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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一 观因缘门▪P3

  ..续本文上一页本《金光明经》说:“无明体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缘,和合而有,无所有故,假名无明。”这些大乘经典都在说明十二因缘无生性空。如果说实有此十二因缘,今问:是在一念心中有呢

  还是在多念心中有

  这都不能说明有此十二因缘。假若这两种心中都说不通,那十二因缘怎么能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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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三 长行释破

  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

  为众心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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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行有三,初略释偈本,二作难正破,三是小结,今是初文。头一句是释偈颂“缘法实无生”,这表明大乘佛法主张十二因缘是不生不灭的。如果说有生灭的话,是在一心中有呢

  还是在众多心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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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

  凡物先因后果。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

  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

  这是第二作难正破,即是释“一心中有”和“多心中有”。破一念心中具有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本是因果法,是有先后次第的,先因后果是因果的正常规律,而今谓十二分缘在一念心中同时具有,这就成为因果一时共生,同时共生这不合乎因果规律。所以论文接着说:“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

  凡物先因后果。”这是说任何事物都是先有因而后有果,如春季下种子,夏秋可收获,桃杏果树也是先开花而后结果,如果一时具有,即同时共生,就不能确定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谁是能生,谁是所生,那就没有因果关系和因果意义了。所以十二因缘在一念心中同时共生,在实际和理论上都不能成立。

  破多心中有十二因缘,“多心”也叫“众心”,就是众多心念中有十二因缘。如何是多心中有

  这道难说,比如前一念心是“无明”,后一念就是“行”,十二支分各别在十二念中,这叫众多心中有。但也不能固定这样讲,因为众生的无明,无始劫以来就有,何止一念

  众生的行业也一样,今生造业,不一定今生受报,可以来世哪一生受报,如有偈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烦恼和业是这样,十二分因缘也一样。今论是约十二念心说为众心。破众心中有者,十二分缘起法各各生起不同,不能同时并有,各有各的因缘。因果规律要先有因而后生果,但时间和事物又是念念生灭的,比如说:烦恼和业种子皆是依阿赖耶识而有,假使前念无明共阿赖耶心识灭去,后念的行生起,以何为因缘

  这就是论文说的,“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

  这说明前念的无明烦恼和心共同灭了成为过去,后分的“行”生起谁是它的因缘

  前念不灭则后念不生,这是佛教大小乘各派共认的,假若前念无明共心灭了,后分的“行”没有因缘怎能生起

  有人说:正因为前念“无明”心灭了,后念的“行”才能生起,无明心灭正为后念的行作开导因。这样说是否能成为理由,但本论反驳说:无明灭,灭了是什么都没有,是无所有,无所有何得为“行”作因

  所以论文说:“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假若无所有能为“行”作因缘的话,虚空是无所有,应能生行,何必说“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皆照此例破。

  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

  这是小结内因缘法无生性空。

  戊五 总结因缘门归于三空

  己一 结有为法空

  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

  结归三空,就是结归有为法空、众生我空和无为法空,此三空摄一切空。又我法二空摄一切空,即如今论,先明有为法皆空,次明众生无我,即是我法二空摄尽一切。但有人认为:一切法空只是世间有为法空,出世间的无为法不空。论明言,出世无为法也空。说无生法空,说究竟涅槃法也空,所以本论,深无不极,义无不赅。此文有三句:第一明众缘法皆空,第二明从众缘所生法也空,第三总结一切有为法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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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二 明我空

  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

  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说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

  此论多破内学人的执著,内学小乘人多执我空,少知法空,所以先明法空,次说我空。又法空难解,我空易知。今文是举难况易,所以说诸法尚空,何况我呢!又破有为法以后破有我者,凡夫外道执著,有我也属有为法的范畴,所以接着就破我。又诸法是根本而后执有我,众生执著有我,都是因为五阴、十二处、十八界的原故,如果没有五阴、十二处和十八界,便无有法可说为我。比如说:有可燃之物,才有可能说有火,如果没有可燃之物,便不能说有火。以法空故,次明我空其义易知,所以法空后次明我空。“如经说”下,引经证明,“我所”就是法,是我所有法。前明法空所以我即空,今引经意,我空所以法即空。前是借法空以破我,今是借无我以破法,互借互破,我法皆空。

  己三 无为法空

  庚一 涅槃法空

  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

  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

  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

  毗昙讲三种无为:即涅槃择灭无为,缘缺非择灭无为以及虚空无为。唯识家说有六种无为。今论破二种无为:一是涅槃无为,二是无生法真如无为,此二无为最为真实,学佛者多生执著,因此特破洗,所以说“涅槃法亦空”。“何以故”下,释涅槃空。为什么说涅槃法空?众生在三界六道流转生死不离五阴,此生五阴老死,来世投胎又换一五阴身,如是生生世世轮回不止,受诸苦恼;如果能断三界烦恼,出分段生死,今生五阴身灭后,再不投生受苦名为涅槃,如阿罗汉最后身,五阴身灭后不再受生名入涅槃。今大乘法门,菩萨照见五阴本无自性,五阴本自不有,说什么五阴灭后不再受生名为涅槃!所以涅槃也只是一种假名。如《摩诃般若经·幻听品》说,“若当有法胜于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所以知道涅槃也空。“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这是将我空显涅槃空。如果实有人我,可说有人证得涅槃,即无人我,有谁能证涅槃,没有证得涅槃的人,怎能说有涅槃!

  庚二 明无生空

  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说无生法,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

  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涅槃不生不灭,所以以无生法为涅槃。又真如法性,法身法界,不生不灭,所以无生法就是真如法性,法身法界。破无生法义凡有二意:一者,前明今生五阴灭已,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此言涅槃是指四谛中的“灭谛”,多是就小乘义说的。大乘教义,说五阴本自性空即是涅槃,不是说灭后为空,所以不说五阴灭后为涅槃。二者,大小乘人闻前文说:五阴本自性空,本来无生即是涅槃,所以今破此无生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理由),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

  这正破无生法是涅槃。对待生法说有无生法,生法不能成立,如前偈说:众缘所生即自性空,就是生法不能成立,如果生法不能成立,没有对待,无生法怎能成立?无生法不能成立,怎能说无生法是涅槃

  或有人问:诸经皆说有涅槃,此论为何破涅槃明无涅槃

  如果是这样,学佛的人又何所求,岂非徒劳无益

  解云:不然!三论破涅槃是破邪涅槃见,申显正涅槃义,所以破邪就是显正。涅槃无名无相,而学人以名相为涅槃;涅槃非有非无,而学者以有无为涅槃;生死本来寂灭,而人们却离开生死另寻涅槃;都不是涅槃正义,所以须破之。所以《维摩经》言:“诸佛知一切众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是故弥勒,无以此法诱诸天子。”《中观论》说:“所名涅槃者,无得亦无至,不断亦不常,不生亦不灭,是说名涅槃。”又说:“涅槃非有非无,非有无,非非有,非非无,一切法不受,内寂灭,名涅槃”。“一切法不受,内寂灭”就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所以不应以分别心分别名相为涅槃。今论破洗一切,一法不立,远离颠倒梦想,显诸法毕竟清净,就是究竟正法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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