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宗有正似之分。正宗必须:
一、宗体顺自违他:
1若不顺自,立论者当不肯建立;
2若不违他,则又用不着建立。
二、宗依两俱极成:
1若立者不许,不应当用这些名词构成宗;
2若破者不许,先于这些名词产生疑问,于是辩论的中心被转移了。
三、最终收悟他之效果。收到悟他的效果必然宗体顺自违他、宗依立破共许( 宗体顺自违他、宗依立破共许,未必悟他容后详说)。
倘若违背上陈三大要件,必然归入九种过失之列。现将正宗要件、似宗种类列表如下:
┏━ 1 二依无缺
┣━ 2 二依共许
正宗要件 ━╋━ 3 体义和顺
┣━ 4 顺自违他
┗━ 5 悟他之效
┏━ 1现量相违
┃
┣━ 2比量相违
┏━ 不顺自━━┫
┃ ┣━ 3自教相违
┏━ 宗体 ━┫ ┃
┃ ┃ ┗━ 4自语相违
┃ ┃
┃ ┗━ 不违他━━━━ 5相符极成
似宗种类 ━┫
┃ ┏━ 6能别不极成
┃ ┃
┣━ 宗依 ━━━ 不极成━━╋━ 7所别不极成
┃ ┃
┃ ┗━ 8俱不极成
┃
┗━ 效果 ━━━ 未悟他━━━━ 9世间相违
上面述说了三支作法的第一支宗━━真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似宗的种类。熟练地掌握了真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似宗的种类,对立宗和判定宗的正似带来了方便。以真宗条件为依据,可以迅速地划定某一宗为正宗,为似宗;犯不犯过,犯何种过。反过来,通晓了似宗的种类,立宗时可以避免重犯与之相同的、相似的错误,甚至少犯和不犯错误,由此也能反推出真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不知读者用心没有,文章至此,只是阐明了立者的“所尊所崇所主所立”,并未揭示出立者为何要如此“尊、崇、主、立”,成立此“尊、崇、主、立”的条件、理由、原因为何?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也正是下文要讨论的问题━━因明三支作法的第二支因。
乙 因支━━正因条件与似因种类
宗的建立必有其依据的理由,成立的原因━━这就是因。因有正似之分,正因即能够使宗成立,似因即是不能使宗成立。正因必须三相具足,三相不具足绝对为似因。根据缺相情况的不同,似因计有十四种,分三大类。简释如下:
一、不成过:即缺因的第一相遍是宗法性所引起的过失。有四:
(1)两俱不成:
“两”指立者和敌者,“俱”即都。“两俱不成”是说立者与破者都不承认这个用来成立宗的因(依转于有法)。举例如宗“声是无常”,因“眼所见故”。世人共许(除极少数聋子外)声音是听到的,不是眼睛看到的。若以“眼所见故”为因来建立“声是无常”的宗,那就与事实不符了。这不仅仅得不到破者的赞成,就是立者自己也不会承认的(立者既不承认而又成立它,这是为何呢?辩论时由于精神过分紧张,一时疏忽或其他疾病缠身,有可能出现此种情况)。立破双方都不同意此因能周遍于宗上有法,故这支因犯了“两俱不成过”。
(2)随一不成:
就是立破中有一方(或是立方━━自随一不成;或是破方━━他随一不成),不承认此因能周遍于宗上有法的过失。举例如声生论对声显论立宗“声是常”,因“所作性故”。声生论认为声音是有始有无终的,一但生起即常住不灭;声显论主张声音是无始无终的,只是随缘显现而为人们所闻,不是随缘新生的。“所作性”是生起的意思,声显论不许其在声音上依转。因三相之一的遍是宗法性应该是立破所共许的,既有一方不许(便不能成为正因),故犯“随一不成”过。
(3)犹豫不成:
就是立破对于成宗之因能否周遍于宗上有法尚有疑惑的过失。举例如宗“远处在火烧”,因“似有烟故”。因的作用本在成立宗,如今的因━━看到远处有东西上升,究竟是雾、是烟、是尘,尚在犹豫不决之中。证宗之因自身尚在疑信未定之中,又怎么能证成宗呢?故犯“犹豫不成”过。
(4)所依不成:
就是宗上的有法(实有)不极成,使因失去所依的过失。举例如宗“空花是实有的”,因“见光彩美丽故”。只有眼睛生病的人,才有可能看到空花如何如何光彩美丽。眼睛没有毛病的人,绝对看不到空花,当然也就不同意“空花”的存在。所以用“空花”做有法(除立破双方均为生眼病的人),不能得到立破共许。因失去所依,故犯“所依不成”过。
上讲四过都是有关因不能周遍宗上有法的过失,即是缺因的第一相遍是宗法性所招致之过误。不遵守因的第一相的法则,所获得的结果是不成。不成的意义就是用这样的因不能成立宗。因明有鉴于此,规定因义决定要遵守遍是宗法性的法则,否则必犯不成之过。
二、不定过:即第二相、第三相或缺其一和不能悟他所引起的过失。小别为三:
1缺第二相同品定有性所引起的过失。即:
(5)不共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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