碍故,如瓶、盆等”这个式子。对于这个式子,我们就可以这样诘难:极微到底是应该象瓶盆一样非实有还是应该象青黄一样是有呢?外人的这个说法,实际上是把玄奘法师真唯识量论式的“自许”与顺憬法师所立相违论式的“自许”看成效用相同了。

  此非立自与他作相违决定,以他立云,“色定是离眼识;是初三所摄,眼识不摄故,如眼根”。(页0864上栏)

  这就显示出明明白白是在讨论顺憬法师的相违论式了――你立的论式是:色定是离眼识;是初三所摄,眼识不摄故,如眼根。我根本就没有要立一个与你的论式相违的论式,我根本就没这个意思,你就不要自作多情了。

  量无不定等过,与作相违,因有不定,何须与作相违决定?(页0864上栏)

  我立了一个没有不定等过的比量论式,你才可以作出一个相违论式来,因为《因明入正理论》中是很清楚的,相违决定是指两个论式都符合因三相要求,但结果却截然相反。现在你顺憬法师的论式的因是有不定过的,根本就不对,我何必来给你作相违论式来呢?这一句还是对上一句内容的补充。

  因云“共许初三摄”,此即无过。若改因者,元非本量,别自成立。(页0864上栏)

  把因的简别语“自许”改为“共许”,与文轨法师《庄严疏》中说的改为“极成”是一回事儿。外人说,把因支的简别语改为“共许”就不会出现不定过了。慧沼法师解释说,你这等于是另外立了一个式子,那么就是改换了讨论的对象了,这在因明中根本是不允许的。

  又有解言:“真故极成色”,不简八、六,总为有法。(页0864上栏)

  这是来讨论宗支的简别语。外人又说,按你大乘的说法,色是心识变现的,那么八识、六识就也要变现,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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