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皆依衆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上說依心所起的五意,此結成唯心說。前說一切法依心而有,目的在說明叁界唯心。所以承上文說:“是故”可以證成:“叁界”所有的一切事,都是“虛僞”不實,“唯”是自“心所”造“作”的。叁界事,不外能緣的心,所緣的諸境,以及有情的活動。由過去的業,感現在的果;由現造的業,感未來的果。記憶過去,預慮未來。這一切,審細的推究起來,不外是唯心所作,虛妄不實的。既唯心所作,所以“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並不像一般的錯誤認識,以爲有離心的外境。心外無境,即成唯心說。唯心,是攝境從心,總括精神與物質的現象,而解爲一心所現的二面,與一般單指認識作用爲心不同,以十八界說,沒有六塵境,還有六根、六識。但六根也是所認識的;六識,自體是識,而也是所知境攝。所以,此中所說的六塵境界,概括了自心妄現的一切。
唯心所作,離心無境──“此義”還要略爲解釋。“以”叁界“一切法,皆”是“從”無明妄“心”所“起”的“妄念而生”的。本論上文說:“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即妄念。此處的妄念,即無明業相,業識。有妄念心即有妄境現起,也即有心境分別,熏習而有一切。一般以爲認識到的,是離心外在的,不知“一切分別”,都“即”是“分別自”己的“心”念,並不是真有什麼外境,可爲自心所分別。如蜘蛛吐絲成網,而又往來于網上一樣。自心分別自心,見于解深密經,如魏菩提流支譯的深密解脫經說:“世尊!若彼心境像不異于心,雲何心即能觀于心?佛言:彌勒!彼處無有一法能觀一法,彼心生如是現見”。真谛譯的攝大乘論,也引有此文。奘譯解深密經的分別瑜伽品,說得更明白:“世尊!若彼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雲何此心還見此心?善男子!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境從心生,心分別境,實是分別自心。似乎自心是有取的,有所見的,其實無有少法能見少法。所以說:“心不見心,無相可得”。自心分別自心,實是自心現分別時,即有所分別于自心中現,並非自心對于自心,確有所見所取相可得。但常人,不覺分別自心,總以爲是分別外境,實有外境相可得了。所以,“當知世間”的“一切”六塵“境界”,都是“依衆生”的“無明妄心而得住持”的。一切境界,依妄心而住持,即依妄心爲依止,依妄心而安立的意義。依無明妄心而有的,並沒有它的實自性,所以“一切法,如鏡中像”一樣,“無體可得”。鏡中的像,不是實有的,而是依鏡而安立的,影現于鏡中的。見鏡像時,似乎見到鏡中有像,實是自見面貌的假相,奘譯的解深密經說:“如依善瑩清淨鏡面,以質爲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于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行影像顯現”。由此,本論所說的唯心,自心分別自心,如鏡中像,都是引用解深密經的。諸法是唯心的,但一般人,總覺心外的境界,是真實有的。因此,成立唯心,必須說明心外的境界,似乎離心外在,而實是不離心的。這樣,一切是“唯心”的,“虛妄”的“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如此心生,如此法生;如此心滅,如此法滅。法是依心而存在的;本無外境而現似外境,全出于妄心的幻現。
唯心,我向來說:要經過叁個層次,才能圓成自說:一、六識的認識境界時,了解得境無實體,唯是認識心中所現的影像相。所取相是無實的,而能取相是有的。以心奪境,此爲主觀的唯心論。我國理學者,有主觀唯心論的性質。如這朵花是心識所現起的,不見這花時,有沒有這朵花存在?有人就說:在我注意時,就有這花相現起;若不注意時,這花相就隱而不現了。若唯作此說,即不圓滿。因有衆多的境相,在不認識他時,還是存在而不容否認的。二、虛妄唯識者的阿賴耶識說,爲客觀的唯心論。有妄心即有妄境,山河大地等的一切境相,都是賴耶頓變頓現的。六識去分別時,依這境相爲本質而現影像相。不起六識分別時,也還是有這些境相存在的。賴耶識的執受境界,對于六境的分別,是客觀存在的。賴耶所變的境界,對于賴耶,還是唯心所現的。叁、客觀唯心論,還是不徹底的;因爲清淨的,無爲的,不是此妄識所顯現的。要進一步的達到一切唯是真實心,方是唯心的極致。不但妄境依于妄心,妄境妄心,又都是不離真心而現起的。一切的事相與理性,雜染與清淨,統攝于真常心中。本論從衆生心有覺與不覺義說起,能綜合主觀(攝所從能)、客觀(攝現從種)、真常(攝事從理)的叁類唯心說。楞伽經也是貫徹此叁者而說唯心的。所以真能悟入真如理性時,唯一真心,而到達絕對唯心論的實證。但唯心論的證明方法,始終是不離主觀唯心的立場。或以憶念過未無體說,或以定心境界說,證明境依心起,心生法生。賴耶唯心或真常唯心,決非一般所能信受解了的。所以,本論在思想體系中,屬于絕對的真常唯心論;而說明唯心的理由,與客觀唯心論,其實與主觀唯心論者,並無差別。
丙 依意意識轉
複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爲意識,亦名分離識,又複說明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再說依意意識轉。“意識”,不但是第六意識,而是前六識的總名,六識都是依意而生起的。本論的立場,是一意識師。實唯一意識,由于隨所依根而了不同的所緣境,才名爲眼等的五識。其實,五識只是意識的多方面活動。就是所說的五種意,也不過是粗細不同而已,並沒有判然不同的五意。如海水的波平如鏡,有小風即有小浪,有大風即有大浪;大小浪也不是隔開的,大浪中也含有微波。所以,這裏說的意識,不在五意以外,而是“即此”五意中的“相續識”。不但是相續識,也即是無明妄念。本論依一意識的發展次第,說有五意,以“念相不斷”的相續識爲第五(等流)。然衆生從無始以來,即是這樣的妄念相續不斷。所以,妄念與相續,決不限于這一階段。如說:“一切諸法,唯依妄心而有差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是貫徹于虛妄生滅心的。如說:“滅相續識相,顯現法身”。“無明滅,相續則滅”。相續,也是和合識中,依無明而起的妄識之流。所以,意識,即此相續識的粗分別;而以前的業識等等,也不外妄念相續識的某一形態,某一特征。這是對于本論心識說,所必須了解的。
意識即是這相續識,但約作用不同而立名。“依諸凡夫”的認識說,起心動念,都是意識的境界。心與意的境界,凡夫是不了解的。凡夫,約二乘說:沒有證得聖果以前,發趣聲聞或緣覺行的凡夫。約大乘說:菩薩發心住以前,未離意識境界,名發趣菩薩行的凡夫。除此,一般沒有趣求出世的凡夫。這裏所說,通于這叁類凡夫。凡夫于相續識中,于所緣的境界,計“取”執“著”,展“轉”加“深”。五種意,通于叁乘聖者,但計執輕微。凡夫的取著,如心起執著的執取相,分別名言的計名字相,都是這計著轉深的意識境界。取著時,“計”執內在的爲自“我”;執與已相對的爲“我所”。除這計我我所的重要妄執外,還有無邊的妄執──執常執斷,執有執無等“種種妄執”。這我我所爲首的種種妄執,都是“隨”所緣的境“事”而“攀緣”。攀緣,約認識說,是緣慮境界;約情意說,是追求境界、愛著境界。總之,無非“分別六塵”而起種種的妄執。這“名爲意識”。意識,即含得一般所說的六識。此意識,也“名分離識”。分離識的名稱,經論中還待尋考。識是了別義,于一合相的境界中,區分差別,是此非彼,是彼非此,這才能構成認識。意識有綜合作用,也有分析作用;而必有與他區分的認識,所以名爲分離識。此意識,“又”“名分別事識”,見于楞伽經中。事,是六塵境界;于六塵境界,或作總相分別,或作別相分別,所以立名分別事識。意識──六識,是依根了境各各差別的。此叁,是意識的異名。
從意而起意識,于微細妄識中而起粗顯的妄分別。“此”名爲分別事識的意“識”,與心意不同,是“依見愛煩惱”而“增長”的。煩惱,是內心的染汙作用;能使身心煩動,惱亂不安,現在未來感受苦報。煩惱雖多,而以見愛煩惱爲主。見,是深刻堅固的認識,通于正見;但此處約邪見倒見說,有執著性,重于認識的。愛是染著性,即心染于境,爲境所動而不得自主,重在情意的。由愛而起貪取,由見而生諸見;煩惱雖多,可以見愛統攝一切。或說:對于真理的障礙,不能見真理,爲見惑;對于事相的染著,不能于事用無礙,爲愛惑。此二惑依斷除說,即分爲見所斷的與修所斷的。見理是一悟即徹底的;所以見道所斷惑,總名見惑。愛是生活事相的染著,要慢慢的淨化過來。所以得見道後,要依悟境去如實修行,從實踐的過程中,次第斷除。約叁界的愛煩惱說,分爲欲愛、色愛、無色愛。見理,是思想的搞通;但還要從工作的體驗中去完滿的表現出來。聲聞初果的見道,禅宗的破本參,都是見理。然因愛煩惱未斷,仍會爲事相所蒙惑而墮落。不過,曾經法性的正悟,叁惡道的惡業,是不作了的;生死已作界限,不久終是要了脫的。意識,依見愛煩惱而得增長;而二煩惱,也是依意識而得生起。由意識生二煩惱,由二煩惱增長意識,意識與二煩惱,展轉相引而又彼此相互依存。此見愛煩惱,即聲聞法中常明的煩惱。
二 無明爲依之染心還滅
甲 略明緣起甚深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依心起意,依心意起意識,重在雜染心識的依因緣而生起。現在,即明染心的因緣不具而離滅。上文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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