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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述记▪P10

  ..续本文上一页智相无可见故。

  上云菩提涅槃,无漏无明,皆就真如说,无明实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染净善恶,悉皆真如;观相原妄,观性原真,同一真如,故曰同相。

  酉二异相。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首句牒科,余句释相,喻说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下,以法合喻,无漏是始本二觉,乃至现报化二身差别,皆随翻染所现,故曰随染幻差别。根本枝末无明,皆众生习惯成性,未翻染故,曰性染幻差别。惑业轻即细染污,惑业重即粗染污,故有染幻无明差别也。戒定慧浅,即无漏法浅;戒定慧深,即无漏法深。故不但染净有异,染与染、净与净,又各有异,故曰异相。

  巳二释上生灭因缘,二:午一明生灭因缘义,三:未一总标。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以上生灭门释立义分中是心生灭因缘相分三:一释生灭心法已竟,今释上生灭因缘,后释上生灭之相。今释生灭因缘及义。

  首句牒科,次句总释其义,约人、谓依心、意、意识、展转生灭故,名曰众生。又约心、谓意意识依心展转生灭故,名曰众生。又生灭因缘有二:一真如为因,无明为缘生三细;二无明为因,境界为缘长六粗。

  因缘为能生,众生与九相为所生。

  所谓一句,亦解上句牒文;亦与下文作总标,众生约人约总;意、意识转,约法约别;总为别之总,别为总之别,总别一对,人法一对。

  众生与意、意识,皆依心,心为本源,万法唯心,故人法总别,皆是依心。意、意识依心故展转生起,曰生起因缘,即是众生生起之因缘。

  心、意、意识,与小始二教名同义别,按小教皆指第六意识,集起名心,集种子起现行故;思量名意,意能思量一切时处事故;了别名识,了别现前境故。始教则心指八识,即半头唯识,但得一分生灭之义故,亦集种起现;意指七识,念念执八识为我;意识则为六识,此法相中分三部位。

  今本论,则心为真妄和合,具分唯识;意是生义,能依义,开则有五:曰业、转、现、智、续。业转现仍为八识一分生灭,智续二识为三乘人之意识;后之意识,则凡夫第六意识也,亦兼前五识。

  转是展转,五意依心而起,意识依意而起,开五意则业识依心,转识依业,现识依转,智识依现,续识依智;如是展转生起,故曰生起因缘。倒转则为还灭因缘。

  未二征问。

  此义云何?

  此生灭因缘义云何耶?

  未三别释,三:申一释所依心。

  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

  别释中三,初释总别所依心,总则众生为能依,心为所依;别则意、意识为能依,心为所依;所依心,即阿黎耶识心。阿黎耶识为真妄和合,今指真说,真有随缘不变二义;今取随缘义,为生灭因。说有无明者,无明有无性成事二义;今取成事义,为生灭缘。又说无明,即指根本无明;对下五意转、意识转,为枝末无明。

  申二释意转,三:酉一略明识相。

  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略明识相,即略明五意展转生起,曰意转。不觉而起,是业相;能见,是转相;能现,是现相;能取境界,是智相;起念相续,为相续相。此五相总说不分曰略,曰意。

  已云意字,有能生义,有能依义,谓前前能生后后,后后能依前前。又能生为因,能依为缘,亦即略明生因缘义。灭因缘义,在下第三科,结归一心中明之。

  酉二广辨五名,二:戌一标征。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

  初句标,次句征。

  戌二列释,五:亥一业。

  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首句标名,以下皆同。次句释义,业、还是意,此即八识自证分,意为能依,根本无明为所依,谓依无明而生业识;无明有能熏真如之力,真如随缘,非动而现动,实是无明力为能生,业识为所生,今取无明动义,曰业识。

  亥二转。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此八识见分,为能依;业识为所依。依业识(动心)转起能见之见分,于真空迷为断空,于断空中坚固欲见,故名此转识为见分。

  亥三现。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释义中,三:初一句法说,谓黎耶识能顿现十界依正,一切境界。

  次二句喻明,亦顿现义。次七句以法合喻又二:一句总合,随下六句别合又二。初三句正合。谓现识随色声香味触五尘,渐有渐现,顿有顿现,曰对至即现。无有前后者,非顿有渐现故,若见有先后,即意识作用;此八识自心中相分,故无前后。

  末三句,转释上无有前后,以此识于过去现在未来三寺中,任运自然而有。末句有二义:一者八识去后来先作主翁,来在先,故云常在前也;二者八识常在诸法之前,乃至未有情器世间,先有八识,以有八识,诸法乃现;五尘诸法齐生则齐现,故常现在诸法之前,对至即现,如镜中像,拣非六识在无心位,七识在灭尽定,皆不现前。

  亥四智。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能分别即智识,所分别为现相。谓分别现识所现四圣六凡净染等法,净即四圣,德位各有浅深;染即六凡,惑业重轻,各有粗细;此皆依他起而幻有,以不了幻有,任运分别,何者为染,何者为净,曰俱生法执。

  亥五续。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释义,分三:一以念相应不断故,即约识本体不断释相续义。以念(智识)与第三现识所现染净境界,相应不断,谓之相续识。

  二住持下,约分别法执中贪爱,使善恶不动等业不断释相续义,又分二:初二句谓此识中贪爱引过去未熟之生业,使之成熟,曰相续;次三句谓此识中贪爱,润已成熟之业,使成现果,曰相续。能引能润者,是贪爱等惑,所引所润者,是善恶不动等业。不失,即因不失;无差,即果不差。

  三能令下四句,即约三时不断释和续义,谓此识能使众生已经过去之事,现在忽然而念,即依现在继续过去也。未来之事,不觉妄虑,即就现在继续未来也;三时不断,相续识使之然耳。

  酉三结归一心,二:戌一正结属心,二:亥一顺结三界。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

  释意转三科中,一略明,二广辨,皆释生起因缘;今结归一心,即还灭因缘。欲还灭者,须修唯心观,观三界虚伪,唯是一心,染也唯心乐有,净也唯心幻有,则执实之染净皆空矣。如镜中像,作唯镜想者,见幻有好像丑像,唯是一镜,则执实之好丑皆空矣。此正结,下反结更明。

  亥二反结六尘。

  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六尘即三界别相,若离心识,则无三界六尘实境可说。

  戌二释疑广辨,三:亥一问。

  此义云何?

  问意谓现见有境,云何说唯心耶?

  亥二答。

  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答中,首句正答前问。一切法,即三众六尘,亦即依他起染净诸法,心即真妄和合之心,此心真妄互熏,真如熏无明,即起净法,无明熏真如,即生染法,故总曰皆从心起。下五句展转释疑,答遍计执者疑云:和合识心,云何互熏,起诸法耶?答曰:妄念而生,此妄念,即枝末无明,虽是妄念,以有一分随缘之真,反熏真如,则生净法;以枝末无明,反熏根本无明,则生染法;故总曰妄念而生。又疑云:既心作诸法,我云何见境不见心耶?先答见境云:境既唯心,则分别境,即分别心也。楞严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次答不见心云:心不见心,如眼不见眼,况心无形像,作某样见。又境唯心,故境寂;不见心,故心空;心空境寂,故曰无相可得,乃成真空。

  亥三结。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

  初五句正结,又二:前二句法说,境界乃十界依正染净等幻有诸法,依于根本无明及业识心,而现而住,故全境即心,论主为迷心执境者,说离心无境,故曰当知云云。死犹不解,故又以三句镜中像无体喻明之。

  次三句释成,唯心句正释伏疑云:既云十界依正等法,如镜像无体,何以现见十界依正宛然耶?故又答曰:汝言宛然者,唯一真心随无明缘所现虚妄境耳。以虚妄心迷一真如,不知唯心;以忘心执实境故,不矢虚妄。余二句反显唯一真心所现,又伏疑云:何以得知诸境唯一真心随缘所现耶。故又答曰:真心随染缘,非生现生,故有种种法生;随净缘非灭现灭,故有种种法灭,以此得知十界一切依正,唯一真心随缘所现幻有生灭之法。亦可云妄心生,则种种法生,妄心灭则种种法灭;此妄心即指业转二识,种种法即现识,迷人执为实有,如执镜中实有山水人物,何以异也。

  申三释意识转,五:酉一约人辨粗。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

  对前二科释己,又释意识转曰复次。首句标科,次二句释义。谓即上所云之相续识,为三乘人之意识,则细;凡夫人依此意识取著,转粗转深。三乘人于境但起法执故细,凡夫于境起我执故粗。法执但不了诸法如幻,执为实有;我执乃又于诸法上,执有我我所,故云转深,曰约人辨粗。

  酉二出其惑体。

  计我我所,种种妄执。

  粗相中,前明智续二识 。执取计名字未说即在此明之。

  执自己五阴身为我,我外依正,皆为我所;惑之所依曰体,即我、我所。以计我、我所,见爱增长,种妄执故。

  酉三执所依缘。

  随事攀缘,分别六尘。

  事即六尘,攀缘即分别,谓意识为能依能执;六尘事为所依所执,缘、又即识所依之增上缘也。

  酉四制立其名。

  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

  凡夫于相续识,取著转深,计我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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