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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记▪P35

  ..续本文上一页微苦还是有的。因为菩萨所感的生死身,属分段生死。众生生死身,纯为业力所系;而此初住菩萨身,虽不离业,也“非业系”。这因为,菩萨“有大愿自在力”,以愿力为主,巧用烦恼业而作有利于众生的事业。所以,信成就发心的菩萨身,上不同于法身,下不同于凡夫二乘。

  第五目 退不退之抉择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布,令彼勇猛故。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少分见法身的发心住菩萨,“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的。十住中的第七住,名不退住。菩萨本业璎珞经,曾举舍利弗等因缘,说他未登第七不退住,所以退落小乘。有些经典,甚至说退堕恶趣的。当知这“非”是“实退”。如说可以退堕,那是不了义说。经中所以说有的退堕恶趣,“但”是“为”了“初学菩萨”的“未入正位而懈怠者”;使他引起“恐怖”,“勇猛”修行。入正位,即入正性离生,或入正性决定。声闻以见道,发无漏慧名入正位。大乘以发心住的悟不由他,入正定聚,名为入正位。没有进入初发心住正位的,有时会生起懈怠心,所以警策他说:留心退堕!入住的菩萨,还有退堕的,何况还没有能入正位?实在说来,初发心住菩萨,是不会再退堕的。有的说:十信中第七心名不退心,约对于三宝四谛的信不退说。第七住名不退住,约不退二乘的位不退说。初地以上为证不退;八地以上为行不退。以七住为位不退,与本论的见解相反。

  上文说不会退堕恶趣,此下再说不会退堕二乘。初发心住“菩萨,一发心后”,即“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怯弱,即自觉没有力量,而怕退堕,不能在佛法中坚强的前进。信成就发心的菩萨,能远离这样的怯弱心,不怕退堕。不但不怕堕恶趣,堕二乘地,即使听说:菩萨要“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才能“得涅槃”,心中也“不”会“怯弱”。这因为,能正念真如法,“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就“自涅槃”了的。一切法本来涅槃,即无生死的可怖,也没有涅槃的可著。只是大愿明智的自利利他,念念在涅槃中,还怕什么佛道难成呢!大乘法重在一切法性空,不生不灭的体悟。二乘不悟一切法本来涅槃,所以急求涅槃而滞留于方便化城中。菩萨了达一切法本来自性涅槃,所以能安住大般涅槃中:不住生死,也不住涅槃,唯是一心一意的行菩萨道。

  第三项 解行发心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嗔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初发心住,信心成就;十住位,重于胜解;十行位,重于修行;十回向位,重于回向于法身。都还不能实证,所, 以,三贤, 位统名解行地。本论说解行发心,对信成就说。从发心住,到十回向的贤位,都还是信成就而发心。十回向终入加行位,这才解行成满而发心。所以,“解行发心”,比起信成就发心来,“当知转”为增“胜”。因为,此“菩萨从初”发心住,成就“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的修行,“将”要圆“满”了。从初发心住到成佛,要经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从初住到第十回向,一大劫修行圆满。将满,是十回向终位。在十回向终,依唯识者说,别起四加行位,是解行发心的时候。此解行发心位的菩萨,“于真如法中”,有甚“深”的信“解现前”,所以“所修”功德,都能“离相”而不著。这可作二说:解行位将要满的菩萨,无相观极深,而又能二谛无碍。他能深切的了解理事的相应无碍,所以深修离相观,等到表现于事实,即广修六波罗蜜多;修习六波罗蜜多,更能加深对于离相法门的体会。离相真如与六度,相得相成,无著无碍。二、菩萨入加行位,专修唯心无相观行;即于信解无相观中,具足六波罗密。如法性无悭相,所以悟解法性时,即施波罗蜜等。文意在此。

  此下,即分说修六波罗蜜多而离相,且约二谛无碍说:菩萨“知法性体”是“无悭贪”的。贪是染著,悭是不能舍。能了悟悭贪无实体性,菩萨即能“随顺”此离悭贪的法性而“修行檀波罗蜜”。檀即梵语檀那的省称,即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三类。“知法性”是“无”欲“染”的,“离五欲过”失的。五欲,是于色声香味触而起爱染。于五欲法了达本性空,知法性本无欲染,菩萨即能“随顺”离欲法性而“修行尸波罗蜜”多。尸,具称尸罗,即是戒。戒律虽多,违犯都从五欲而起;所以了达五欲本性空寂,即不犯而持戒。“知法性无苦”性可得,“离”于“嗔恼”,所以能“随顺”法性而“修行羼提波罗蜜”。羼提,此云忍辱。苦是没有自性的,能了达苦无自性,嗔恼心不起,即是随顺法性的离相而修行忍辱。“知法性无身心”自“相”可得,“离”于身心的“懈怠”,所以能“随顺”法性而“修行毗梨耶波罗蜜”。毗梨耶,此云精进。精进有二:心精进,身精进。如以身心为实在性的,即有所爱染,顾惜,一切替身心的安逸打算,即不能精进。菩萨了达身心的空无自性,所以不染著身心,能行精进波罗蜜。“知法性常定,体无”散“乱”可得,所以能“随顺”法性,“修行禅波罗蜜”。禅那,此云思惟修,或译静虑。法性本来常定,体性澄静,不动不乱。能这样的契合法性而修,即是随顺修行禅波罗蜜。“知法性体”本“明”觉,“离”于“无明”,所以“随顺”法性,即能“修行般若波罗蜜”。真如法性,是自性清净心,即本觉,本性明净。无明,是客尘烦恼。修行般若,即远离无明而契于法性。这可以约二义释:一、了达真如法性体自明净,本离无明,这样的契理而成行,即是般若。二、依般若以舍离无明,契合于真如法性的体自明净。不但依理成行,也即因行而契理。

  上来,离六弊而修行六波罗蜜,都是随顺法性而修的;所以一切修行,都契于离相法门。

  第四项 证发心

  第一目 地位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

  证悟如来藏心,即是真发菩提心,名证发心。经说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或约愿说,或约行说,或约证说,实有浅深的不同。经说发菩提心,即得成佛,古德传有二派:一、本论及唯识宗说:发菩提心,即时成佛,依初地证悟法界,分身百界,八相成道作佛说。如法华经的龙女发心而现身成佛,即是本论的证发心。二、依龙树论说:发心即成佛,可能是最初发心的。因从无始以来厚集功德,所以初发心时,即证悟成佛。但这是少数的顿根。本论但渐无顿教。贤首疏附会证发心为顿所摄,实不足据。

  “证发心”,即“从净心地”,到“菩萨究竟地”──大地菩萨的发心。净心地,即欢喜地;菩萨究竟地,即法云地。瑜伽师地论立十三住:其中,清净意乐住,即本论的净心地;菩萨究竟成满住,即本论的菩萨究竟地。

  第二目 证智──智体与智用

  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上说依什么样的人,现在说证得怎样的境界。顾名思义,既说证,即有能证所证。文中虽只问所证的是什么境界,其实能证的智慧,也在此问题以内。本来,法界是离能所的;证悟法界,实在是不能用能证所证的分别去拟议的。但虽说证悟是离能所的,然到底不能说没有证得什么。在世俗言说边,既不能说没有证得,那么证到的境界,究竟是怎样?有的说:这是超越了能证智与所证境的分别,智与境,如如无别,是不可说有差别的,彻底没有能所可得。中观学用此说,所以龙树论的实相,即是真般若。有的说:证悟到的,也可说有能所,能证的是智慧,所证的是真如。不过,这所证的真如,是证智的亲所缘缘,能证智直得真如,不像分别心的现起影像相分。一般的认识,在根识或意识上,必先现起境相,依此而能了别。认识,不是亲得外境,只是依影像相去了别而已。一般的认识,都是托本质境,再起影像而缘虑的,除非独头意识,如作梦等,可但凭影像相。根本智证真如时,证智是不现起真如的影像的。如说证智也现如相,那是约后得智的带相观空,或还是加行智的以空为观境,证智上是不能说有影像相的。唯识者作此说,虽说没有能所,而对于证智与真如,在说明上,是差别而不许合说的。本论所说的,同于第一说,所以说:“唯真如智(即如即智的)名为法身”。唯识家评本论为“如智不分”;但照本论说,如与智,怎么可以割裂呢!

  从初地到十地的菩萨,“证”悟的是“何”等“境界”?即“所谓真如”。约世间法说,没有能所的境界,是难懂的,所以说:“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这是说:说有所证的境界──真如,是约生灭门中,转识现起(离念真如)境界相而说的。从有漏的心识,转起境界相,由境相而引发分别心,依此说有能所。“而此”实“证”的菩萨,其实是“无有境界”的。因为内外能所,都是虚妄有的;远离虚妄的证智,那里能说有所证的境界!这样,在实证中,一切境相都不现前了,“唯”智而无境界;此智即“真如智”。智即真如,无二无别,“名为法身”。这与虽说无别,而以真如为体为不生灭,以智为用为生灭的唯识学是不同的。然有一分大乘经,如金光明经等,确是顺唯识义的。正智与如如,合名为法身。如分析起来,智可以分为四种。于是说:佛以五法(四智:成所作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及法界)为体。本论是绝对的真常唯心论,一切都是这真如心,恒常不变,法尔如是。证悟,不过是真如智的显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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