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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记▪P37

  ..续本文上一页境界那样多,怕不能有一刹那中了达一切的一切种智。二、智是应该有心想的,一切种智既断尽无明而没有心想,又将什么去了知?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答覆上面的疑问说:前在真如自体相时,即曾说过;“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虽然境界是无边的,但此“一切境界”,自体“本来”即是“一心”,真如心是“离于想念”的。它离于颠倒想念,但并不是离一切境界而别有。但由于“众生妄见”有“境界”相,所以“心有分齐”──界限。这样的“妄起想念,不称”于无分齐相的“法性,故不能决了”一切境。一切境界,即法性而无二无别的,众生以为见了境界,即堕于境界中,有能有所,有彼有此,心量就被局限了。称,契合义。如衣服而不大不小,名为称身。心不能等法性量,所以说不称。这是说明了众生的所以不能遍知一切法。这样,“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没有见境界的分齐想,称法性而知,所以“无所不偏”。这样的“心真实”──离于妄想的心体,“即是诸法”的自“性”。心真实,不但体证一切法性,心“自体”同时能“显照一切妄法”。妄法本是不离真如心体的,所以真如心体,自然而能显现照了一切法,“有大智用”,以“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的不同性欲,“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佛的离念心体,“得名”为“一切种智”。一切种智,可有二义:从自证说,一切妄境不离真实心,所以佛能了一切妄法,称法性而知。从化他说,佛以无量方便,随顺众生的根机利钝而为说法。然众生妄法,在佛智境中,都是第一义。众生所显现的妄法,是不出此法性以外的,所以佛能称法性心而自知,也能够称法性心的遍一切处,去化利一切众生。

  乙 释业用不普疑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住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上疑佛不能遍知;此疑佛的业用不普遍。上面说:佛不假功用,“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然从众生方面看,觉得大有可疑。“若诸佛”真的“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那就“一切众生,若见”佛的色“身,若睹”佛的“神变,若闻”佛的教“说”,应该“无不得利”益才对。然佛常说法,何以众生大多无所闻;佛常现身、现神变,众生为“何多不能见”呢?由众生的难见难闻,难得利益看来,经说如来无刹不现身,无时不说法,自然而有不思议业,利益一切众生,不是很可怀疑的吗?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论主“答”难说:众生不见佛,不闻法,这不是佛的过失,问题在众生。不错!“诸佛如来”,是“法身平等,遍一切处”的。说佛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这是无问题的。但自然的定义是:由于佛的应机示现三业,“无有作意”,不待功用,所以“说”名“自然”。“但”佛的三业大用,是自然,并非必然。佛的三业妙用,要“依众生心”而后才显“现”出来。约佛的真际说,无相可见,无法可说,无所谓现身说法。约佛的随俗应机说,可说是无时无处不现身说法。其实佛的现身说法,要依众生的机感,而从众生的心境中显现出来。所以,“众生心”“犹如”“镜”子一样。外面虽有境界,也要镜子明净无垢,才可以显现境界的影像。“镜若有垢,色像”即“不”能“现”前,但不能就此说外面没有色像。如聋子听不到声音,瞎子看不到色相,但不能说音声、颜色没有。“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即“不”显“现”。众生不能见佛,不能闻法,问题在众生的心性有烦恼,不是如来法身不平等,不普应。依此义说,初地以上的菩萨,亲证法身,即能见报身佛。在没有亲证法身以前(地前的众生),是不会见法身的。但由于烦恼垢的渐薄,因缘成熟,也能感见应化身。大智度论也曾说到:能见法身佛,当下必得利益。见应身佛,得益或不得益,即不定。如有人见佛闻法,不但不能有益,反而起诽谤,破禁戒,以致堕落。但从远因说,也还是有益的,如文殊师利本生中说。说众生心远离垢染,即可以显现法身,但这不能因此就说只要众生的心净就够了,不再须要佛为现身。佛与众生,是展转为缘,互相交感的。因于众生的善根熏习,所以能感诸佛现身而获益。自心净,即能见佛得益,可说是自力。众生所感,诸佛所应,感应道交,即是他力。

  第五章 修行信心分

  第一节 标列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上来所说的行证,从浅到深,都是发心住菩萨以上的。此下,“次说修行信心分”,是说发心住以前的初学方法,是对一般初学众更为重要的。

  修行信心,是为那一类众生而说的?“依未入正定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分”。未入正定位,即发心住以前的众生。修行信心分即是为此类众生说的。初学大乘法的,初住所圆满的十信心,还没有成就,所以要说修行信心的方法,引发这类众生的进趣。本论名大乘起信论,所以对信心的修成,特为著重阐明。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这是双起二章,下面即分别予以解答。本分以信心为本,以种种行去修成此信心。佛法不外信、解、行、证。初学的人重在信;发心住到第十回向的菩萨,因解、起行;初地以上的菩萨,即从行到证;成佛才得究竟圆证。“信为道源功德母”,如信心不得成就,那就不能成就发菩提心。

  第二节 所修信心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略说信心有四种”。四种中,第一、是对于真如法性的正信。第二、三、四,即是信三宝。归信三宝,即是正信心,一切佛法都不出三宝以外。但也有在三宝以外,又多加一种,这是他所著重的。如阿含经里,立四信──四证净,于三宝外加一“信戒”。照说,戒还不是法的一分。因为初期佛教,著重于依戒而住,所以特立“信戒”。本论是真常唯心论的,重在真如、如来藏心,以此为三宝的根本。因此在三宝以上,加一“信根本”。宝性论说佛法僧即是如来藏性,与本论的说法相合。密宗说有四归依,在归依三宝外,加一“归依上师”。这因为密宗是著重师资传承的。这些──信戒、信根本、信上师,都是依所重而别立的;其实只是信三宝而已。

  四种中,“一者,信根本”:即是“乐念真如法”。学者,首先应于真如法──三宝的根本,生起信心。乐念,即随喜愿求,念念不忘的意思。“二者,信佛”:先要对于佛的“无量功德”,如相好圆满,利益众生圆满等,生起深刻的信心,从信而起欲求精进;所以要时刻不忘的,“常念亲近供养恭敬”诸佛,以“发起”自己的“善根”,发“愿求”得和佛一样圆满的“一切智”。以佛的功德为理想,为目标,而求自己去实现它,才是信佛。“三者,信法”:信得佛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蜜”。信根本也即是信法所摄;本论既别立了信根本,所以说到信法,即专指所应修行的法。依声闻乘说,所应修行的法,是三十七菩提分等;大乘是四摄六度等。信法,不但是信法有大利益,还要依信起精进欲,常念修行六波罗蜜。“四者,信僧”:信僧是“能正修行,自利利他”的。本论所说的僧,是能自利利他的菩萨僧。对于发心向上、求成佛利生的“诸菩萨众”,要信他,更要“常乐亲近”他而不懈怠,以“求学”大乘的“如实行”。约大乘的三宝说,僧,通指一切修行大乘佛法的,不应拣别在家和出家。修学大乘佛法的菩萨行者,不一定出家;而初学的,也不一定从出家人修学。据入大乘论说,出家受具足成的,对于在家如实修行的菩萨,是应该恭敬礼拜供养,而从他修学的。

  第三节 能成修行

  第一项 正常方便行

  第一目 总标五门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云何为五?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信心,是要以修行来成就它的。“修行有五门”,即六波罗蜜多,“能成”就“此”上所说的“信”心。信心,是属于内心的信可或信求,即对于真如、佛、法、僧宝,生起深刻的认识和欲求(深忍乐欲)。修行的“五”门是:“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名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止与观,即是禅定与智慧,所以五门即六波罗蜜多。地上的菩萨,才能修行真实的六波罗蜜多;地前三贤菩萨所修的,名为远波罗蜜多,也是相似的波罗蜜多,十信位菩萨的修行,信心还没有成就,更不配称为波罗蜜多了。本论不称禅那与般若,而总合为一“止观门”。禅那与般若,似乎可以说即是止与观,然严密的说,是大大不同的。禅,即静虑。静即止,虑即观,不过静虑是以顺于止的心一境性为主而已。般若,是无漏的智慧,这是依定而发生的真慧;般若是著重于观慧的,其实不离于止。止与观,重于初修:止是令心安住一境,观是分别观察。止观不是证德的名称,比禅定、般若为轻浅,与初学者相应;所以修行信心,但说止观。

  第二目 施门

  云何修行施门?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第一、“修行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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