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在心中产生对象的影像并对此产生分别,则是想心所的作用。所以说,我们要完成对某个对象的认识,必须由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参与。
四、体事平等:每个识都有自己的自体,也就是自证分。每个识在产生作用之时,心王和心所都有各自的自证分,两者的自证分是等同的。
正因为心王和心所具备这样的关系,所以说它们是等相应。从理论上说,心王和心所有主次的分别,但在我们的内心,心王并不是总能以主人的角色出现,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心被贪、嗔、痴烦恼占据着,甚至被它们篡夺了应有的地位。如贪心就经常成为我们内心的主人,嗔恨心也是同样,当我们的内心被贪心或嗔心主宰时,常常无法自主。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验,虽然也意识到贪心和嗔心带来的危害,却依然无法有效克服,依然对这些烦恼束手无策,这就是因为我们已经将自己的主权拱手相让了。
心所的种类
每个识都有相应的心所,但它们相应的心所却各不相同。心所共有五十一种,包括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根本烦恼六、随烦恼二十和不定心所四种。
首先是遍行心所,在我们的心理活动中,有五种心所参与任何一种识的活动,遍一切时、一切性及一切处,具有普遍性。
其次是别境心所,这类心所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生起活动。
第三是善心所,如惭愧等心理活动,是引发善行的心理活动,也是道德产生的基础。
第四是根本烦恼,属于生命中最根本的烦恼,也是其它烦恼产生的基础。
第五是随烦恼,依根本烦恼而起,既是罪恶产生的心理基础,也是扰乱我们内心安宁、阻碍我们修行向善的心理因素。
第六是不定心所,它们和恶的心理活动相应时会导致恶行,和善的心理活动相应时又会导致善行,本身不具有明确的伦理倾向。
在这些心所中,前五识的生起共有三十四种心所和其相应;第六意识的生起有五十一种心所和其相应;第七识的生起有十八种心所和其相应;第八识的生起则有五种心所和其相应,这五种心所也就是遍行五。
五遍行
五种遍行心所为:“触、作意、受、想、思”。在唯识学中,对心所的阐述通常从体和用两方面进行说明。体为性,体现了心所的自体;用为业,体现了心所的作用。
一、触心所:《成唯识论》对此的定义为“谓三和分别变异,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三和即根、尘、识,触心所就是六根、六尘、六识和合所产生的心理感觉。当根、尘、识和合之时,就产生分别和变异,这种变化促使心和心所与境界相接触,引发内心的心理活动。所以触是“令心心所,触境为性”,此为触心所的体性;同时它又引发受、想、思等心所的活动,此为触心所的业用,两者是互动的。当我们接触某个环境或某个人之后,总会对此进行分别判断,总会有喜欢和讨厌的感受,并因此产生进一步的心理活动。
在十二缘起中,也体现了这样的一种次第: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这一系列相互关系概括了心理活动的基本过程。当然,唯识所说的三和生触,比之十二缘起中的六入缘触更全面。因为十二因缘中只是突出了六入的作用,接触了就会有受,然后就有爱取有。
对心所的分析,为我们的修行找到了一个契入点。也就是说,必须在接触境界之初就把握住自己的心念。因为受和我们的心态有关,由我们的观念和分别心所决定。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平常心,当触生起之时,内心还能保持相应的定力,而不会产生强烈的苦乐之感,不因顺境而欢喜或因逆境而悲伤,我们的心才能如如不动。反之,带着爱嗔之心、好恶之心或名利之心去接触世界,很容易引发贪嗔痴烦恼,接着引发爱取有,生死也由此展开。所以说触心所是心理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修行中对心念的把握也应从这里开始,否则就难以控制了。
二、作意心所:作意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注意,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心理活动。不仅学佛修行要将心专注于一处,即使日常的行住坐卧也不例外。如果心不在焉的话,就会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所以,作意心所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谓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一方面,它能使我们的心产生警觉,由此引发种子的现行。当我们面对外境时,只有在注意到外境的存在,才能引发一系列的心理活动,使种子转变为意识的状态,此为作意心所的体性。另一方面,只有作意心所产生活动时,才能将我们的心导向相应的境。否则,虽有心理活动,但心力不集中,思维也是散乱的,此为作意心所的业用。
三、受心所:“受为领纳顺违俱非境相为性,起爱为业。”受为领纳义,当我们面对顺境、逆境或不苦不乐的境界时,内心会产生相应的情感,此为受心所的体性。所以受心所在心理学上属于情感的范畴,或是喜欢,或是讨厌,无论哪一种都是“起爱为业”。所谓爱,也就是执著。凡夫的执著无所不在,正因为这份强烈的执著,所以才会对顺境起贪心,对逆境起嗔心。如果我们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贪著,也就不会因此生起爱嗔之心,不会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烦恼,如由爱生恨或爱恨交织等等。所以“起爱为业”也包含了“起非爱为业”,此为受心所的业用。
四、想心所:“谓于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取像就是表象,当我们认识境界时,脑海中会呈现出一种表象,也就是根据我们的情感、好恶及价值观所营造的境界,这是想心所的体性。我们再进一步对它安立名言,喜欢的就取个好听的名字,讨厌的就取个难听的名字,所以概念和文化就是从想心所而来,此为想心所的业用。但凡夫的想往往是妄想,有些人妄想打得精彩些;有些人妄想打得乏味些;有些人妄想打得严谨些;有些人妄想打得粗糙些,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类的文化史无非是人类的妄想史。现在的人妄想特别多,因而现在的世界也就特别复杂。为什么说世界是虚幻的?就因为世界是由妄想构成,所以充满着缺陷、痛苦和烦恼,正所谓“有漏皆苦”。
五、思心所:“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当我们对世界有了相应的情感和判断之后,就会引发意志的活动,或是善或是不善,这正是思心所的体性。思心所在活动时有三个次第:审议思,决定思,动身发语思,恰与古人所说的“三思而后行”不谋而合。我们决定某项行动之前,先要进行一番考察,相当于现在的可行性研究;然后根据考察的结果决定是否采取行动;最后才能付诸实施。所以,在任何行动过程中,无论是前期决定还是后期操作,都离不开意识的参与,如果仅仅是任性而为,往往会半途而废。
和八识相应的五种心所也是最基本的五种心所。而善心所、烦恼心所都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产生活动。当我们和善心所相应时,会产生道德的行为;当善心所在行为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时,我们就会成为高尚的人。当我们和烦恼心所相应时,会产生罪恶的行为;当烦恼心所在行为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时,我们就会成为堕落的人。
七、赖耶的情感
关于五受相应门这部分内容,《唯识三十论》的颂文是:
唯舍受
也就是说,八识在五受中唯与舍受相应。其实完整的颂文应是“相应唯舍受”,“相应”在前面已经出现,用以说明心王和心所的关系,但第四段中又用来说明八识和舍受的关系。前面所说的“不可知”也是通两门,由此可见《唯识三十论》行文之简。
受为感受,属于情感的范畴。佛法对于受心所的分析,通常分为苦受、乐受、舍受三类,也就是痛苦的感受、快乐的感受和不苦不乐的感受。此外还有五受之说,即苦受、乐受、忧受、喜受、舍受,在三受外增加了欢喜和忧愁。有的人或许不理解:苦乐和忧喜有什么区别呢?按照唯识宗的解释,苦乐偏重于生理感受,而忧喜则偏重于心理感受。因而,苦受和乐受主要是与前五识相应所产生的感受,而忧受和喜受则是与第六识相应而产生的感受。
虽然说苦乐受偏重于生理,但单纯的生理仅仅是物质而已,并没有觉受的能力。就像一具死尸,无论你如何处置它都不会有任何感觉,所以还需要有相应的心理觉知能力。但前五识所产生的觉知能力是直接的,就像我们的手碰到火,不需要分别是不是火,自然地就会感到疼痛。而心理感受往往是因为分别而产生,如担心股票下跌,担心孩子升学,担心天灾人祸,由此而产生一系列的烦恼。事实上,痛苦和快乐往往是我们想出来的,当我们想到开心一刻,会眉飞色舞,喜不自禁;当我们陷入痛苦回忆,又会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因此,掌握了心理活动规律的人,就比较善于调整自己的情绪,也更容易使自己保持快乐的状态。
如果说苦受和乐受是因为环境而造成,忧受和喜受是通过分别而产生。那么,舍受就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平等感受。换句话说,就是我们面对不苦不乐的环境时所形成的非忧非喜的感受。
在五种受中,第八阿赖耶识唯与舍受相应,原因在于以下三点:
一、第八识的行相是不可知。如果是苦或乐的感受,那一定是可知的。因为苦乐是建立在分别顺境和逆境的基础上,而第八识的分别相当微细,行相又具有不可知的特点。
二、第八识是有情生死的果报体。作为果报体,只能与舍受相应,不可与苦乐的感受相应,否则就会生起强烈的爱嗔之心,形成取舍的倾向,对某种境界乐意接受,对某种境界产生抗拒,从而对有情的生死流转构成障碍。
三、第八识是第七识的所缘之境。第七识为什么会唯独将第八识执以为我?就是因为第八识一类相续,没有明显的变化。虽然它是刹那生灭的,但这种生灭极其微细,而苦受和乐受却非常强烈。
正因为第八识具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它唯独与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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