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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心熏无明,亦广有二种:一者,业识反资熏根本无明,妄心由无明起,反熏根本无明,资助无明力,能使三乘人依八识受变易生死苦。生灭苦即变易生死苦也。
二者,智续妄心反熏业转枝末无明,可使智续妄心中见爱增长,成就事识,即意识也。凡夫依此意识造业,仍依此识受分假生死苦,曰业系苦。
酉三明无明熏真如。
无明熏真如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无明熏真如,亦广有二种:一者根无明熏真如,真如随无明缘,起成业识等三细。言业识者,举细摄粗耳。
二者,智续二相中,依境所起之见爱枝末无明,反熏真如,即见爱增长,而成凡夫分别事识,故前文释事识云:“此识以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午二净,二:未一问。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
以上问答无明熏真如已竟,再问答真如熏无明,今初问。
未二答,二:申一略,二:酉一正明熏习。
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答中,首句标能熏体,即习熏无明。
以熏下,正熏义有二:一明本熏,以真如熏无明,真如为因,三宝为缘;因为内熏,即一体三宝,缘为外熏,即别相三宝,一体别相,皆约真如。
一体三宝者,真如为法宝,般若为佛宝,解脱为僧宝。外别相三宝,则见佛、闻法、或遇贤圣僧说法。内因外缘,相资得力。
则令妄心,指六识,上科生起,先说细妄;此科返妄,先说粗妄。妄心受内外三宝之熏,则知厌离生死苦,乐求涅槃乐矣,此本熏习。
以此下,二明新熏,又是一层因缘,六识依所信真如起始觉智为因,三宝为缘,以此因缘,再反熏习真如,如是本熏、新熏,互相资助,必见功能如下。
酉二辨其功能,二:戌一因。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
承上本熏、新熏之功能,即成信解行证也。谓在薄地凡夫时,有前二熏之力,即起大乘正信,自信己身有真如法,故曰自信己性。乃修行信心,修至十信满心,登初住,即以比量智,解知业转二识心为妄动,并解知现识所现境亦本空,故曰知心妄动,无前境界。
首句,十信知真本有,影略知妄本空;次二句,十住知妄本空,影略知真本有。虽十住以空观智,解知心空境寂,未证故,仍不能空寂,乃于十行以假观智修远离法,即以三轮体空,随顺真如,修六度,远离我人及法。又于十向以中观智,双融空假,以至登地,曰如实知境寂心空;如实知即证知,虽云证知,而习气未断,犹有微细心境,故于地上见道而后修道,行行称真,本无心境,所取本无相,故曰不取;能念本不生,故曰不念;此上由十信乃至十地,共经三祇,以真如熏无明,始得谓之因圆,果满如下。
戌二果。
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无明则灭句,疏判在果科;晚学意可在因科。然无明灭在因果两可之间,故在果科亦可。
以无明灭故,业转二识心无由而起;以业转无起故,则现识境界亦空,而三细侧灭。
以因二句,承上因圆,起下果满,所谓无明灭故,三不相应心灭;境界灭故,三相应心灭;故曰以因缘俱灭故,粗细心相皆尽。
后二句是果满之相,名得涅槃,即不生不灭之本体,不得而得,成自然业,即不生灭之妙用,亦本有而今显,曰成。
总以根本智修真空观,得涅槃,妙用本不离体,故体显时用亦显,即后得智。无心之用,曰妙用。
申二广,二:酉一明妄心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上略中,先以真如为本熏,后以妄心为新熏。今广中,先妄心熏中开意意识,后真如熏中开三大曰广。
兹广,妄心熏习真如,首句总标,次句总征,一者下,列释。
一者粗,谓分别事识;此识先受真如冥熏,故起相似妙观察智,反观真如,即熏真如义。约人此识为凡夫二乘所用,今用此识,发厌求之智,人智俱不利,故曰渐向无上道。
二者细,即意熏习;此意总说是前五意,对分别事识显,智续二识,是菩萨之意识;三细是八识;谓菩萨依此五意,而转智,发心勇猛,求无上道,不经小果,直趣涅槃故速,涅槃即真如,约断德为涅槃,约智德为菩提,名异而实义通。
酉二显真如熏习,三:戌一标征。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次广真如熏无明,首句标,次句征。
戌二列名。
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
体相用三大,无非一真如心。
戌三辨相,二:亥一别释,二:天一体相,二:地一正显。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首句牒起第一体相熏习。从下,释义,又二:先明熏习,谓从无始来,即一切众从来本具体相,曰具无漏法。并备有不思议业用,能冥熏众生妄心,引生始觉智。此体相用皆众生八识心中本具之法,非修显之三大。以此为能熏,妄心为所熏。
此体相冥熏引生智已,又与智心作所观之境,故曰作境界之性,境即性,勿为之字所误,所谓性牵智,牵即熏也,还与智作性,作性亦熏义。
依此二义即承上体相牵智 ,即熏起智心;智又缘体相境,即熏境;如是心境二义,恒常熏习,则二俱有力,即正显熏功能,乃能厌苦求乐。又能自信自己五阴苦果报身中,有真如法,则幻化空身即法身;但唯十信,方能信此;发心住后,始可发直心、深心、大悲心,曰发心。修施、戒、忍、进、止观五行,曰修行。
地二释疑,二:玄一问。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问中,前三句蹑上文义,为起疑之端,谓一切众生皆有真如等为内熏。次二句正申疑问,云何现在有信无信,过去未来亦有信不信等无量差别,内熏既齐,何得如是?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是知等;皆应一时勤修方便,是修等;皆应一时等入涅槃,是证等;云何不然,令人难解!
玄二答,二:黄一约染惑成缘明起有厚薄。
答曰:真知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惟如来能知故。
答中,首句,许其发问之端,谓等有真如,等皆熏习,故曰真如本一,一即平等。真如为因,是因平等。
而有下,正答前问,云何有信否之异,盖以无明为缘,而缘有异故;前四句,答根本无明缘自性不同。过下二句,别明枝末无明中所知障,谓所知事多过恒沙之上,为法我执所障,此障差别,依根本无明所起。我下二句,别明枝末无明中烦恼障,谓由见爱所起人我执,此见爱差别,依前法我执枝末无明中所起。后四句,双结前二障,曰一切烦恼皆依根本无明自性差别,而成后二枝末无明无量差别。
黄二约净法赖缘成前后差别,二:宇一立理。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
净法、佛法,皆指真如,有此曰有因,遇三宝曰有缘,此因缘具足,乃能证真,曰成办。
此因先有缘者,先发现;后有缘者,后发现;缘有先后大小不同,故真如发现时亦不同;此理之必然,曰立理。又诸佛亦通众生,一切众生,皆未来诸佛故。
宇二正释,二:宙一明因缘互阙之失,二:洪一显阙缘之失,二:荒一喻说。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喻木中等有火性,为火正因,是有因;若痴人不遇明人说,木中有火性,亦不加火方引之,是缺缘,木能自烧者,无是事也,是判定缺缘不成。
荒二法合。
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
首句总合,众生虽有佛性,如木有火性,合有因;然无智人方便指示,合缺缘;不生智慧火,不烧五阴障,合缺缘不成。
虽有下,别合;一句以众生有佛性,是成佛正因;合木有火性,是火正因。次二句,合若无人知,不假方便,合缺缘也。后三句,合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洪二明缺因不成。
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初句承上虽有诸佛菩萨善知识说法之外缘,而妄心中随缘之真心,为障所障,不能发菩提心,故曰内净法未有熏习力,即有缘无因,如是非但不能究竟厌生死苦,求涅槃乐;乃至仿佛厌求之心,亦不能发也。
宙二明性用相应之得。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首句,因缘具足,即性用相应;性是自因,用是外缘,相应即具足。得即能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乐。
所谓下一句,明因,自有内熏之力故。次句明缘,谓诸佛菩萨,皆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并本大愿,冥护众生故。能下,显熏益;有此因缘熏习故,能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不生不灭曰涅槃,必先仰信,而后修善根以求之。此为十信位中自分行,自分者,谓以修善为自本分,应体谅诸佛菩萨,如诸佛菩萨之兴慈运悲,以自利利他为义务。如穿衣吃饭,不自赞,亦不希人赞。
以修下,明信满胜进,胜进后位故,此又以承前所修善根为胜进因,而得诸佛菩萨显加为胜进缘,故曰善根成熟,正显信满,则遇诸佛菩萨示教利喜,谓亲见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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