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作近緣的,是已熟者令解脫的根性;爲作遠緣的,是未種者令種,已種者令成熟的根性。
此“近遠二緣”,約得度遲速說。如再約爲緣引起的成果來“分別”,還“有二種”差別:“一者,增長行緣”,即爲緣而增長行者的福行,如修行施、戒、忍等。“二者,受道緣”,即爲緣而使行者有受道得度的可能,如修慧等。增長行是著重于福德行(大乘即慈悲行)的;受道是著重于般若行的。如以近遠二緣而分別:有人過去生中,多生熏習成熟,現在爲緣使增長慈悲方便的事行;方便成就,能以慧證得解脫,是近緣的增長行緣。有人久習成熟,爲緣使修般若,現生得證,是近緣的受道緣。有人從未發心,或發心而不曾修行,爲緣使他發心,歸依,修施、戒等方便事行,是遠緣的增長行緣。有人未種未熟,爲緣使他修聞思修勝義觀慧,不能迅速得度,是遠緣的受道緣。
Ⅲ 平等緣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衆生,自然熏習,恒常不舍。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衆生依于叁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約差別緣說,佛菩薩是有無邊的方便善巧的;但內在的大悲願力,還是平等平等的,所以接著說“平等緣”。這就是“一切諸佛菩薩”,由于大慈大悲,隨時隨處,都是“願”于“度脫一切衆生”的。這種大悲願力,不是外铄的,被動的,而是不得不已的,“自然”而然的起著「熏習”的作用。因爲是不待功用的自然熏習,所以能始終不斷,“恒常不舍”衆生,不舍熏習。佛菩薩所以能這樣,因體悟到“心佛衆生,叁無差別”。“以”悟得自心的真如如來藏,與衆生平等“同體”;由于此同體不二的“智力”,所以能恒常不舍衆生,隨順衆生:應見什麼得利益的就現什麼,應聽什麼得利益的就說什麼。所以說:“隨應見聞而現作業”。從適應的方面說,是差別無邊;從慈悲願力,平等真智說,爲一切衆生作緣,是一向平等普應而無別的。還可以這樣說:差別緣,是對于分段生死身說──未得無生法忍的菩薩,未入無余涅槃的二乘,以及一切凡夫。平等緣,是約已離分段生死身的聖者說。這不但佛菩薩的大悲願力,是平等普應的,衆生所見所聞的,也是平等的。這是說:“衆生依于”勝義的真實“叁昧”,能“得平等”的“見”于“諸佛”。叁昧,是叁摩地的異譯,譯義爲正定。于清淨定心中,現見十方諸佛,無不平等平等。加行位中,雖也可以見佛,但不能平等的普見;平等的見一切佛,要到初地得無生法忍,證得諸法的平等性,所以能起如幻叁摩地,見佛的平等身。佛(地上)菩薩從來是平等的,所以爲衆生作差別緣,還是由于衆生自己的差別──根性、好樂、煩惱、善根等不同。
(二) 體用熏習分位
此體用熏習,分別複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上已別說真如熏習的自體相熏習與用熏習。如以“此”如來藏的“體用熏習”,從它的淺深位次來“分別”,又“有二種”:即雖熏習而未與真如相應的,與熏習而已與真如相應的。
“一者,未相應”:即是“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他們的真如熏習,還是“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而能修行”的。初發意菩薩,是初住。等于十住、十行、十回向──叁十賢位菩薩。此叁類衆生,由于沒有現證如來藏性,所以所有的真如熏習,都但是意識及五意的熏習,即有漏淨善而熏習的。也可這樣說:凡夫、二乘位的體用熏習,但是意識熏習的;叁十心賢位菩薩的體用熏習,是意熏習的。這雖有以意及以意識熏習的不同,由于沒有真智現證,所以都是依于仰信諸佛菩薩所說的而熏修。所以稱爲未相應的,一、因爲“未”能“得無分別心”而“與”真如“自體相應”。無分別心,是離意意識的妄心而得的如理智。以如如智契如知理,理智一如,一如無二如,名爲智與真體相應。二、由于“未”能“得自在業修行”,而“與用相應”。自在業,是悟得如如理後所發的叁業妙用。這樣,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雖依于信力而不斷熏習,但不曾與體用相應,所以名未相應位。
“二者,已相應”:這是現證“法身”的大地“菩薩”,已經離妄心而“得無分別心”。無分別心,是“與諸佛智用相應”了的。諸佛智,是如來藏的妙覺性智。無分別心起無分別智,即與如來藏智體相應。諸佛用,是如來藏所起的能作衆生境界性的自然業用。無分別心起如量智,即與如來藏妙用相應。這與諸佛智用相應的法身菩薩,“唯依法”──真如如來藏的熏“力”,“自然”而然的任運“修行”。依法而修,即“熏習真如”,真如體用,次第顯發;到圓滿顯發時,即“滅無明”而究竟成佛。
依于真如體用熏習,雖有成佛的可能性,而從開始修習到滅除無明,是有相應不相應的階位。又必須記得:不論是真如自體相熏習,或真如用熏習,都在說明真如爲本因,如何熏習而起淨法不斷。淨法本于如來藏,而熏習生起,也有著始微終著的過程。
丁 淨熏究竟無盡
1 染盡而淨熏無盡
複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于未來。此義雲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上來說到雜染與清淨法的展轉相熏,相續不斷;現在要結顯淨法熏習的無斷無盡。淨法的熏習,已說明了發心修行與得證的過程。結論淨法無盡,即顯示衆生心的真如──體相用的圓滿顯發,究竟佛果。無始來的染淨諸法,是同樣的熏習不斷。然修學佛法,目的在轉染而還淨。衆生本是幻似雜染而真實本淨的;由于淨法的內熏,久而久之的淨法現起不斷,即雜染法滅除而不起,達到清淨還滅。還滅,是滅除雜染法;染法是可斷的,淨法才真實的不斷。這與從二種生滅中,顯有不滅的意義一樣。染淨的生起不斷,是真妄相熏;到末了,真的完全顯發,妄的即全部滅去。這是正確的說明了生滅相。
先總說:一切雜“染法,從無始已來”,一直的在“熏習”,都“不”曾間“斷”過。但到“得”成“佛”果以“後”,染法不起熏習,還是“有斷”的。有斷的染法,可說是無始而有終的。“淨法熏習”,雖也是從來即有的內熏,展轉熏生,但與染法不同,是“無有斷”的。到成佛以後,還是“盡于未來”,不斷的熏習,爲衆生作境界性。所以,真如淨法,不但是無始的,也是無終的。染法可斷而淨法無盡,所以學佛者的修行,不是無意義的浪廢。“此”染法斷而淨法不斷的意“義”是:“以真如法”是恒“常”不斷的“熏習”,那虛“妄”不實的生滅“心”;久久就滅而不起了。染分不起,即是破賴耶和合識,斷無明力不覺心動的業識。這樣,本具的“法身”即完滿“顯現”。法身,即真如如來藏,法身約果地說,如來藏約因位說。法身出纏,即現“起”叁業大“用”;真如用“熏習”,盡未來際,不再受無明所染,“故無有斷”。
2 真如自體相無斷
壹 顯相
複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爲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淨法,不出于真如的體相與用。今先說“真如自體相”,以明淨法的不斷:單從真如體說,那是離言的,無念的。依言施設,也只能說真如不空。說真如不空,實還是約不離真如的相說,是依相以明即相的自體。真如自體相,在“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身中,都是一樣的。聲聞、緣覺、菩薩,是修行過程中的叁乘聖者;凡夫,是沒有修行,或修行而沒有得證的具縛衆生;諸佛,是究竟圓滿的大覺者。即使成佛,無盡功德顯現,也沒有增加什麼;流轉生死苦的衆生,也沒有減少什麼。一切凡聖,都是這樣的,所以“無有增減”。這是超越時間性的,“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真如自體相,本來如此,不是有最初邊的新生,也沒有最後邊的滅盡。不生不滅,即是“畢竟常恒”的。心經的“諸法空相”,在真常者看來,即是真如如來藏。諸法空相,也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此中說明了:凡聖是平等而沒有差別的無生滅的。平等而常恒的真如,“從本已來,性”體中“自”然而有那圓“滿”具“足”的一切清淨“功德”相。本性具足的一切淨德相,不是新生的,不是修所得的;這即是自體相無始無終的常在。
上來總說了德相的平等、常恒、圓滿,此下更爲分別:真如“自體,有”一切功德相。要略的說:一、“大智慧光明義”:光明,形容智慧的能照能了;也可說爲大智光,大慧光。二、“遍照法界義”:即真如體有普遍照了法界的特相。上句約智體說,此句約智用說。叁、“真實識知義”:一般的認識或了知,是妄識妄知,不是真實的。真如體所有的識知性,是真實不虛的如實識知。四、“自性清淨心義”:真如即真心,有清淨不染的特相。五、“常樂我淨義”:常是超越時間性的,樂是遠離逼迫性的,我是自由自在的,淨是不爲雜染所染的;真如自體有這四種德相。六、“清涼不變自在義”:自在是我義,不變是常義,清涼(沒有熱惱)是樂義。這些,都是真如自體所具有的不思議佛法。這但說到少分,實是說不盡的。總之,真如自體是“具足如是過于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過恒沙,形容功德的無量無邊。功德相與真如自體,是不相離的,名不離。是常無斷絕的,名不斷。說不離,或者誤以爲實是兩體,不過彼此關系密切,相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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