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句话的意思是因与宗前陈相反。例如:“张三会死(宗),因为他不是人(因)”。
④有法差别相违
这句话的意思与“法差别相违”类似,即因的“言外之意”与要证明的宗前陈相违反。
四、喻
1,喻的概念
喻:是三支做法中的第三支,通过说明宗后陈和因的关系和举出例证,来证明宗。
2、喻体和喻依
一个完整的喻支包括喻体和喻支两部分。喻体是助因立宗的主体,喻依是为喻体举出的实例。
例如:
张三要死
因为他是人
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
在这里,“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就是喻,其中“凡是人都要死”就是喻体,“苏格拉底”是喻依,二者用“比如”连接。
立喻的要点:
1)立喻,要求双方都认可。
2)要注意喻与宗,因的关系,必须严格按照“同品定有性”和“异品遍无性”的规定立喻。有时例子是对的,但它不能说明宗和因是对的。
以上两点与立因的要求基本相同,在此不作过细讲解。
3、喻的种类
①同喻:说明“同品定有”。同喻体必须先因后宗。
例如:只要是人,必然要死,比如苏格拉底。
②异喻:说明“异品遍无”。异喻体必须先宗后因。
例如:如果无死,必不是人,如宙斯。
一个完整的喻支,应同时包括同喻和同喻两个喻支。例如:
张三要死(宗)
因为他是人(因)
只要是人,必然要死,比如苏格拉底(同喻)
如果无死,必不是人,比如宙斯(异喻)
不过,一般把同喻写出来即可。异喻如无特殊必要,可以略去。
4、喻的十种过
喻有同喻和异喻,相关错误各有五种。
关于同喻的错误有五种,其中属于同喻依的有三种:
①能立法不成——举的那个事例与“因”不同类。
②所立法不成——举的那个事例与宗后陈不同类。
③俱不成——举的那个事例与因和宗后陈都不同类。
关于同喻体的有两种:
①无合——喻支中若无同喻体,便没有说明因与宗后陈的关系,这便形成“无合”之过。不过,如果因为是二者关系明显而略去同喻体,则不算是过。
②倒合——在同喻体中,正确的关系应是前因后宗。如果反过来,就是“倒合”之过。例如:
张三要死(宗)
因为他是人(因)
只要要死,必然是人,比如苏格拉底(同喻)
这个喻支就犯了倒合之过。
异喻方面的错误也有五种。其中异喻依方面的过有三种:
①所立不遣——举的例与宗后陈不异类。
②能立不遣——举的例与“因”不异类。
③俱不遣——举的例与“因”和宗后陈都不异类。
属于异喻体的错误也有两种:
①不离——缺少异喻体。异喻体是指明无“宗后陈”处亦必无“因”,缺少异喻体,也就是没有指明这种关系,因此叫不离。
②倒离——异喻体中应由宗无讲到因无,如果倒过来,就是倒离。
五、论辩技巧
(一)破他法
1、概念
破他:破除对方的观点,使他的宗不能安立称为破他。
2,常见的破他方法
①显过破
指出对方量式的过失以破他,称为显过破。
a、直接指出对方量式上的过失
前面讲过了宗、因,喻的要点和几种过失,如果在他的量式上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些过失,直接指出来就行了。
b,以推导的方式显其过
当对方的量式错误不是很明显时,有时需要作一些推理,以使他的过错显露出来。较常用的方法是:按照他的思路,推进一步,使他的观点矛盾之处突出出来。
例如:不要杀生,杀生者来世会变成被他杀的动物。
破:照你这么说,杀人者来世还会是人。
c,在破他时举一反例就可使宗不成立。这种方法非常实用且很有效。
例如: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
破:有一种天鹅是黑色的,难道说它不是天鹅
②立量破:针对对方错误知见,直接立出正确的量式。
例如:引用《古兰经》的都是穆斯林。
破:不是只有穆斯林才会引用《古兰经》。
③最佳的破他方法
只显过,不立量,对方知道自己错了,但不知什么是正确的。只立量,不显其过,对方不一定承认你的观点,从而容易导致争执不休。所以,比较完整的破他方法是:先指出对方的过失,再立出正确的宗。但要知道法无定法,该如何破,要看当时机缘,应当时的情况而选择不同的方法是最佳的。
(二)四种回答问题的方法
1、肯定答
又叫直答,一定答,决定答。肯定的方式给以解答。
例如:世上真的有身高2米的人吗
答:有。
这种回答方式,非常直接,果断,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在使用时要据情况而定。有时问题较含混,概念不十分清楚或有多种可能性,则不必直接下结论,,待双方敲定概念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2,分别答
又叫解答,分别论。就是对所问一一分析解剖后,从不同角度给予解答。
例如:人性是善是恶
答:按照孟子的说法,人性善;按照荀子的说法,人性恶。
分别答的好处是思维缜密,考虑周全,结合不同的可能性一一作答,这样漏洞少,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但要注意的是,有时情况较繁杂,可能性较多,用这种方法容易有疏漏,这时就要和对方先统一概念后再进行讨论。
3,反问答
又叫反问论,就是不直接回答,先反问对方,于反问中令其悟解。
例如:念佛的就是净土宗吗
答:有的外道也念佛,他是净土宗吗
有时反问答的力度比正面答要重,让对方思考后再明白,会记巳犹新的。但要注意的是应切中要害。
4,不应答
又叫置论,置答,止论。就是对于所问,不予回答,或告知对方此为不应答。有五种问题,属于不应答的范围之内。
①试问:有人怀着我慢心,以自己所知道的道理去问他人,来试探他人是否知道。
②无疑问:自己没有问题,而假设问题去问别人。
③不为悔所犯问: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已经知道了,却没有悔改心,反而又问别人。
④追问(或责问):已经知道别人不能作出回答了,而故意追问,来为难对方。
⑤不受语句:对已听说的事不能接受,又重新问别人。
以上几种皆以邪心而问法,所以,可不予回答。在我们辩论中,找一些题来共同探讨,目的是为了共同提高,与上述几种情况不同。但在辩论中,会出现一些不应答的情况。如:你已经把自己的观点叙述出来了,对方因不知如何反驳,仍反复追问相同的问题。这时,你就可以说:我的观点已经说出来了,如果有不同意见请反驳,如果没有,则我也没必要再说。还有的人,拿一些十分清楚而没有什么讨论价值的概念题来考问,比如:请你说出九品往生的条件。对这样的问题你答出来也无妨。但也可以说:某某书(此题当答《观经》)上写的很清楚,这题没有讨论的价值,我可以不予回答。
《汉传因明学习笔记》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