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定”同样的说法方式,这点也应特别注意。智顗释“显露不定”说:
若说不定,义则不然,高山顿说。不动寂场,而游化鹿苑,说四谛生灭,虽为菩萨佛境界,而有二乘智断;虽五人证果,不妨万诸天获生忍;当知即顿而渐,即渐而顿。《大经》云:“或时说深,或时说浅”,应开即遮,应遮即开,一时、一说、一念之中,备有不定。不同旧义中专判一部,味味中悉如此,此乃显露不定。(《法华玄义》卷1上)
可见所谓“不定”就是“即顿而渐,即渐而顿”,“或时说深,或时说浅”,“应开即遮,应遮即开”。而且特别指出,非如旧“不定教”专判某部经为“不定”,而是“味味中悉如此”,就是说“五味”(五时)教整体中每一种经典都包含“不定”之义。他又释“秘密不定”道:
秘密不定,其义不然,如来于法得最自在,若智若机若时苦处,三密四门无妨无碍,此座说顿,十方说渐、说不定;顿座不闻十方,十方不闻顿座;或十方说顿、说不定,此座说渐,各各不相知闻,于此是显,于彼是密;或谓一人说渐,为多人说顿,各各不相知,互为显密;或一座默十方说,十方默一座说,或俱默俱说,各不相知,互为显密。(同上)
这是对佛之法力的夸张说法,但基本思路同前说。智顗一再强调,“不定教者,此无别法,但约顿渐,其义自明”(同上书,卷10下)。又一再强调,他的“不定”、“是名不定教也,非不定部”(同上)。智顗又用“置毒乳中,乳即杀人”(毒喻法性,乳喻教法,杀人喻得解脱)等说法,解释以各种方便,“皆入究究涅槃,即其义也”(同上)。
他在其他地方(如《维摩经玄疏》等),对“秘密教”的多种问发,细审之,也都是对佛说法过程中的顿、渐、深、浅“不定”的阐发,意思都有一样,从略。
总之,智顗的“不定教”,意在强调佛教的每一种经典、教派乃至学说思想的对治性、不同适应性,目的则在对现实中各种学说思想,在共同的价值取向的前提下,予以肯定、会通。
综上所述可见,智顗的“不定教”,是沟通“五时教”、“化法四教”(藏通则圆)乃至“顿教”“渐教”的一个特殊概念。它是天台宗“五时八教”判教思想结构得以建立的一个核心概念。实际上,“不定教”也是一种基本思想方法,它是天台教理思想体系的一个重大特征。 四、天台后人背离了智顗原意
智顗是历史上首次采用密显概念作深浅对应的判教的,此后,密显与顿渐同样成为中国佛教判教的两对基本范畴。后来禅宗的顿渐之分,实际上是这两对范畴合二为一的用法。这种用法,又是受唐代真言密宗的影响有关的。
唐玄宗开元年间(8世纪上半期)中国佛教密宗作为一个宗派,正式形成,显密概念,从此彻底改变。如果用智顗的话说,就是从判"教”的概念,变成了判“宗”的概念(智顗认为,佛教有“教法”、“教门”、“教相”区别,无“宗旨”区别,详见(《法华文义》卷10)。而在实际执行中,又成为判分教派的基本范畴。这种新的显密判教思想结构,始于一行,他在《大日经疏》中说:
略说法有四种,谓三乘及秘密乘(卷9)
秘密者,即是如来秘奥之藏,久默斯要,犹如优昙花,时乃说之,苟非人则不虚受,不同显露常教也(卷15)
一行实际上将全体佛教分为显教、密教二大部分。这样,一方面,与南北时判教将全体佛教分为“顿教”、“渐教”两大部分。固然完全不同,另一方面,“显、密”的概念,与智顗在“深、浅”的意义上使用,并以之作为灵活不定的示教方式的概念,也就完全不同。
后来,惠果的弟子,入唐求法的日僧空海,作《辨显密二教论》,将唐玄宗、代宗时的金刚智、不空等传译的佛教真言一宗归之于密教,将此前发展的佛教诸宗派,包括天台、三论、唯识、华严、禅、净在内,全部归为显教。从五代、宋之后,凡显密并论,就完全是在这种意思上说的。
天台后人释“不定教”,明代智旭可为代表。智旭释“不定教”说:“不定有三义,一不定教,谓于前四时中,或为彼人说顿,为此人说渐,彼此互知,各别得益,即是宜闻顿者闻顿,宜闻渐者闻渐也;二不定益,谓前四时中,或闻顿教得渐益,或闻渐教得顿益,即是以顿助渐,以渐助顿也。”(《教观纲宗》)这是指显露不定教。
对“秘密不定教”的解释,尤为有意味,他说:
秘密亦有三义:一秘密教,谓于前四时中,或为彼人说顿,为此人说渐等,彼此互不相知,各自得益;二秘密咒,谓一切陀罗尼章句,即五时教中,皆悉这种说法,完全不符智顗原意。
智顗的确说过“第五时”(涅槃法华时),是“非顿、非渐、非秘密、非不定”,但既如此,则又是顿、是渐、是秘密、是不定。对照之下,可以看出,智旭之说,有二大问题,其一,是将“显露不定”二义及“秘密不定”前一义仅限在“于前四时中”起作用,与智顗将“不定”贯通在全部“五时教”中不符。其二,是将“秘密不定”第二义说成是“陀罗尼章句”(即密咒),则完全是他的发明,智顗根本无此意。他这样一来,将智顗原本属理性性质的“不定教”概念,导向了一种非理性化的诠释理路。
智旭这种纂改,有特定时代原因,在其当时,也有重要社会意义,限于主题和篇幅,此不具论(作者另文专论)。但是,问题在于,智旭之后,人们往往却就在智旭解说的基础上,去了解智顗的“不定教”,导致许多歧义,因此产生。7 五、智顗判教的价值意义
智顗指出:“佛教无穷,桓沙非譬。东流之者,万不一达。智人君子,希更详焉。”他认为固守某一教义,无异守株待兔,他谆谆告诫:“宁可守株待兔
必贻斯责!”(《四教义》卷1他的判教,概而言之,乃是整理爬梳各种经教,以众生机缘不同名义,将各种经教作出由浅入深,由深达真,或由假入空,由空至中,一心三观的系统化安排,使仿佛杂乱无章的各种经教,按认识过程的秩序,组织成井然有序的和谐整体,由此肯定中国佛教的新发展,构筑成充满美感的佛教思想体系。智顗通过判教,建立的天台宗思想结构,表明了一种觉醒的主体意识,努力去实现同对象的绝对同一性的理性努力。
智顗判教的价价意义在多方面体现。要而言之,有如下几点。
第一、首次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思想结构。对佛教传入中国以来,所有流行的经典以及发展起来的学说,进行了整合、梳理和安排,使“佛教”成为一个能包容所有流行经典和各家学说的体系化的思想结构,均衡、和谐、完整、明确地表达出特定的价值取向,以至几乎成为一种固定模式,以后隋唐各宗判教,在批判和自我批判中,往往指责批判对象因袭天台宗判教,但又无一能摆脱它的巨大影响,原因在此。
第二、首次建立起宗派教理体系建构的思想基础。不但符合中国文化精神“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周易.系辞上》),肯定各种学说思想在统一的价值取向前提下的合理性,而且由而建构出一种新的教理思想体系,即宗派教理体系,使中国佛教宗派得以形成。以后隋唐各宗派相继建立,都与有了这样一种,以判教为思想结构的宗派教理体系建构的思想方法,有直接关系。
注释:
1.僧佑《出三藏记集》中误置《喻疑》一文为慧睿作,此文实际是僧睿作。
2.此外,还有僧宗提到《大云经》(见《涅槃经集解》卷4),吉藏提到《遗教经》、《佛藏经》(见《大品经游意》)、《法鼓经》(见《胜鬘经宝窟》)为“偏方不定教”。但是,以上述五种佛经为“偏方不定教”,是当时最为一致的说法。
3.各经首次译出时间如下:《涅槃经》421年,《胜鬘经》436年,《金光明经》412-427年、《大集经》约与《涅槃经》、《金光明经》同时,《央掘摩罗经》约与《胜鬘经》同时,《楞伽经》443年,此外,《华严经》421年,《大云经》443年前。
4.《佛学研究》《北京》1995年5期刊文《“不定教”的源流与智顗的“不定教规”》(屈大成),认为,“不定教”说的出现是因为“当时很多佛徒”把不能判“定”为是“顿教”或“渐教”的经典,归入不定教,全文以此立论。这种论点,似未完全理解“偏方(或无方)不定教”含义。
5.(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巷1,商务印书馆,1981年,11页。
6.(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巷1,商务印书馆,1981年,56页。
7.本世纪60一70年代或之后,日本有一些学者曾提出,智顗只提出顿、渐、不定三种教相,无“秘密教”之说,从而引发过一场“化仪四教”是否智顗本人思想的讨论。这种说法,显然就是从智旭诠释的立场,去理解智顗的“不定教”本义的结果,只能说是一种误解。国内近有一些学者亦袭此说。 (本文作者王仲尧系杭州商学院东方文化和中国思想史研究所所长)
《智顗的“不定教”概念与天台宗思想结构(王仲尧)》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