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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记▪P27

  ..续本文上一页”。为作近缘的,是已熟者令解脱的根性;为作远缘的,是未种者令种,已种者令成熟的根性。

  此“近远二缘”,约得度迟速说。如再约为缘引起的成果来“分别”,还“有二种”差别:“一者,增长行缘”,即为缘而增长行者的福行,如修行施、戒、忍等。“二者,受道缘”,即为缘而使行者有受道得度的可能,如修慧等。增长行是著重于福德行(大乘即慈悲行)的;受道是著重于般若行的。如以近远二缘而分别:有人过去生中,多生熏习成熟,现在为缘使增长慈悲方便的事行;方便成就,能以慧证得解脱,是近缘的增长行缘。有人久习成熟,为缘使修般若,现生得证,是近缘的受道缘。有人从未发心,或发心而不曾修行,为缘使他发心,归依,修施、戒等方便事行,是远缘的增长行缘。有人未种未熟,为缘使他修闻思修胜义观慧,不能迅速得度,是远缘的受道缘。

  Ⅲ 平等缘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约差别缘说,佛菩萨是有无边的方便善巧的;但内在的大悲愿力,还是平等平等的,所以接著说“平等缘”。这就是“一切诸佛菩萨”,由于大慈大悲,随时随处,都是“愿”于“度脱一切众生”的。这种大悲愿力,不是外铄的,被动的,而是不得不已的,“自然”而然的起著「熏习”的作用。因为是不待功用的自然熏习,所以能始终不断,“恒常不舍”众生,不舍熏习。佛菩萨所以能这样,因体悟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以”悟得自心的真如如来藏,与众生平等“同体”;由于此同体不二的“智力”,所以能恒常不舍众生,随顺众生:应见什么得利益的就现什么,应听什么得利益的就说什么。所以说:“随应见闻而现作业”。从适应的方面说,是差别无边;从慈悲愿力,平等真智说,为一切众生作缘,是一向平等普应而无别的。还可以这样说:差别缘,是对于分段生死身说──未得无生法忍的菩萨,未入无余涅槃的二乘,以及一切凡夫。平等缘,是约已离分段生死身的圣者说。这不但佛菩萨的大悲愿力,是平等普应的,众生所见所闻的,也是平等的。这是说:“众生依于”胜义的真实“三昧”,能“得平等”的“见”于“诸佛”。三昧,是三摩地的异译,译义为正定。于清净定心中,现见十方诸佛,无不平等平等。加行位中,虽也可以见佛,但不能平等的普见;平等的见一切佛,要到初地得无生法忍,证得诸法的平等性,所以能起如幻三摩地,见佛的平等身。佛(地上)菩萨从来是平等的,所以为众生作差别缘,还是由于众生自己的差别──根性、好乐、烦恼、善根等不同。

  (二) 体用熏习分位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上已别说真如熏习的自体相熏习与用熏习。如以“此”如来藏的“体用熏习”,从它的浅深位次来“分别”,又“有二种”:即虽熏习而未与真如相应的,与熏习而已与真如相应的。

  “一者,未相应”:即是“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他们的真如熏习,还是“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而能修行”的。初发意菩萨,是初住。等于十住、十行、十回向──三十贤位菩萨。此三类众生,由于没有现证如来藏性,所以所有的真如熏习,都但是意识及五意的熏习,即有漏净善而熏习的。也可这样说:凡夫、二乘位的体用熏习,但是意识熏习的;三十心贤位菩萨的体用熏习,是意熏习的。这虽有以意及以意识熏习的不同,由于没有真智现证,所以都是依于仰信诸佛菩萨所说的而熏修。所以称为未相应的,一、因为“未”能“得无分别心”而“与”真如“自体相应”。无分别心,是离意意识的妄心而得的如理智。以如如智契如知理,理智一如,一如无二如,名为智与真体相应。二、由于“未”能“得自在业修行”,而“与用相应”。自在业,是悟得如如理后所发的三业妙用。这样,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虽依于信力而不断熏习,但不曾与体用相应,所以名未相应位。

  “二者,已相应”:这是现证“法身”的大地“菩萨”,已经离妄心而“得无分别心”。无分别心,是“与诸佛智用相应”了的。诸佛智,是如来藏的妙觉性智。无分别心起无分别智,即与如来藏智体相应。诸佛用,是如来藏所起的能作众生境界性的自然业用。无分别心起如量智,即与如来藏妙用相应。这与诸佛智用相应的法身菩萨,“唯依法”──真如如来藏的熏“力”,“自然”而然的任运“修行”。依法而修,即“熏习真如”,真如体用,次第显发;到圆满显发时,即“灭无明”而究竟成佛。

  依于真如体用熏习,虽有成佛的可能性,而从开始修习到灭除无明,是有相应不相应的阶位。又必须记得:不论是真如自体相熏习,或真如用熏习,都在说明真如为本因,如何熏习而起净法不断。净法本于如来藏,而熏习生起,也有著始微终著的过程。

  丁 净熏究竟无尽

  1 染尽而净熏无尽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上来说到杂染与清净法的展转相熏,相续不断;现在要结显净法熏习的无断无尽。净法的熏习,已说明了发心修行与得证的过程。结论净法无尽,即显示众生心的真如──体相用的圆满显发,究竟佛果。无始来的染净诸法,是同样的熏习不断。然修学佛法,目的在转染而还净。众生本是幻似杂染而真实本净的;由于净法的内熏,久而久之的净法现起不断,即杂染法灭除而不起,达到清净还灭。还灭,是灭除杂染法;染法是可断的,净法才真实的不断。这与从二种生灭中,显有不灭的意义一样。染净的生起不断,是真妄相熏;到末了,真的完全显发,妄的即全部灭去。这是正确的说明了生灭相。

  先总说:一切杂“染法,从无始已来”,一直的在“熏习”,都“不”曾间“断”过。但到“得”成“佛”果以“后”,染法不起熏习,还是“有断”的。有断的染法,可说是无始而有终的。“净法熏习”,虽也是从来即有的内熏,展转熏生,但与染法不同,是“无有断”的。到成佛以后,还是“尽于未来”,不断的熏习,为众生作境界性。所以,真如净法,不但是无始的,也是无终的。染法可断而净法无尽,所以学佛者的修行,不是无意义的浪废。“此”染法断而净法不断的意“义”是:“以真如法”是恒“常”不断的“熏习”,那虚“妄”不实的生灭“心”;久久就灭而不起了。染分不起,即是破赖耶和合识,断无明力不觉心动的业识。这样,本具的“法身”即完满“显现”。法身,即真如如来藏,法身约果地说,如来藏约因位说。法身出缠,即现“起”三业大“用”;真如用“熏习”,尽未来际,不再受无明所染,“故无有断”。

  2 真如自体相无断

  壹 显相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净法,不出于真如的体相与用。今先说“真如自体相”,以明净法的不断:单从真如体说,那是离言的,无念的。依言施设,也只能说真如不空。说真如不空,实还是约不离真如的相说,是依相以明即相的自体。真如自体相,在“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身中,都是一样的。声闻、缘觉、菩萨,是修行过程中的三乘圣者;凡夫,是没有修行,或修行而没有得证的具缚众生;诸佛,是究竟圆满的大觉者。即使成佛,无尽功德显现,也没有增加什么;流转生死苦的众生,也没有减少什么。一切凡圣,都是这样的,所以“无有增减”。这是超越时间性的,“非前际生,非后际灭”。真如自体相,本来如此,不是有最初边的新生,也没有最后边的灭尽。不生不灭,即是“毕竟常恒”的。心经的“诸法空相”,在真常者看来,即是真如如来藏。诸法空相,也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此中说明了:凡圣是平等而没有差别的无生灭的。平等而常恒的真如,“从本已来,性”体中“自”然而有那圆“满”具“足”的一切清净“功德”相。本性具足的一切净德相,不是新生的,不是修所得的;这即是自体相无始无终的常在。

  上来总说了德相的平等、常恒、圆满,此下更为分别:真如“自体,有”一切功德相。要略的说:一、“大智慧光明义”:光明,形容智慧的能照能了;也可说为大智光,大慧光。二、“遍照法界义”:即真如体有普遍照了法界的特相。上句约智体说,此句约智用说。三、“真实识知义”:一般的认识或了知,是妄识妄知,不是真实的。真如体所有的识知性,是真实不虚的如实识知。四、“自性清净心义”:真如即真心,有清净不染的特相。五、“常乐我净义”:常是超越时间性的,乐是远离逼迫性的,我是自由自在的,净是不为杂染所染的;真如自体有这四种德相。六、“清凉不变自在义”:自在是我义,不变是常义,清凉(没有热恼)是乐义。这些,都是真如自体所具有的不思议佛法。这但说到少分,实是说不尽的。总之,真如自体是“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过恒沙,形容功德的无量无边。功德相与真如自体,是不相离的,名不离。是常无断绝的,名不断。说不离,或者误以为实是两体,不过彼此关系密切,相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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