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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述记▪P14

  ..续本文上一页菩萨现身说法显加,示谓示义令解,教谓教行令修,如是得大利益,得大欢喜。乃能句,正明胜进,进指十住,趣为十行,向为十向,涅槃道为登地证真,道为通义通因通果,登地分证涅槃,乃至十地图证,即果德也。

  天二用大,二:地一指事总标。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

  上文净法熏习中,体相熏习已竟,今明用熏习。

  首句牒科,次句指事总标,谓诸佛菩萨现身说法之事,以为度生之用,亦即众生修行之增上缘,故缘即用,众生二字,或指能作缘之诸佛菩萨,佛为究竟众生故。或指遇诸佛菩萨之人为众生,对佛菩萨为所遇缘。力、亦用中之力也。

  地二约缘别显,三:玄一标征。

  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

  首句承上指缘,即用;次二句,总标。云何句,征起。

  玄二列名。

  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意识所见缘,为差别缘;五意修行所感之缘,为平等缘。又非三昧力所感为差别缘,三昧力所感为平等缘。按下文说依三昧义长,然前说依意等亦有理,故两存。

  玄三释义,二:黄一差别缘,二:宇一总,二:宙一明感用因。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

  首句牒科,此人下,释缘,又二:先总明感用因,总有义:一此人约人,横通三乘。二从下二句约时,竖通因果。发心修行人为能感能依,诸佛菩萨用为所感所依;感应道交,方成大用。谓三乘中人,约时从初发意,始求菩提道时,为因时;乃至得佛,为果时;此举初后,以摄三阿僧祇劫间。若见若念,约众生为能见能念,为能感之因;约诸佛菩萨为所见所念,为所感之缘。

  又若见即众生或见木雕纸绘佛菩萨相,修礼拜行,得冥加力,或见示妙相,得显加力;或念佛名,名以召德,念名即念德;或念一佛,通一切佛,或通念十方佛,亦即念自性佛,如念弥陀观音,皆念自性法身,通因通果,通自通他,法身同故,自他不二,因果不二。以行人修行,或从妙有入手,或从真空入手,参禅参自性法身,亦通他,如参如何是我本来面目,不可局于我字,若局而不通,则不知本来面目,即通十界无相法身。若知无相,即是从真空入手。若从妙有入手,如念西方阿隬陀佛,观一切依正等相,皆是妙有,不可著为实有。念报化身,即念妙有,念法身,即念真空,空有不二,即念中道。

  宙二正明用相,二:洪一差别之用,二:荒一开总成别。

  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

  前标中,无量曰总。此五或句为别,皆修行众生所见所念诸佛菩萨之所示现。

  行人所念诸佛菩萨洪名,所见诸佛菩萨妙相。佛菩萨欲度众生,现种种身相,或与行人作眷属、公母、诸亲、给使、知友,或行逆行曰怨家,或用四摄法,即随顺行,正是别缘。

  眷者,爱也;属者,类也;可爱之类,总名眷属。开则为父母、诸亲、兄弟、姊妹等。如释迦牟尼佛成道后,亦广度眷属等是也。

  能度者示现诸身不定,被度者不识示现,以为实有父母等。故或为给使,得以相近,以便施化;或为软怨,使知恩爱牵缠,发心修行;或为强怨,使知苦逼,发心入道。

  四摄为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布施分财、法、无畏三施,爱语即摄受门,作软柔语。利行,与众生作利益事。同事,与众生同作一事,使沾利益。皆与行者接近,与之利益,使之受化。若学者学修此等行,皆须相机行事,否则无益而有损。吾人学佛,亦须学用四摄故,虽云利他,仍实自利。

  荒二摄别成总。

  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

  摄前五句别,仍成标中之无量,曰总。

  洪二辨用之益。

  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首句承上,一一别缘,皆从大悲力出;然悲必有智,否则逆顺颠倒,今乃悲智双运。盖言大悲,影略大智,以悲智大月,冥熏显熏,皆使众生得益,能利益众生,使增长善根,枝叶花果,悉皆繁茂,未种令种,已种令长,已长令熟,已熟令脱,节节调停,皆众生见相礼拜,或闻名称德,所得之益。

  宇二别,二:宙一就根生熟开近远二缘。

  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

  首句标差别缘。又二:次句征;一二两句列名;速久二句释义;谓如上诸佛菩萨或为等五句差别缘,就学佛众生根熟,为早得度之近缘;与根不熟众生,作久远得度之远缘,故成为二。

  宙二就前近远又开为二。

  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以上近远二缘中,分明辨别,又各有二:云何句征;一者诸佛菩萨现身说法,使众生为增长行门之增上缘。二者诸佛说法,令众生由行道而证道,曰受道之增上缘。

  增长行多为自利行,受道多为利他行;增长行为方便行,受道为正行,如是则道亦行也。又增长行为因,受道为果,如十住为行因,进至十行为果;十行为因,进至十向曰受道;乃至十地满心为行为因,成佛为受道为果;于贤圣四十二位,一一推求,如初住为因,二住为果等,故有无量差别,曰差别缘。

  黄二平等缘,二:宇一明能作缘者平等。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

  首句牒科,一切下释义,谓一切诸佛菩萨,本在因地,发菩提心时,即发平等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直至成佛,尽于未来。以此誓愿,皆称生佛不二之真如而起苡悲;真如不二曰同体,故众生苦,即诸佛之苦,自然熏习,恒常不舍者,以有出缠妙用故,不加作意勉强,熏习众生。恒常者,竖穷三际,发心时为过去,修行乃至成佛时为现在,成佛后尽未来际曰未来;并亦横遍十方,不舍众生,熏习众生。

  以同体智力者,言不但悲与众生同体,智体亦与众生同,以此释成常熏之所以,随众生机宜,应见何相,应闻何法,而为之现何身,说何法,即正显三业用相,是平等悲愿中之差别用。用虽差别,心是平等,曰平等缘。

  宇二明对机宜显平等。

  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此平等在机,机平等故,得见诸佛站萨之大用亦平等。所谓众生依于三昧,即修道众生,或信贤,或地上,如得三昧,皆得平等见诸佛。

  三昧翻正定,或得念佛三昧,即寤寐一如,约念佛人功德不离真如;或真如三昧,约观真如亦不离果人。真如约法,果人约佛,佛法不离,诸佛皆证真如故。若念佛观真如,未得三昧,皆不得平等见诸佛。三昧成就时,则无时无地不见真如,故曰平等见诸佛,见一佛即见多佛,见过去佛即见现在佛,见他佛即见自佛,一切时处皆真如法身佛也。见报身佛,即见真如法身;化身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相相好好无非真如,不可局相好分齐。

  再广而推之,以佛眼视众生,众生亦无不是佛,以众生皆具真如故。见因佛即见果佛,见他佛即见自佛,一多,因果,自他,皆平等,此得三昧者知见,非约眼见,而吾人亦不可不解知也。再推广说,一尘一毛,无非法界,况众生乎!

  亥二合明,二:天一标征。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

  首二句标数,云何句征。

  上别释中,体相为一科,用为一科;此合明中,乃合体相用,文但明体用者,相不离体,举体摄相,相在体中,故曰体用熏习;总而言之,一切众生心中,等有三大熏习也。

  天二释义,二:地一未相应。

  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将释未相应义,首句先标科名,谓下,正释,又三:初句约位举人,曰凡夫二乘及三贤菩萨等。初信、薄地凡夫,亦有发二乘心,或发大乘心者;二乘,为发二乘心人;初发意菩萨,为初住;等、等于三贤位,即发大心人。

  二以意下二句,明其行劣。菩萨用五意熏真如,凡夫二乘用意识熏真如,依识不依智故行劣;又依信力故,犹为识心所发,以信为五根五力之初,初信谓根,稍增曰力,虽依信力故,而能修行;终不及依智不依识之行强。又登初住虽发菩提智心,较地上菩萨,犹似非真,故其行亦劣。

  三未得下,正明未相应,无分别心,即如如智,智从真发,还证本真,曰与相应,亦与诸佛体相应。今言未得,能证智,所证真,俱未得故。又未得自在业修行者,自在业即本具用,属差别智,亦曰后得智,此证真以后所起之智也。自己未与本具业用相应,亦未与诸佛三业用大相应,实智未与自他不二之体相应,权智未与自他不二之用相应,故总曰未相应,总属行劣也。

  地二已相应。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次释已相应义,首句标科名。谓下,释义,三:一明位高。法身菩萨,谓登地以上,亲证真如,以真如法为身,身是所依之体,地上依真如故,亦名法身大士。

  二次二句,明相应。得无分别心,即权实不二之智,实智与自他不二之体相应,权智与自他不二之用相应,今权实不分,故总曰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佛智即代佛体可知。

  三后二句,明行胜。登地菩萨修行,唯依法力。谓即体之智,乃体相二大;依此法力而起竖穷横遍之用。熏无尽本有真如,灭无尽虚妄无明,皆依智不依识之力,依真如所发之智慧,还熏真如,如灯发光,光还照灯。如是无明无藏处,则无明灭,以是之故曰己相应。

  辰四明染净尽不尽义。二:已一明染法违真无始有终。

  复次染法从无始己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

  染净相资分四科,前三已竟,今第四明尽不尽。谓染法有尽,净法不尽;今先明染法,谓无明违背具如,而障真如,无明无有实体,则无始有终,以可断除故。

  然众生能发心修行,从初发心,乃至成佛,无明方究竟断尽。发心修行,是背尘合觉;而尘不易背,觉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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