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上说依心所起的五意,此结成唯心说。前说一切法依心而有,目的在说明三界唯心。所以承上文说:“是故”可以证成:“三界”所有的一切事,都是“虚伪”不实,“唯”是自“心所”造“作”的。三界事,不外能缘的心,所缘的诸境,以及有情的活动。由过去的业,感现在的果;由现造的业,感未来的果。记忆过去,预虑未来。这一切,审细的推究起来,不外是唯心所作,虚妄不实的。既唯心所作,所以“离心则无六尘境界”。并不像一般的错误认识,以为有离心的外境。心外无境,即成唯心说。唯心,是摄境从心,总括精神与物质的现象,而解为一心所现的二面,与一般单指认识作用为心不同,以十八界说,没有六尘境,还有六根、六识。但六根也是所认识的;六识,自体是识,而也是所知境摄。所以,此中所说的六尘境界,概括了自心妄现的一切。
唯心所作,离心无境──“此义”还要略为解释。“以”三界“一切法,皆”是“从”无明妄“心”所“起”的“妄念而生”的。本论上文说:“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即妄念。此处的妄念,即无明业相,业识。有妄念心即有妄境现起,也即有心境分别,熏习而有一切。一般以为认识到的,是离心外在的,不知“一切分别”,都“即”是“分别自”己的“心”念,并不是真有什么外境,可为自心所分别。如蜘蛛吐丝成网,而又往来于网上一样。自心分别自心,见于解深密经,如魏菩提流支译的深密解脱经说:“世尊!若彼心境像不异于心,云何心即能观于心?佛言:弥勒!彼处无有一法能观一法,彼心生如是现见”。真谛译的摄大乘论,也引有此文。奘译解深密经的分别瑜伽品,说得更明白:“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与此心无有异者,云何此心还见此心?善男子!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境从心生,心分别境,实是分别自心。似乎自心是有取的,有所见的,其实无有少法能见少法。所以说:“心不见心,无相可得”。自心分别自心,实是自心现分别时,即有所分别于自心中现,并非自心对于自心,确有所见所取相可得。但常人,不觉分别自心,总以为是分别外境,实有外境相可得了。所以,“当知世间”的“一切”六尘“境界”,都是“依众生”的“无明妄心而得住持”的。一切境界,依妄心而住持,即依妄心为依止,依妄心而安立的意义。依无明妄心而有的,并没有它的实自性,所以“一切法,如镜中像”一样,“无体可得”。镜中的像,不是实有的,而是依镜而安立的,影现于镜中的。见镜像时,似乎见到镜中有像,实是自见面貌的假相,奘译的解深密经说:“如依善莹清净镜面,以质为缘,还见本质,而谓我今见于影像,及谓离质别有所行影像显现”。由此,本论所说的唯心,自心分别自心,如镜中像,都是引用解深密经的。诸法是唯心的,但一般人,总觉心外的境界,是真实有的。因此,成立唯心,必须说明心外的境界,似乎离心外在,而实是不离心的。这样,一切是“唯心”的,“虚妄”的“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如此心生,如此法生;如此心灭,如此法灭。法是依心而存在的;本无外境而现似外境,全出于妄心的幻现。
唯心,我向来说:要经过三个层次,才能圆成自说:一、六识的认识境界时,了解得境无实体,唯是认识心中所现的影像相。所取相是无实的,而能取相是有的。以心夺境,此为主观的唯心论。我国理学者,有主观唯心论的性质。如这朵花是心识所现起的,不见这花时,有没有这朵花存在?有人就说:在我注意时,就有这花相现起;若不注意时,这花相就隐而不现了。若唯作此说,即不圆满。因有众多的境相,在不认识他时,还是存在而不容否认的。二、虚妄唯识者的阿赖耶识说,为客观的唯心论。有妄心即有妄境,山河大地等的一切境相,都是赖耶顿变顿现的。六识去分别时,依这境相为本质而现影像相。不起六识分别时,也还是有这些境相存在的。赖耶识的执受境界,对于六境的分别,是客观存在的。赖耶所变的境界,对于赖耶,还是唯心所现的。三、客观唯心论,还是不彻底的;因为清净的,无为的,不是此妄识所显现的。要进一步的达到一切唯是真实心,方是唯心的极致。不但妄境依于妄心,妄境妄心,又都是不离真心而现起的。一切的事相与理性,杂染与清净,统摄于真常心中。本论从众生心有觉与不觉义说起,能综合主观(摄所从能)、客观(摄现从种)、真常(摄事从理)的三类唯心说。楞伽经也是贯彻此三者而说唯心的。所以真能悟入真如理性时,唯一真心,而到达绝对唯心论的实证。但唯心论的证明方法,始终是不离主观唯心的立场。或以忆念过未无体说,或以定心境界说,证明境依心起,心生法生。赖耶唯心或真常唯心,决非一般所能信受解了的。所以,本论在思想体系中,属于绝对的真常唯心论;而说明唯心的理由,与客观唯心论,其实与主观唯心论者,并无差别。
丙 依意意识转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明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再说依意意识转。“意识”,不但是第六意识,而是前六识的总名,六识都是依意而生起的。本论的立场,是一意识师。实唯一意识,由于随所依根而了不同的所缘境,才名为眼等的五识。其实,五识只是意识的多方面活动。就是所说的五种意,也不过是粗细不同而已,并没有判然不同的五意。如海水的波平如镜,有小风即有小浪,有大风即有大浪;大小浪也不是隔开的,大浪中也含有微波。所以,这里说的意识,不在五意以外,而是“即此”五意中的“相续识”。不但是相续识,也即是无明妄念。本论依一意识的发展次第,说有五意,以“念相不断”的相续识为第五(等流)。然众生从无始以来,即是这样的妄念相续不断。所以,妄念与相续,决不限于这一阶段。如说:“一切诸法,唯依妄心而有差别”。“离念境界,唯证相应”。“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是贯彻于虚妄生灭心的。如说:“灭相续识相,显现法身”。“无明灭,相续则灭”。相续,也是和合识中,依无明而起的妄识之流。所以,意识,即此相续识的粗分别;而以前的业识等等,也不外妄念相续识的某一形态,某一特征。这是对于本论心识说,所必须了解的。
意识即是这相续识,但约作用不同而立名。“依诸凡夫”的认识说,起心动念,都是意识的境界。心与意的境界,凡夫是不了解的。凡夫,约二乘说:没有证得圣果以前,发趣声闻或缘觉行的凡夫。约大乘说:菩萨发心住以前,未离意识境界,名发趣菩萨行的凡夫。除此,一般没有趣求出世的凡夫。这里所说,通于这三类凡夫。凡夫于相续识中,于所缘的境界,计“取”执“著”,展“转”加“深”。五种意,通于三乘圣者,但计执轻微。凡夫的取著,如心起执著的执取相,分别名言的计名字相,都是这计著转深的意识境界。取著时,“计”执内在的为自“我”;执与已相对的为“我所”。除这计我我所的重要妄执外,还有无边的妄执──执常执断,执有执无等“种种妄执”。这我我所为首的种种妄执,都是“随”所缘的境“事”而“攀缘”。攀缘,约认识说,是缘虑境界;约情意说,是追求境界、爱著境界。总之,无非“分别六尘”而起种种的妄执。这“名为意识”。意识,即含得一般所说的六识。此意识,也“名分离识”。分离识的名称,经论中还待寻考。识是了别义,于一合相的境界中,区分差别,是此非彼,是彼非此,这才能构成认识。意识有综合作用,也有分析作用;而必有与他区分的认识,所以名为分离识。此意识,“又”“名分别事识”,见于楞伽经中。事,是六尘境界;于六尘境界,或作总相分别,或作别相分别,所以立名分别事识。意识──六识,是依根了境各各差别的。此三,是意识的异名。
从意而起意识,于微细妄识中而起粗显的妄分别。“此”名为分别事识的意“识”,与心意不同,是“依见爱烦恼”而“增长”的。烦恼,是内心的染污作用;能使身心烦动,恼乱不安,现在未来感受苦报。烦恼虽多,而以见爱烦恼为主。见,是深刻坚固的认识,通于正见;但此处约邪见倒见说,有执著性,重于认识的。爱是染著性,即心染于境,为境所动而不得自主,重在情意的。由爱而起贪取,由见而生诸见;烦恼虽多,可以见爱统摄一切。或说:对于真理的障碍,不能见真理,为见惑;对于事相的染著,不能于事用无碍,为爱惑。此二惑依断除说,即分为见所断的与修所断的。见理是一悟即彻底的;所以见道所断惑,总名见惑。爱是生活事相的染著,要慢慢的净化过来。所以得见道后,要依悟境去如实修行,从实践的过程中,次第断除。约三界的爱烦恼说,分为欲爱、色爱、无色爱。见理,是思想的搞通;但还要从工作的体验中去完满的表现出来。声闻初果的见道,禅宗的破本参,都是见理。然因爱烦恼未断,仍会为事相所蒙惑而堕落。不过,曾经法性的正悟,三恶道的恶业,是不作了的;生死已作界限,不久终是要了脱的。意识,依见爱烦恼而得增长;而二烦恼,也是依意识而得生起。由意识生二烦恼,由二烦恼增长意识,意识与二烦恼,展转相引而又彼此相互依存。此见爱烦恼,即声闻法中常明的烦恼。
二 无明为依之染心还灭
甲 略明缘起甚深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依心起意,依心意起意识,重在杂染心识的依因缘而生起。现在,即明染心的因缘不具而离灭。上文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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