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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因明大疏删注》评介(郑伟宏)

  熊十力《因明大疏删注》评介

  作者:郑伟宏

  汉传因明研习在十九世纪末于中国复苏,“五四”以后逐步形成唐代之后的又一个高潮。太虚的《因明概论》是“五四”以后出版的第一本因明著作,只是写得简略。吕激的《因明纲要》出版于1926年9月,这本书对我国因明研究发生深刻影响。熊十力的《因明大疏删注》(以下简称《删注》)写作于《因明纲要》之后,出版略早于吕著。书中常有对《因明纲要》的评述。《删注》作为一本不乏我见的《大疏》入门之作,它的问世对因明研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现代因明史上还是值得一书的。

  熊十力(1884~1968),湖北黄冈人,曾参加武昌起义,辛亥革命后入南京支那内学院潜心研究佛学。几年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本书原为讲稿,写成于1925年岁末。熊十力因明思想集中地反映在《删注》中,有成功也有不足。

  《删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因明大疏》的评价,同时也就说明了《删注》的写作缘由;二是对《大疏》作了大量删削;三是调整原文;四是注疏。以下就此四方面加以评介。

  一、对《因明大疏》的评价

  熊十力为什么要选择窥基的《大疏》来删注呢?这是由《大疏》在汉传因明中的重要地位来决定的。熊著认为玄奘翻译因明著作,“独取陈那师弟大小二论,其间抉择,谅有权衡”(《删注·揭旨》,下同)“陈那精要,汇归正理,入论者,则又正理之要删,简明博大,肯綮总揽”。印度佛家新因明的开山祖陈那写了四十多部因明著作,而《因明正理门论》(简称《门论》)是最有代表性的一本。但是这部书“旨微词奥”、“后学难穷”,因此陈那弟子商羯罗主对《门论》加以整理、补充而成为《因明入正理论》(简称《入论》)。《门论》又称为《大论》,《入论》又称为《小论》。《小论》虽比《大论》好读得多,但也有“义繁文约”的毛病,如果孤译无疏的话,还是难以钻研。“唐贤疏述,虽累十家,独有基文,世称大疏。”后人研习因明,玄奘弟子窥基所作《因明入正理论疏》(后称《大疏》)的确比其他疏记要好。熊十力概括了三大优点。

  其一,“提控纪纲,妙得论指。徵文选义,虽有繁芜,经纬堪寻,仍殊滥漫。”

  其二,“详徵古义,环列洋洒,今古沿革,略可推原。”

  其三,“理门奥旨,抉择无遗,法户枢机,舍此莫属。”

  前人为什么尊窥基之疏为“大疏”呢?熊十力根据自己的研究概括其三大优点,我以为是颇为恰当的。熊著认为从陈那到天主(商羯罗主),又从玄奘到窥基,一脉相承,“薪火无间”,因此披读《大疏》,是取“胜范鸿徵”之捷径,并且舍此无由入门。以上作者说明了选取《大疏》来删注的缘由。

  《大疏》既有三善,为何要删注?熊十力认为,“大疏虽备三善,然舛词碎义,时复错见,学者病焉。若豁神思,必应删削”。他还认为《大疏》不及窥基其他译著那样“译笔宏整,韵语沉雄”,“独有疏记,乃多凌乱无序,不易解了。”他推想其原因,认为窥基终年五十,作疏百部,“但取材纂类,未及刊定也欤”。

  作者在对《大疏》删注过程中,还改动了原文。为此被其友林志钧批评为“非董理故籍所宜”,作者承认这一批评是对的,并对此作了解释。他改易原文是为求得语意的贯穿易晓,“为利始学计,宜当从权”。由此可见,作者删注的目的,主要是为初学者提供阅读之便。这个删注本尽管有作者不少研究心得,但总的说来,还是注解《大疏》的一种普及性著作。

  二、关于删削

  作者主张披读佛家法相典籍的一个原则是“当理大端,捐其苛节”。所谓“苛节”,指悬空或琐碎之推析。从他对《大疏》的删削来看,确有一种“阔斧大刀,纵横破阵”之魄力气势。经他删节的内容,总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删去了不涉及因明本身的基本理论方面的内容;在有关因明理论的内容方面,又删去了不少重复之说;还删去了因明古今沿革;删去许多舛词碎义以及大量对问难之解答。

  (1)删去非因明基本理论的内容这又可分四个方面:一是删去科文和窥基后序;二是删去人物传说故事;三是删去各派学说背景材料;四是删去古因明中包括的论辩规则和要求。

  ①关于科文和窥基的后序

  “内典有科判名句章段者,此名科文”删注本首先把科文略去,因为删注本内《入论》之名句章段都已按科文一一加以刊定。窥基所作后序解释了《入论》的书名,对天主所作之《入论》作了简略评价,追述了玄奘求学和奉诏译经以及奘门弟子竞相作疏的情况。

  ②关于人物传说故事

  删去了新因明代表人物陈那作《门论》缘起的内容。这是一个真假参半的传说故事,和《入论》的内容关系不大。另外,《大疏》在讲有法自相相违因处,有胜论派祖师鸺鹠寻找传人的传说故事。故事叙述了传人须具备的七个条件,鸺鹠师找到五顶这个人,经九千年才将其化导。这个故事为理解有法自相相违因的实例提供了背景材料,但究竟不是理论本身,熊本还是把它删去了。

  ③关于各派学说的背景材料

  例如,《大疏》在讲到世间相违过失时,有关于玄奘所立真唯识量,为何不会有世间相违之过的解释,就涉及到大、小乘和外道的不同观点的问题。熊本把它全部删去。又如,《大疏》在解释“俱不极成”过失时有胜论派学说的详细介绍,也一概删去。

  ④关于论辩的要求

  例如,《大疏》在解释“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一句时,解释了许多论辩的要求,如关于论辩之“六处所”,关于证人的要求,关于为何而开示,关于诸问者包括哪些对象等。

  以上内容对于进一步的研究来说有必要了解,但对初习因明者来说,的确可以暂置不问。

  (2)删去重复繁琐之说

  ①《大疏》卷七第二页在释四相违因时,有自性、差别之解释,与前面解释宗依时重复,熊本删去。

  ②《大疏》在解释能立之宗、因、喻时,就提出了后面似能立即过失论的许多内容,既有重复之病,对新出现的概念又未加解释,熊本把它们删去,就显得简洁好读。

  (3)删去古今沿革例如,删去新古因明关于所立、能立划分之演变。又如,《大疏》在卷三第二十一页上释“如立无常,瓶等无常,是名同品”一句时,徴引古因明师关于同品的解释,古师列举与宗之能别法相似的五个方面的性质,熊本予以删削。

  (4)删去大量答难的内容

  例如,《大疏》卷二有关于宗因喻顺序之问答;卷一第七至八页一大段中共有七问七答,一问,何故不名宗明、喻明,但称因明,二问真因真明可说因明,似因似明,应非因明,三问量立量破,可名因明,过破似破,应非因明,等等,熊本目为“碎义”而统统删去,读来痛快。

  《大疏》对因同品、因异品两概念有详细解释,熊本全删,认为不应该有这两个概念。熊本这一观点是需要商榷的。此外,熊本将《大疏》卷四第十七页“谓若有所作因,见有无常宗,犹如瓶等,是无常宗随因所作同品之言”一句中“因所作”三字删去,成为“无常宗随同品之言”,从内容上讲不通。《大疏》原意为“因所作同品”,即因同品,熊本一删,“同品”成为宗同品,全句变成宗同品随宗同品,同语反复,毫无意义。

  三、调整原文

  (1)《大疏》卷一释“极成有法,极成能别”句,先释“极成”,再释“有法”、“能别”,不合逻辑顺序。熊本改为先释“有法”、“能别”二概念,再释极成。“极成”是对“有法”、“能别”二概念组成宗体时的要求,理应先释对象概念,再释使用这些概念时有什么要求。

  (2)《大疏》在对“自性”、“差别”二概念的解释中,有三问三答,行文是先提出三问,后作三答。熊本拆成三个一问一答,“使问者语气,较易清楚”。(第十三页)

  通常整理古籍,调动原文顺序是不可取的。但从这两例来看,在完全不影响原文思想内容的情况下,调整《大疏》的行文顺序,是有利于初习者阅读的。

  (3)改易原文。按照自己的理解改动原文,更不合古籍整理之惯例。熊本改易原文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改例,二是增补。先说改例,例如,熊本(第二十二页左)在解释疏文中关于因法与宗之有法可以是同体,也可以是剔体(异体)时说:“原本举萨婆多对大乘立命根实量,初学难解,故易之如次。”原例对不熟悉佛学的人来说确实不好理解。改成下例,一看就明白:

  此山谷处有火宗,

  有烟故因,

  犹如余有烟处喻。

  烟和山谷不同体,但不能说“有烟”不是正因。不管有别体和无别体,只要该因法能遍(包含)宗之有法,就满足了因之第一相。这一改例可以说是很成功的。

  再说增补,有的增补得恰当例如,《大疏》卷四第十右释《入论》“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一句说:“下释成义,显异无体,亦成三相”。熊本将“亦成三相”改为“成第三相”,并加注说:“原本无第字,今依后记补之,谓成因之第三相也。”这样改动,显然是正确的,因为异喻不能满足因三相,只能满足其中的第三相。

  有的则增补得大谬不然。疏文就在稍后,又讨论了宗因喻间有体无体之关系。《大疏》说:“以无为宗,无能成立,有无皆异。”熊本却增补为“以无为宗,无能成立;以有为宗,有能成立,有无皆异。”(第八十七页)熊本解释说:“原本,无以有为宗,有能成立二语,似脱落也。……此下云,有无皆异,若单承上文以无为宗,无能成立二语,似不可通,细玩下文,亦以有无对照”。熊本对“有无皆异”加注说:“有法以无法为异法,无法以有法为异法,故言皆异也。”其实,“有无皆异”并不是象熊本所指有法(有体)与无法(无体)互为矛盾概念的情况,此“异”是指异喻依。陈大齐《因明大疏蠡测》(第223页)对“以无为宗,……有无皆异”解释说:“总说有体无体皆可为异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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