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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论释义 破神品第二(2)

  百论释义 破神品第二(2)

  甲三 破胜论师立有神

  

  破胜论师别立神义。胜论师次数论师以后出来立义,凡有五义;第一此派学说创立比数论师较晚,第二流传也不及数论派那么盛行,第三此派主张神觉异体,按一异四句次序应在第二,第四见数论派立神觉一义有过,便谓异义无过,即主张神觉异义,第五见论主借异破一,便谓异义很有道理,所以立神觉异义,有五种原因,所以次在数论派后立宗。破胜论派立神,往返问答共有五番,皆是引喻明义,以神我,灵魂等皆是无形之物,不可能拿出来令人识别,只好约义引喻来说明。论主破即就其所引喻而破,引喻补破,而神义即无从建立。

  乙一 有牛非牛破

  外曰:优楼迦弟子诵《卫世师经》言:知与神异,是故神不堕无常中,亦不无知,何以故?神知合故,如有牛――修妒路

  胜论师和数论派不同,数论师主张神知一体,胜论师主张神知异体,异体是说神体无知,知体非神,既是各体,故神体是常,知体无常,“是故神不堕无常中”。“亦不是无知”,是神和知结合在一起,神名有知。“神知合故,如有牛”,是引喻说明,如说某人有牛,牛不是人,人不是牛,人和牛异体,但人和牛结合在一起,可说人名“有牛”。胜论师认为:数论派主张神觉一体,觉无常故神也无常,胜论师避免神堕无常,故主张神觉异体,知觉无常,神体是常,“是故神不堕无常中”。神也不是无知,“何以故?神知合故,如有牛”,故神名有知。

  譬如人与牛合,故人名有牛。如是神情意尘合,故神有知生,以神合知故,神名有知。

  注文解释“譬如人与牛合,故人名有牛”,比如神与知合,神名有知。这要说明,神是有知的,而不是无知的。“神情意尘合,故神有知生”,这里“神”是神我;“情”就是根,就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罗什多翻作情;“意”意志;“尘”是外尘,就是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如是神情意尘四法和合神就有知觉的产生,古人称这为“四合生知”。既是四合生知,故知是无常,以神与知结合故,神名有知,而不是无知。

  内曰:牛相牛中住,非有牛中――修妒路

  外人既是引喻说明其神有知,今但破其所引的譬喻,他那神名有知的说法就自然崩溃。“牛相牛中住,非有牛中”。这是说牛的形相只在牛身中,“非有牛中”的“有牛”是人,人是牛的主人,故人名有牛。“非有牛中”是说牛的形相不在有牛的人身中。牛的形相只在牛身上,牛的形相不在有牛的人身上,这经喻说:神虽与知结合,但神不是知,知也不是神,知相知中住,知相不在“有知”的神中。换句话说:只有知才能知,神终是无知。这是破外人神与知结合,神名有知的说法,故言“牛相牛中住,非有牛中”。

  牛相牛中住,不在有牛中,是故虽人牛合,有牛不作牛,但牛为牛。如是虽神知合,知相知中住,神不为知。汝言神情意尘合故知生,是知知色尘等,是故但知能知,非神知。譬如火能烧,非有火人烧。

  这还是说:牛的形相只在牛身中,牛的形相不在有牛的人身中,所以人虽与牛结合,人终不是牛,只牛才是牛,照这样讲,虽说神与知结合,但只有知才能知晓事物,神终不能知。你说“神情意尘”四合产生知觉,能知色声香味触等外尘,这只能说明有知便能知,无有知就不能知。譬如火能烧物,不是有火的人能烧,人若无火就不烧。这里火能烧的比喻两个意思:一者说明知就能知,无关神知;二者为欲发起外人下文的挽救。

  乙二 知即能知破

  外曰:能用法故――修妒路

  人虽有见相,用灯则见,离灯则不见;神虽有能知,用知则知,离知则不知。

  外人说:“能用法故”,有能用就有所用,这里神为能用,知为所用,知是为神所有的用具。比如人虽有能见的功能,但在暗室中用灯就能见,离灯就不能见;神也是这样,神虽有知的功能,但用知就知,离知就不能知,故言“能用法故”。

  内曰:不然,知即能知故――修妒路

  以情意尘合故知生,是知能知色等诸尘,是故知即能知,非是所用。若知即能知,神复何用?

  破上外人说:神是“能用法故”,正明知即能知,“非所用法”。这正说明知体自然能知,不须要神来用,故神无用知之能,知非所用之法。若神有知即应自知,若神无知何能用他?前明神体无知,知自能知,今明神无能用,知自有能,假若如此,神体无知又无能用,神有何用?哪里有神?前文说:“神情意尘土 ”四合生知,那是外人的口气,今文说:“以情意尘”三合生知,这是天亲所说,不承认有神,故只言根尘识三合生知。

  灯喻非也,何以故?灯不知色等故――修妒路

  此破外人灯喻。神用知能知,此知应具有二义:一知体是知,二又有能知的功用,人用灯见,灯无此二义,一灯体不能见,二灯也不能知见,灯与知对比,灯和知的意义不同,不能用灯来比喻知,故言“灯喻非也”。

  灯虽先有,不能知色等,非知法故,是故但知能知色,若不能知,不名为知。是故纵有能知,彼能何用?

  注文前三句在说明灯的比喻是不对的。灯是无知之物,怎能和知觉相比?“是故但知能知”,这是肯定只有知才能知色等尘境,灯则不能。“若不能知不名为知”这是指的神体,神体是无知的,无知就不能名为有知,说神与知结合,神名有知,今反驳说:既然是知即能知,你说神名有知,你那神的“能知”又有何用?其实,这只是知知,并不是神知,因为神是无知的。

  乙三 身中神非马破

  外曰:马身合故神为马――修妒路

  譬如神与马身合故神名为马,神虽异身,亦名神为马;如是神知合故,神名为知。

  这是说:神与马身结合在一起,神就名为马,比如神与知结合在一起,神就名为知。上来第一番明知自知,神是无知,第二番明神无能知,知自能知,今番外人举神与马身结合双救二义:一者神在马身中神名为马,比如在知中神名为知。二者马身不能知,有神主宰马才能有知,比如知无神不能知,有神运用知才能知。故神有知又有能,二义俱立,有人问:神马结合与人牛结合有什么不同?今释,人牛结合是两个身形,两个灵魂,其义疏远,今神马结合只有一个身形,一个灵魂,其义密切,故外人舍疏取密,人不易识。又神马结合喻,外人可用来反责提婆:若言知自能知,不须神主宰的话,也应马身自能,不须有神运用,死马也应能行动!

  内曰:不然,身中神非马――修妒路

  马身即马也。汝谓身与神异,则神与马异,云何以神为马?是故此喻非也。以神喻神,则堕负处。

  外人言:神与马身结合故神为马,论主不同意此说,即与以否定。此明外人不知以何为马。世人正以马的形相为马,实不以灵魂之神为马。胜论师本来主张神知异体,神与马体也不同,怎能以神马?此不能成为正喻,故言“此喻非也”。又神知马身各体,知为知觉,马身无知,怎能以马喻知@“以神喻神则堕在负处”者,前明神能用知,今又说神主牢马,前神未完,又引后神,名“以神喻神”,即是以过证过,故言“堕负”,即是堕在输处。再者,我本破你“神知合故,神名有知”,此义我尚承认,而今你又举出“马身合故神为马”,这两处神的意义一样,也是前神未了,又引后神,就是“以神喻神”堕在输处。

  乙四 知合无神破

  外曰:如黑氎――修妒路

  譬如黑氎,黑虽异氎,氎与黑合故名为黑氎;如是知虽异神,神与知合故神名为知。

  这里须要说明,外人为什么舍神马喻更引黑氎,黑氎喻与神马有什么不同?必须知道,离神有马的身形,世人指马的身形为马,不以马的神魂为马,故知马身与马的神魂为二物,可以分毛料织成的布,今称呢子。既染成黑呢,离呢无黑,离黑无呢,呢与黑已浑为一体,难可分离,故与神马喻不同。

  内曰:若尔无神――修妒路

  以上三番明神无知无能,破神有知有能二义,名为夺破,否定其二义,故名为夺。今此番是纵破,纵然许可神与知合,有知有能,这便都成为知,不再有神,故言:“若尔无神”。又知是知是能,既不是神,纵神是知是能,即同化于知,也是无神。又并,神本无知,与知结合,从知名知者,知是无常,若神与知结合,神应是无常。知体不遍,神与知合,神应不遍。无常、不遍,不名为神,则又是无神。又知有能有知,神若不与知合,便无知无能,如果这样,神与木石无异,与虚空无别,这又是无神。

  若神与知合故,神名为知,神应非神。何以故?我先说知即是能知,若知不名神,神亦不名能知。若他合故以他为名者,知与神合,何不名知为神?又如先说黑氎喻者,自违汝经,汝经黑是求那,氎是陀罗标,陀罗标不作求那,求那不作陀罗标。

  注释有三义:第一解释“无神”。若神与知结合,神名为知,此神应不名神,应名为知,这样,应只有知而无有神,故言:“若尔无神”。第二互从并同破,“若他合故以他为名者”,神与知合,神名为知,也可说,知与神合知名为神,这样,知名为神,知外无别有神,还是“无神”。第三违经破,胜论六谛义中神是陀罗骠名为主谛,知是求那名为依谛:依谛是依主谛而有,属于主谛,如此言“黑是求那,氎是陀罗骠,氎是物体故是主谛,黑是依谛是依氎而存在,不能离物体而独立,故是依谛。既有主谛依谛二谛的不同,故言“陀罗骠不作求那,求那不作陀罗标”。例此可说,神虽与知结合,神不作知,知不作神,神还是无知,知也不是神。若言神知结合互作者,便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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